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近几年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引起了国内学者的关注,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是给予污点证人一定的豁免权,进而获得污点证人的证言或着是他们提供相关证据,来发现案件事实,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目的,这有利于有效的打击重大犯罪,提高司法效率,维护司法公正.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虽然在我国并未明文规定,但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体现出了该原则的内在精神.在我国建立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是一个曲折漫长的过程,除了考虑其具体的适用条件外,还要设置相应的制度保障,这还需要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相似文献   

2.
本文通过借鉴域外污点证人豁免制度,结合我国查处贿赂案件的实证考察,对在我国引入和建立污点证人豁免制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建立我国污点证人作证制度的构想,为完善我国打击严重的贿赂犯罪的立法与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3.
屈新  梁松 《证据科学》2008,16(6):699-712
本文通过借鉴域外污点证人豁免制度,结合我国查处贿赂案件的实证考察,对在我国引入和建立污点证人豁免制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建立我国污点证人作证制度的构想,为完善我国打击严重的贿赂犯罪的立法与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4.
随着犯罪多样化形势的加剧,污点证人对司法机关能否查明真相顺利结案往往能够提供极大的帮助.因此,我国有必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污点证人豁免制度.考虑到当前的司法改革的大势推进,建议我国选择有罪豁免的方式对污点证人进行豁免.应将决定污点证人的豁免与否的权利交给检察机关,由其根据案件的重大与否和污点证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并通过法院的进一步审查,同时应对污点证人实施特殊保护.  相似文献   

5.
“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研究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污点证人”作证豁免是司法机关的权力,而不是证人的权利或特权,其与证人的拒证特权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该制度有利于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维护社会正义,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我国应当在借鉴其他国家做法的基础上,建立“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  相似文献   

6.
“污点证人”豁免制度通过免除污点证人的罪行来换取更重要的证据,在打击隐蔽性强、取证难的行受贿犯罪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通过对“污点证人”豁免制度概念、特点等的介绍以及我国关于这方面的现状分析,说明建立这一制度是我国的现实需要。最后,对如何构建我国的“污点证人”豁免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期望通过这一创新举措,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打击职务犯罪、治理行受贿案件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取得更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7.
污点证人是指具有犯罪污点的证人。在德国,污点证人被称为“王冠证人”,在台湾地区被称为“窝里反证人”。污点证人作证豁免是指具有犯罪污点的人为国家利益作证可以免受刑事追诉或被给予刑事上的从轻或减轻、免除处罚待遇的一种刑事司法措施。证人作证豁免主要有证据使用豁免和罪行豁免两种形态。犤1犦在罪行豁免中,证人因作证而被彻底免除了刑事责任,其犯罪污点被彻底清除。而在证据使用豁免中并不彻底免除证人的刑事责任,其犯罪污点被有限清除。如果控方根据“合法的、独立的来源”(即不是来源于该证人的证言或其派生证据)掌握了该证人犯…  相似文献   

8.
刑事诉讼中运用污点证人制度能够有效地打击犯罪。一方面,司法机关在一些重大案件中,通过污点证人获得追诉和定罪的关键证据,得以及时惩处犯罪;另一方面,通过污点证人作证的交易豁免,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本文通过对我国适用环境的分析,论证我国应构建污点证人制度,同时建立公正合理的运作制度,保障污点证人制度的效果得到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9.
中国特色腐败犯罪污点证人作证豁制度勾建要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彭新林 《法治研究》2014,(11):24-32
腐败犯罪污点证人作证豁免,是国家为了追诉某些严重腐败犯罪而对不得强迫自证其罪权的妥协和限制,并非污点证人的权利.确立腐败犯罪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是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义务、贯彻严厉惩治腐败犯罪刑事政策、缓解腐败犯罪取证难困境和提高腐败犯罪诉讼效率的需要,且其不违反刑法基本原则,具有道德相容性,与司法腐败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具有现实可行性.构建中国特色腐败犯罪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可从作证豁免的类型、对象、条件、程序、保障措施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10.
刑事诉讼中证人拒证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周 《犯罪研究》2000,(4):37-39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48条明文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这就要求证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作证。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证人不作证或不完全如实作证,经常困扰着刑事诉讼活动,特别是在办理贿赂犯罪案件中,由于这类案件的特点就是隐蔽性强而证人少,证人拒证轻者导致司法机关取证不到位,证据链条有缺口,案件难以突破,甚至久拖不决,影响刑事诉讼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重者导致冤假错案,给司法机关及时、准确、有效地打击犯罪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后果。因此,在当前司法机关办案实践中,执法机关强烈要求解决刑事诉讼活动中证人拒证问题,此乃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1.
在一些复杂的案件中,证据往往很难获取,而污点证人常常掌握着这些犯罪的关键证据。这些证据的取得有利于国家打击严重犯罪。根据西方的反对自证其罪的特权,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应运而生。我国目前没有关于作证豁免的规定和制度。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证人作证豁免案例。因此,在我国构建适合我国司法体系和现实的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已变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2.
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的性质是司法机关的权力体现,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司法交易。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不乏污点证人刑事责任的案例,该制度有利于更好地查明案件,维护社会的正义,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在我国应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的步伐。  相似文献   

13.
俞利平 《政法学刊》2005,22(6):20-22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贿赂犯罪的罪名体系、构成要件、反腐败中的特殊侦查、污点证人等问题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而我国现行刑事法律制度与之相比尚有一定差别.结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我们应建立相应的符合我国国情的、更加完善的贿赂犯罪罪名体系、构成要件,在刑事诉讼中引入特殊侦查、污点证人等手段完善打击贿赂犯罪的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14.
为了重点打击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行为,我国《刑法》对贿赂犯罪中的行贿人给予了"有条件从轻处理"的立法待遇。在司法实践当中,也形成了"重查受贿、轻办行贿"的办案格局,然而这一办案格局从长远来看不利于有效打击贿赂犯罪,而且司法实践中对行贿人的处理方式也极不规范,难以纳入侦查监督的视野,与现代刑事诉讼法律理念相悖。本文主要从有效打击贿赂腐败犯罪的角度出发,对行受贿犯罪中行贿人的处理方式进行探讨,并认为将实践中对行贿人的司法处理从程序法角度加以规范应是立法改进的方向,而进而明确给予行贿人以"污点证人"的刑事诉讼地位则是一个合理的选择。  相似文献   

15.
在贿赂犯罪案件中,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具有决定性作用。这些证言往往来源于贿赂案件的贿赂相对人,然而,贿赂相对人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往往拒绝作证、不愿如实作证,或者隐瞒事实,甚至捏造事实,妨碍了贿赂案件的查处。虽然我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立了证人强制出庭作证的制度,但这并不能解决贿赂犯罪案件中证人在侦查、起诉阶段拒绝作证或不如实作证的难题。如何让贿赂相对人放下各种心理包袱,"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以达到有力打  相似文献   

16.
证人证言是刑事诉讼中运用最普遍、最复杂的证据种类之一,它有利于尽快查明案件事实,提高诉讼效率。在西方国家,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已经发展为一项比较完善的刑事司法制度,但在我国仍处于探索阶段。本文从案例出发,引出了我国司法机关在审判实践中对西方国家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的借鉴与应用,并由此讨论了在我国确立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应当遵循的原则。  相似文献   

17.
在当今社会,毒品、走私、黑社会性质等有组织的上游犯罪、贿赂犯罪手段成熟、隐蔽。在侦查、指控这些犯罪时获取真实、稳定的证据是刑事侦查工作面临的一大困境,而有效的自首、立功制度则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一难题。目前,"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作为避免取证困难的有效手段已为许多国家采用,从刑事司法理论角度看,我国有必要引进这一制度,同时应构建适应我国国情的"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  相似文献   

18.
污点证人是指为了减轻或免除自己的刑事责任而选择与检察机关合作,以“证人”的身份指证其他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通过这种身份上的转变使自己能被豁免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虽然我国还没有正式规定污点证人制度,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大量类似于污点证人制度的“私下交易”现象,这里面法官自由裁量的成分以及侦查人员的肆意性承诺都使污点证人处在一个“不确定”的环境,因此,实践效果并不理想.污点证人提供的证据对于侦查那些隐蔽性高、组织性强等类型的犯罪有重大意义,对推进整个侦查过程都十分重要.因此,污点证人制度的建立不管是对理论研究还是司法实践都具有很现实的意义和作用.  相似文献   

19.
污点证人是指有犯罪污点,但因了解案情而被司法机关通知作证的诉讼参与人。污点证人因其作证享有刑事豁免权,得以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在西方,污点证人刑事豁免权是国家侦查权和公民反对自我归罪特权妥协的产物,就如日本法学家田口守  相似文献   

20.
贪污贿赂案件证人出庭制度浅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新民 《犯罪研究》2008,(2):71-74,80
刑事诉讼证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了解案件真实情况并依法向司法机关提供证词的刑事诉讼参与人。刑事案件证人出庭是现代刑事司法制度的普遍原则,但从我国近年刑事司法实践来看,贪污贿赂案件中证人出庭率偏低,严重地制约着贪污贿赂案件事实的查明及犯罪的指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