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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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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裁判摘要】 行为人为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而设立公司,超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公司经营范围,未经法定机关批准,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代理销售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股票),其行为属未经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扰乱国家证券市场的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2.
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将行为人因违法而获取的经济利益收归国有的处罚方式。大部分现行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但违法所得的内容和范围未明,以及明确认定标准的阙如,造成实践中没收违法所得的操作不易。没收违法所得通常处于附属地位,并未发挥立法者所预期的功效。在实务中,行政机关将违法所得的认定标准与违法所得定义混同,导致司法机关在实务中无法对违法所得的认定发挥应有功能,无法形成较为统一的裁判标准以实现类案类判。为回应上述现实困境,此次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重塑没收违法所得法条构造。因此,对违法所得的认定,应以“总额原则”作为认定基本原则,限于积极经济利益,应当扣除行为人已缴纳税费,且应进行合理推估。应当从行为前提、所得人、标的、违法所得范围、已实际退赔份额的排除和处罚效果等六个方面建构没收违法所得审查体系。  相似文献   

3.
行政执法机关查处非法经营行为后,告知被告人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且未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被告人仍留在行政机关等候公安机关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其投案具有主动性和自愿性,符合刑法设立自首制度的本意,应当认定为自首。  相似文献   

4.
在司法实务中,危险作业罪与非法经营罪存在交叉。两罪虽有相似性,但公共安全是危险作业罪的唯一法益,市场秩序是非法经营罪的唯一法益。从竞合论的角度讲,两罪为想象竞合而非法条竞合。在实务中,通过三个层次的判断可以解决危险非法经营行为定性:一是要看行为人违反法律法规的层级能否达到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二是分辨行为人违反的法律法规立法目的是保护公共安全还是市场秩序;三是当行为本身触犯两种不同法益的数个或单个法律规范时,应当以想象竞合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相似文献   

5.
杨子良 《法学杂志》2005,26(1):61-63
目前在我国盗窃罪法律适用中出现了若干新型问题。对数额巨大盗窃财物未遂的行为,量刑时应当选择盗窃既遂数额较大所适用的法定刑幅度作为量刑基准,在此基础上,考虑未遂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盗窃累犯及主犯,一般不予加重处罚;对于同居者之间一方窃取另一方财物的行为,应当区别同居者之间的财物所有权归属情况和同居行为的具体情况分别处理;对于秘密取回本人被行政机关扣押财物的行为,只有在行为人向行政机关主张财物权利的情况下,才可以认定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其他情况下不应认定犯罪。  相似文献   

6.
行为人在过失心理结构支配下所实施的犯罪,是过失犯罪。在疏忽大意过失中,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既无认识也无意识,但其行为仍是其意志支配下的行为,司法实践对此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如何认定行为人的疏忽大意和如何确定应当预见的内容。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有认识的过失,即行为人对结果的可能发生有认识,但这种认识不具备确定性,从而与间接故意区别开来。  相似文献   

7.
徐继敏 《现代法学》2004,26(6):93-98
我国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认定事实采取怀疑或否定态度,对行政机关认定事实实行全面审查。英美法系国家法院对行政机关的事实认定采取尊重态度,对事实问题采用宽松的审查标准。大陆法系国家行政诉讼一般不区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都进行全面审查。我国应当重新思考人民法院的全面审查制度,对专业性和技术性强的行政案件,以及行政机关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决定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行政机关对事实的认定。对一般案件事实,如果法律规定以具备某种性质为要件时,审查行政机关对事实性质的判断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对于重大的或对当事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案件,进行全面审查。  相似文献   

8.
论行政处罚适用的构成要件●王志平行政处罚适用,即行政处罚的具体运用,它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认定行为人行政违法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行政相对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和如何科处行政处罚的活动。它是将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原则、形式、具体方法...  相似文献   

9.
行为人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而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是伴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此类行为违反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于法有据。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非法经营活动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即将在信息网络上的"删帖"行为作为非法牟利手段;一种是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它要求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发布的信息为虚假信息。在司法实务中,应准确认定非法经营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  相似文献   

10.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骗取集资款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在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时,应当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认定标准,既要避免单纯根据损失结果客观归罪,也不能仅凭被告人自己的供述,  相似文献   

11.
一、判断某种物品是否为制毒物品,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为制毒物品的,即使该物品可以用于制造毒品.亦不能将其认定为制毒物品。 二、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的规定,构成走私制毒物品罪必须要求行为人具有明知是制毒物品而走私的犯罪故意。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所走私的物品是制毒物品,且其走私目的系用于正当生产经营,则即使该物品可以用于制毒,亦不能认定行为人具有走私制毒物品的犯罪故意。  相似文献   

12.
职务行为是行政侵权赔偿的要件之一,这在各国的赔偿理论和立法中已是共识。我国《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赔偿应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的行为,并且《国家赔偿法》第5条第1项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可见,职务行为的认定是受害人能否获得赔偿之关键。立法未对职务行为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实务中对职务行为的认定也缺乏科学的认识,影响法律适用的稳定性。 一、问题的提出 焦作市解放区工商局聘用赵某为农贸市场管理员,某日,张某的汽车停于该市场内,赵某认为该车的停…  相似文献   

13.
对于需批准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应以上级行政机关为复议被申请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则规定应以下级行政机关为被告。两者相互矛盾体现出认定行为主体标准的不一致。对于需批准行政行为的主体认定,应当改变传统的以“名义”认定行为主体的做法,而应以行为体现了哪些主体的意思表示为依据,并相应地对需批准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被告以及复议被申请人的确定规则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14.
对雇佣他人乱贴小广告行为人的处罚要从法律论证和事实认定两个方面去寻找合法性依据,法律上的论证要对法律进行适当解释。而对事实认定的过程,行政机关必须对其行政处罚提供充分的证据,从利益分析的角度来认定证据与当事人的关系。  相似文献   

15.
本文案例启示:对于实名制网络购票后出现的有偿代购车票行为,不能认定为倒卖车票罪。但是,如果有偿代购行为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时,即倒卖车票的票面累计金额或非法获利数额符合非法经营罪的起刑点时,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6.
正本文案例启示:行为人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的数量或数额达到非法经营罪起刑标准的,应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尚未达到非法经营罪的起刑标准,但相关设备经鉴定属于专用间谍器材的,应认定为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发送广告短信,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7.
公安机关刑事侦查行为与治安行政行为的界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安机关刑事侦查行为与治安行政行为的界定□朱英禄在行政审判实践中,有时对被诉公安机关的某一行为是刑事侦查行为还是治安行政行为难于区分和认定。从理论上来说,公安机关对刑事违法行为人实施刑事侦查行为,对治安违法行为人实施治安行政行为,两者是对应关系。但在...  相似文献   

18.
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认定与处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法经营罪是刑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中常用的罪名。非法经营罪的认定具有较大的可变性,如何准确把握对这种犯罪的处罚力度,需要执法者对国家经济政策的宏观走向和微观变化,有清醒的认识;刑法第225条对犯罪行为进行了高度概括性表述,有必要对其行为特征进行深入分折;非法经营数额的认定在定罪中举足轻重。  相似文献   

19.
论应受行政处罚行为的构成要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适用刑罚须以行为人构成犯罪为前提;适用行政处罚也必须以行为人的行为具有应受处罚性.应受行政处罚行为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的违反行政法上的义务,依法应当受到处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它是行为人承担行政处罚责任的基础,在行政处罚的设定或实施中占据核心地位.所谓应受行政处罚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所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确定某一行为是否具备行政处罚的法定条件,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前提,直接关系到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相似文献   

20.
何峰 《法制与社会》2010,(15):276-276
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行为人对这一事实主观上是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在此认识的基础上;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以及不进行抢救被害人的行为。逃避法律责任和救助义务,这两者只要逃避其中之一就应该认定为逃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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