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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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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是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环节,对准确把握案件定性、核实证据、评价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等具有重要意义。一、制作审查逮捕讯问笔录的必要性审查逮捕讯问笔录是检察机关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时,核实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事实是否有证据证明及证据是否查证属实;查明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社会危险性,是否有必要采取逮捕强制措施;  相似文献   

2.
讯问笔录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侦查人员、预审人员在侦查活动中,为了证实犯罪、查明犯罪事实,依法制作的用以记载和固定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如实反映讯问情况的文字记录,具有法律效力.其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受贿案件中,因言词证据是对被告人定罪的比较重要的证据,“讯问笔录”在反对腐败的司法实践中立下了汗马功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法治水平、人权保障意识的不断提高,尤其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引入司法领域后,“讯问笔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  相似文献   

3.
作为每案必用、必经过的侦查措施和程序——侦查讯问笔录,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是侦查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是记录犯罪事实、固定证据的重要依据,凡是讯问活动都应当制作笔录,有录音、录像的也不能代替。一、侦查讯问笔录制作存在的问题第一,记录告知犯罪嫌疑人事项不全面。讯问记录人员在记录前,只写介绍身份情况、说明谈话要求或  相似文献   

4.
在职务犯罪侦查过程中,一旦突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获取口供后,如何及时将口供转化成为一份高质量的讯问笔录,固定犯罪嫌疑人口供,防止以后犯罪嫌疑人翻供,成为侦查办案的关键环节。贿赂犯罪案件因为其他证据相对单薄,一对一这种交易形式,使得行受贿双方的言词证据成为案件的关键证据。笔者对贿赂犯罪案件讯问笔录的制作谈一下自己的感受。  相似文献   

5.
一、侦查讯问录音录像资料的性质 对于侦查讯问录音录像资料的性质,可否视为一种视听资料证据,学术界存在比较大的争议。笔者认为,在侦查讯问时犯罪嫌疑人所作的陈述,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七种证据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就其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其他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这是一种言词证据。所谓言词证据,是指与实物证据相对应的,以人的陈述为其表现形式的证据,而人的陈述既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  相似文献   

6.
职务犯罪中所产生的讯问笔录到底是否具有法定证据的效力?本文在程序与实体上进行了分析,认为讯问笔录仅仅是法定证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的一种证据表现形式而已,只有符合证据属性的证据表现形式才具有证据的效力。同时针对影响讯问笔录的原因笔者提出了提高讯问笔录证据效力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讯问录像是指侦查机关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同步录制的反映讯问全过程的录像。新刑诉法实施以来,侦查机关在讯问大要案犯罪嫌疑人时,常常对讯问过程进行同步录像,而讯问录像的制作往往并不告知犯罪嫌疑人。由此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秘密制作的讯问录像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由于对讯问录像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实践中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笔者根据工作实践拟就此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根据讯问录像的特点,笔者认为,当讯问录像作为证明犯罪嫌疑人有无犯罪嫌疑的证据时,秘密制作的讯问录像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当讯问录像用作证明讯问过…  相似文献   

8.
职务犯罪讯问笔录往往是证实职务犯罪的最重要的证据,是法定证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的一种证据表现形式,只有符合证据属性才具有证据效力。同时针对影响职务犯罪讯问笔录证据效力的原因,本文试图寻找出更好体现讯问笔录客观性的方法。  相似文献   

9.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策略原则之探讨杨连峰邵国松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侦查机关为了查明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犯罪情节轻重而依法对其进行面对面的审查讯问。这既是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进行的一项重要侦查活动,也是侦查机关侦查每一刑事案件过程中所必经的程...  相似文献   

10.
讯问笔录是侦查人员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书面记录。讯问的目的是查清案情,以确保案件的正确处理。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笔录是言词证据的一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是诉讼中的重要证据之一,经查证属实的,就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同  相似文献   

11.
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具有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规范侦查行为等程序正当效果。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正是顺应了在刑事诉讼中重视人权保障的国际潮流。录音录像资料在法律上应归属于言词证据,是对笔录证据的一种, 补强,因而对其证明力不能过度夸大,其制作也需遵循严格的程序。  相似文献   

12.
试述制作和应用经济犯罪案件的讯问录像孙宗虎新的刑事诉讼法将视听资料确认为主要证据之一以来,察机关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诉讼中,重视了这一证据的制作与应用,这一举措对指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对扼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翻供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目前,根据检...  相似文献   

13.
王旭 《法制与社会》2012,(31):171+174
笔录是司法机关在诉讼过程中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记载和反映诉讼活动情况和案件事实的文字记录。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种类做了重新界定,包括了:(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察、辨认、侦查实验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证据共八种。其中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勘验、检察、辨认、侦查实验笔录项都以笔录的形式为载体,其证明效力的高低也都是通过笔录来反映与评定,由此可见笔录的重要地位。作为一名书记员,把笔录制作好则是我们不变的努力方向。  相似文献   

14.
著辐学者何家弘在其新著《证据法学》中将“笔录”表述为:“所谓笔录,是指司法人员、执法人员或者法律工作者在证据调查时所作的各种记录”。检察机关制作的讯问笔录是指为了查清案情.对犯罪嫌疑人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讯问而制作的书面记录.讯问笔录制作的好与坏,不但影响办案效率,而且还关系到办案质量,  相似文献   

15.
讯问犯罪嫌疑人作为审查起诉阶段的必经程序和调查核实证据的核心环节,较之侦查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有着不同的意义和价值。办案人员应当认识到审查起诉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价值,对其慎重对待,为之做好充分准备,针对不同的案情、不同的犯罪嫌疑人采取不同的讯问策略和讯问方法,在讯问时规范讯问语言、恰到好处地控制表情、将说服教育贯穿于讯问过程的始终。同时注重讯问内容的全面、正确看待犯罪嫌疑人翻供以及如实制作讯问笔录,以期全面掌握案情、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从而提高讯问的有效性,为法庭指控犯罪做好充分准备。  相似文献   

16.
一、律师会见权的变化和特点《律师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而所谓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根据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委托,依法所享有的会见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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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侦查讯问制度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我国侦查讯问制度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侦查讯问制度是一项规定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制度,其调整对象是侦查讯问活动。侦查讯问的目的在于获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和听取其辩解。由于口供在各国普遍被视为重要的证据。因而侦查讯问制度的构建也为各国所重视,并已形成一套以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和自愿陈述为特征的现代侦查讯问制度。 在我国,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对侦查讯问活动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现行侦查讯问制度内容是比较完整的,同时也体现了一些现代侦查讯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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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正后的《律师法》存在一定立法缺陷 (一)《律师法》与上位法有冲突,易造成执法困惑《律师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而这一规定,明显与现行《刑事诉讼法》第96条所规定的“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相似文献   

19.
侦查讯问是侦查中普遍采用的一种侦查行为,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是法定的重要证据,由于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律师的讯问在场权,因而在审讯阶段侵犯嫌疑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文章论述了我国现行侦查讯问制度在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方面存在的缺陷,分析了赋予律师的讯问在场权的利弊,提出了建立律师讯问在场权的构想。  相似文献   

20.
所谓证人视听资料证据在庭审中的运用,是指侦查、起诉机关在案件侦查和审查起诉过程中,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询问证人的时候,由证人声明以此证据在法庭中使用,视同其本人亲自到庭作证,侦查机关除依法制作询问笔录外,同时使用录音、录像等视听手段提取视听资料,由此形成证人视听证据,于开庭审理时当庭同时出示和播放,可以起到证人亲自到庭作证的同等效力。这样做: 1.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157条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辩认,对未到庭的证人证言笔录、鉴定人的结论、勘验笔录和其它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笔者认为,刑事诉讼法第47条注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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