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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行政诉讼中对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权利救济,虽然在修改前后的《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应司法解释中都有涉及,但是无论在实体还是在程序方面,均存在较多的问题。这不仅给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权利救济带来一定的困难,也成为许多行政案件案结事未了,甚至行政案件申诉、上访、信访率高的重要原因之一。要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行政诉讼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权利救济制度体系,以下几个问题值得关注: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未获准,应当赋予其上诉权;没有申请参加诉讼,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遗漏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案件,二审法院并非一律发回重审;应赋予被遗漏的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提起再审之诉的权利;应当赋予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管辖异议权;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在终审前都可以参与诉讼程序;参照原被告举证责任完善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举证责任制度;强化行政诉讼生效裁判执行中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权利保障。  相似文献   

2.
由于在股东代表诉讼中公司是真正的权利人,因此当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后,公司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根据不同的诉讼参加目的,公司可以共同诉讼人的身份参加原告方追究被告的责任;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也可以第三人的身份辅助被告参加诉讼。  相似文献   

3.
行政诉讼的参加人是指依法参加诉讼活动、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人。主要是指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狭义的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 ;广义的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在《若干解释》中 ,当事人的含义不统一 ,有的地方指原告和被告 ,有的地方还包括第三人。诉讼代理人包括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诉讼参加人和诉讼参与人不同。诉讼参与人是指参与诉讼过程的人 ,范围比诉讼参加人广 ,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等诉讼参加人 ,还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等。在行政诉讼中 ,证人、鉴定人、勘…  相似文献   

4.
吴兆祥  沈莉 《人民司法》2012,(23):16-26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2012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  相似文献   

5.
我国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存在着许多弊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不明确,如果承认他是当事人,民事诉讼法却并未赋予其充分的诉讼权利;不承认他是当事人,法院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就没有道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参诉方式有申请参加和法院通知参加两种,而后者违反了民事诉讼中的不告不理原则。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参加之诉是否存在也有争议。借鉴外国的立法,笔者建议将我国的第三人制度分为独立参加诉讼的第三人、被诉参加诉讼的第三人和辅助知。诉讼的第三人三种。  相似文献   

6.
我国行政诉讼法律规范虽然赋予诉讼第三人较多诉讼权利,但并不完善,如第三人是否享有主张并举证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或者主张原告起诉不合法的权利?若因被告怠于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导致其合法权益受损,其能否请求行政赔偿?立法对这些问题缺乏明确规定,导致实践中第三人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我国应从公平、正义及利于平息争议等角度出发,肯定第三人的上述诉讼权利,充分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主参加诉讼的诈害防止功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起的诉讼即主参加诉讼 ,主参加诉讼人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全部或部分的独立请求权 ,可以根据实体法上的形成权而发生 ,也可以通过赋予第三人诉讼法上的形成权而发生。只有赋予主参加诉讼人诉讼法上的请求权 ,才能使第三人制度有诈害防止的功能。  相似文献   

8.
兰跃军 《时代法学》2006,4(4):30-37
我国《刑事诉讼法》将被害人确立为公诉案件当事人,被害人与人民检察院作为“共同原告”履行控诉职能,这在理论和实践中都暴露出许多问题。德国附带诉讼制度允许被害人作为附带诉讼的原告人而非公诉案件本身的当事人参加公诉,具有合理性。借鉴德国的做法,我国应增设刑事第三人制度,让被害人作为刑事第三人参加诉讼,并赋予其相应的诉讼权利,从而有效解决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参诉问题。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事诉讼法》将被害人确立为公诉案件当事人,被害人与人民检察院作为“共同原告”履行控诉职能,这在理论和实践中都暴露出许多问题。德国附带诉讼制度允许被害人作为附带诉讼的原告人而非公诉案件本身的当事人参加公诉,具有合理性。我国应借鉴德国的做法,增设刑事第三人制度,让被害人作为刑事第三人参加诉讼,并赋予其相应的诉讼权利,从而有效解决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的参诉问题。  相似文献   

10.
论代位权诉讼   总被引:25,自引:0,他引:25       下载免费PDF全文
债权人行使代位诉权属于法定诉讼担当 ,其基础为债权人之“诉的利益”。代位权诉讼的标的包括债权人代位权主张和债务人与次债务之间的法律关系。在代位权诉讼中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诉讼权利应当受到必要的限制。代位权诉讼的既判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因此 ,债务人可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并具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相似文献   

11.
共同诉讼是各国普遍存在的一种诉讼形式 ,因其在防止裁判矛盾、提高诉讼效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而受到重视。但我国的共同诉讼制度却因存在许多问题而阻碍了其功能的有效发挥。为了进一步完善该制度 ,解决审判方式改革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有必要借鉴国外做法 ,将共同诉讼区分为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和类似的必要共同诉讼 ,并以此为理论前提重新构筑我国的共同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在行政法上确立了一个新的连带责任类型,即行政主体和私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行政法上的连带责任应从行政主体之间的连带责任拓宽到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以及行政民事连带责任,应从行政许可与行政赔偿领域拓宽到行政处罚等其它领域。行政法上连带责任的实现有赖于建立或重构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诉讼第三人制度,建立行政案件与民事案件的合并审理机制。行政主体在承担责任后要向作为连带责任人的第三人追偿,则有赖于建立"官告民"的行政诉讼机制,否则只能通过民事诉讼机制去追偿。  相似文献   

13.
中外司法实务在区分核心和次要的犯罪参与类型时,惯常地考虑参与人的利益归属情况。特别是对于财产性犯罪,直接突破了以构成要件为中心的区分模式,格外侧重于参与人对经济利益的归属。对此,学界尚未进行充分的理论诠释。在肯定利益归属影响论的基础上,将利益归属作为综合区分标准的影响因子之一的做法,不具有体系理性;将利益归属作为认定参与行为发挥的客观作用的间接事实,未体现关联性;将利益归属作为认定参与人主观意思的情状证据,不具有明确性。犯罪参与类型的区分标准具有递进序列的主客观层次,在确认参与人具有实施构成要件的具体行为能力的基础上,利益归属是推定参与人是否具有实施构成要件的行为意志的间接事实。财产性犯罪具有强烈的追求利益的经济性格,以利益归属推定参与人实施构成要件的行为意志,在财产性犯罪中具有更可靠的推定效果。  相似文献   

14.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重要的诉讼主体制度。第三人制度的立法目的主要是将几个有牵连的民事法律关系合并在一个诉讼中审理,便于法院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彻底解决纠纷,避免法院对同一或相互牵连的法律问题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同时也可以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但,由于民事诉讼立法的不完善,理论上以及司法实践对第三人的认识产生了分歧。本文着重对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参加之诉的提起与审理、参加诉讼的时间,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法律依据及其在诉讼中的地位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5.
必要共同诉讼的理论误区与制度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章武生  段厚省 《法律科学》2007,25(1):111-120
我国现有的必要共同诉讼实质上是按大陆法系的固有必要共同诉讼理论设置的,它要求诉讼标的同一、共同诉讼人必须一同起诉或应诉,当事人方为适格.这种单一的必要共同诉讼形式,不仅影响到当事人诉权的行使和增加诉讼的成本,而且造成了我国必要共同诉讼的立法与司法、理论与实践的严重脱节.为了满足司法实践对必要共同诉讼形式多样化的要求,尽可能使纠纷得到一次性解决,我国民事诉讼法应当在原有固有必要共同诉讼的基础上,增设类似必要共同诉讼和因牵连关系而形成的必要共同诉讼两种形式.  相似文献   

16.
国际投资企业形式包括股权式合营企业和契约式合营企业两种。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产生的背景分析,它是在中国具体国情中独创出来的一种企业形式,其法律性质在于它是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灵活变通,这种变通表现在其法律特征之中。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各方权利义务虽不尽相同,但仍符合平等互利的法律原则和国际惯例。  相似文献   

17.
重构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基于对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现状的考虑 ,我国行政诉讼类型目前宜划分为撤销诉讼、确认诉讼、履行诉讼等三类。在此基础上 ,可借鉴美国的“事实损害标准”确立一种以“权益损害”为基本标准 ,视诉讼类型的不同而起诉条件各异 ,并辅之以“案例规则”为适当补充的原告资格制度基本框架。在三种诉讼类型中 ,撤销诉讼的原告资格最为宽泛 ,确认诉讼的原告资格要窄于撤销诉讼 ,履行诉讼的原告资格最易于确定。  相似文献   

18.
论行政相关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相关人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私主体。行政过程就是行政权力、行政相对人的权利、行政相关人的权利等相互作用的过程。行政相关人与行政行为具有利害相关性 ,其与行政主体之间形成行政法律关系 ,与相对人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增强对行政相关人的研究 ,对于依法行政、促进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保障公民权利实现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林雅 《政法学刊》2008,25(4):45-48
在婚姻法中建立第三者责任制度,是适应实践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的需要,这也与刑法惩罚重婚罪中的第三人保持了一致。但并不是介入他人婚姻关系的第三者都要承担责任,要严格限定第三者承担责任的构成要件,以划分道德调整与法律调整的界限。第三者可以与过错配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单独承担赔偿责任,但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不以造成他人婚姻破裂为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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