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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潘佳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3,15(1):65-70
公司的环境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当前,我国公司法律责任的设置存在根本性缺陷,即预防理念的缺失,主要表现在市场准入阶段公司设立的环境条件缺失、环境保护法律相关准入规定的缺陷、环境风险内控预防机制的空白、行政处罚手段的滞后性以及重大环境污染犯罪尚未"危险化"等。以预防理念全面"绿化"公司的环境法律责任,需要从如下方面加以努力:完善环境准入立法、建立以环境风险应对为中心的内部控制制度及责任体系、行政处罚方式的科学化、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前置"及环境监管失职罪的修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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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大量滥用股东有限责任及公司法人独立人格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相比,作为舶来品的"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在司法领域的适用还过于谨慎和保守,随着我国注册资本制度的转变以及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强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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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独立人格是公司制的核心,它对建立产权清晰、责任明确的现代企业制度,保障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当前经济领域中,利用公司的独立人格,从事不法行为,获取非法利益,逃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的现象也随之产生且越演越烈,从而损害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破坏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为此,在法律上必须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既实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特定情形下否认公司人格,追究相关责任者的法律责任,以规制公司人格被滥用的现象.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也是对公司人格制度的必要补充和完善.本文就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含义、理论依据、法律特征、意义、适用条件和法律效力等方面进行论述,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对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确立完善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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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社会责任的司法实践——从公益诉讼角度谈我国公司社会责任司法实践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社会责任是公司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对社会应尽的责任。我国公司社会责任的实体法规定相对完善,而在诉讼法领域却一直缺少与实体规定相对应的救济程序,导致公司违反社会责任,对社会公共利益构成危害时没有合适的诉讼程序对其进行追究,因此,构建公益诉讼程序应是完善我国公司社会责任司法实践的重要步骤。依据我国具体国情,应从立法和实务操作上分别着手,改革我国的诉讼结构,构建公益诉讼制度,以期增加公司社会责任的可诉性,把公司社会责任真正落实到司法实践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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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虽然对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有了明确的规定,但却没有明确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和内容,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救济或诉讼机制,缺乏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故应该对现行《公司法》进行解释和修改,补充完善相关落实公司社会责任的制度性规定,明确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建立激励机制、建立救济机制、建立社会责任的法律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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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格否认理论及其在我国的实践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公司实践中,控制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规避法律义务,逃避契约义务,欺诈债权人;在关联公司关系中,控制股东滥用控制权,损害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司的独立人格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工具或者障碍,暴露了公司法人制度的漏洞。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外的公司人格否认的司法规则,对我国公司法人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最高法院拟作出司法解释,在坚持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前提下,对特定法律关系中的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予以否认,直索公司背后成员的责任,以规制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发展和完善,公司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维护公司合法经营获利的同时,对于公司承担的社会法律责任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本文详细梳理了市场经济环境下公司的法律责任,就公司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进一步完善经济法律体系规范公司社会法律责任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9.
论公司治理中的职工参与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职工是公司所涉及的众多相关利益者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完善职工参与制度无疑是强化落实公司社会责任的重点所在。新公司法关于公司职工参与制度仍存在很多欠缺和不足。我国职工参与制度应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增加职代会职权、统一推行职工董事制度、规定职工董事比例、改进监事会制度、规定职工持股制度、完善法律责任等。 相似文献
10.
论公司终止后的环境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依照传统公司法理论,公司终止后其法律人格的丧失必然导致将不再为终止前的侵害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公司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并不随公司终止而立即消失,若依照传统公司法理论,公司终止后的环境责任因公司终止而责任主体丧失,由他人或社会承担,显然有悖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为了保护公民的环境权,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应在终止后承担环境法律责任,相关法律制度应当健全. 相似文献
11.
公司利益缺失下的利益冲突规则——基于法律文本和实践的反思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国公司法不断完善着利益冲突的规则,其对公司实践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由于公司法受制于国有企业改革,同时在法律思维中采用权利界定方式而不是利益保护方式,现行的利益冲突规则更多表现为规制式、事前禁止的模式,同时更多地将权力上收给了股东,在法律责任上依赖于归入权,强调公司所有权而忽略了公司利益。本文回顾了利益冲突规则的引入,对现行规则中的疏漏进行了分析和批评,并结合已有的司法实践分析公司利益在法律调整中的淡化,并对这种原因进行了理论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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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法中的“人”——法人体系的序列化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与传统的私法视角下、交易场合中,法人与自然人一律平等,皆为无差别的“私法中的人”的思维不同,在历史观中,“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是具有法社会学意义的两大法人“模型”。两模型之角力,体现为不同的法人类型通过消长其“社团性”,调整团体与团体成员各自就法人财产进行支配的“法律上的距离”,而排列为与其公、私域属性相适应的,促进社会整合的法人类型序列。在历史上这可呈现为各法人本质学说流派的论争,在当代则反映为某些民法典中,不同社会功能法人类型的财产权强弱之差序安排。最终这将促使民法扬弃对法人的狭隘私法定性,正视与回应法人跨越公、私体制的“复合人”特质,进而也提高民法应对社会分化与转型的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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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公司法》中的公司治理结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SHI Shao-xia 《当代法学》2007,(6)
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法的重要制度,也是公司法的重大理论问题。论文以我国新《公司法》为背景,采用对比的方法,比较深刻地分析了我国《公司法》修订之前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产权关系不清;权力高度集中;监督制约乏力。论文进一步剖析了我国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主要表现为:明晰产权关系、界定股权性质;完善法律规制、突出公司自治;完善治理机制、强化"高管"责任;健全诉讼途径,强化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14.
浅析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司法》颁布实施已有十年,《公司法》虽对某些滥用公司法人行为作出了规定并加以调整,但单纯依靠现行公司法律框架体系不足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在现实生活中仍出现有些人利用公司人格及有限责任从事不正当行为的现象,严重危害交易安全,损害债权人利益。因此,为完善现行《公司法》,有必要引进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对我国现行公司法人制度进行补充、完善。本文针对公司人格被滥用的现状,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确立的必要性、可行性作了初步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立法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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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司法实践中已得到大量运用,但其存在以下法律适用上的问题:第一,在对具体个案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还是其他私益诉讼的性质判断上,现有裁判存在显著差异。第二,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类似案件的审理中,不同案件裁判者在程序选择与裁判结果上也呈现各异的走向。原因在于该诉的法律适用中存在"公共利益"等现有民事法律体系难以评价的规范性构成要件。究其根源,是该诉的独立请求权基础尚未得到明确。因此裁判者在审案时通过"借用"环境侵权之诉等类似诉讼请求权基础进行涵摄时,其法律适用过程就容易产生混同。明确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权并精细该诉的法律规则,有助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程序的公正运行与裁判结果的日趋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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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民法上的法人制度包含了为公司制度发展量身定做的"完人化"标准。公司制度借与法人制度融合获得了广义财产与基本权利,扭转了公司在传统社会组织身份格局中的不利地位,形成了对其他企业类型的制度竞争优势,但也带来巨大风险:公司异化为新身份格局中的"公司帝国"。法人制度在我国具有主要服务国有企业改革的功能狭隘性,加之官商传统潜移默化,产生了更为复杂的"官商公司帝国",妨碍了国有企业实现公共利益。针对性地而言,应祛除法人制度的极端功利主义成分,重建国有企业承载公共利益的法人制度支持。 相似文献
18.
在"刑民不分"的前现代法律中,"不知法不免责"之"法",主要是伦理法、民商法,"责"则主要是采客观归责的侵权责任。而在"刑民有别"的现代法律中,由"前置法定性与刑事法定量相统一"的法益保护和不法制裁的部门法层级结构和比例分配所决定,客观构成要件中的规范要素以前置法的规范评价为核心,相应地,行为之前置法不法性认识乃主观构成要件的必备要素。是故,违法性认识错误实有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狭义的违法性认识错误,仅指前置法不法性认识错误,系事实错误范畴;广义的违法性认识错误,则指传统的刑事违法性认识错误,系法律错误范畴。前者决定故意的有无,后者影响责任的轻重。实践中,两者均得或者依据裁判规则进行推论,或者运用刑事推定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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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在华子公司因拥有法人地位,其法律责任的承担通常是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承担有限责任,但也不排除在特殊情形下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由印度博帕尔案可以看出。在跨国公司子公司从事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生产经营行为的情形下,依照有限责任制度则可能给无过错的环境侵权债权人带来极大的不公正,有限责任制度的缺陷与困境尤其凸显。因此,在跨国公司环境责任的追究机制中,合理采纳法人人格否认责任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此外,美国在某些环境侵权的特定情形中将母公司纳入责任承担主体的范围,追究跨国公司“整体”责任的做法也值得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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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制度强化了独立董事的民事法律责任,但法律重在落实,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的外部环境,还应加强相关民事赔偿诉讼制度的建设。如:放宽对前置程序的要求保障证券投资者民事索赔权;适用有限制的判决扩张,加大对不法行为人的惩罚力度;完善派生诉讼条件规定,增强股东提起派生诉讼的可操作性;尝试建立公益诉讼机制,强化诉讼动机。实行这些措施必将强化法律责任对独立董事行为的约束,强化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的运用效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