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国外对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评述了美国、日本、欧洲和发展中国家对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现状,揭示了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在这方面与发达国家之间悬殊的差距,为我国计算机软件的立法和司法提供借鉴和帮助.  相似文献   

2.
赵丽 《法制与社会》2010,(8):262-263
源代码是计算机软件的技术核心,是软件技术思想的直接体现。目前,美国等一些软件大国已经在立法中对源代码专利的保护做出了明确规定。然而,源代码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其与专利法的基本理念存在根本冲突,不可调扣;同时,其专利保护还会产生技术上的困境,降低其保护的操作性和普遍性,阻滞软件行业的生机和活力,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实不可取。  相似文献   

3.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判断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晓津 《知识产权》2006,16(1):19-26
目前司法实践中的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逐渐趋于多样,虽然法官在审判实践中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审理软件侵权纠纷的经验,但从总体上看,尚需对计算机软件侵权判断方法进一步进行系统研究。本文在归纳总结美国法院侵权判断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各地法院相关案例,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范围、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判断原则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以期为相关审判实践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4.
随着计算机软件在世界范围内的迅速发展,特别是软件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模式成了世界各国软件业发展的必然选择。我国软件产业起步较晚,探索和完善符合国情的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体系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从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制度方面着手,介绍了我国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范畴,并分析了采用专利模式对计算机软件进行保护的特点及我国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模式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商务与法律》2006,(6):48-48
加纳税务监督局(RAGB)与坦桑尼亚税务局(TRA)于2006年12月签订协议,坦方授权加纳使用其自动税收征管软件。使用这个名为“—体化税收征管系统”(ITAX)的软件将帮助加纳税收征管简化程序、降低成本和节约时间。同时,德国技术合作公司(GTZ)将协助该局开展加、坦两国间的合作,把该软件引入加纳计算机系统。加纳副财长也表示,税收增长对加纳和每个发展中国家都十分重要,因此加纳政府把这个目标纳入国家发展和减贫战略二期中优先考虑,努力把税收占GDP总量的百分比由2000年的16%增加到21%。  相似文献   

6.
在国际技术贸易实务中通常有所谓“软件”和“硬件”的说法,前者主要指技术知识,后者主要指技术设备。目前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引进技术,往往采用硬件与软件相结合的办法。这是因为技术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若引进先进技术,必须解决其现有设备不适于应用引进技术的问题;若引进先进设备,又必须解决其现有技  相似文献   

7.
腾讯QQ是一种具有即时通讯功能的计算机软件,和软件复制产品、电磁记录一样都属于计算机信息。盗窃腾讯QQ号码的实质是盗窃腾讯QQ软件复制品。计算机软件是著作权法的客体,而作为无体物的软件复制品和电磁记录却不能构成物权法的客体,只能视为动产给予保护。我国应该借鉴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的立法经验,加紧制定计算机信息交易法以规范计算机信息交易,填补相关法律漏洞。  相似文献   

8.
腾讯QQ用户未经许可转让QQ号码,引发了QQ经营者与QQ用户、提供QQ号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之间的"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之纠纷.运用著作权法的基本原理和法律规定,论证了腾讯QQ用户未经许可转让QQ号码,未侵犯QQ经营者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提供QQ号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亦不构成帮助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QQ经营者可以通过<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9.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认定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信息化时代,软件开发能力是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世界各国普遍立法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在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审判实践中,侵权行为的认定是一个难点和热点问题。本文探讨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认定采用的主要方法:思想、表达二分法、实质性相似+接触+排除合理解释法和抽象-过滤-比较三步判断法。  相似文献   

10.
随着计算机在全世界范围内应用的日趋广泛和社会化,计算机犯罪正在迅速地滋长蔓延,已成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所共同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据有关方面统计,目前美国每年由于计算机犯罪而遭受的损失超过百亿美元,德国约有50亿美元,英国为30亿美元,法国为100亿法郎。在美国硅谷,计算机犯罪每年正以400%的速度增长。计算机犯罪造成的危害不仅限于财产,更为严重的危害性在于它对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行政管理、物质生产所  相似文献   

11.
李维 《知识产权》1995,5(4):46-48
一、引言 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是在借鉴国际软件发达国家保护软件著作权的实践,结合我国软件行业的实际情况,并根据软件的技术特点,依法所采取的一项辅助性的管理措施。按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实施国际著作权公约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国实行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并非以软件权利人是否进行了软件著作权登记,作为享有著作权的必要条件,软件的登记申请完全是在软件权利人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就软件著作权制度本身而言,是为了协助法律的实施,  相似文献   

12.
<正> 一、计算机软件保护的必要性计算机软件产品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它的生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资金。随着计算机对各行业的渗透,对计算机软件的需求迅速扩大,大量投资生产软件的现象已十分普遍,这方面美国和日本表现得最为突出.以日本为例,从1978年至1982年,通用计算机安装台数增加1.2倍,同期信息处理产业软件开发费增加了2.6倍,达三千亿日元,若把计算机用户、计算机制造业等方面的软件投资计算在内,约达五万亿日元.合法的投资自然希望得到合法的收益,但情况往往不是这样。有些人利用软件的可拷贝特性,进行大量的复制,以从中渔利.对于这种行为,人们曾试图以技术方式解决,如对载有程序的软盘以密码方式加"锁",  相似文献   

13.
一、问题提出:从一个案例引发的相关思考目前,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使用陷阱取证的例子屡见不鲜,比较著名的案例有:1993年金辰公司KILL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2000年美国奥比多公司(Adobe)诉年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2001年北大方正诉高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2004年微软公司诉北京巨人电脑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其  相似文献   

14.
随着计算机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国家和社会的各行各业中,软件带来的经济利益不断增多。各种软件不断地开发和应用,随之而来对软件的侵权行为也越来越多,只有完善法律法规,并大力打击侵权行为,才能有效保障软件开发者的利益。如何判断软件侵权行为是保护正版打击盗版的前提条件,这就是侦查和司法鉴定的计算机取证。  相似文献   

15.
结合具体案例,从计算机软件的作品属性出发,分析了计算机软件侵权认定中"实质相同+接触"原则的逻辑形式,并论证了该原则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论述了计算机软件实质相同的认定方法,提出源程序对比固然直接、可靠,但不是唯一和必须的,还应在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的前提下,重视对目标程序、安装信息、文件信息等的比对。  相似文献   

16.
计算机安全的刑事法律保护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正> 一、计算机的发展与计算机犯罪 随着信息化和软件化的进展以及电子技术的进步,以计算机信息和智能为主体的第四产业正在兴起。计算机(电脑)的本质是信息处理,即通过输入数据经过电子功能的计算识别而后输出所需要的数据。计算机技术包括以集成电路为基础的硬件和软件。硬件指有形的电  相似文献   

17.
一、软件贸易目前计算机贸易已成为计算机法(Computer Law)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以往计算机贸易主要是硬件,软件只作为硬件的附属。随着计算机技术飞速发展,硬件价格指数下降,而软件生产随着劳动力的增值,其价格不仅没有下降反而上升。因此,软件就逐渐地从硬件中分离出来而成为一个独立的产品,单独计价。据报道。1985年世界发达国家的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占计算机工业总产值的  相似文献   

18.
李凯  王春晖 《法制与社会》2012,(21):250-251
本文结合具体案例,对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中与计算机软件相关的法条进行了归纳汇总和探讨分析,其中具体包括了涉及限定内容涉及程序本身、涉及算法的发明、涉及通过计算机软件或者网络来进行的商业方法的发明、涉及功能模块构架类型的发明.计算机软件相关专利申请常涉及的法条有: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  相似文献   

19.
<正> 一一般所说的软件,是指装置设计书、流程图、程序设计书、程序本身、程序说明书等的总体。毫无疑问,在总体中程序是占中心位置。因此,在讲软件的法律保护时,甚至可以说成"程序的法律保护"。本文即是以"程序的法律保护"为中心而进行论述的。计算机是由硬件和软件的相互结合而发挥作用。虽然人们常说"计算机如果没有软件只是一个空匣",但软件最初被认为只是计算机的机器即硬件的附属物,很少作为独立的交易对象,所以,对于软件的法律保护,过去有相当长的时间没有进行研究。由于硬件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20.
案件追踪     
方正诉高术软件侵权案终审胜诉日前,被业内人士广泛关注的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红楼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所诉北京高术天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高术科技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有了最终结果,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方正胜诉,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0万元。原告方正公司与红楼研究所是方正世纪RIP软件、北大方正PostScript中文字库、方正文合软件V1.1版的著作权人。被告高术天力公司、高术公司曾为原告方正公司代理销售激光照排机业务,销售的激光照排机使用的是方正RIP软件和方正文合软件。1999年5月间,双方山于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