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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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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知识产权视野下农业遗传资源产权化进程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当前农业遗传资源产权化的进程中,目光主要集中在物权和知识产权保护上.但由于农业遗传资源与知识产权的客体有很大的不同,对农业遗传资源能否采取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着很大的争议.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在农业遗传资源产权确定的情况下,知识产权在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中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随着理论界关于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制度研究的不断完善,关于农业遗传资源权的探索也逐渐深入,本文结合已有理论成果,将农业遗传资源权置于知识产权之下,通过对比农业遗传资源权与物权、知识产权保护客体的不同,分析农业遗传资源权的权利属性,进而实现对农业遗传资源权的构建,以期为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制度完善提供助力.  相似文献   

3.
目前,对于农业遗传资源我国无论在学理中还是在实践中均没有明确的定义,不同的研究领对这一概念有不同的理解。由于概念的明确是立法的前提,本文力图从法律概念的界定这一角度入手,对农业遗传资源进行法律上的定义,以期明确我国农业遗传资源的立法目的,加快我国农业遗传资源的立法保护进程。  相似文献   

4.
遗传资源权视野下的我国农业遗传资源保护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业遗传资源的保护,关系到农业生物安全、环境保护和农业生物多样性的维持。对于遗传资源,不能简单适用物权的保护,也不能作为现代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遗传资源权是一种新型的专有性财产权,是生物技术知识产权的在先权利。新修订的《专利法》,虽将遗产资源来源披露要求纳入了专利申请程序,但并不能替代对遗传资源保护进行专门的立法。  相似文献   

5.
贵州黎平县黄岗侗寨在对香禾糯农业遗传资源保护上走出了重要的一步。分析其对农业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的实践,可以发现在我国建立以社区为主体的农业遗传资源权时,通过建立社区财产权,引入参与式管理方法,实现社区与社区成员的互动,将更加有利于我国农业遗传资源在实践中的保护和利用。  相似文献   

6.
财产观由物质化向非物质化的拓展和延伸为遗传资源财产化研究提供了现实条件.遗传资源作为非物质利益,能否财产化的决定因素除了其本身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外,还应具备为公共政策选择所需的社会价值.遗传资源法律关系的客体是遗传功能信息,由此决定遗传资源属于无形财产范畴,但它与同属无形财产范畴的知识产权存在明显区别,亦不属于知识产权的"特别权利".  相似文献   

7.
印度遗传资源立法及其启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为了阻止生物多样性的快速消失以及预防对生物资源和传统知识的不当利用,规范生物资源和传统知识的获取,确保公平分享因其利用而产生的惠益,印度于2002年制定了《生物多样性法》。目前,我国已经启动制定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法律的立法程序。由于我国与印度在生物多样性和遗传资源的流失等方面具有类似的国情,因此,《生物多样性法》为我国制定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的法律提供了许多重要的启示。  相似文献   

8.
"遗传资源利益分享权"的法律性质诠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物多样性公约>所规定的遗传资源财产权--遗传资源利益分享权--不符合民法孳息原理的要件和要求,不属于传统所有权的范畴.遗传资源利益分享权以传统部族文化为精神基础,以公平合理分享遗传资源利益为基本原则,承认主体的群体性,排除客体和授权条件的创造性从而与现代知识产权存在本质的区别,故其也不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遗传资源利益分享权是一种非创造性特别权利,是cBD建构的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的特别私权机制.  相似文献   

9.
《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是在联合国粮食和农业组织的主持下为解决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的保护、可持续利用、获取和惠益分享等问题而缔结的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法律文件。该条约的目标在于保护、可持续利用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以及公平合理地分享因利用这些资源而产生的惠益,最终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实现这一最终目标,该条约确立了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农民权及其实现、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多边体制三项具有创新意义的法律制度。我国粮食生产和农业发展面临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加入这一条约有利于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0.
专利申请中遗传资源来源披露的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前言在《生物多样性公约》所作出的定义中,“生物资源”是指对人类具有实际或潜在用途或价值的遗传资源、生物体或其部分、生物种群或生态系统中任何其他生物组成部分;“遗传资源”是指具有实际或潜在价值的遗传材料;“遗传材料”是指来自植物、动物、微生物或其他来源的任何含有遗传功能单位的材料。从字面上看,“生物”比“遗传”的含义要广,因为其不要求含有遗传功能单位;“材料”也比“资源”的含义广,因为前者不要求具有实际或潜在的价值。传统知识包括诸如为医疗和农业使用的生物或其它材料的信息,生产方法、设计、文学、音乐、宗教仪式和其它技术和工艺。在本文里传统知识限于与遗传资源使用时相关的那一部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许多文件和许多学者的论文都采用“遗  相似文献   

11.
张建邦 《法律科学》2005,23(6):97-102
在国际法上,基因资源的获取和利益分享涉及三个主要的国际公约,即《生物多样性公约》(CBD)、《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公约》和《TRIPS协议》,其中以CBD为核心,确立了基因资源的国家主权控制、事先知情同意和合理分享利益的原则和制度,确立了基因资源保护机制和产权设定的基本框架,对保护我国的基因资源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2.
刘海龙 《河北法学》2008,26(7):28-30
如何有效地对人类遗传资源进行保护成为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和难题。人类遗传资源具有不同于传统资源的一些特点,因此,需要从不同的法律角度出发寻找相应的对策。包括:利用人格权法保护人类遗传资源提供者的人格权;利用知识产权法保护人类遗传资源提供者的应得利益;利用行政法规保护人类遗传资源的合理获取和使用;利用国际公约对人类遗传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跨国保护。  相似文献   

13.
遗传资源法律问题初探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随着生物技术的迅猛发展,遗传资源作为一国重要的战略物资,不仅在解决粮食、健康和环境问题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其在商业上的使用更会产生巨大的经济价值,已经成为各国争夺的目标。由此,引发了有关遗传资源的诸多法律问题,许多至今未有定论。对什么是遗传资源、遗传资源的权属问题进行分析,对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以及遗传资源的保护方式进行探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4.
遗传资源惠益分享合同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华芳 《河北法学》2008,26(7):36-39
由于话语权的缺失、自身科技发展状况的限制和国际法律体系建立的过程性,目前发展中国家在遗传资源获取和利益分享领域要遵从发达国家的游戏规则,采用"合同模式"。通过对此类合同的解读,分析其性质,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我国为例探讨如何在处于弱势的情况下,能够利用这种合同,获取相对较大利益。  相似文献   

15.
论我国遗传资源区域性补偿法律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昊亮 《河北法学》2008,26(7):31-35
随着生物技术的迅猛发展,遗传资源的价值越来越突显出来。我国是世界上遗传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辽阔的地域、复杂的自然环境造就了极为丰富的动植物和微生物物种。目前我国的立法和国际公约、条约都未就遗传资源的具体保护模式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遗传资源公共性、区域性的特点,我国应该建立一套以国家享有遗传资源经济主权为基础的区域性补偿与惠益分享制度,这样有利于鼓励遗传资源所在地区群众对遗传资源保护的积极性,有利于遗传资源的国际保护,也有利于西部等落后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6.
赵瑾 《行政与法》2011,(1):68-71
建立遗传资源的获取管制和惠益分享法律制度是我国目前环境立法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如何确定立法模式、规范遗传资源的获取途径及惠益分享条件和内容是难点.制定以专门立法为主、修改既有法律为辅的双层立法模式体系,并对其中的主管机构、遗传资源的获取步骤、惠益分享等制度提出具体安排,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有益尝试.  相似文献   

17.
我国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立法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张小勇 《法律科学》2007,25(1):142-157
当前,我国遗传资源流失的问题非常严重,现有的法律存在较多的缺陷,无法有效阻止遗传资源的流失.因此,我国有必要遵照《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要求建立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法律制度.我国应当采纳单独或专门立法的模式,未来立法应包括目标和原则、适用范围、国家主管部门、获取程序、事先知情同意和共同商定条件、惠益分享和监测机制等七个方面的核心内容.  相似文献   

18.
论我国在遗传资源保护国际谈判中的立场和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长玲 《河北法学》2006,24(4):69-71
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特别是其获取和惠益分享等问题一直以来为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所关注.旨在探讨为了保护和持续利用遗传资源,我国在有关的国际谈判中对有关问题应采取的立场和对策.  相似文献   

19.
矿产资源立法的私权化进路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石江水 《河北法学》2012,(3):106-113
整体看来,我国的矿产资源法体系是一个包括行政法、民法和刑法规范的复合体,透射出的主要是公法色彩,无法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要求。为此,矿产资源立法中的私权化和矿权的市场化进路不失为求解之道。如果能走得更远,则制定系统的《矿权法》亦未尝不可。  相似文献   

20.
Are the national laws regulating access to genetic resources that countries have enacted in exercise of their sovereign rights accorded by the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jeopardising food security by failing to take into account the distinctive features of genetic resources for food and agriculture? If so what can be done about it? What are the obstacles to doing so? And how can they be overcome, especially in the context of the present ongoing negotiations for an international regime on access and benefits sharing under the biodiversity convention? This article examines the impact of the national access laws and other instruments on the free access and exchange of these genetic resources and hence on the maintenance of agricultural biological diversity upon which food security hinges so critically. It highlights the obstacles that stand in the way of developing countries facilitating access to their genetic resources and proposes a multilateral non-market-orientated approach to overcome them.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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