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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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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两岸知识产权争端包括两岸政府间因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或者法律差异所发生的公法意义上的争端以及两岸私人之间就知识产权权益发生的私法意义上的争端。就公法性争端而言,《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约定以协商方式解决,但未来ECFA项下争端解决协议亦可通过“自适用范围”条款将两岸构建的争端解决机制应用于知识产权合作保护协议中,通过递进或综合采用协商、调解、仲裁方式,运用政治及法律方法解决。WTO 争端解决机制亦适用于两岸之间就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产生的公法性争端。就私法性争端而言,两岸于协议中建立的执法协处机制与两岸现有的司法及仲裁方式共同构成两岸知识产权人权利之行政和司法保护方法。两岸间应进一步就两岸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式进行管辖权、法律适用等问题的协调,同时重视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私法性争端。  相似文献   

2.
在当前两岸经贸关系和平发展的背景下,加强两岸在法律上的交流与合作日显重要.大陆涉台立法层次的限制,两岸之间存在的区际法律冲突及司法协助缺少对话是海峡两岸经贸合作的法律现状.因此,只有建立有关两岸经贸交流的法律制度,完善两岸经贸争议解决机制,建立和完善两岸司法协助机制,强化台湾同胞投资的法律保护以及加强两岸实务界的交流是两岸应共同面对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早已成为世界各国政府间磋商经济合作的重点话题之一。ACTA作为最新提出的知识产权保护执法机制,它旨在协议各国共同打击产品假冒和盗版侵权行为。较之TRIPS,ACTA不仅仅进一步细化民事执法、边境保护措施、刑事执法等相关方面的规定,还在此基础上新增了数字环境知识产权执法一节内容。本文拟通过对ACTA文本与TRIPS协议间的比对研究,找出ACTA强化知识产权执法之处,探讨ACTA可能会给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带来的影响以及对我国的相关启示。  相似文献   

4.
在努力谋求专利权保护制度国际化的相近背景下,海峡两岸专利法有了更多的共同点。《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两项协议的签署,更是为两岸知识产权合作进入制度化的新阶段奠定了基础,推动了后ECFA时代两岸专利法越来越趋向调和,这有利于两岸专利保护合作机制的建立。然而海峡两岸现行专利制度仍存在着诸多的差异,对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方式仍有所不同,这将阻碍两岸间的科技合作与经贸往来,在未来修改之时,两岸应互相借鉴,以顺应当代专利立法的新趋势。  相似文献   

5.
《中国律师》2014,(8):76-76
7月29日下午,“佛珠中江律师行业交流座谈会暨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在珠海举办。据了解,这是广东省律师行业首次实现区域性合作,将深化佛珠中江四地律师行业的交流和合作,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在推进四地经济发展的作用。按照合作协议,“佛珠中江”四地律协将在律师权益保障、投诉查处、继续教育、实习律师的管理、信息共享、业务合作等方面开展紧密的交流合作,共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同时,四地律协共同建立合作协调机制,以保证四地律协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联系。  相似文献   

6.
张爱云 《时代法学》2012,10(3):57-63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对海峡两岸的经贸合作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在全面回顾ECFA的基本内容、深入分析其法律性质的基础上,具体分析了ECFA对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法制的影响,以及ECFA签署后亟待解决的部分法律问题,从司法审判的视角,提出了完善立法规范、探索建立多种争端解决机制、加强两岸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的交流合作、保障法律实施等方面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个人信息跨境流动及跨境犯罪给两岸四地个人信息保护跨境合作提出了现实要求,在分析了两岸四地个人信息保护跨境合作存在法律制度差异、个人信息流动跨境合作推进不一、打击犯罪刑事司法互助机制不顺等问题,提出要通过完善法律、建立专门保护机构,理顺跨境监管合作机制、研制行业标准、举行宣传活动,建立刑事司法互助合作机构、解决法律争议、建立情报共享平台等方面推进两岸四地个人信息保护的跨境合作.  相似文献   

8.
论ACTA与网络环境中的知识产权执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假冒贸易协议(ACTA)是一个数边贸易协议,旨在协议成员方之间建立知识产权执法的新机制和标准,主要是针对产品假冒和盗版问题.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执法通过WIPO的互联网条约和ACTA协定,在WTO成员方内得到加强.在国际层面逐步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历史潮流已经是势不可挡,特别是网络环境的知识产权执法将会成为需要突出解决的关键问题.持续和普遍的假冒和盗版现象对国家、公司和消费者都产生了消极影响,它们还影响着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从公众和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来看,假冒药品和汽车、飞机零部件的危险性更是不能忽视.对国家层面的影响包括经济和贸易甚至国家安全;对公司的影响包括商业利润的损失,造成不公平的竞争环境;对个人的就业和健康消费保障也产生了许多消极的影响.此外,假冒和盗版还可能对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损害[1].假冒和盗版曾经是手工技术活动,现在却是商业规模的活动,特别是随着技术的发展,光盘生产线或者直接网络P2P分享让商业规模的侵权活动的成本大大减少;互联网的发展不仅使假冒和盗版从技术上变得容易实现,而且让侵权产品更加容易储存、运输和处理;侵权活动也更加秘密,风险也更小[2].因此,如何加强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成为国际社会需要共同努力解决的重点议题.从GATT时期的《反假冒守则》[3]到今天的ACTA都在尝试结合贸易议题致力解决假冒和盗版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9.
ACTA即反假冒贸易协议,是一个主要针对商品假冒和盗版问题的诸边贸易协议,旨在协议成员方之间建立一个知识产权执法实施的新标准。文章从民事执法和刑事执法角度对ACTA与TRIPS进行比较,指出ACTA并未实质扩大TRIPS的内容却提高了执法标准,对此我国必须给予足够重视。  相似文献   

10.
虽然两岸在南海议题上的立场是相近的,但由于当前两岸的政治分歧尚未解决,两岸对于南海主权属于"中国"的表述尚存差异,影响了两岸南海合作的开展。伴随南海争端的不断升级,海上维权合作执法遂成为两岸必须共同面对的议题。两岸应携手尽速筹立南海维权执法合作机制,由大陆海警局、海事局和台湾海巡署牵头,将双方的海上共同执法机制规范化。  相似文献   

11.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海峡交流基金会协商机制签署的相关协议,迎来两岸交流合作的良好局面。但是,由于两岸都是WTO成员,台商在大陆所特殊享有的各项投资优惠,已经不符合WTO的有关规则。同时,这种协商机制还会受台湾当局政治影响而存在变数。要确保两岸间经贸关系的长期、稳定发展,仅仅停留在两会协商机制还远远不够。对此,区域贸易协议方式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相似文献   

12.
建立海峡两岸政府采购协议(GPA)平台,是进一步推进和深化两岸合作,确保实现的有力保障。两岸正处在GPA有效合作的一个难得的“窗口期”。两岸GPA合作有着独特的优势,也存在一定的障碍,这将考验也将进一步证明两岸人民的智慧。本文为此提供了一些对策思考。  相似文献   

13.
李一丁 《政法论丛》2015,(2):127-133
随着两岸制度化协商进程的不断深入,环境保护合作将成为未来两岸沟通、交流和协商以及两岸协议所关注的对象。从现存两岸协议订立形式以及国际环境法律发展所呈现最新特点来看,未来两岸协议可能以专门协议与框架协议加具体协议并存的形式出现。未来《两岸环境保护合作协议》涉及议题亦可能涉及雾霾预防与治理、环境教育以及海洋环境治理等。  相似文献   

14.
赵德铸 《行政与法》2005,(7):114-116
我国加入WTO后,国内法中著作权法规定将面临与国际法相协调的问题。其中,我国著作权法与TRIPS协议在邻接权、合理使用,出租权、权利限制、执法措施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差距。因此,我国著作权法首先应该从法规的完善上入手,逐步缩小与TRIPS协议的差距,扩大和国外的交流与合作,吸收、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法律技术,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强我国著作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完善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15.
杨福军 《法制与社会》2011,(31):159-160
著作权的行政保护是著作权保护的途径之一,具有司法保护不具有的独特优势。我国著作权的行政保护在实践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仍存在立法不够完善、欠缺执法协调机制、执法及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应该尽快完善立法,建立著作权行政保护跨地区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著作权行政执法及监督力度,以充分发挥著作权行政保护的优势。  相似文献   

16.
自1979年以来,大陆领导人不断推进海峡两岸的和平统一进程。近年来,随着海峡两岸经贸交流的不断深入,两岸和平协议的签署进入了两岸交流议程。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两岸应商谈建立军事安全互信机制和协商两岸和平协议。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也对两岸和平协议问题做出最新的回应。两岸和平协议签署的法理基础是主权和治权可以处于分离状态,两岸分裂属于治权的分离。和平协议签署过程中存在的政治障碍在于台湾地区领导人提出暂缓政治谈判的主张,法律障碍在于台湾地区“公民投票法”导致的和平协议被否则的后果。和平协议的性质和使命应得到重新认识,“一个中国”的解读更应具有灵活性,同时台湾地区“公民投票法”的修订应得到关注。  相似文献   

17.
《反假冒贸易协定》谈判述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抑制全球盗版和消费品仿冒行为,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正在就<反假冒贸易协定>进行谈判.<反假冒贸易协定>谈判的内容主要涉及更为严格的知识产权执法标准,旨在加强国际合作、改善知识产权的执法实践、建立更高标准的知识产权执法的法律框架,以增进对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该协定的谈判关系着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方向,应当对该协定的谈判及其进展给予密切关注,并及早探讨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18.
何晶  陈锦 《海峡法学》2015,(1):18-24
近年来,两岸警方在《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的框架下,开展了多领域的打击犯罪合作,取得了重大成效。与此同时,跨境电信诈骗犯罪集团也呈现出内部成员不断增多,分工日趋细化的趋势,诈骗手段不断翻新,并且犯罪集团有从台湾向第三国转移等新动向。目前,由于两岸司法制度和运行机制的差异,两岸司法互助机制仍然存在许多执法困境。为共同打击犯罪犯罪,两岸需要搁置政治争议,加强沟通交流,强化对电信、网络、金融的监管,联合更多的国家共同加入到打击跨境犯罪之中。  相似文献   

19.
吴晓瑛  邓晓东 《海峡法学》2012,14(4):20-26,53
《有关海上遣返协议》和《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是建构海峡两岸警务合作的制度框架。以民间组织之名行刑事司法互助之实的合作路径独具特质。海峡两岸的政治障碍导致两岸警务合作现行制度内容粗疏,亟待解决刑事侦查管辖权冲突、警务合作主体对接、人员遣返移交、异地取证、审前追赃等问题。平潭综合实验区有条件在上述问题上实现突破。  相似文献   

20.
信息广角     
国内简讯世界海关组织知识产权保护地区论坛闭幕 日前,世界海关组织知识产权保护地区论坛在上海闭幕,论坛通过了《亚太地区海关共同打击假冒盗版违法行为上海倡议》。 《上海倡议》认为,论坛为来自亚太地区各成员海关、公共部门和企业的全球代表提供了一个加强合作,确立协作和行动领域的交流平台。所有参会成员海关都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是经济发展的关键,并且愿意继续为知识产权有效执法而努力。《上海倡议》对亚太地区海关立法程序、风险分析、信息交换与交流、能力建设等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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