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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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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玥 《法制与社会》2014,(6):246-247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已势在必行。在全球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中,美国信息隐私权与德国个人信息立法有着典型意义。美国信息隐私法以隐私权作为个人信息保护的权利基础,而德国以一般人格权为其权利基础。本文认为,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制和观念前提下,隐私权和一般人格权均不能满足我国内在要求,我国立法应以具体人格权为基础构建个人信息权利体系。  相似文献   

2.
试论我国个人信息隐私权的公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信息社会下,个人信息隐私权不仅受到来自私权主体的侵犯,而且因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和信息技术的变革,个人信息隐私权也受到来自公共部门的侵犯。因此,对个人信息隐私权进行公法保护成为一个新的课题。我国尚未有个人信息隐私权专门保护的公法文本。本文以保护个人信息隐私为基本出发点,通过对美国、德国、日本三国的比较考察,提出我国个人信息隐私权公法保护的初步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3.
信息作为时代新产物,在经济生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拥有了信息就意味着占有了资源,取得了竞争优势。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国际上已经有50多个国家和组织建立了相关法规和标准。但我国的相关立法相对滞后,没有统一的、专门的立法对个人信息加以保护。本文从目前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现状出发,提出了构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的构想,将个人信息保护置于健全的法律制度之下。  相似文献   

4.
个人信息保护是在信息化的过程中产生和日益突显的问题,在国外已经掀起个人信息保护浪潮时,我国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还处于探索阶段,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与机制建设几乎为空白,文章建立在对域外个人信息保护模式的对比中,试图寻找出适合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方式,主要是立法与机构设置等方面来进行探究。  相似文献   

5.
谢珺 《法制与社会》2010,(14):52-53
在当今网络信息化的时代,"信息就是金钱",信息交易已经形成了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对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的需求十分急迫。我国也正在进行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立法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立法工作必须进行充分的考量和协商,仅仅对现实的呼声进行回应是不够的。个人信息作为信息社会产生的新鲜事物,承载着个人私权、政府管理、社会信息交流等多种利益的交织。法律对于个人信息保护应当协调这些关系,在保护个人信息的基础上,促进信息的共享和交流。只有进行充分的立法准备,我国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才可能取得实效。  相似文献   

6.
在信息社会中,信息满足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为社会发展提供了不可估量的利用价值。同时,滥用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利用失控及其他侵权行为也屡屡发生,将个人信息保护提上立法议程,成为刻不容缓的事情。  相似文献   

7.
我国目前关于个人信息方面的立法,主要集中在宪法和一些民事立法中,部门法中并没有直接承认个人信息权,也没有一部冠有个人信息保护法之类的立法。不过,我国已经启动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程序,并且已经形成专家立法建议稿,如齐爱民教授主持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示范法草案学者建议稿》和周汉华教授主持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就是其中的代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研究,明确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的性质、内容、保护原则、保护机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高水平个人信息保护法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8.
张继红 《法学论坛》2016,(6):92-102
大数据时代,信息社会中的个人信息已经成为重要的资源和财富.在大数据、云计算带来便利同时,我们不得不面对大数据的负面产品——信息被非法秘密地收集、二次利用、交叉多元等新问题,而传统的信息保护模式失灵,金融信息完全脱离了金融消费者的掌控,暴露给金融机构、关联方及其他第三方.大数据时代,数据融合现象愈加突出,相较于传统隐私权下对秘密及安宁的诉求,信息保护及利用诉求显得更为迫切和强烈.大数据语境下,金融信息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共同构成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制度的基础,在价值位阶上仍需遵循金融信息保护优位原则.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体系,作为下位概念的金融信息保护立法亦存在缺位和真空,需确立个人信息权民法框架内的基础性保护制度,采用结果导向型保护思路、强化金融机构义务以及建立专门保护机构等措施进行优化和完善.  相似文献   

9.
在信息社会中,个人信息的保护对于个人信息的安全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分析了个人信息的界定与民法性质以及各国立法模式的区别,得出我国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应该借鉴立法主导模式的结论,同时提出我国在立法过程中应对个人信息本人以及信息收集者或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侵害个人信息的民事责任等给予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10.
在信息化高度发展的今天,随着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发展,个人信息已经不仅是公民人格利益的体现,其身上还承载着工具价值甚至是商业价值,个人信息的不当使用势必会给公民个人带来不同程度的侵害,这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利益、基本人权,也违背了我国向信息社会迈进的伟大进程,因此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刻不容缓。然而,在我国这样一个法治社会,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现状不容乐观,仍旧以间接保护的方式对个人信息予以勉强的保护,没有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仅有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的刑法规定也是作用有限。在这样一种立法现状下,本文倡议通过建立以基本法、专门性法律、刑事法律为构架,通过不同层次和功能的法律对个人信息予以不同方位的保护,以期形成系统性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体系,完善地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相似文献   

11.
随着信息产业的发达与互联网用户的迅猛增长,计算机为基础的信息技术使得收集、储存、传输、处理和利用个人信息极其容易,个人信息很不安全,个人信息在信息时代面临着一系列危机。本论文通过对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保护民事立法研究,分析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民事立法的不足之处,最后指出我国应该加快立法,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从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相似文献   

12.
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中追踪检测、收集及分析大量的个人健康信息和流动信息是出于社会大多数公众的生命安全之考虑,是实现公共管理手段的体现,可以达到对传染疾病的有效防治目的.但个人信息收集主体不规范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个人信息泄露之可能,造成相关当事人的利益受损,如何平衡个人信息采集与公共利益保护依旧悬而未决.以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的个人信息利用为全新视角,对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进行研究,对于破解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的实践难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分析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依据,结合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个人信息保护豁免的域外实践,指出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个人信息保护存在一些困境,如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个人信息的保护缺乏专门的立法和事后具体的利用规则.未来我国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应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立法,同时应确立合法性原则、目的限定原则、最小范围原则及保密性原则为内容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个人信息处理原则来进一步规范信息控制主体的行为.  相似文献   

13.
信息权是随着信息社会的快速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一项新的民事权利.从权利主体来看,信息权包括个人信息权和公共信息权;从权利属性来看,信息权还包括信息人格权和信息财产权.国外关于信息权保护已经有了司法判例和相关立法.从考察国外信息权判例及立法的基础上,求证信息权保护的理论正当性,并对目前国外信息权立法和理论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予以反思,继而构建比较完整的信息权理论体系.在理论指导和对我国现行相关立法分析的基础上,构建我国信息权保护的法律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4.
现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规范,以“主客体二元对立”思维下的“理性人”理念为指引,通过强调个人信息主体的自主支配、自主决断和自己责任,来平衡个人信息的使用和保护。为此,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规范的整体功能,主要限于确保信息主体自主控制的实现,以及保护他们免受可举证证明的非法侵害。但是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理性人”理念面临着诸多困境,如“信息决策困境”、“控制权失衡”问题、“责任配置错位”问题、“损害制度失灵”问题、“安全感困境”以及“信赖缺失”问题。这导致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规范内含个人信息主体和个人信息控制者之间的紧张对立关系,难以有效增强他们之间的互信。为了促进信息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应该更新理念,构建一个在“信赖”理念指引下的信义义务制度,以作为对现有制度的补充。  相似文献   

15.
《北方法学》2021,(1):38-45
个人信息的重要性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凸显。《民法典》对个人信息权益的法律属性界定以及相应保护规定,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提到了一个新高度,为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提供了重要的立法依据。但是,个人信息随技术变化还有许多方面不甚明确,适应这种变化的法律要求会不断提高。在《民法典》的视域下,不仅可以看到要保护哪些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属性和实施保护的基本取向,还可以发现构建以《民法典》为基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将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特别要加快《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进程。  相似文献   

16.
根据我国现行个人信息相关立法,知情同意是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的普遍前提。通过对个人信息需要保护的利益分析,我们发现,个人信息上不仅附着了信息主体的人格尊严和自由利益,个人信息使用者的利益和公共利益也是个人信息法律制度需要保护的重要利益。基于此,本文认为,知情同意不是且不应成为个人信息处理的唯一合法性基础,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制定中应首先明确个人信息上的利益,然后根据个人信息上的利益之间的平衡建构个人信息的使用规则,建立多元的合法性基础。  相似文献   

17.
在信息社会中,个人信息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由于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督机制存在缺陷,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和滥用时,大都投诉无门。由此可见,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缺乏有效的法律救助机制,使个人信息更易受到侵害,因此完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制度是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已被纳入立法日程,也是今年两会代表热议的焦点问题之一。本文就个人信息的基本理论以及如何构建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8.
“被遗忘权”是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删除制度的立法新发展。美国并不赞同欧盟模式的被遗忘权。加利福尼亚州立足美国法制传统构建了一个体现美国利益需求的被遗忘权。加州立法从维护个人发展权意义上建构未成年人的被遗忘权,以数据最小化原则为基础,建构适用于消费者与企业之间数据处理的被遗忘权,赋予个人删除本人发布的个人信息的权利,同时规定了一系列删除信息的例外,较好地协调了被遗忘权与言论自由和信息经济发展的矛盾。加州立法已成为美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典范。未来,美国可能以加州模式为模板构建媲美欧盟被遗忘权的个人信息删除制度。加州对被遗忘权制度的取舍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7条的理解与适用具有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9.
陈冠军  马攀 《法制与社会》2014,(22):262+272
信息时代,公民的个人信息也逐步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我国在有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还存在很大的法律空白。本文将从个人信息的内涵、泄露的现状和原因、立法的现状与缺陷以及如何完善四个方面,来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作以浅要分析,以期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0.
随着网络在中国的迅速普及,在网络环境申侵害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有逐渐增多的趋势。应如何加强法律的调整,如何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打击侵害他人网络个人信息的行为,已经成为中国法律界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以中国的立法与实践为研究基础,结合国外的立法经验,封网络环境下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问题追行了全面的分析,并封完善中国的立法提出了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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