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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65 毫秒
1.
长期以来,公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申办,二是当事人本人亲自申办.但涉及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如申办遗嘱、遗赠抚养协议、赠与、夫妻约定财产协议、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等公证事项(以下简称涉身份事项),当事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应由其本人亲自申办。公证实践中。公证机构均将本人亲自申办理解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为原则.  相似文献   

2.
由中国公证员协会和北京网新喜思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中国公证”网站今年6月正式开通。它标志着中国公证行业管理水平和网络技术应用水平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中国公证”网站是一综合性的行业管理网站。主要内容为:公证机构、法律规章、公证案例、业务园地、办证指南、公证论坛、国际交流及咨询中心等主要栏目。通过“中国公证”网可以及时了解国内外的重大新闻和全国公证工作的发展动态,实现公证行业的能。同时,“中国公证”网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员协会和公证机构网站实现链接,通过“中国公证”网可以快速浏览各地…  相似文献   

3.
上海市公证处重建后,随着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加强,现在全市二十二个区、县都先后成立了公证处。各级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已办理了数万件公证文书,依法保护了公共财产和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其中,通过办理有关经济合同的公证,加强了对经济活动的法律监督,提高了经济效益,维护了经济秩序,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相似文献   

4.
为了总结过去强制执行公证业务中积累的经验,指导新时期的工作,更好地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2000年9月1日下发的《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下称“《联合通知》”),探讨《联合通知》实施后公证实践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上海市公证处于2001年2月12日举行了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有关问题的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的主题是如何把握公证实践中大量遇见的抵、质押合同的属性,即抵、质押合同应视为债权文书还是物权合同。如果当事人仅申请公证抵、质押合同等从合同,而作为主合…  相似文献   

5.
当前,遗嘱公证不仅数量大幅上升,且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特点一.遗嘱受益人经历整个遗嘱申办过程。在立遗嘱人正式申请之前,来公证处咨询的是遗嘱受益人,陪同立遗嘱人来申办公证的是遗嘱受益人,领取公证书的是遗嘱受益人。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在办理遗嘱公证过程中,遗嘱受益人不回避且始终陪其左右,甚至个别公证员让遗嘱受益人代为填写申请表,代为书写遗嘱。 出现上述情况的直接原因是房改中优惠出售公房造成的。房屋产权证上虽然是立遗嘱人的名字,但购房款却是子女出的,支付购房款的子女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全部继承房产。要…  相似文献   

6.
一,公安派出所不应出具涉外证明:最近,许多公派赴国外留学的人员委托国内亲友为其办理出生证明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依据司法部、教委(91)司公字第102号文件规定:“已超过在国外学习期限而继续学习、工作的公派留学人员因在国外继续学习、工作申办事实性公证的,公证处可予受理。如果原派出单位和当地教委不同意的,则不予办理。”据此,公证处要求当事人必须提供原派出单位和当地教委同意其申办出生公证的证明,由于某些当事人拿不到该证明,而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索要,派出所据实为当事人出具了出生证明,当事人将此…  相似文献   

7.
公证判断:公证程序中的重要环节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刘疆 《中国公证》2006,(9):13-20
公证员在办理公证过程中的主要工作是汇集和保全证据.澄清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和事实真相,阐明法律后果,平衡各方利益。而这些工作无不以公证员的诸多判断为基础。从受理公证开始。公证员就要判断当事人是否有权提出公证申请。申请的公证事项是否属于公证的业务范围。申请的事项是否属于本公证处管辖……而此后的审查与核实程序,也都是围绕着公证员的判断展开。公证员只有对事实、法律适用等诸多因素进行判断之后.才能有效地履行告知义务.平衡各方利益,才能确定是否可以出具公证书。因此,公证员的判断能力对公证质量的高低起着关键作用,公证员的职业素养的高低也主要体现在其判断能力上。2005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第30条规定的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的条件是,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并且申请公证的事项也真实、合法。此处的“认为”一词实为认可公证员的判断。  相似文献   

8.
徐滔 《中国公证》2006,(5):11-13
我国《公证法》第27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笔者认为。该条款首次规定了公证人在公证程序中的释明权,在制度上完善了公证程序的审查手段。有利于全面有效地保证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  相似文献   

9.
一、完善公证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申请是启动公证程序的第一道环节,是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必经的前置程序.申请的标志是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申请表及询问笔录上提出相关的公证申请同时签名按手印.必须要求当事人将相关信息及要求办理的公证事项填写完整,应避免利害关系人、公证员代当事人填写申请表.  相似文献   

10.
《公证法》第25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该条所指的“涉及不动产的公证”是否指一切与不动产有关的公证事项?  相似文献   

11.
一、公证申请 公证申请是引发公证程序的最初动因,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公证处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行为.公证申请并不直接引起公证程序的启动,而仅在形式上标示公证程序的开端,它在公证程序启动机制上占有重要地位.  相似文献   

12.
正一、基本案情介绍与要点归纳在现代生活中,由于人们法律意识的淡薄或规避政策的需要,在离婚协议生效后未完成变更登记的情况很多。~①那么当一方死亡,当事人就登记在死者名下的房产申办继承权公证也十分常见。就笔者与若干承办公证员交流得知,在所遇到的诸多此类公证中,当事人之间一般都存在争议。在公证员向当事人释明后,他们大多选择向法院诉讼或暂时搁置公证申请。但本次笔者遇到的案例有所不同,当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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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汪某夫妇听说夫妻财产协议可办理公证后,照着网上搜到的模板起草了《财产协议书》,到笔者所在公证处申办公证。协议约定A房和B车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C房和D车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别所有,各自债务各自清偿。他们使用的这份模板很可能是律师上传到网上的,因为其中还  相似文献   

14.
《中国公证》2013,(5):63-63
日前,记者从长春市公证系统工作会议暨服务幸福长春建设动员大会上了解到,长春市公证机构将开展“服务幸福长春,公证助发展、惠民生、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七项服务方便群众:一是“阳光”便民服务,在各公证处内悬挂便民服务指南及司法局监督投诉电话,放置公证知识和申办公证须知等相关资料,提高办证透明度:二是“一次性告知制度”,解答申请人问题、告知办理公证所需材料要具体、明确、一次性告知:三是预约办证服务,提供“电话约办”服务,节假日设专人值班.确保群众每天都可享受公证法律咨询和预约办证服务:四是针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上门服务:五是对接服务,对辖区内的贫困家庭、弱势群体的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出证、减收或免收公证费:六是法律援助和“绿色通道”服务:七是实行“受理接访首问负责制”。  相似文献   

15.
1993年12月7日,新华社和各大报社以及电台等传媒机构都报道了“台湾使用大陆‘红双喜牌,乒乓球商标向‘标准局’申请注册获准,上海乒乓球厂控告‘标准局’获胜诉”、“首宗两岸商标评定案大陆胜诉”这一新闻,在海峡两岸产生很大影响。上海乒乓球厂在这一涉台商标案中胜诉,上海市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起到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6.
当前我国的公证公信力在实践中遭受严峻的考验,其中有公证机构定位不准,独立性不强;公证人员准入门槛过低,公证人员的基本道德素质离公证业务的需求尚有距离;以及公证文书的质量不高等方面的原因。移动互联网时代,给公众带来生活变化的同时也给公证活动带来了挑战和机遇。当前,应利用移动互联网的特性,搭建公证公众服务平台,从搭建全国公证数据中心、开通公证公众服务门户网站、开辟移动互联网入口入手,引入信誉评估机制,实行先行赔付制度,并完善公证行业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界定公证质量标准,以切实有效提高公证的公信力,满足移动互联网时代对于公证的新需求。  相似文献   

17.
明确公证的举证责任,在公证活动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它既可使有关当事人及时有效提供证据,以证明其主张的真实性,并且对其主张负责,又便于公证机关及时有效地取得相应的证据,正确而及时地审查、核实和判断公证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但是,对这一问题,当前论及的较少,故笔者想就此发表如下浅见:一、公证举证责任的概念公证的举证责任,是指申办公证的当事人,为证明其申办公证对象主张权利真实性、合法性而向公证机关提供相应证据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以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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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公证调解方面比较有争议的是公证调解受案范围。从公证过程角度讲,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公证调解包括公证前调解、公证中调解及公证后调解;第二种观点否定了公证后调解;第三种观点否定了证前调解,即当事人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后就公证过程中或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由公证机构进行调解。笔者赞同第一种观点。1、公证调解可以包括证前调解,但是仅限于来到公证机构申请调解的当事人  相似文献   

19.
《中国公证》2011,(4):58-59
2011年3月1日上午.南京市司法局、南京市公证协会在新街口正洪街广场举行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公证法》实施五周年,“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暨“南京公证”官方微博开通宣传活动。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华主持了“南京公证”微博开通仪式.并在现场对微博提问进行了解答。  相似文献   

20.
黄群 《中国公证》2008,(1):17-17
上海市公证处一直致力于其独有文化的建设,2007年更将“塑造公证文化,重视人才培养”列人到年初工作思路中.成为公证行业的一个亮点。众所周知,公证行业是法律服务行业,以往谈到公证,更多的是强调其为民服务及办证的质量,对于其文化建设论之甚少,而公证机构所独有的文化更是鲜有涉及。上海市公证处在全市公证行业中率先提出塑造公证机构独有的企业文化或称处文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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