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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28 毫秒
1.
李姝卉 《法学》2024,(3):17-31
数字技术在为人类生活带来便利、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服务能力及效率提升的同时,使自然人隐私权面临以保障安全和发展经济为名的潜在威胁、数字伦理缺失等多重消解风险。当下中国形成了以《数据安全法》保障数据安全、以《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以《民法典》保护自然人隐私权的立法模式。但在数字时代,上述立法模式存在对个人信息和隐私界定不明、缺少流动场景下对隐私权社会属性的重视、隐私权法律救济和责任规制缺失、国内外的隐私权保护立法衔接不足等问题。在数字时代,我国对隐私权保护立法的完善,应从法理和适用规则上界分隐私和个人信息,依群体分类保护隐私权,完善私密信息的法律救济规则,健全对重点场景和行业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公平公正的数字贸易与隐私权保护国际规则,强化自然人对数字社会治理的参与等。  相似文献   

2.
环境刑法作为解决环境问题的终极救济手段,其立法的科学性和完善程度是实现其功能的前提条件。我国环境刑事立法起步较晚,更因为社会转型过程中,人们行为方式的多变性和多样性,使得事实与规则的冲突显现;国内学术界对于环境刑事立法的研究目前仍处于注释法学的层次,缺乏抽象的理论架构支撑,更鲜有立法模式的探索。  相似文献   

3.
独立的司法与可诉的法   总被引:30,自引:0,他引:30  
司法改革涉及与其相关的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两个方面,其中法律虽然与司法具有必然的内在关系,但立法却是司法的外部因素。要进行司法改革必须进行法律改革,尤其立法赋予法律以可诉性更是司法独立的基本规则根据。可诉性缺陷是我国目前法律的一个不争之事实,这严重地影响了我国司法改革的进程和力度,因此,司法改革不止是其机构、人员、权力、管理方式的变革,更是规则(法律)的变革,立法时对法律的可诉性定位,是司法必要性和司法独立的规则前提  相似文献   

4.
杨志琼 《中国法学》2023,(1):124-141
数字经济时代我国数据犯罪的新趋势体现为大型场景下对企业公开数据的批量抓取、使用,由于当前我国缺乏成熟有效的数据访问规则,加之大数据反垄断的公共政策需求,使得我国数据犯罪的刑法规制面临新挑战。对此,应从数据犯罪保护法益着手,摒弃传统“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法益,重视“数据利用安全”法益(可控性)对传统“数据安全”法益(数据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CIA)的补强意义,确立以“消极防御+积极利用”为核心的全新“数据安全”法益。未来我国数据犯罪的刑法规制应建构“以权限为中心”的数据访问规则,并适时增加反垄断的公共政策考量,将获取企业公开数据的行为出罪化,以适应数字经济的发展需求。  相似文献   

5.
数字经济国际规则制定正成为各国争议的焦点。出于保障国家安全和保护个人隐私,各国纷纷进行数据本地化立法,规制数据的存储、使用和流动。数据本地化措施给国际投资协定传统条款的适用带来冲击。鉴于数据具备财产属性,东道国的数据本地化立法应符合其加入的国际投资协定。在认定东道国的数据本地化措施是否违背其根据投资协定应给予外国投资者国民待遇、公平与公正待遇以及禁止征收的义务时,不可一概而论,应结合国际投资仲裁庭的相关裁判,区分数字企业所在经济部门,数据本地化措施的实施路径和对经济的负面影响程度,立法意在保护的价值及该价值在国内法中的体现等因素具体分析。中国在数据安全立法过程中,应关注国内立法与国际条约义务的一致性。  相似文献   

6.
立法作为一种发现和创制规则的活动,按照其价值衡量的不同,可分为以适应性价值为核心的“变革性立法”模式,和以安定性价值为基础的“自治性立法”模式。考察建国后50多年(尤其是80年代后) 的立法实践,我国基本遵循着“变革性立法”的模式,此乃特有国情下的合理选择。但步入21世纪后,随着各方面情势的变化,“变革性立法”的适应性功效呈现递衰的趋势,且其带来的混乱、风险等负效应则日趋明显, 因此我国当下应在立法模式上进行果断的调整,即逐步缩小和限制“变革性立法”的范围,并向“自治性立法”过渡。  相似文献   

7.
基因资源地源披示是基因资源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重要手段和方法,但国际上对基因资源地源披示规则进行系统研究并不深入.我国必须从各国地源披示立法规则模式的研究入手,针对我国基因资源保护立法现状和我国实情,论证采取科学可行的地源披示立法规则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基因资源地源披示具体规则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8.
我国民事证据的认定规则及其模式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证据的认定方面 ,职权主义模式侧重由法官根据证据方法自由裁量 ,当事人主义模式则用证据认定规则约束法官的自由裁量。我国的证据认定规则面临着在立法体例、证据认定模式和辩论原则改造之间作出选择。在目前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实践中 ,有必要对现行的证据认定规则从可采性和排除性两个角度予以整合。  相似文献   

9.
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数据日趋成为关注的焦点。我国现有关于电子数据存在立法原则不明和具体制度相对滞后的明显缺陷,从而导致在司法实践中运用电子数据时面临现行法律的阻碍和技术维度的困境。通过对我国电子数据相关立法现状及司法实践的分析,总结我国电子数据法律规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我国电子数据法律规制需要确立电子数据立法对基本权利的保障、完善电子数据可采性、举证责任、非法排除规则、搜查方法等方面具体措施,同时还需要加强电子数据立法的前瞻性,辅之以司法解释,转变对电子数据的认识观念,提高办案人员的技术能力。  相似文献   

10.
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两种立法模式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通过对英美两国有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发展历史及其具体法律规定的考察,归纳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两种立法模式:强制排除模式和裁量排除模式,并在总结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在我国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应采取裁量排除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1.
电子商务的发展形成了与传统交易不同的商务模式.发达国家从发展战略的高度建立电子商务立法规则.在我国,《电子签名法》虽然已经颁布,但政策性的电子商务发展框架尚未出台,这使得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制建设相对滞后,而传统的法律体系难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为了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建立较为科学完备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借鉴先进立法理念、结合国情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立法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2.
贺万忠  赵萍 《河北法学》2004,22(3):48-52
网状赔偿责任限制模式、统一赔偿责任限制模式和综合性赔偿责任限制模式是构建多式联运经营人货物损害赔偿责任限制规则的三种模式。而综合性赔偿责任限制模式业已被当今多式联运国际规则和国内立法所采用。我国多式联运立法尽管也采纳该模式 ,但具体规则设计上仍有待完善 :一方面 ,应赋予多式联运经营人对任何形态的货物损害享有适当的赔偿责任限制的权利 ;另一方面 ,损害赔偿责任限制立法规则的设计应考虑规则的可预见性  相似文献   

13.
作为公示的一种重要方式,登记规则在物权法尤其是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中有着相当重要的分量。我国在物权变动登记规则的问题上实际上采取了登记对抗模式与登记生效模式并存的做法,但其立法理由经不起推敲。登记对抗模式与登记生效模式共存的问题在本质上是物权变动的意思主义和形式主义共存的问题。而登记对抗模式及其背后所反映的意思主义物权变动模式与物债二分的五编制民法体系不相协调。未来立法终将并且必须贯彻登记生效模式以与现有物债二分的民法体系相协调。  相似文献   

14.
我国即将通过的民法典包括一千二百多个条文,采取总则与分则相区分的立法模式。这种立法模式是立法体系化和科学化的结果,具有既节约立法成本又方便学习贯彻的优势。从民法发展历史来看,我国民法典编纂采取这种体例模式有其必要性和科学性。在总则与分则相区分的体例下,我国民法典总则编集中体现了立法者的指导思想,规定了民法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则,充分贯彻了民法基本科学原理,对全部分则的规定具有统辖作用。解决民法典庞大的规范和制度群之间的体系逻辑问题,指出总则与分则之间分工合作、统辖遵从的逻辑关系,提出以总则编作为民法典整体的思想基础、规则效力基础、法理解读科学性基础,是理解民法典体系的关键,亦有助于澄清在我国民法典编纂“两步走”规划的特殊背景下,民法典分则一些编章编纂过程中出现的轻视甚至脱离民法典总则编规则的法理混乱。  相似文献   

15.
刘春梅 《法商研究》2005,22(2):144-153
大陆法系民事诉讼证据排除规则主要包括关联性规则、证人资格规则、书证优先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据失权规则以及直接审理原则。我国与大陆法系国家较之与英美法系国家在注重追求实体结果公平的法律传统、立法模式、法官的权威与地位等方面有更大的同构性和兼容性。大陆法系民事诉讼证据排除规则对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证据排除规则具有重大借鉴意义,我国应当在主要借鉴大陆法系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16.
美国行政证据的可采性标准具有多元性,其具体规则主次分明、相互关联,呈现出花开多枝、多姿多态的总体表征。我国行政证据可采性规则的独立建构应放弃建立单一标准的思路,而应当多层次立法,尝试具体规定以相对人主观因素为证明对象的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案卷排他性原则和品格证据排除规则在一定范围内的适用,以确立灵活多元的可采性标准。  相似文献   

17.
我国电子商务近两年呈快速发展的态势,预计2017年中国在全球电子商务中的份额将达到75%,成为“电子商务大国”.与此同时,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也提上了日程,然而在目前的电子商务法大纲草案讨论稿中并没有有关电子商务税收的具体建议.原因在于,目前我国就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相关的数字商品分类、电子商务流转税征管、跨境数字商品交易的税收征管与退税等关键问题尚未形成统一且成熟的意见.美国近期形成的数字商品税收模式对我国颇具启发意义,我国可在此基础上构建自己的数字商品税收规则,进而推动电子商务立法进程.  相似文献   

18.
我国《合同法》第36条规定了合同的治愈规则,但其立法模式则不尽合理。本文通过对德国法的法律行为治愈理论的考察,认为德国法模式很好的平衡了形式目的、意思自治和个案正义三种价值,进而提出我国应当借鉴德国法的先进经验,建立以无效为原则、以治愈为例外的法律行为形式规则,并不断丰富判例类型,以诚实信用原则对形式规则进行有效限制,以保证个案正义的实现。  相似文献   

19.
目前,我国已将传统医药知识保护纳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的视野,故而在从立法层面考虑我国传统医药知识保护制度的建立时,我们不得不面临立法模式的选择:是单独立法还是纳入统一的传统知识保护制度?是在现有知识产权框架之内还是在其之外设立这种保护制度?等等。本文认为,传统知识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决定了一个共同的规则很难确定,我国传统医药知识保护制度宜采用单独立法模式,在现有知识产权框架之外建立知识产权专门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20.
美国行政证据的可采性标准具有多元性,其具体规则主次分明、相互关联,呈现出花开多枝、多姿多态的总体表征.我国行政证据可采性规则的独立建构应放弃建立单一标准的思路,而应当多层次立法,尝试具体规定以相对人主观因素为证明对象的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案卷排他性原则和品格证据排除规则在一定范围内的适用,以确立灵活多元的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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