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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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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华彬 《法学杂志》2016,(11):35-44
民法借助于民事权利的管道而赋予人民以权利或私权,由此,包括民法总则在内的整个民法典成为权利的法和人民的权利宣言.20世纪以来,对民事权利的内容与行使加以限制及规定权利的私力救济成为各国的普遍做法,我国现今也产生了这些方面的客观需要.我国《民法总则(草案)》未对此等内容予以规定,是立法上的重要缺漏,应予弥补.民法主要经由公共利益(社会福祉)原则对民事权利的内容予以限制,并通过公共利益(社会福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及权利滥用的禁止原则等限制民事权利的行使.为了保障民事权利,立法宜允许私力救济,即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和自助行为,其中前两者为自卫行为,后者为自力救助.  相似文献   

2.
不仅知识产权,任何民事权利(包括物权)均应当有 权利限制。如果某种民事权利不受限制,则必然妨碍其他民事权利的存在或行使。在法、德民法形成时,较强调对财产权(或物权)的权利保护,而不强调或忽视对这类“绝对权”、“对世权”的权利限制。故在这些民法典中,  相似文献   

3.
私权、知识产权与物权的权利限制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郑成思 《法学》2004,(9):74-84
不仅知识产权 ,任何民事权利 (包括物权 )均应当有权利限制。如果某种民事权利不受限制 ,则必然妨碍其他民事权利的存在或行使。在法、德民法形成时 ,较强调对财产权(或物权 )的权利保护 ,而不强调或忽视对这类“绝对权”、“对世权”的权利限制。故在这些民法典中 ,“权利限制”条款虽然存在 ,但其存在方式是散乱的 ,其表述方式是不合逻辑的。我国因为历史原因 ,民法中的物权法制定远在知识产权法之后 ,比欧美更有条件借鉴知识产权制度中较先进的内容。已经非常细化和系统化了的知识产权权利限制制度 ,应该对物权立法有借鉴作用。这并非说物权中的权利限制与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完全相同 ,只是说我们应注意从新发展起的更合理的法律制度中吸取营养 ,以使我国物权法有更明显的 2 1世纪的特征。  相似文献   

4.
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效力和分类 根据民法通则第七章的规定,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有效期限。如果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这种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也就是权利人行使民事权利失去了人民法院的保护,即失去了国家强制力的保护。 诉讼时效的效力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所发生的  相似文献   

5.
一、民事诉讼时效制度的意义民事诉讼时效是民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它的主要内容是规定权利人不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权利,即丧失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换句话说,法律对主体民事权利的保护是有时间限制的,超过一定的时间,法律不再保护。《民法通则》作出这一规定的出发点,既不是为了惩罚权利人剥夺他的诉讼权利,也不是为了鼓励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而是为了稳定社  相似文献   

6.
李新亮 《海峡法学》2012,14(4):48-53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从本质看,其应当为宪法基本权利受到损害的公民提供充分而有效的救济,救济的范围不仅涵盖国家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害,还应当包括部分私人对公民权利的侵害或限制。引人关注的是一方行使其宪法基本权利却同时损害或限制了另一方的民事权利的问题,一旦我们支持了后者的权利,又会对前者的权利构成损害或限制。如何在中国现有的情况下,解决宪法基本权利与民事权利冲突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将是宪法实施的一个重要范畴。  相似文献   

7.
论民法之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权利和权利之间都有一定的界限,过度行使一项权利,会导致滥用,而损害其他人的权利,因此,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必须受到一定限制。权利不得滥用作为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对其基本内涵、功能和构成要件,以及如何在立法上构建我国的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的探讨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8.
表达自由是自由社会的人们享有的一项带有普遍性的、根本性的权利,通常表现为宪法或法律规定的权利。鉴于各国政治和法律体制以及文化环境之不同,人们享有该项权利的普遍性和充分性存在很多差别,因此,可从比较法,特别是普通法的角度关注该项根本权利的行使及对其设定的界限和施加的限制,集中展示强加这等界限或限制的法理学说、理据以及方法和途径,并分析提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结论。  相似文献   

9.
表达自由是自由社会的人们享有的一项带有普遍性的、根本性的权利,通常表现为宪法或法律规定的权利。鉴于各国政治和法律体制以及文化环境之不同,人们享有该项权利的普遍性和充分性存在很多差别,因此,可从比较法,特别是普通法的角度关注该项根本权利的行使及对其设定的界限和施加的限制,集中展示强加这等界限或限制的法理学说、理据以及方法和途径,并分析提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结论。  相似文献   

10.
我国民法通则对民事权利作了四项规定,即财产所有权、债权、知识产权和人身权。对权利主体依法应当享受的各项民事权利,都分别作了较详细的规定。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从一定意义上说,财产所有权是行使各项民事权利的基础,有很多民事权利的行使,是以财产所有权为先决条件。比如财物的买卖、赠与、租赁、借贷、借用、损害赔偿等民事法律关系,只有确定了财物所有权,所有人才能进行出卖、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只有财物所有人才能行使出租、出借、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在人身权中,特别是身份权往往与财产  相似文献   

11.
在美国黑人民权运动的大量著作中,一个基本的主题就是民权组织间的分歧和竞争削弱了民权运动的战斗力.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民权运动内部的竞争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刺激了更多更激烈的民权抗议行动.因为各民权组织都想超过对方,当它们中有谁在某个领域取得了进展,别的组织就会到处去找寻新的进攻目标.此外,民权组织领导人还不时会利用民权运动内部的分歧来胁迫白人对黑人的变革要求作出积极的回应.这是正常情况下所不可能的.总之,竞争对于直接行动阶段的民权运动来说是大有裨益的,甚至可说是不可或缺的.  相似文献   

12.
宪法基本权利与民事权利之间的双向互动关系是宪法与民法之间关系的缩影,对其互动原因的分析研究,旨在探求影响和决定公法与私法、宪法与民法之互动关系背后的深层原因,从而厘清影响我国当前法治建设进程的相关理论观点。现代以来,随着国家职能的变迁和社会关系的日益复杂,传统的公私法二分式结构渐趋模糊,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的界限已不再分明,社会福利国家理论的兴起为宪法基本权利与民事权利、宪法与民法、公法与私法之间的互动和交流提供了现实的物质基础和广泛的作用空间。基于理论和实践层面的双重需求,现代国家更多地介入到了私权领域和经济社会生活中而冲破了原有的理论和制度对国家公权所埋设下的层层藩篱,由此导致了公私法在现代社会的各个层面上的互动和交融。  相似文献   

13.
论营业权入宪--比较宪法视野下的营业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肖海军 《法律科学》2005,23(2):9-19
营业权是主体基于平等市场主体资格自由地、独立地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营业活动的权利。纵观各国宪法 ,在营业权的表达方式上 ,有自由权吸收方式、经济与财产自由包含方式、职业选择自由概括方式和营业自由表达方式等不同模式 ,在具体的立法体例上有宪法序言或总则宣示式、经济政策性原则条款式、公民基本权利条款列举式、总则宣示与公民权利列举相结合的模式等不同范式。因此 ,尽快把“营业权”(或“营业自由”)或视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或视为一项基本国策 ,或作为一项基本的经济原则 ,载入我国宪法 ,是今后宪法修改和人权保障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4.
数据作为区别于传统客体的新兴民事权利客体,依附数据交易而实现其特定价值,同时具有社会资源、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的法定属性。数据交易下,其权益边界成为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探讨的必备要素,关乎着数据主体资格、法律关系和私权制度价值。我国司法实践认为数据权益应因其劳动增值而取得,美国则认为数据权益应当回归数据应用的价值。基于分析,对数据权益应严格数据人格利益与财产利益,同时基于数据交易而赋予数据控制者基于数据主体的衍生权利,并建立各类数据控制者之间进行数据流转的合规性标准,以求在总结司法实践和立论的基础上,为数据权益的边界界分提供参考性意见。  相似文献   

15.
我国民法体系与德国民法体系有重大差异,根本原因是立法理念和思路不同。德国民法体系是以权利为核心构建的,所反映的法律关系理论属于“权利关系”阶段的理论。我国民法是以法律关系为核心构建的,所反映的法律关系理论属于“权利义务责任关系”阶段的理论。从立法技术上看,我国民法体系与德国民法体系有重大差异的根源在于,民法上责任的概念和内涵及责任与义务的关系有重大差异。由于《德国民法典》是以权利为核心构建的,请求权在民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民法体系是以法律关系为核心构建的,体现为以权利———义务———责任为主线,我国民法上请求权的功能与德国民法上请求权的功能不同。  相似文献   

16.
物权法定原则下的物权体系是封闭性的,不能及时吸纳经济生活实践中涌现出来的新型物权。物权法定原则限制了民事主体的财产自由,违背了私法自治原则,而且没有充分、正当的立法理由。我国《物权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了物权法定原则,这是一个不明智的立法选择,将来应当予以废弃,代之以实行物权自由创设主义,以公示性作为物权与债权的区分标准,使物权体系由封闭走向开放。  相似文献   

17.
"特类民事行为"即指与国家公权力有关联的民事行为。它主要适用于给付行政领域,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其一,国家以私法主体身份所为的民事行为,具体可以分解为3种形式。该类行为必须受到基本权利的限制,但这仅仅指向于其中的行政私法行为。而且,基本权利对该种行为的适用与对传统高权行政行为的适用不同,前者具有明显的层次性。其二,私人在传统公共行政领域所为的私法行为。该行为属于"公共行政民营化"中的第3种形式,即"实质民营化",主要集中在给付行政领域。该类行为要受到基本权利的约束。而且,应该受到法律保留原则的约束,但是,法律保留原则在该领域的适用和在秩序行政领域的适用具有本质的不同。  相似文献   

18.
本文从法学意义上的“人格”的涵义出发,通过对宪法上的人格、人格权意义上的人格、以及作为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格的分析,得出人格在民法上的涵义仅指民事主体资格,也就是现代民法上的权利能力。进而又进一步分析了权利能力在二元主体结构下产生的问题,并且由此引出了对大陆法系概念法学的一些反思和总结。  相似文献   

19.
论物权的性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物权的性质是物权这一民事权利区别于他项民事权利如债权的标志。从民法发展史上看,物权的性质既是一个历史的概念,也是一个实定法上的概念。物权的性质主要包括:权利人直接支配标的物;权利人直接支配标的物而享受其利益;是一种绝对性权利;是一种独占性或排他性的权利;是一种不可侵性的权利等等。研究物权的性质,对于正确理解我国《物权法》第2条第3款关于物权定义的规定具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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