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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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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会危害性理论之辨正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刘艳红 《中国法学》2002,(2):164-177
长期以来,社会危害性理论在我国刑法学中处于中心地位,并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罪刑法定原则在新刑法中的刑事立法化,社会危害性理论的地位受到了质疑。作者认为,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正是因为规定了社会危害性理论才更显其合理性;社会危害性理论不但不与罪刑法定原则相冲突,反而体现出与罪刑法定相一致的价值立场。主张继续以社会危害性为中心的我国刑法理论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2.
社会危害性理论:进一步的批判性清理   总被引:9,自引:1,他引:8  
社会危害性理论是苏联刑法学的遗产之一,它至今仍在我国刑法学上占据着统治地位。基于罪刑法定原则,本文对社会危害性理论作了进一步的批判性清理。本文对社会危害性的形成史进行了历史考察,对犯罪概念,包括形式概念、实质概念与混合概念进行了法理辨正,指出了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之间的相悖性,由此形成犯罪认定中犯罪构成的形式判断与社会危害性的实质判断之间的对立性,并对犯罪构成体系中的社会危害性观念作了评析。  相似文献   

3.
社会危害性理论是我国刑法学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它与刑事违法性的冲突是客观的,也是其受到广泛诟病的根源之一.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之间的冲突,有着深刻的价值观上的根源和立法、司法中的具体表现.伴随着社会危害性体系性地位的转变,应当在立法上坚持社会危害性,在司法上坚持刑事违法性,同时发挥社会危害性的出罪功能.社会危害性理论的功能转变为出罪式:作为实质违法性的判断标准和阶段,它的有无决定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它的大小,决定是违法还是犯罪.  相似文献   

4.
单位犯罪概念是单位犯罪的理论基础,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一个焦点。笔者认为,单位犯罪的概念要突出其犯罪意志的决策性、外部条件的法定性、本质特征的社会危害性,这也是衡量单位是否犯罪的标准。  相似文献   

5.
李文胜 《中外法学》1996,(1):28-30,36
<正> 我国刑法学者通常认为,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即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其中,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长期以来,这一观念在我国刑法学界处于主导地位,被认为是通说。但近些年来,也有一些学者对这一观点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较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一)、二特征说。认为犯罪的基本特征有两个:1.犯罪必须是对社会有危害性的行为;2.犯罪必须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二)、四特征说。认为犯罪的基本特征有四个:1.犯罪必须是对社会有危害的行为;2.犯罪必须是触犯刑律的行为;3.犯罪必须是有罪过的行为;4.犯罪必须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三)六特征说。认为犯罪的基本特征有六个:1.行为的客观性;2.行为的质物性;3.行为的客观危害性;4.行为的主观意识性;5.行为的违法性;6.行为的应受惩罚性。除此之外,对于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这一观点,也有学者提出异议,有的认为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应受刑罚惩罚性,有的认为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刑事违法性。  相似文献   

6.
为现行犯罪概念辩护   总被引:9,自引:1,他引:8  
犯罪概念,是刑法的基石范畴之一。我国现行刑法及其理论就是建立在现行犯罪概念的基础之上的。现行犯罪概念是否科学,有部分学者持怀疑态度。因此,为现行犯罪概念辩护意义重大。此文认为:资本主义刑法典仅规定犯罪的形式概念是有其原因的;将社会危害性引入到犯罪概念中来有其一定合理之处;社会危害性与罪刑法定原则并不矛盾;现行犯罪概念兼采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标准,是一个全面、科学的犯罪概念  相似文献   

7.
王强 《法律科学》2011,(5):86-95
规范刑法学的范畴内,遵循司法刑法学的逻辑要求,作为犯罪司法概念的《刑法》第13条,应该是形式和实质相结合的犯罪概念,前段是体现形式理性的刑事违法性的积极、类型化判断,而但书则是体现实质理性的社会危害性消极、个别化判断。因此,但书不仅仅是轻微违法的阻却事由,而且应当包含相当于三阶层体系中阻却构成要件符合性、阻却违法和阻却责任的全部内容。  相似文献   

8.
社会危害性理论是苏俄刑法学的核心。这一理论缘起于马克思、列宁的法律思想,从苏联到今天的俄罗斯,社会危害性都被视为犯罪的最本质特征,而被立法者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于犯罪的概念之中。苏俄刑法典正是以社会危害性为参照标准制定了刑法总则若干制度,而立法者对社会危害性的评价,通过社会危害行为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集中反映在刑法分则的变动之中。  相似文献   

9.
一般违法行为之所以虽具有社会危害性却不构成犯罪,在于其不具有刑事违法性,因而犯罪的本质特征不是社会危害性而是刑事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性分别体现刑事违法性的性质与程度。有关但书机能的争论正是有关犯罪本质特征之争的具体体现,但书的实质在于,通过具体判断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来决定是否具有刑事违法性,因而但书规定是入罪限制条件,要求所有入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均不得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研究但书机能的目的在于,通过适用但书以区分一般违法行为与刑事违法行为,日本刑法理论中的可罚的违法性理论对此具有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0.
社会危害性理论在苏俄刑法学一直占据中心地位.社会危害性被认为是犯罪的本质属性,成为区分罪与非罪的实质标准,在立法中,它一直作为犯罪实质概念的组成部分,并以此为基础创建了俄罗斯独特的刑法制度.在漫长的理论发展过程中,学者们在社会危害性的理论地位、社会危害性的构成要素及其判定方式上产生了激烈的论争,这无疑深化了对社会危害性理论的研究.在今天,这一理论的统治地位仍未动摇.  相似文献   

11.
解读刑事法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马骊华 《现代法学》2004,26(1):75-80
刑事法治是法治的根本标志之一 ,而刑事法治就意味着以刑法限制国家的刑罚权 ,罪刑法定原则也就成为了刑事法治的必然首选。而我国传统的法律文化认为 ,刑法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刀把子”。因此 ,要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现代的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 ,除了健全法律制度之外 ,更重要的是 ,我们必须更新观念 ,正确认识刑法的功能 :刑法不仅保护国家的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 ,也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刑法是人权保障的“大宪章”。  相似文献   

12.
张小虎 《现代法学》2005,27(3):129-137
犯罪概念的形式与实质,是刑法理论犯罪界说的焦点,并且由此涉及到对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贯彻。在刑法规范的框架内,犯罪的形式界定与实质界定并不是冲突的;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犯罪成立条件的形式也贯穿着实质的判断。犯罪实质与形式的划分,既是立法实际的复写,也是理论分析的必要。行为的犯罪评价可以通过肯定判断与否定判断来具体实现。基于犯罪的“形式与实质双面统一”的理念,犯罪概念与罪刑法定原则具有形式与内容的统一。  相似文献   

13.
刘艳红 《中国法学》2004,(4):130-142
现代法治国家兼具自由法治国与社会法治国、形式法治国与实质法治国的双重性格,这导致现代行政法的使命由单一阻止行政权的扩大化到兼而具有改善国民经济生活以完成福利国家的任务。受此影响,许多国家突破了以往在刑法体系中只规定自然犯的传统框架,越来越多地在刑法中通过空白刑法规范的方式规定行政犯。用法治国的罪刑法定主义衡量,空白刑法规范既符合罪刑法定主义的民主法治原则和法律专属性原则,同时也是罪刑法定主义之明确性原则的体现和运用,是与现代法治国思想及罪刑法定原则相一致的一种刑法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4.
论表面的构成要件要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所规定的某些构成要件要素,并不为违法性、有责性提供根据,只是对犯罪分类起作用,这类要素属于表面的构成要件要素;合理确定表面的构成要件要素,对于理解犯罪之间的关系、解释事实认识错误、解决共犯过剩现象以及处理事实不明案件具有重要意义;承认表面的构成要件要素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   

15.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何以成为口袋罪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从道路交通秩序领域到市场经济秩序领域、公民个人权利领域、社会管理秩序领域,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触角已经越伸越长。从交通肇事到生产经营非食品原料、"碰瓷"、偷窨井盖,危险方法行为犯罪行为方式可谓五花八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越来越显示出口袋罪的特征。产生这一结果固然有罪名本身的因素,但根本原因在于三个方面:一是对于刑事政策的不合理解读,二是对于社会效果内容的片面阐释,三是无视罪名的确定性内容。其实质是忽视了政策与规范之间的关系,过分关注结果的危害性而淡化了行为规范内容和主观心态。只有在司法中切实坚持罪刑法定原则,才不致使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成为口袋罪。  相似文献   

16.
周颜 《政法学刊》2012,(4):17-21
片面共同犯罪理论是刑法理论界争议较大的一个概念。立足于主客观相统一的基本立场,坚持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较为系统的梳理了片面共犯的理论源起、学说争议,分析了片面共犯的性质,界定了片面共犯的概念、构成。在阐释共同犯罪本质的基础上,对片面共犯的处罚根据、责任分担进行再定位。  相似文献   

17.
刘守芬  韩永初 《现代法学》2004,26(3):98-105
非犯罪化、非刑罚化是现代刑法改革的重要议题之一。但是,关于非犯罪化、非刑罚化的合理性问题仍需进一步加以研究。过去,学者们往往从某些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角度,来论证使这些行为非犯罪化的合理性问题。本文认为,使一些行为非犯罪化的主要不是因为这些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而是因为刑法能否对这些行为进行有效干预。另外,有些学者认为报应刑理念是与非犯罪化、非刑罚化相冲突的,要实现犯罪化、非刑罚化必须放弃报应性理念。本文认为,非犯罪化、非刑罚化与报应刑理念并不冲突,用报应刑理念完全可以解释非犯罪化、非刑罚化的合理性问题。  相似文献   

18.
侵权法中"违法性"概念的产生原因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程啸 《法律科学》2004,22(1):41-49
德国侵权法中严格区分过错与违法性 ,而法国侵权法却不加区分 ,造成此种差异的原因有三 :哲学观念上的差异 ;罪刑法定主义原则的影响 ;不同的法典编撰思路。  相似文献   

19.
刑事自由裁量权与刑法基本原则关系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董玉庭  董进宇 《现代法学》2006,28(5):119-129
刑法基本原则不但是制定、解释和适用刑法的准则,而且体现了刑法的基本精神。刑事自由裁量权是刑法适用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种权力。罪刑法定原则并不排斥刑事自由裁量权,罪刑法定原则认可以严格规则为主、以自由裁量为补充的立法模式。自由裁量权对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有一定的冲击,所谓的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实际上是包括了自由裁量因素在内的相对意义的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本质上确认法官的刑事自由裁量权,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具相辅相成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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