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路,《离骚》上称:“回朕东以复兮,及行迷之未远。”指的是道路;路,还可指为道理,即理路,《书·洪范》:“无有作恶,遵王之路。”路,亦可比喻权位。《孟子公孙丑上》:“夫子(指孟子)当路于齐、管仲、晏子之功可复许乎?”路,泛指大。《史记·武帝本纪》:“路,大也。”《管子·四时》:“国家乃路。”路;时间的浓缩,空间的延伸;在地球这个星球上,有了生物就有了路。真所谓蛇有蛇路,鳝有鳝路,蚁有蚁路。原始的路是生物存在的象征。人类的路除有物种存在的意义外,随着历史的变迁显得五彩缤纷,反映人生的各个层面。有政治仕途的失意与得意,有生活的… 相似文献
2.
3.
4.
5.
《法学杂志》1993,(5)
直诉,是指中国古代法律规定的控告人可超出一般受诉官司和申诉程序的一项诉讼制度。最早源于周朝,到了唐代,直诉制度渐趋于完善。唐代的直诉方式,共有五种:(1)邀车驾。这是指凡案情重大而不得伸理者,可于皇帝出巡之时,于其车驾行处,跪伏路旁申诉冤抑。《唐律·斗讼》“邀车驾挝登闻鼓诉事不实”条疏议云:“车驾行幸,在路邀驾申诉。”(2)挝登闻鼓。唐朝在东、西两京王城门外置有大鼓,名之曰“登闻鼓”。伸冤者挝登闻鼓(即击登闻鼓)以诉。挝登闻鼓诉者由右监门卫负责奏闻。《唐六典·刑部》规定:“受表者,又不达,听挝登闻鼓。”注称:“挝于鼓者,右监门卫奏闻。”(3)立肺石。唐时又在东、西两京王城门外同时置有赤石,名曰“肺石”。凡老幼不能挝登闻鼓者,则可立于肺石之上。立于肺石诉者由左监门卫负责奏闻。又《唐六典·刑部》规定:“若茕独老幼不能自中者,乃立肺石之上。”注称:“立于石者,左监门卫奏闻。”(4)上表。这是说,凡经三司处断而仍不服者,即可采取此种方式,向皇帝呈递奏书,“披陈身事”。其奏书由三司监受转达。《唐六典·刑部》规定:“经三司陈诉又不伏者,上表。”《唐律·斗讼》“越诉”条疏议曰:“受表恒有中书舍人、给事中、御吏三司监受。”(5)投匦状。这是武则天掌政时期新增加的一种直诉方式。铜匦,即铜匣子四个,分东、西、南、北方向,置于庙堂,其西称为“伸冤匦”。“有得罪冤滥者投之”(《旧唐书·刑法 相似文献
6.
7.
“教唆”一词,原见于《元曲》无名氏《赚蒯通》第四折。但作为法律术语则始于《大明律·刑律·诉讼》“教唆词讼”条,其含义,明《六部成语·刑部·教唆注解》为:“暗中调唆害人也”。今一般都认为“教唆”的概念始于汉代,并将“造意”与之等同。此说有误。 相似文献
8.
9.
39始作俑者 在《孟子·梁惠王·上》里面有这样一句话:“始作俑者,其无后乎!”。意思是说.最先用木俑或陶俑作殉葬品的人.大概是没有后嗣了吧!据说.这句话是孔子所说并被孟子引用的。孔孟为何要诅咒始作俑者呢?后人虽然找不到令人信服的理由.但却对始作俑者应该挨骂毫不怀疑。直到今天,在我们所有的汉语语言学工具书中.“始作俑者”仍然被解释为贬义词。谁要是将它当作中性同或褒义词使用,保准有人要在大报大刊上发表文章予以批评.责其语文水平太差。 始作俑者真的应该挨骂吗?不然。始作俑者的目的是什么呢?是为了用俑殉代… 相似文献
10.
11.
2005年7月12日下午,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大厅。窗外骄阳似火,室内热情如火。国际司法桥梁与北京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的“法律援助与公益论坛”将在这里开讲,北大学子与青年律师正翘首等待着一位贵宾的到来。这位贵宾就是来自美国的露丝·拜德·金斯伯格大法官,她将在本次论坛上作主题演讲。开幕式上,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教授与国际司法桥梁总裁谢凯伦女士分别致辞。金斯伯格演讲之后,北京大学法学院贺卫方教授与《中国律师》杂志社总编刘桂明围绕金斯伯格大法官的演讲并结合本次论坛主题“中国未来的公益性法律事业”分别作了点评。金斯伯格大法官是由克林顿总统在1993年任命的。她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第二位女法官,并且因其学术功力和敏锐的思想而著名。作为世界范围法律趋势研究学者和敏锐的历史分析家,金斯伯格大法官清楚地意识到司法独立和准确解释法律的必要性。为了达到最终目标,金斯伯格大法官非常慷慨地为此次活动提供她的建议、智慧以及声望,帮助国际司法桥梁成功地实现其目的:为中国刑事司法体制的发展培养国际支持,鼓励对司法平等的尊重。———编者 相似文献
12.
旧题新说:如何保障辩护律师的权利——记录“中英‘辩护律师权利保障与证据开示’案例研讨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9月27日至28日,由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携手英国大使馆文化教育处联合主办、《中国律师》杂志社协办的中英“辩护律师权利保障与证据开示”案例研讨会在京召开。英方参会的法律专家罗伯特·西布鲁克先生(RobertSeabrook王室法律顾问)、布鲁斯·豪尔德先生(BruceHoulder王室法律顾问)和罗伯特·布朗先生(RobertBrown律师),通过对具体个案诉讼过程的演示,展示了犯罪嫌疑人和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前的权益。中方来自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全国律协、法院和检察系统、律师及刑法学研究领域的近70名知名专家和教授,在两… 相似文献
13.
14.
(37)卷十《内储说下·六微》十二页一面一行:遂刺韩魔而兼哀侯。《注》顾广圻曰:“……哀公即《世家》之烈侯”。按:本文为“而兼哀侯”,而《注》顾广圻曰“哀公即《世家》之列侯”,本文与注文不相应。经查顾广圻《识误》哀侯下:“此(指哀侯)即《世家》之列侯”。可见上文顾广圻曰“哀公即《世家》之列侯”中的“哀公”固作“哀侯”,王先慎引用顾广圻的话时误把“哀侯”写成“哀公”。应订正。(38)卷十《内储说下·六微》十五页一面一行:邺令襄疵……。《注》顾广圻曰:乾道本、 相似文献
15.
《江淮法治》2001,(12)
政府工作报告深入学习江总书记“七一”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许仲林孟富林2(4)2(11)二;几一“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世:中国法制面临挑战······,···········……孟富林查庆九2(1)3(l) 4(1) 5(l)6(1)关键在于抓好落实沁4试”..…‘............……在“到位”与“创新”上狠下功夫本刊评论员本刊评论员沃野耕耘四季春我看《江淮法治》:::二.’.’.’.’.’.::::::{:::.’.’.’,’.’.’..本刊编辑部王鸿任等10(4)12(4)12(24)12(25)严严江江为“严打”整治叫好执法改进的刚性… 相似文献
16.
17.
六、否定词双音化否定词组成的双音词语,在古汉语中是大量的。大致有三种组合形式,表示三种不同的意思。1.否定词与副词、助动词等组合,表示一般否定意义,常用在否定句中。未尝《论语·八佾》:“吾未尝不得见也。”未始《庄子·齐物论》:“其次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未始,同未尝。未几《诗·齐风·甫田》:“未几见兮,突而弁兮。” 相似文献
18.
我国历代封建社会的刑法,对共同犯罪人通常分为首犯、从犯两类。《秦简·法律答问》:“甲谋遣乙盗,一日,乙且往盗,未到,得(被捕获),皆赎黥。”所谓“谋遣”,指主谋指使。甲为主谋指使者。所谓“往盗”,指乙按主谋指使者的意图去盗窃。二者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作用显然不同,前者为主谋、主使,即首犯;后者是根据主谋者的意图实行盗窃,即从犯。唐律和唐以前的魏律及唐以后的元律等,都明确将共同犯罪人分为首犯、从犯。《唐律·名例律》“共犯罪造意为首”条规定:“诸共犯者,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唐以前的《魏律》:“诸共犯罪皆 相似文献
19.
20.
《诗经》中“言”字共有一百八十余见,其中作虚词用的约一百例。此中有一种句式,如“薄言采之”、“薄言有之”、“薄言掇之”、“薄言捋之”、“薄言祮之”,“薄吉撷之”。(以上《周南·芣苢》)、“薄言往愬”(《邶·柏舟》)、“薄言采芑”(《小雅·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