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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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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债务时,能否执行被执行人的夫妻共有财产存在较大的争议。我国应尽快完善夫妻财产法律制度,将一方不能清偿个人债务纳入适用夫妻分别财产制的范围,以应对日益增多的涉及夫妻共有财产的执行纠纷:在实体法修改之前,对夫妻共有财产,法院应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予以执行;夫妻分割共有财产的协议应由法院审查认可;执行夫妻共有财产以清偿个人债务,应遵循个人财产穷尽原则。  相似文献   

2.
如何保护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晓 《行政与法》2005,(12):100-102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有特定的财产构成。夫妻共同财产是共同关系,共同共有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权有《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特别规定。但是,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为维护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利益,在共有人处理共同共有财产常常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又因不动产登记制度和《婚姻法》中对共同财产处分权规定的不完善,对共同共有人的财产利益得不到最好的保护。本文对以上问题加以分析并在立法上加以完善。并以案例作为司法救济的指导。  相似文献   

3.
我国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设计,在价值理念上应以寻求婚姻家庭利益和社会利益和谐统一为指针,在认定标准上采实质主义,以所负债务用于婚姻家庭共同生活为旨归。在内容上明确对因"家庭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予以类型化划分,在立法体例上参照婚姻法有关认定夫妻共有财产的编排体例,对夫妻共同债务之认定采概括、列举和排除体例的形式,在证据规则上采举证责任倒置主义,公平分配证明责任,以实现对夫妻双方财产权益和债权人利益衡平保护之目的。  相似文献   

4.
【裁判摘要】 一、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应当以各自所有的财产作为注册资本,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夫妻双方登记注册公司时应当提交财产分割证明。未进行财产分割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以共同共有财产出资设立公司,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名下的公司股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作为共同共有人,夫妻双方对该项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夫妻共同债务应被定性为一种有清偿顺序的连带债务。比较法经验表明,夫妻共同债务的有限责任通常是作为“共债推定”的配套制度而存在,而我国现行法确立的是“个债推定”。鉴于我国夫妻财产归属欠缺明晰的公示方法,破解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责任财产的范围,而在于夫妻债务的认定范围。只要坚持将“夫妻共同债务金额”与“确定的受益金额”等同,从严认定共同受益型夫妻共同债务,就既能与第三人受益返还的财产法原理相一致,又能有效消除连带债务的严苛性。夫妻共同债务应首先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不足时才能以双方个人财产偿还;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应首先以其个人财产偿还,不足时才能以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份额偿还;当夫妻一方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并存时,夫妻共同财产应首先用来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债权人为同一人也应如此。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仅规定了夫妻个人债务的责任财产执行顺序,尚需补足其余两项规则。  相似文献   

6.
<正>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合意举债或者其中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要负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两大类型,即夫妻共同生活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然而,即便是法律明确的认定规则,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认定难”的问题,例如“债务的真实性如何确定”“债务是否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认定”以及“举证责任分配”等。夫妻债务在内的夫妻财产问题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重要内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不仅与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息息相关,也影响到债权人利益的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7.
本文仅就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规定,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司法实践对婚姻法关于夫妻共有财产规定提出的疑问 我国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一规定是我们确定和处理夫妻共有财产关系的一条基本法律依据。婚姻法颁布十几年来,司法实践中运用这一规定解决了大量的夫妻共有财产纠纷案件,但是,在处理下列几类夫妻共有财产纠纷案件中,却经常发生情与理法律规定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相似文献   

8.
《物权法》与《婚姻法》在夫妻财产共有权的取得制度上存在不一致,引起了法律适用的争议。在夫妻财产共有权的取得方面,《物权法》与《婚姻法》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婚姻法》对于夫妻之间财产共有权的取得有明确规定,对此则不能适用《物权法》。但是《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共有权对外效力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对此,则应依《物权法》,即未登记的夫妻财产法定共有权或未登记的夫妻财产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夫妻约定财产登记簿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的,除第三人知道夫妻财产约定登记外,不动产登记簿具有优先性。  相似文献   

9.
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下的夫妻财产制度陈雪一、现行夫妻财产制的缺陷按照婚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国实行法定夫妻婚后所得共有并共同管理制,并允许夫妻约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是法定财产制的补充。在市场经济下,这一制度所表现的不相适应性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第一,婚后...  相似文献   

10.
夫妻财产分割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对债务清偿的法律程序;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法律明确规定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前财产约定的,依约定。夫妻共有财产应当以均等原则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相似文献   

11.
冉克平 《当代法学》2021,35(6):45-58
离婚协议中的夫妻财产给与条款在解释上可以认为包含具有人身属性的法定义务与纯粹财产属性的约定义务两种样态.前者系夫妻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和配偶之间的离婚救济义务;后者系夫妻法定义务之外的部分,通常因不具有对价而属于无偿赠与条款.但是从离婚协议整体及法律行为部分无效理论出发,无偿赠与条款原则上不能单独被撤销.《民法典》总则编的欺诈、胁迫规范可以类推适用于离婚合意,但是显失公平、重大误解及通谋虚伪表示规范则不得类推适用.离婚股权分割与股权继承相类似,基于夫妻共有财产产生的股权分割不应受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和优先购买权的限制.离婚协议中的夫妻不动产给与约定既不能直接导致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亦非德国法上具有归属意义的物权期待权.《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规定可以类推适用于夫妻离婚不动产给与条款,但是应将无偿的夫妻不动产给与约定排除在外.  相似文献   

12.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夫妻共有,对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均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此即为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制。实行这一制度的初衷在于体现男女平等。封建社会由于男方拥有财产权而使妇女在家庭中处于从属地位,社会主义要为妇女的解放创造经济条件,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制的目的就在于保证夫妻在家庭生活中地位平等。但是,在实践中这种夫妻财产制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某些人贪恋钱财与人结婚,婚后不久离婚却要分割夫妻共有财产,这样不道德的行为在法律上  相似文献   

13.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构成的法理基础,现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基本存在两个范畴:一个是物权法财产共同共有理论,并试图把婚姻家庭内部行为与外部行为区别开来,提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夫妻共同债务),该理论的核心是"财产共有则债务共担"。另一个是"法律行为理论",其影响夫妻共同债务构成最主要的是夫妻双方有否共同意思问题,存在共同意思时举债行为为夫妻共同行为,应当共同承担责任;不存在共同意思时举债行为为一方个人行为,后果应当由行为人个人承担。同时,为了补充其可能在婚姻家庭领域夫妻债务规则可能出现的不足,当这种行为带来的利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时,也应当构成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行为理论"已经成为夫妻共同债务构成的法理基础,而且《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明显表现出"法律行为理论"的特征。在夫妻共同债务构成上,两种理论比较,"法律行为理论"明显优于财产共同共有理论。  相似文献   

14.
一、我国约定夫妻财产制的历史沿革夫妻财产制又称婚姻财产制 ,是规定夫妻婚前所有的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 ,债务的清偿 ,婚姻关系解除时财产如何分割的法律制度。夫妻财产制具有社会性、民族性和历史性。从世界范围看 ,历史上出现过多种形式的夫妻财产制 ,理论上从不同的角度可作不同的分类。按夫妻财产制的内容 ,可分为共同财产制、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管理共同制 (联合财产制 )和统一财产制等。其中共同财产制依共有范围不同 ,又分为一般共同制、动产及所得共同制、所得共同制、劳动所得共同制等形…  相似文献   

15.
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在很大程度对夫妻财产的认定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虽然明确界定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范围的界限,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有益的指导,但由于部分条文本身存在缺陷和人们理解上的偏差,仍然造成了法律适用的混乱和学理上的争论.加之,我国的婚姻财产制度系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双轨制,立足于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和文化传统,我国法定财产制系采用婚后所得共同制.因此本文着重试图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来厘清我国夫妻共同财产概述、范围、认定、认定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  相似文献   

16.
卢泽潇 《法制与社会》2013,(32):272-273
夫妻债务清偿存在的法律冲突是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近年来我固离婚率不断攀升,夫妻债务如何认定、怎样区分、如何落实等问题成为民事执行中的难点问题。本文围绕理论与实践中对夫妻财产清偿中遇到的执行问题,从一起执行案件入手,深入分析了在执行过程中是否追加配偶执行作为破解司法审查有限性,切实保障权利人诉求的必然。  相似文献   

17.
王建 《中国司法》2001,(7):46-46
夫妻共同遗嘱是夫妻两人共同设立的、处分共同共有财产及其它事务的遗嘱。共同遗嘱,实践中常为群众采用,公证实践中也常遇到。夫妻共同遗嘱一般有两种内容,第一种内容是,夫妻共同指定第三人为双方都去世后的遗产继承人;第二种内容是,夫妻双方各指定对方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还共同指定第三人为双方都去世后的遗产继承人。对这两种内容的遗嘱,我们通常不予办理,而是按照《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指导当事人分别订立遗瞩。 实践的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夫妻共同遗嘱的弊端进一步显现出来,主要有4点:一、有可能限制…  相似文献   

18.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度以共有财产制为主,辅以约定财产制。随着经济的发展,夫妻财产日益多样化,财产关系日趋复杂,现行的夫妻财产制暴露出诸多不足,需要加以完善。对现行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之外应增设的几项制度,笔者提出自己粗浅的看法。  建立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度  特有财产是指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而归夫妻各自所有的财产。国外较多都规定了特有财产制度,一般将特有财产分为法定特有财产和…  相似文献   

19.
股权应当作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在离婚判决中进行分割,这应是有利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措施。笔者试从有关规定和法理中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期能促进立法的进展。股权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股权是财产权股权的主体是股东。进入家庭关系,股东作为自然人,在夫妻关系中属于婚姻关系存续的一方。如果没有关于股权归属的夫妻特殊约定,作为一种财产权利,按照《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里意味着持股权…  相似文献   

20.
夫妻共同财产是比较典型而普遍的一种共同共有财产。婚姻是一种双方自愿缔结的契约,家庭是一个重要的经济生产单位。因婚姻而缔结的家庭,不仅是一个社会组织,同时还是一个经济组织。夫妻双方作为婚约的签订方,不仅缔结了长相厮守的契约,而且还共同创造着家庭财富。他们相互依赖、相互协作,对于利用双方共同的人力资源所创造的家庭财富,是无法按个体化进行简单的区分的。虽然随着经济的发展,对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逐渐开始注重个人本位的体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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