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抵押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之间责任的承担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确认。对于因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而认定无效的抵押合同,因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均对外公开,各方当事人都应当了解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故应认定各方当事人对于抵押合同的无效均存在一定的过错。  相似文献   

2.
无效担保合同的民事责任承担□林建民我国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该法律条款规定按过错责任原则确定无效担保合同中各当事人的民事责任,但对当事人过错责任的认定、...  相似文献   

3.
因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所谓担保人的过错,是指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为之提供担保,或者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促使主合同成立或为主合同的签订作中介等情形。  相似文献   

4.
程啸 《法学论坛》2005,20(6):98-104
主合同无效时,保证人因其过错而承担的不是缔约过失责任而是侵权赔偿责任.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合同无效不能表明保证人有过错.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之后也不能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相似文献   

5.
无效保证合同处理的法律依据,由《担保法》第5条所规定:“担保合同昙市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一规定的相对原则化,引发了不同的意见、看法,主要是在过错责任的认定依据、保证人承担责任的范围两个相互关联的问题上存在分歧。其中保证人有无过错应看其缔约时的行为的观点,以缔约过失责任为债的发生依据,既提供了分析有无过错、过错大小的标准,又符合立法精神,操作简便,值得推…  相似文献   

6.
一、涉外合同的当事人选择解决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规避了我国的强制性或者禁止性法律规范的,其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二、对外担保合同未按规定在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法应认定无效。对于造成合同无效,主债权人及担保人均有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似文献   

7.
经济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经济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规定,明确了无效经济合同造成实际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即无效经济合同赔偿实际损失的原则。贯彻这一原则,必须确定无效经济合同实际损失的含义与范围。 关于无效经济合同实际损失的含义 对此,目前存在以下几种认识:有的同志认为,无效经济合同实际损失是因经济合同无效而造成财产即合同标的物的直接减少或灭失,有的同志认为,无  相似文献   

8.
郑璐  熊燕 《人民司法》2012,(22):21-24
【裁判要旨】在预付式消费合同中,余款不退此类格式条款如果在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利、义务分配上明显失衡,应当被认定无效。同时,消费者一旦与经营者缔结合同,也应当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否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9.
我国担保法规定了无效担保合同的民事责任,在学者和司法人员中对于如何正确理解这一制度,特别是在如何确认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的过错并确定“相应的民事责任”上理论见解颇为不一,适用法律上处理各异.《试论无效担保合同的民事责任》一文作者对无效担保合同民事责任的性质、过错认定及责任承担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10.
无效合同保证人的损害担保义务初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依《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主合同无效从而保证合同也无效时 ,保证人、债权人和债务人应各按其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对这一规定应如何解释 ,为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重大问题。理论界对此各执一词 ,担保法生效前的司法解释则前后不同。①而司法实践中 ,对主合同无效时主债务人不能返还已受领给付的情形 ,法院往往以保证人有过错为由判令其负赔偿责任。导致这一不合理现象产生的原因在于对无效合同保证人承担过错责任这一规定存在着认识和理解上的偏颇。本文就主合同无效时保证人责任问题作一粗浅探讨。一、保证人过错责任质疑民事责任是民事…  相似文献   

11.
【裁判要旨】在有偿委托律师草拟合同、代办抵押的合同关系中,应认定律师承担专业的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并应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和法律服务的行业惯例确认律师是否尽到了该注意义务。在确定律师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的数额时,可以根据过错程度和原因力比例对传统的不真正连带责任进行份额化处理,以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结果。  相似文献   

12.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性质及其含义合同缔约过失责任 ,是指在合同未成立的情形下 ,一方缔约人在合同成立前的缔约程中 ,因自身的过错使合同无法成立所应承担的责任。另一种观点认为 ,缔约过失责任也存在于合同成立后所出现的撤销、终止、解除或无效的情况下 ,如果这些情形的出现是由于一方当事人在合同缔约过程中的过错造成的 ,则也成立缔约过失。笔者对此有不同看法。此种情形应首先适用《民法通则》第 61条关于民事行为无效或撤销后产生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 ,而不能将此理解为缔约过失责任 ,因为它并没有确立合同未成立的前提下当事人所应当…  相似文献   

13.
张远金 《法律适用》2011,(3):118-119
<担保法>第5条第2款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由于并未明确"相应的民事责任"的含义,导致司法实践中案件处理结果的不统一.为统一执法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在2000年12月8日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  相似文献   

14.
谈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保证人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该条款原则规定了无效担保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民事责任,但对在审判实践中如何准确把握相应民事责任的界限,担保法没有明确规定,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15.
谭佐财 《法学》2022,(4):119-130
未经批准合同的效力及责任是长期困扰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的难题,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探寻私法自治与行政管制的衡平之道。依据我国《民法典》第502条第2款,未经批准的合同应当被认定为合同未生效,不再有合同无效的适用空间。不过仍须从行政审批的规范依据与具体类型这两个基本维度出发确定影响合同生效的行政审批范围:除了法律、行政法规之外,缺乏上位法依据的规章、地方性法规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可以通过“二次引致”的方式成为影响合同生效的依据;影响合同生效的行政审批类型应当被目的性限缩为行政许可审批,属于行政内部管理事项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则应被排除在外。当事人不履行报批义务与合同未获批准的法律责任应当被区别对待。前者经过法院判决强制执行报批义务未果时产生合同解除权,且损害赔偿范围宜被确定为“信赖利益损失+交易机会损失”,并以合同生效的履行利益为限;后者直接产生合同解除权,并以《民法典》第157条为依据,按照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确定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6.
【裁判要旨】在以融资租赁租金为应收账款的情况下,保理人对应收账款真实存在的合理审查应当是在行业惯例基础上,以形式审查为主,辅以实质审查。发生糾纷时,法院应结合保理人是否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对保理合同效力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17.
无效委托贷款合同 ,是近年来常见的无效合同之一。由于委托贷款合同关系至少涉及到三方当事人 ,在发生纠纷时 ,既要确定案件的当事人 ,又要从实体上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特别是在受托人没有办理委托货款业务的资格而导致委托货款合同无效时 ,受托人是否应承担责任 ,应承担何种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的观点和做法。本文力求探讨上述问题 ,合理确定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  相似文献   

18.
《民法通则》和《经济合同法》都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依据什么,确定过错,划分责任,规定不够明确具体。在处理无效合同时,实践中有两种处理主张,一是按合同履行情况划分责任,赔偿损失。二是追究违约一方责任。笔者认为这都是不正确的。错误在于混淆了有效合同纠纷和无效合同纠纷处理的不同的原则界限。首先,从法理上说,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经济案件,不仅是为了化解当事人的纠纷,处理好他们争议的财产关系,更重要的是,通过审判活动把当事…  相似文献   

19.
毛海波 《法治研究》2013,76(4):118-124
房地产居间法律纠纷中,当事人签订居间合同所附买卖协议是否意味着居间成功,居间格式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以及居间人因其行为导致委托人利益受损时如何承担赔偿责任,系司法审判的疑难问题。笔者从居间合同的法律性质入手,结合具体案例,明确只要交易双方签订了买卖协议,即使该协议并非政府部门规定的示范文本,亦表明居间人居间已然成功;居间格式条款并非属于法定无效的范畴,应为有效,但居间人是否可据此向委托人主张违约责任,尚需根据委托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恶意"跳单而定;如若居间人因其过错导致委托人利益受损,则需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20.
<正>【裁判要旨】公司执行董事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章程未授权的,一般应认定无效,但股东会决议同意或公司执行董事系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对担保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的除外;执行董事同时系法定代表人的,可适用法定代表人越权决定担保的有关规则进行裁判。公司对外担保无效且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但认定过错和确定赔偿金额不能一概而论,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