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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所有权的归属与行使——兼论存款合同的性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银行存款所有权的归属在法律上的不同规定 ,直接导致人们认识上与司法实践中的混乱 ,故对其从理论上予以探讨非常重要。本文通过对物权与债权的不同效力的分析 ,结合银行破产案件中存款人与取回权人的不同待遇、银行信用创造职能的发挥、以及国外关于存款所有权归属立法的经验 ,明确提出存款所有权属于银行、存款人通过让渡存款所有权而享有存款债权的观点 ,并期望统一国内相应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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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人对银行账户资金即存款享有所有权,这是物权价值化的必然结果,也是物权与债权相区分的必然要求.因此,存款合同在性质上属于资金保管与转移资金利用权的混合合同;存款人与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并非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而是所有权人与利用权人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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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存款合同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银行存款合同的性质和存款所有权的归属在法律上的不同规定,直接导致人们认识上与司法实践中的混乱,故对其从理论上予以探讨非常必要。本文通过存款合同与传统民事合同的比较,存款所有权归属问题的立法矛盾分析,明确提出存款所有权属于银行、存款合同是新型的有名格式合同的观点,并期望统一国内相应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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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存款所有权的归属,尽管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已经明确,在学术上却是一个仍有待澄清的问题,国内已有的存款人所有权说、银行所有权说、双重所有权说等从表面上看似乎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实际上均缺乏足够的说服力。可是,这一理论问题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不少案件的定性与这一问题直接相关。鉴于此,有必要在梳理相关学说的基础上,正本清源,探寻存款所有权的真正归属。事实表明,虽然存款人对于存款货币财产权可以在债权、所有权之间选择行使自己的权利,但这并不影响有关法律法规立场的正确性,存款所有权非存款人莫属。新近的存款货币新型财产说不可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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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由于货币属于特殊动产,货币所有权遵循占有与所有一致性原则,即货币交付时所有权发生转移。在储蓄合同中,存款人系通过让渡货币所有权获得要求银行向其支付本金及利息的债权。存款人银行账号上所显示的账面数额,系其对银行享有的债权数额,并非对账户中不特定货币享有所有权。基于此,因银行扣划存款人存款利息产生的纠纷,既非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也非返还原物纠纷,而是合同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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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现金的所有权归属于存款银行,而存款货币之上并不产生物权法意义上的所有权,存款货币归某人所有,仅是表明存款货币所表征的权利的归属即债权的归属;存款人对银行享有债权,双方之间因合同而构成债之关系;在因汇款人指示错误导致汇款银行将款项汇至收款人在收款银行的账户之后,汇款人仅取得对收款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特定化的金钱债权有排除强制执行的可能,判断账户存款是否特定化,应审查该存款可否区别于存款名义人的其他存款,该存款是否排除了银行餉绝对支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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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在刑法上有两种含义:存款债权与存款现金。存款的占有应当分别在这两种语境下展开。存款债权属于财产性利益,而存款现金属于物。迄今为止的理论否认财产性利益是占有的对象,因而在解释论上出现许多瑕疵。但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财产性利益属于财物的范畴,因此存款债权也能够成为占有的对象。在此基础上,存款债权的占有应当归属于存款名义人,而存款现金的占有则归属于银行。存款债权的占有的判定以行为人排他性地拥有对银行的支付请求权为标准。实践当中发生的与存款的占有有关的案件,包括错误汇款以及侵犯委托保管的金钱等情形的处理,在坚持这一立场的前提下,应当分别按照侵占罪和盗窃罪来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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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实名挂失私自提取自己账户名下他人存款的行为如何认定处理,实际的判决结果各不相同。从法律技术运用层面上厘清案件事实具有的法律关系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有效切入点。这些法律关系包括银行卡、折持有人与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非法或不合法使用人与银行卡、折所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非法或不合法使用人与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财产所有权与财物占有状态之间的关系以及银行卡、折内的钱款所有权与占有状态的归属问题与相互关系。以实名挂失私自提取自己账户名下他人存款的行为既不能认定盗窃罪,也不能构成诈骗罪。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下,只能构成侵占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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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2019,(2)
对于存款占有的归属,应区分"存款指向的现金"和"存款债权"两种不同意义进行讨论:根据"现金占有即所有"的一般法则,存入银行的现金归银行占有(所有),存款人依据存款合同取得对银行债权的占有。在错误汇款的场合,错误进入收款人账户中的存款,性质上属于不当得利,应返还给错误汇款人。拒不返还、数额较大的,构成对汇款人所有的财产的侵占。借用他人账户存入存款的场合,存款名义人系该存款债权的占有人,存款名义人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挂失、补办新卡的手段取出存款的,成立对实际存款人的财产之侵占;在保管他人银行卡过程中,未经他人授权或者超越授权额度取款,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视情形成立信用卡诈骗罪或者盗窃罪。微信、支付宝等用户对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微信、支付宝公司或微信、支付宝绑定的银行账户所属银行享有债权。行为人非法转移他人微信零钱、支付宝余额资金及所绑定银行账户中资金的,应认定为行为人窃取了他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债权或者对银行的存款债权,构成盗窃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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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与所有权关系辨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用益物权与所有权分别属于物权法中的他物权与自物权 ,因此 ,两者之间存在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正确认识两者的关系 ,是物权法理论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从用益物权与所有权的关系上说 ,用益物权是以所有权为基础而产生的权利 ,是所有权行使的一种方式 ,是对所有权的一种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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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初至1997年初的近一年时间里,上海市发生了数十起企业在银行的存款被人用形式齐全的或伪造的贷记凭证骗走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人民币,涉案的商业银行有数家,涉案的企业则多达数十家。由此引发的企业与银行之间的民事纠纷,法院亦因当事人提起诉讼而在审理之中。钱存银行,不知何时飞出从笔者接受当事人委托的一批案件来看,这类案件大致分成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企业在银行的存款被人用形式齐全的贷记凭证划走。这种情况往往有“中介人”介入,他们利用企业想获取高额利息的心态,动员企业在某家银行开户存款并承诺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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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是指拥有货币财产的主体,由于被金融机构的利息等因素吸引,或者为使其货币财产能够得到较好的保管,或者为了流通与支付方便,而将自己拥有的货币财产主动存入金融机构的行为。在银行存款过程中,金融机构与存款人之间形成了存款、取款等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存在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我国的金融立法中,对银行存款的法律性质缺乏明确的界定,对所有权归属这一基本问题不同的法律法规在实践中也有不同的体现。因此,正确界定存款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无论对于金融机构和存款主体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还是对于整个金融秩序的运转,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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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去世,银行留有存款,如果知道密码,那就有可能将存款取出。可是,如果不知道密码,那就麻烦大了。因为银行规定,想要取款,必须先去办理各种证明,还要进行公证,甚至不得不到法院打一场"取款官司"。更为甚者,倘若银行的存款是"无主存款",也就是存款人死亡后没了亲人。那么这笔存款又该属于哪一位?难道永远留在银行"休眠"不成?调查表明,对于此类"无主存款",我国目前尚属法律空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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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行宪法中的“国家所有”一词,不仅是经济学上的一种所有制,也是法学上的一种所有权.在法律地位、权能构造和权利外观上,国家所有权在宪法上和民法上并不存在差异.但在功能上,基于宪法第9条第1款关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的规定,国家所有权确实有特殊性,它不能为国家或政府的“私利”存在,而必须“为公民自由和自主发展提供物质和组织保障”.宪法第9条第1款和第10条第1、2款,赋予国家获得特定自然资源所有权的资格.具体的自然资源是否属于国家所有,依赖于法律对宪法上述条款的具体化和立法形成,在法律没有完成这项工作之前,特定自然资源属于没有进入物权法/财产法秩序的社会共有物,不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对于这种共有物,国家可以基于主权以及由主权衍生的行政管理权来设定开发和使用规则,但不能作为所有权人获得相关财产性收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