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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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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资本信用到资产信用   总被引:55,自引:0,他引:55       下载免费PDF全文
赵旭东 《法学研究》2003,(5):109-123
从立法、司法乃至整个学理 ,中国公司法都表现出鲜明的资本信用的理念和相应的制度体系。但事实上 ,以资本为核心所构筑的整个公司信用体系不可能完全胜任对债权人利益和社会交易安全保护的使命。决定公司信用的并不只是公司的资本 ,公司资产对此起着更重要的作用 ,中国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与方向是从资本信用到资产信用、从法定资本制到授权或折中的授权资本制。为此 ,应对最低资本额、股东出资、资本缴纳、股权退出机制、公司转投资、股份的折价发行禁止、股份回购禁止与限制及与资产信用相配套制度的其他公司制度进行全面的改革。  相似文献   

2.
肖奎 《政法学刊》2014,(3):20-26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公司资本制度是公司信用基础的集中体现。主要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公司资本制度改革趋势是放松资本管制,便利公司筹资。尽管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历史演进顺应了这一国际趋势,但法定资本制仍然阻碍了公司运行效率的提高。借鉴主要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基于股份有限公司资合性和有限责任与人和性的公司信用基础差异,变革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基本路径是:前者实施折衷资本制,后者实施法定资本制。  相似文献   

3.
对公司信用基础的研究除了指导公司资本制度改革与完善公司债权人保护机制以外,还具有其他意义.不同种类的债权人对公司信用基础的了解程度不同,应该得到不同方面的公共服务.金融意定债权人对公司信用基础的关注主要靠自身实现,经营意定债权人需要法律提供与资本相关的信用基础信息,法定债权人无法了解公司信用基础,需要以其他手段补救.  相似文献   

4.
陈凯 《法制与社会》2011,(24):52-53
我国《公司法》对选择法定资本制是有着我国的时代背景和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面对愈发发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全的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已经成为限制我国公司发展的阻碍,因此需要对我国公司法定资本制度进行相应的完善。公司法律制度是一国公司法规制的主要内容,而公司资本制度则是公司法律制度中的核心的制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积极促进公司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一方面需要完善我国公司法律建设,另一方面要对公司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国际接轨,这样才能真正促进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公司法修正案》将修改的重点聚焦在了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的变革上。在06年《公司法》降低法定注册资本的基础上,取消了对公司最低法定注册资本的规定(除特殊类型的公司)。这被认为是我国公司治理从资本信用迈向资产信用的跨越性的一步。与此同时,对法定最低注册资本取消后可能引发的皮包公司遍地,债权人利益更难以保障的担忧也悄然升起。本文从全球范围内注册资本制度的变迁入手,结合法定注册资本所代表的的资本信用制度及其债权人保护的理论背景,以效率与公平、赋权性与强制性的角度切入,分析取消法定注册资本的合理性。同时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完善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的公司法理论与实践中,注册资本制度一直是学界研究和立法完善的重点.其间,曾经兴盛的“资本信用说”及其制度体现持续受到质疑而式微,“资产信用说”则相应兴盛并渐次取得主导地位.“资产信用说”固然是很有价值的理论,但其学说及其制度体现系属于合同法范畴而非公司法范畴.“资产信用说”对“资本信用说”的彻底否定,实质是忽略了两说据以实现的合同法机制和公司法机制之间的平衡.在维持公司信用的公司法机制中,“资本信用说”及其制度体现仍具有不可替代的现实效用.  相似文献   

7.
隋平 《法学杂志》2004,25(1):71-73
在社会信用短缺的大背景下,若法定资本制缺席,则由于其具有使投资者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欺诈工具的诱因,故极可能导致有限公司整体信用趋劣。这表明当前我国有限公司的发展对法定资本制的依赖。基于此,对法定资本制不能简单地以授权资本制或折衷资本制取而代之,而宜在加以完善的基础上严格施行。  相似文献   

8.
王丽 《法制与社会》2011,(7):99+106-99,106
公司资本制度是贯穿于公司设立、运营和终止的全过程,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定资本制度逐渐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本文针对性的对法定资本制度的存在的缺陷问题提出了改革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我国公司法经修改后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修改无疑是公司资本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对活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刺激民间投资都将会起很大的促进作用.但随着资本制度的改革,我国债权人保护将会面临更多更严峻的挑战.目前,我国债权人保护机制尚不完善,存在董事信义义务难以明确,未建立公司信用评估机制,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难以实现等同题.因此,需要从健全公司内部结构,公司章程增设出资催缴程序,增加第三方机构参与市场监管,建立公司诚信机制,确立债权衡平居次的原则,债权人自我保护以及运用国家手段等多个方面构建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10.
何静 《法制与社会》2011,(23):79-80
提要在众多学者力挺折衷资本制的今天,法定资本制似乎已遭受到了学界的严重质疑。本文在比较了三种资本制度后发现,不同性质的公司其资本所要实现的基本职能不同,而法定资本制在保证资本债务担保功能的实现上仍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1.
隋平  莫智源 《河北法学》2004,22(2):126-129
我国目前正处于转型期,社会信用短缺。在此情境下,若法定资本制缺位,则由于其具有使投资者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欺诈工具的诱因,故极可能导致有限公司整体信用趋劣。倘如此,则其潜在交易者的交易热情会因其对前者所产生的预期利益减少而下挫,这无疑将制约前者的发展;而若法定资本制严格施行,则能使上述情形得到相当改观。这凸显出当前我国有限公司的发展对法定资本制的依赖。因此,宜对其加以完善而不是以授权资本制或折衷资本制取而代之。  相似文献   

12.
公司资本理念与债权人利益保护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公司资本的担保功能在实践中并未起到充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作用,相反,却限制了公司便利筹资、自由经营的空间。所以,各国资本制度逐渐转向宽松、灵活。但同时,如何保护债权人利益就凸显重要性。我国公司资本制度在适应缓和化趋势的同时,应将资本信息披露、阻止公司资产向股东的不当流失、揭开公司面纱等,作为保护公司债权人的有效措施来构建。  相似文献   

13.
袁田 《北方法学》2012,6(4):103-112
学界通说认为,折中资本制与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共同构成了公司资本形成制度的三种模式,然而作为一种学说,折中资本制的制度内涵和合理性尚存在可质疑和再讨论的空间。基于对折中资本制的本质研析,对比欧盟与美国公司资本制度建构的不同路径,并从制度移植的角度考察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立法例的晚近发展,探讨资本制度的模式选择问题,从而审视我国现行资本制度的立法规制,以对我国资本制度改革提出建构意见。  相似文献   

14.
With respect to the current amendments to the Company Law, a balance shall be reached between the freedom and compulsion. In the current legal environment of China, it is improper for corporate legislation to adopt the authorized or eclectic capital system, and adequate amendments shall be made to the existing statutory capital system. The independent director regime conflicts with the current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On the contrary, the enhancement of the legal status of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 and the expansion of its authority are the ongoing direction in the reform of the supervisory mechanism in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China. The amendments to the Company Law shall separate the corporate legislation and the ruling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reform, hence enabling the corporate law back to the nature of private law and neutrality. The Company Law shall be amended to provide for one-person companies and eliminate wholly state-owned companies.  相似文献   

15.
刘燕 《法学研究》2014,36(5):32-56
从商业实践的视角观察公司法资本制度的逻辑与演进,有助于理解全球性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不同路径以及我国2013年改革的争议。法律对公司资本的约束起源于描述股东出资设立公司的过程,揭示资合公司的起点与治理架构的基点。公司实体的持续存在催生了"资本维持"的初始观念,"有限责任"的外部性则最终塑造出法定资本制的核心规则。但法定资本制简单而朴素的逻辑难以适应变化多端的商业实践,由此见证了会计、估值、债务契约、证券监管等辅佐、分担或替代了法定资本制的部分功能。法定资本制改革具有内在动力。改革抛弃了传统而僵化的"法定资本"概念,将资本制度的重心从债权人利益保护转移到股东权益的合理配置。我国公司法在规则层面实现了资本制度的现代化,但与之对应的商业理性与行为模式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相关配套制度和商业实践来弥补认缴登记制立法的疏漏。  相似文献   

16.
程海俊 《政法学刊》2005,22(1):101-104
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我国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是规范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我国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应从加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加快建设信用服务体系、推进信用立法、完善法律法规和配套设施等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17.
With respect to the current amendments to the Company Law, a balance shall be reached between the freedom and compulsion. In the current legal environment of China, it is improper for corporate legislation to adopt the authorized or eclectic capital system, and adequate amendments shall be made to the existing statutory capital system. The independent director regime conflicts with the current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On the contrary, the enhancement of the legal status of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 and the expansion of its authority are the ongoing direction in the reform of the supervisory mechanism in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China. The amendments to the Company Law shall separate the corporate legislation and the ruling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reform, hence enabling the corporate law back to the nature of private law and neutrality. The Company Law shall be amended to provide for one-person companies and eliminate wholly state-owned companies.  相似文献   

18.
2013年我国《公司法》完成的资本制度改革基本上是沿袭了法国、日本、韩国、台湾地区近10年来的做法,于我国国情考虑很不周延。工商机关从公司登记事务切入取消公司法定最低资本数额和实缴要求自始不合法治原则,谋求逃避监管职责的制度“走私”利益,欠缺正当性,存在违法情节;而深圳创造的“认缴制”概念在法律上没有确切的含义,没有体系化的制度结构,深究起来不知所云。地方政府越权修订国家的公司法,冒犯全国人大权威,实质获取“举改革大旗”、“挖制度洼地以引流抢夺国内金融资源”、“摘皇榜”等行政机会利益,倒逼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吃改革宴席中的立法“剩饭”,污损了民意机构的尊严。实施颠覆性的改革措施,忽视了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公司资本制度变革的背景及底线。英美授权资本制下维护交易安全的配套制度非常完备和精细,我国则缺乏那种系统性的法律配置和软文化,依托法定资本制保护债权人利益是我国长期的最适合制度选项。所幸的是,本次改制后,法定资本制的框架尚得以保存,我们必须戒急用忍,通过公司法的进一步修订建立及时、妥当的配套制度,跟进补救其错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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