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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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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年来,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有了一定的发展,民事抗诉案件逐年增多。但是由于法律规定的粗略,使得检察机关民事抗诉监督机制不尽合理,监督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在这种情况下,我院采取了以检察建议的方式推进民行检察监督的做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年来,在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我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发“检察建议”18次,采纳率达100%,其中启动法院再审检察建议9起,纠正违法执行5起,查处违法执行犯罪案件1起,建议限期卷宗归档2起,纠正行政违法2起。一、采用检察建议,纠正错判案件我们按抗诉案件的标准严把用检察建议启动再审质量关。对…  相似文献   

2.
在民事和行政诉讼领域实行检察抗诉制度具有很强的理论基础、宪政需求和现实意义。我国现行检察机关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难以履行监督审判权的职责;对自行发现的错误裁判案件,启动再审抗诉程序缺乏制度保障;依申请启动的抗诉程序,检察抗诉权缺乏应有的独立性;抗诉案件再审的审级,降低了检察监督的地位。改革和完善检察抗诉制度应对抗诉权的具体行使手段、程序及抗诉层级进行完善,并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力。  相似文献   

3.
检察院通过行使抗诉权要求再审,在目前司法实践中,往往并不立即和直接启动再审程序,尚需通过人民法院的裁定来启动该程序。这一做法与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悖,无端地延长了再审程序的审理时间,应予以改革。对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应当赋予检察院再审启动权,由接受抗诉的法院立即再审。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检察机关通过对法院生效裁判提起抗诉,加强了对法院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而此类案件法律规定比较简略,如何审理把握成为人民法院审判中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司法实践出发,对其审理操作的有关问题,结合自己的认识,试做探讨:一、抗诉与再审的关系(一)抗诉并不必然引起再审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而对民事、行政生效案件的抗诉正是监督权行使的具体方式 ,依据民诉法和行诉法的规定 ,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再审。但并非说抗议必然引起再审 ,即抗诉必然…  相似文献   

5.
民事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最主要和最有效的方式是进行抗诉和提出检察建议,监督的结果是引起法院再审.  相似文献   

6.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检察监督的权利、义务、职责等规定的不明确、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由此造成检、法两家在抗诉案件审理具体操作方面产生争议和冲突。这既不利于检察机关抗诉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更不利于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目的的实现。为此,笔者对当前民事抗诉再审程序中存在的若干问题作一探讨。检察机关行使民事抗诉权与提出检察建议二者之间的关系。检察机关对法院已生效的裁判发现存在错误,依法提起抗诉,督促法院加以纠正,是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有效方式。但近年来,也出现了检察机关…  相似文献   

7.
刑事抗诉权运行中存在着抗诉案件数量与起诉的案件总量不成比例、抗诉案件质量不高、地区之间不平衡、偏重于对犯罪的打击、集中于实体方面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有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原因。完善刑事抗诉权运行机制的基本思路是:更新司法理念,树立配合与监督并重的思想;坚持抗诉基本原则,突出抗诉的重点;准确把握刑事抗诉标准,提高抗诉案件质量;拓宽刑事抗诉范围,增强抗诉的全面性;进一步健全抗诉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抗诉能力;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严肃查处审判人员渎职犯罪.保证刑事抗诉工作的有序开展。  相似文献   

8.
曾晖 《法学杂志》2013,34(1):136-140
对于民事抗诉案件法院的庭审范围、检察机关在庭审中的职责、抗诉案件的庭审与其他再审案件的庭审有何不同,因法律规定不明,司法与理论界分歧很大.民事抗诉案件的审理范围应以抗诉事由为中心,同时兼顾当事人的请求;检察机关在庭审中有权参加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权利区别于当事人,对庭审活动中的违法应及时纠正,避免产生司法不公;在其他相关问题上应区分抗诉案件与其他再审案件的不同.  相似文献   

9.
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检察机关主要是通过抗诉方式实施监督。据统计,1999年全国民行检察部门的办案数突破了万件大关,在数量提高的同时,办案质量也有很大提高,抗诉改判的案件占因抗诉法院再审审结案件数量的81%,民行检察工作成绩喜人。但由于目前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还缺乏较为细致的规定,  相似文献   

10.
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是指在我国行政诉讼中,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依法进行监督的诉讼法律制度,也是我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权中的一项重要职权。行政诉讼检察监督,这种法律监督权利,通过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裁定进行抗诉,发动再审程序,使人民法院经过再审,对抗诉的案件作出改判,纠  相似文献   

11.
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是一种柔性的检察监督形式,已被我国检察机关广泛践行。基于检察监督的周延性考量,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在适用对象上宜扩展至与判决、裁定具有类似裁判性质的决定、命令等。在检察建议的适用级别上,宜打破"同级"之限制。除了认定事实错误的裁判文书宜采抗诉这一监督形式外,对于其他错误的裁判文书宜采检察建议的监督形式。在程序上,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不相互排斥,可并存适用,但都只能适用一次。当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与检察机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并存时,应当优先考虑检察机关的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事由。应当允许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审判监督与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进行选择。尽管是一种柔性的建议,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必须体现刚性。  相似文献   

12.
从规范到运作——论民事诉讼中的检察监督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本文认为 ,我国现行立法框架下的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处于特殊的诉讼主体地位 ,因此 ,有必要正确认识与把握检察监督权与审判权、检察监督权与诉权的对立统一关系。对于事后监督范围认识上的法检冲突 ,应当由既有资格又有权威的我国最高立法机关作出裁断。在常规的第一、二审程序中 ,以检察机关的不介入为上策 ,但立法应当考虑赋予检察机关在特定情形下的提起诉讼之权。在检察机关抗诉提起所指向的法院这一法检冲突中 ,检察机关应当作出让步。而在对抗诉案件的再审中 ,应正确厘定检察人员的法律地位及其任务与职责 ,保障检察监督权的落实与实现。  相似文献   

13.
在民事诉讼视野下,抗诉引发再审是我国民事检察监督长期以来的基本途径,新民诉法的修改使得再审检察监督方面变动很大,有必要将其单独加以梳理、分析,并结合司法改革大背景加以研究。再审检察监督的改革凸显了公权力制衡、全面监督与有限监督相结合、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协同共促和当事人诉权优先理念。应当促进制度改革背景下的配套理念跟进,科学设置多元化再审主体权限,同时注意加强对检察机关的"反监督",以期更好地提高民事检察监督的效率与效果。  相似文献   

14.
民行抗诉案件由原审法院再审,缺乏检察机关的监督,造成检察机关司法资源的浪费,使得基层检察院监督职能得不到完整的行使,基层检察院应能行使抗诉权。  相似文献   

15.
刘振义 《内蒙古检察》2006,(2):18-21,39
抗诉是民行检察的主要手段,抗诉意见能否被采纳是民行检察监督能否发挥实效的重要方面。抗诉书是检察机关开展民行检察监督、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指出原审错误、传达抗诉意见、必然引起法院再审的法定的文书。抗诉书的抗点是否准确,说理是否透彻,对民行检察办案质量和抗诉案件改判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民行抗诉书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简单罗列案件事实和法律条文,缺乏实质性的说理,抗诉观点没有说服力,逻辑不严密,繁简不当,无法让再审法官充分认识原审裁判的错误所在。由于作为民行检察监督的最重要载体的民行抗诉书不作说理论述,社会各界没有直接的途径直观地监督、检阅、评判民行检察监督的状况和价值,有的人对民行检察监督的存在的必要性也产生了怀疑。  相似文献   

16.
"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是一份综合性司法文件,其中不少条款与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程序设置相关,包括民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工作中线索来源、甄别发现、调查核实、监督方式、犯罪线索移送等具体问题。构建出较为完整、系统的民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体系,对检察机关履行民事检察职能、监督纠正虚假民事案件具有重要意义。其中,对民事虚假调解书采用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监督方式、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民事强制措施建议权制度等新规定要准确理解内容、严格适用程序、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依法惩治虚假诉讼违法犯罪合力。  相似文献   

17.
为规范法院、检察机关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程序,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促进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司法实践中准确理解与适用,现对《意见》的制定背景与经过、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相似文献   

18.
<正> 对检察机关按再审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法院能否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均未予以明确。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普遍就此持肯定意见。对此,笔者不敢苟同,仅就其弊端及其成因谈以下拙见。 一、指令再审刑事抗诉案件的弊端 首先,对抗诉案件指令再审有悖法律的规定。其一,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49条第2款和人民法院组织法关于各级法院职权的规定,只有当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的错误是由最高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的时候,才发生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问题,而对上级检察机关因发现下级法院生效  相似文献   

19.
我国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制度中的检察抗诉权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定监督职权,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人们认识上的不同及司法实践操作中的不一致,影响了民事、行政检察抗诉权的有效行使。一、现行民事、行政检察抗诉面临的两个现实问题虽然《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以下简称《抗诉规则》)第四十七条中列明  相似文献   

20.
巴林左旗检察院着力查办各类民行检察案件和隐藏在民行审判及执行程序中的徇私徇情枉法裁判案件。2001年以来,共办结各类民行检察抗诉案件80件。民行检察监督的成就就引起了同级法院的高度重视,为提高案件审判质量,降低抗诉率和再审改判率,2003年巴林左旗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新的严厉错案追究制度,2004年巴林左旗人民法院与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协商又制定了对检察机关需调卷的案件,先自行审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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