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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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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双方各自婚前财产、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婚前财产公证有两种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结婚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对一方或双方婚前的财产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相似文献   

2.
由于离婚案例多数是以财产为纠纷,那么婚前财产公证制度就显得特别重要,同时也受到了夫妻双方的重视,也体现了现代婚姻的价值方向,所以本文浅析婚前财产公证制度的利与弊,不断完善我国的婚前财产公证制度。  相似文献   

3.
由于离婚案例多数是以财产为纠纷,那么婚前财产公证制度就显得特别重要,同时也受到了夫妻双方的重视,也体现了现代婚姻的价值方向,所以本文浅析婚前财产公证制度的利与弊,不断完善我国的婚前财产公证制度。  相似文献   

4.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未婚男女双方或夫妻的婚前婚后债权和财产的归属问题的真实性给予证明的一项司法活动.随着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变革的不断进行,我国公民的个人财产正在不断增加,财产所涵盖的范围较为广泛,人与人之间由财产等问题引起的纠纷也不断增多.但是,随着我国离婚率的逐年上升,婚姻的稳定性也在不断地下降,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在法庭上争论的主要焦点是夫妻间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前财产公证的出现,为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顺利实行提供了保障,为婚姻家庭的稳定提供了支撑,对出于功利目的的婚姻进行了规避,有利于法院分清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更好地处理讼案,避免了更多矛盾和冲突的发生,使夫妇双方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从而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及夫妻家庭生活的稳定提供了有利务件.  相似文献   

5.
夫妻婚前财产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对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笔者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探讨:一、实行夫妻婚前财产协议公证的可能性1、该协议公证的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明确界定了公民个人财产的范围,“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三条指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  相似文献   

6.
于梅 《中国司法》2001,(11):52-52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拥有财富的不断增加,金钱意识不断渗入婚姻。为避免日后因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婚前财产约定公怔已为人们所重视。 婚前财产约定公证的作用 婚前财产约定公证有利于明确约定双方当事人的财产范围、财产归属,有利于防止纠纷、减少诉讼。 (一)婚前财产约定公证便于将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区分开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一方婚前个 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夫…  相似文献   

7.
随着经济的发展,物质利益已普遍受到人们的关注,公民的自我意识和权利意识正不断加强,要求把夫妻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予以分离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夫妻财产约定公证也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接受和采用。在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划分 结婚登记之日是划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分界点。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之日后一方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规定外,作为共同财产。 二、家庭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成员个人所有财产的划分 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  相似文献   

8.
王虹 《法制与社会》2012,(15):89-90
根据我国婚姻法现行规定,婚前的财产是属于男方或女方个人所有的,但是由于夫妻双方在维持婚姻关系期间,夫妻双方长期共同使用、消费,使得上述财产会在一定程度上出现变化以及更改,促使在司法判决的过程当中出现了解决难度最大的一种问题,即对于结婚之前的财产产权归属以及财产范畴的精准地确定问题,当然,这也是夫妻之间发生纠纷的时候所争论议定的最为主要的问题。所以,本文首先对婚前财产公证问题的提出和基本概念进行了论述,然后分析了婚前财产公正的必要性和财产公证的基本形式,继而总结了婚前财产公证所带来的积极意义。这是对我国婚前财产公正问题的一次全面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9.
一、婚前财产公证的由来与发展 (一)婚前财产公证的产生 我们应当先了解夫妻财产制。夫妻财产制亦称婚姻财产制.是规范夫妻之间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兼具身份法和财产法的双重属性.其内容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财产责任等问题。夫妻财产制的内容,一般分为共同财产制、分别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三种情形。共同财产制是指以夫妻一体主义为原则.将夫妻双方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合并为共有财产,夫妻双方按共同共有原则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直至婚姻关系终止时才予以分割。  相似文献   

10.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中外交流日益频繁,跨国婚姻也在一些大城市日趋增多.在一些涉外婚姻中,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选择了在结婚之前先订立婚前协议,共同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一方面为了避免日后离婚析产产生纠纷,另一方面也希望保证婚姻的纯洁性.涉外婚前协议无论从形式上、内容上都有不同与一般婚前协议的特点。涉外婚姻中的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婚前的财产归属的约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成立要件,协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相似文献   

11.
于梅 《中国公证》2014,(6):54-55
正一、婚前财产公证所存在的问题1、制度本身的公平性欠缺婚前财产公证作为一项预防性保障性制度,无疑给结婚的双方一个明晰的财产关系和权利的保障,但是在反观整个婚姻的过程,这项制度表现出一定的不公平性。实际生活中有这样的例子,夫妻双方在婚前做出了财产公证,在婚后一方并未创造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抛弃了对方和孩子,在离婚时,被抛弃方既得不到对方的婚前财产,也没有对方创造的共同财产得以分得。即便不是因被抛弃的这一原因,婚姻过程中有很多因素和对家庭的付出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相反,如  相似文献   

12.
浅议婚前财产公证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对于夫妻双方,则更加重视彼此之间的尊重与自由,彼此之间的合法权力。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婚前财产公证应运而生,并越来越受人们的关注与重视。然而,由于婚前财产公证的发展时期较短,尚不算十分成熟,而人们对其需求与要求却越来越高,为此其在发展与应用过程中难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此,本文将结合多年的实际工作经验在这里浅谈一下当前婚前财产公证所存在的问题及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完善的内容。  相似文献   

13.
很多夫妻,一旦缘分尽了,感情没了,计较来计较去的,无非是房子票子。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问题无法回避。为了帮大家理清这些烦心事,律师针对离婚财产分割中容易产生纠纷和误解的几类问题给出了相关解释。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相似文献   

14.
一、办理抵押房产归属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可行性分析 在公证实践中经常遇到这种情况:男方婚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贷款购房).并以婚前财产支付了首付款.房产登记部门已经登记该套房屋属于男方单独所有,但是,夫妻双方约定,这套房屋归女方单独所有。对于此类夫妻财产约定能否办理公证。业内是有争议的。  相似文献   

15.
对于婚前财产公证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前财产公证是解决婚后财产纠纷的可靠法律保障,为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婚前财产公证是时代发展的产物,体现了人本主义和物权法定的原则,更是社会高度法制的重大表现。  相似文献   

16.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制度。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是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这一保护包括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  相似文献   

17.
婚前财产公证已成为一个前沿的话题。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变革,人们拥有的婚前财产越来越多,同时整个社会的观念也更加理性,达成婚前财产协议就成为了新趋势。婚前财产协议公证,使婚前财产的归属,达成婚前财产协议,作为一项新兴事物从某种程度上强化了婚姻的爱情基础,从理性的角度来讲是以爱情为基础的。  相似文献   

18.
<正>现实中,财产分割特别是房产分割成为了离婚纠纷的主要争议内容。如果夫妻双方未约定财产归属,离婚时所涉财产由夫妻双方平均分配,这样的处理方式往往让购房出资较多的一方心理失衡,不利于矛盾的化解。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因为房产购置时如何出资而引发的家庭矛盾占比不低,甚至产生离婚纠纷。男女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协议约定财产的归属,即夫妻约定财产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以上争议,有利于家庭和谐与夫妻关系的稳定。  相似文献   

19.
法律赋予了公民离婚自由的权利。离婚是为了解脱那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难以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夫妻在精神上的痛苦。但随着社会的繁荣、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公民在思想意识上的变化,一些夫妻假借法律赋予的离婚自由权利,来规避法律或政策所要求的义务。本文所探讨的就是夫妻双方或一方假借离婚来逃避债务的问题。这里所指的债务包括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和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夫妻离婚时对债务的处理,我国婚姻法第32条是这样规定的:“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  相似文献   

20.
人民法院对离婚时财产处理的原则。基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夫妻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可明确地以婚姻成立与否为界线。在我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之前,家庭主要是消费单位的时候,是能够基本适应地将夫妻间所有财产穷尽地进行划分。然后,在离婚时依照上述原则进行处理。但是,随着改革、开放、搞活政策的推行,我国的各个方面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不少家庭也由单纯的消费单位变为生产消费单位。夫妻间财产的内容、性质也随之发生了一些变化。如简单运用婚姻成立与否的界线来对夫妻间财产进行划分,有一部分财产就很难明确地区分出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定时期内的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交叉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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