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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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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因为在网上发帖披露老家当地政府非法征地,年仅24岁的王帅刚刚经历了一场宰狱之灾.前不久,他被河南灵宝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我到现在也想不通,在网上发一篇帖子,又没对哪个人指名道姓,怎么就算‘诽谤'了?"王帅对记者说.(<中国青年报>4月8日)  相似文献   

2.
24岁的王帅在网上发了篇批评帖子,却换来了八日牢狱之灾——灵宝警方以王帅涉嫌诽谤为由,跨省将其抓捕。经媒体及网民的强烈关注,后来当地政府承认了当地公安部门跨省抓捕发帖反映问题者的错误,立即予以纠正并当面赔礼道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按《国家赔偿法》对王帅予以赔偿。  相似文献   

3.
"刑律不善,不足以害良民;刑事诉讼律不备,即良民亦罹其害."--沈家本在包括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下,河南灵宝的"王帅诽谤案"在司法程序上已经降下帷幕了.当地公安机关已经撤销了这一本来就是"制造"出来的错案,涉案当事人王帅不仅重新获得了自由,而且还获得了国家赔偿.  相似文献   

4.
赵雨 《检察风云》2010,(2):30-30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曾因上网实名举报河南灵宝非法征地而被跨省追捕的青年王帅,已收到灵宝公安局的撤案和道歉,并获得7183.93元的国家赔偿。但是,此后他求职屡屡碰壁,曾经被拘留八天的经历成了他陷入困顿境遇的重要原因。疲惫不堪的王帅最后感言“我再也不反映问题了。”无独有偶,在广州某日资企业遭上司性生骚扰的小A,虽因掌握了证据而破天荒打赢了官司,却被公司开除。  相似文献   

5.
一个时期以来,因网络而发生的事件常呈现相反的结果,南京市某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因遭网民曝光"天价烟"而终被查出有受贿行为,河南平民王帅、内蒙古平民吴保全却因在网上发帖批评当地政府而遭关押,后者至今仍因"诽谤政府罪"身陷囹圄.  相似文献   

6.
24岁的王帅在网上发了篇批评帖子,却换来了八日牢狱之灾——灵宝警方以王帅涉嫌诽谤为由,跨省将其抓捕。经媒体及网民的强烈关注,后来当地政府承认了当地公安部门跨省抓捕发帖反映问题者的错误,立即予以纠正并  相似文献   

7.
汤计 《法制与经济》2009,(15):17-17
记者4月28日晚间从河南省三门峡市政府获悉,当天下午,三门峡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严肃处理因“王帅帖案”被揭开的灵宝市违规占地一事。灵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永瑞被行政警告处分,灵宝市大王镇党委书记黄松涛、灵宝市土地管理局副局长李建强被免职,灵宝市土地管理局阳店土地管理中心所所长翟海江被行政记过。  相似文献   

8.
多次举报违法征她无果 王帅今年24岁,河南省灵宝市大王镇南阳村人.小伙子大学毕业后在上海工作,可这样-位年轻白领,刚刚经历了一场牢狱之灾,只因在网上发了一篇帖子,事情要从去年说起.  相似文献   

9.
"王帅诽谤政府案"随着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秦玉海的道歉,公安机关的撤案处理以及即将进行的国家赔偿,似乎就要成为过眼云烟了,但我们还是感到一丝担忧,说不好,谁又可能是下一个"王帅"呢.近年来,从"彭水诗案"到去年的"西丰事件",公民因批评官员而获罪的轰动性个案至少十余起,都是祸起"诽谤罪",刑法第246条规定的诽谤罪俨然成了一些地方官员手中的"尚方宝剑",只要听到逆耳之言,就可以"气急败坏"地随意进京入沪实施抓捕行动.  相似文献   

10.
事件回放 王帅(化名)和李颖(化名)工作稳定且收入颇高,经过婚后十年打拼,他们不但在北京市朝阳区购买了两套商品房,还积攒了百万元存款.为了获得更多的收益,两人把目光聚焦到了火爆的房地产市场.就在他们准备出手买房时,北京市政府出台了限购令,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禁止购房.失去了购房资格,王帅和李颖不甘心就此错过投资机会.于是,夫妻俩决定先假离婚,等新房买到手后再复婚.2011年5月,双方到朝阳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并签下离婚协议,约定“女儿由男方王帅抚养,所有财产均归女方李颖”.  相似文献   

11.
李阳是李长江家中长女,出嫁多年。李长江夫妻一直与次女李明夫妻一起生活,一家人省吃俭用,先后在市区购买了两套单元房,房产证上都是李长江的名字。后李阳因夫妻关系破裂离婚.为了以后再婚方便单独立户.她把户口迁入李长江家中。李长江不幸病逝后,李阳乘家人处于悲伤时,把其中一套单元房以3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王帅,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李明夫妻及母亲发现后认为李阳与王帅之间的卖房行为无效,自己是当然的房屋所有人。王帅认为自己是通过正常的二手房交易渠道购买的房屋,并且已办理了过户手续,房屋理应归自己所有。为此双方争执不下,起诉到法院。  相似文献   

12.
建达 《法制与经济》2009,(15):19-19
河南的王帅、内蒙古的吴保全因言获罪,经过新兴媒体的披露和公众的理性参与,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由此产生如何杜绝公民“因言获罪”现象的讨论。王帅事件已经有了初步结果,河南省副省长兼省公安厅厅长表明了态度,并且开始追究构陷者的责任。内蒙古的吴保全案还没有圆满结果,那位“因言获罪”的年轻人还在牢里,  相似文献   

13.
最近,“诽谤”的话题不绝于耳:前有《孔子》剧组拍摄“子见南子”的感情戏,被孔氏后人指为“是对孔子大不敬”。后有王帅、吴保全因在网络上披露大规模违规征地而以“诽谤政府”被羁押甚至获罪。最近,蒙牛又身陷“诽谤门”。本文拟结合蒙牛诽谤案,仅就商誉侵权认定中的问题谈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14.
河南灵宝市公安局日前对“王帅发帖诽谤案”作出处理,认定该案为错案。对照刑法的规定,这个错案错得很明显:诽谤罪侵犯的是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政府不能是诽谤罪的对象。  相似文献   

15.
景凯旋 《政府法制》2009,(11):16-16
一个时期以来,因网络而发生的事件常呈现相反的结果,南京市某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因遭网民曝光“天价烟”而终被查出有受贿行为,河南平民王帅、内蒙古平民吴保全却因在网上发帖批评当地政府而遭关押,后者至今仍因“诽谤政府罪”身陷囹固。事实上,这种看似相反的现象反映的是一个隐然出现的公民社会与公权力的博弈关系。  相似文献   

16.
2009年刚刚过去,中国历史又翻开了新的一页。盘点2009年的法治事件,值得评论的确实不少——河南王帅发帖被拘留、罗彩霞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重庆高考状元因民族加分而被取消录取资格、农民工为职业病维权开胸验肺、上海闵行区的“钓鱼执法”、广州居民参与垃圾处理决策、成都被拆迂户自焚抗拆……所有这些事件都引起了中国社会的强烈关注,并在公民关注下得到到不同程度的解决。不夸张地说,2009更清晰地见证了公民参与对中国社会进步的推动作用,而正是方兴未艾的公民参与体现了中国公民精神的不断成长。  相似文献   

17.
《法律与生活》2009,(9):M0001-M0001,3
近一段时期以来,所谓的“诽谤政府罪”之类的案件接连发生,成为舆论的焦点话题,从河南灵宝的“王帅案”、内蒙古鄂尔多斯的“吴保全案”到四川遂宁的“邓永固案”,短短几天就爆出三起同类案件。在这些案件中,“犯罪事实”几乎如出一辙:公民在网上发帖,“诽谤政府官员”,当地公安、  相似文献   

18.
红湖 《江淮法治》2014,(16):42-43
正这是一对最奇葩的夫妻组合,他们是为娱乐自己和娱乐家人而生的从土豪到土炕,从澳大利亚帕斯到中国东北,两个生活背景完全不同的年轻人出乎意料地走到了一起。当澳大利亚的江南成为东北媳妇后,她遭遇了各种始料不及;当东北爷们王帅变成澳洲"驸马",他把每一天的生活都变成了搞笑的段子。用朋友的话说,这是一对最奇葩的夫妻组合,他们是为娱乐自己和娱乐家人而生的。  相似文献   

19.
任杰 《中国监察》2010,(13):47-47
不久前,湖北省郧西县青年陈永刚因上网发帖质疑县领导搞形象工程遭跨地拘捕。这不由让人想到河南灵宝的“王帅案”、四川遂宁的“邓永固案”,以及“西丰拘捕记者案”等类似事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然而,一些领导干部面对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不是采取闻过则喜、从善如流的态度,而是闻过不理、闻过则讳,甚至闻过则辩、则怒、则罚,结果一错再错,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相似文献   

20.
从去年的“高唐网案”到今年的“王帅案”、“吴保全”案,再到刚刚发生的“山东曹县帖案”……频频发生的网络诽谤案,让很多人认识到法律在适用性上的缺位。日前,记者赶赴山东省曹县,见证了发帖人段磊获释及有关部门处理此事的全过程。采访中,记者感受到了曹县有关部门知错就改、快速处理事件的良好工作作风。此外,记者还独家采访了案件的各方当事人,以求尽最大可能还原这起网络帖案的真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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