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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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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法修正案(七)》设置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但对本罪在刑法上所属类型和性质,在学者之间产生不同的认识和观点.根据《刑法修正案(七)》是针对传销犯罪行为即欺诈的传销行为所作出的专门性规定,排除了非欺诈性传销行为的犯罪性.因此,构成本罪的行为,不能再按《刑法》第192、266条所规定的“集资诈骗罪”、“诈骗罪”定罪处罚.实施传销活动,既包括对其组织的组织行为,也包括在其组织内实施的实行行为.本文指出根据传销组织实行的五级三阶制的组织形式,本罪的犯罪主体应包括培训员、代理员和代理商这三类人员.  相似文献   

2.
李辉 《法制与经济》2009,(14):35-36,38
近年来,传销活动在我国的回潮和蔓延,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大隐患。传销头目以欺骗和暴力为手段,对受骗人员进行强制“洗脑”,传销活动已演化为一种有组织、有体系的非法活动,成为经济领域里的“邪教”组织。传销屡禁不绝有其比较深刻的经济、社会、法律等原因。为此,建立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必须做到:加快立法进程,完善立法;健全机构打击传销机构;广泛宣传;加强监管,完善机制。  相似文献   

3.
《刑法修正案(七)》设置了组织、领导传销罪,但关于传销定性的《批复》仍未失效。为履行入世承诺,避免国际贸易摩擦,对传销不能一概视为犯罪。“传销”含义随国家政策不断变化,需准确界定其范围才能正确适用法律。传销犯罪不能认定为诈骗,其法律适用应为“双轨制”模式:“团队计酬”仍属非法经营罪,而“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则应定为组织、领导传销罪。“双轨制”从立法理由看,具有应然性;从刑法解释看,具有实然性。  相似文献   

4.
本文背景:从事传销的姬鹏飞半年内不计血本让自己和亲朋好友在“人头”传销中损失70多万元,使他得以升任传销组织的B级经理。在成为千万富翁的诱惑下,姬鹏飞继续大肆拉“人头”传销。过去打击传销过程中,工商部门没有对传销者采取强制管制的权力,公安部门又无处罚传销者的法律依据,造成传销组织恶性泛滥。今年2月28日,我国施行刑法修正案的新罪名“组织、领导传销罪”,彻底粉碎了姬鹏飞的百万富翁梦想,他也因此成为首个因“组织、领导传销罪”而被拘捕的传销者。  相似文献   

5.
常海 《法制与社会》2013,(32):102-103
传销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一直在加大,但这一社会毒瘤却从未停止蔓延,甚至在个别地方愈演愈烈,传销人员聚众闹事围攻执法人员的事件也层出不穷。但由于受到取证等方面的限制,在刑法层面对传销组织的打击却力不从心,有的案件不得不陷入“抓了放,放了抓”的窘境。本文结合近两年在办理该类案件中遇到的困惑,提出一些建议,以期对该类案件的有效应对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6.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苏静 《法制与社会》2010,(7):125-126
本文指出探明传销的概念有助于我们理解传销的不同类型;分析其构成要件可以厘清传销的本质;《刑法修正案(七)》第4条把“团队计酬”式传销排除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之外,仍应按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7.
李松  黄洁 《公民与法治》2011,(24):37-37
近日,北京警方对外通报,以互联网为宣传平台,通过“拉人头”等传销形式收取“会员”入会费,并向“会员”承诺若其发展下线即可获得高额返利的“天下粮仓”传销团伙被警方铲除。这也是北京警方破获的首起网络传销案件。  相似文献   

8.
亿霖案件引发的“传销罪”之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万静 《法人》2008,(11):32-33
虽然业内人士肯定将传销入罪将有利于市场的规范发展,但由于相关的直销法律仍然缺位,因此业内关于对“传销罪”的认定上仍存在许多争议  相似文献   

9.
《政法学刊》2016,(5):50-56
目前对传销行为应如何适用罪名学者观点不一。传销可分为经营型传销和诈财型传销,并应区别对待。对未经审批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便从事经营型传销活动的,根据其情节,可追究其非法经营罪的刑事责任;而持牌企业及个人的经营型传销行为,则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无需入罪;对诈财型传销活动,则应按其具体情节和事实,选择适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来处理,而其中如有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行为的,应按数罪并罚处理。  相似文献   

10.
《政府法制》2012,(18):4-9
《传销式保险:你可能不知道的秘密》中指出,传销就是以虚假的“发财机会”骗人上当,而最容易被骗进去的正是那些身处困境渴望改变命运的穷人、所以,我们要持续、坚决地揭露传销,让本就处境不好的人免于再遭劫难?在揭露传销取得一定成果之际.我们又发现,专门利用穷人渴望改变命运心理而设计的骗局.又岂止是传销.还有很多与传销形不似而神似的骗局.需要我们认清其真面目……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该修正案第四条新增对传销犯罪的规定,这对打击传销犯罪和规范我国直销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对传销和直销概念进行辨析基础上,文章分析了我国传销犯罪的立法发展和修正案中规定的传销犯罪。  相似文献   

12.
被告人不是向债务人索要钱财,而是采取劫持并关押与他们素不相识、无任何经济来往的传销公司大经理、老总“看门人”的办法,追使传销公司退回他们的传销出资款。在这种情况下,不应构成绑架罪,而应认定为非法拘禁罪。  相似文献   

13.
2010年,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联合中国反传销协会、中国反传销联盟等机构发起了“2010中国网络传销不完全调查”,针对我国网络传销现状进行分析研究。  相似文献   

14.
《江淮法治》2012,(18):6-10
一个人从穷光蛋到百万富翁,最“慢”需要一年;参加传销,就可以坐在家里点钱:今天睡地板,明天当老板,成功就在眼前……这些听似天方夜谭的荒谬神话。却被传销组织奉为致富“圣经”。可曾想,多少人就是在这种痴人说梦的言语蛊惑下深陷泥潭。  相似文献   

15.
卧底传销     
肖东 《法治纵横》2011,(4):30-32
2009年底,70后网络作家慕容雪村卧底进入传销集团。上演一出真实版“无间道”。随后他根据这一亲身经历,写作揭露传销的纪实作品《中国,少了一味药》。  相似文献   

16.
“玛雅”在广西各地成了炙手可热的名词:“买一份玛雅不但白送产品。还可以赚几百块钱!“高额的画报使越来越多的人加入“玛雅”.雪球越滚越大.迅速由广西扩展到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一时间50万人成为“玛雅人”,然而,“玛雅王国”却是一个变相的传销网络。它仅存了九个月.就被公安、工商摧毁。以往的传销行为.大都发生在城市里。然而玛雅不同.专向农村发展,打着“扶贫支农”的旗号.因而玛雅传销又有了与以往传销不同的特点.这也是在传销成为过街老鼠的今天。玛雅却迅速膨张的一大原因。  相似文献   

17.
吕会用 《法制与社会》2011,(36):283-284
在防控传销犯罪中,我国对于传销犯罪的一般参加者,在法律上只能比照《行政处罚法》或者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类似规定进行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只能采取训诫教育、遣送回原籍的治安管理措施,工商部门也只能是进行行政罚款。这些防控方式在实施的过程中和处罚的效果上都存在一定的瑕疵。有效的防控传销犯罪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防控犯罪的问题,它更多的涉及到制度法规的制定和社会管理的完善。采取以立法为先导,以社会舆论、社区管理、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为辅助手段的防控措施,可以更加有效地揭制传销流毒的蔓延和发展。  相似文献   

18.
郑琼 《法制与社会》2010,(30):174-174,194
传销活动对传销组员精神、物质造成了严重损害,且引发许多后续的犯罪行为。以浙江临安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活动打击现状为样本,分析此类犯罪特点,并提出规制对策。  相似文献   

19.
任何一项技术都无法避免双重性,信息技术也是如此,当如今网络信息无处不在的时候,它为人们工作、学习、生活等提供了极大方便的同时.也被一些不法人员所利用,把传销搭上网络便是典型的一例,可以说,网络传销借助传统传销与网络技术的双重优势,已经成为当前传销活动中影响最广、危害最大的行为,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警惕。  相似文献   

20.
万金冬  刘丹 《法制与社会》2011,(11):274-274
本文针对当前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司法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议立法予以完善:一是进一步明确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主体范围;二是明确"团队计酬型传销"的刑事违法性;三是明确立案追诉标准中关于传销人数及层级规定的含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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