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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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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庆宇 《法制与社会》2011,(17):131-132
由于侦查机关在立案、侦查以及案件处理环节都存在一些不规范的法律漏洞,以及某些侦查人员素质不高、办案经费保障不到位、检察机关缺乏实质性监督手段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现象较为普遍,这有可能导致徇私枉法,损害犯罪嫌疑人权利的情况出现。因此,分析这一问题出现的原因,研究制定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是治理这一现象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2.
刑事立案监督是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一项独立的检察权,它强化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使检察监督能够贯穿于刑事诉讼活动的全过程。下面,笔者就目前刑事立案监督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谈谈个人意见:一、刑事立案监督实践中存在的问题1.刑事立案监督的范围问题第一,立案监督的对象。在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中,具有刑事立案权的主要是公安机关,但同时人民检察院对自侦案件、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也具有刑事立案权。因此,刑事立案监督还应及于检察机关的自侦部门和人民法院。第二,立案监督的内容。刑事立案的过程与结果的全部内容,都应纳入检察…  相似文献   

3.
当前刑事立案监督的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立案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的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  相似文献   

4.
刑事诉讼中的捕后诉前阶段,是指批准逮捕之后移送审查起诉之前,具体指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批准逮捕或者是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提请本院侦查监督部门决定逮捕之后,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自侦部门再行向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提请移送审查起诉之前的诉讼阶段。由于该诉讼阶段不仅处在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分工的衔接处,而  相似文献   

5.
楼赵平 《法制与社会》2013,(26):141-142
审查批捕工作是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近几年来,我院办理的审查逮捕案件中不批准逮捕的案件数量快速上升,不捕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为此,本文对清暨市人民检察院近三年来办理的不捕案件的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  相似文献   

6.
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在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共同犯罪案件时,对同案犯标注"另案处理"是常见现象。但"另案处理"人员是否得到处理,处理是否适当,历来是侦查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而且,即使在修改后刑诉法实施过程  相似文献   

7.
加强和完善刑事立案监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立案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以及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刑事立案监督是检察机关  相似文献   

8.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在实际工作中,检察机关如何正确适用该项规定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公安机关提请复议的案件应明确为:“公安机关认定有罪报捕、检察机关认定无罪不捕”的案件。 这里应明确二个问题:第一,复议提起的案件只能是检察机关作出的“不构成犯罪”决定不批准逮捕的案  相似文献   

9.
达林太 《内蒙古检察》2004,(2):11-12,29
刑事立案监督是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活动中,依法对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诉讼监督职责。笔者结合近年来我院立案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既注重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也注重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的监督,逐步建立起较规范的监督程序和监督机制,谈一下对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的体会和思考。  相似文献   

10.
法律福音     
《法律与生活》2010,(17):64-6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该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检察机关对违反规定不应当立案和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机制,确保侦查权的正确行使。按照该《规定》,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应当建立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这解决了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情况的信息不畅问题;《规定》还明确了对检察机关对“违法立案”的监督权,认为公安机关立案理由不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相似文献   

11.
《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在批捕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条件,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制作的检察法律文书。《批准逮捕决定书》是检察机关作出的具有法律权威性的重要文书,在填写时,应当统一、规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对于不批准逮捕的案件,检察院如何说明理由,法律未作明  相似文献   

13.
〔案例〕袁某某介绍四名陪舞女卖淫一案告破后,某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劳动教养二年。当地检察机关得知此情,遂依法行使立案监督职权,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提请并获批准逮捕。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犯罪嫌疑人袁...  相似文献   

14.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这一规定与修订前的刑诉法的规定基本一致。但是,对于‘’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的规定,十多年来在理论和实践中都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使这项规定形同虚设,立法意图未得到实现。笔者认为,应建立经常性的检察机关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制度,加强对提请批捕案件的监督。这样做…  相似文献   

15.
一、侦查终结前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的特殊之处(一)"侦查终结前"时间段的界定对于大部分案件,"侦查终结前"这个时间段是指从公安机关1抓获并刑拘犯罪嫌疑人时起,到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止,大致包括三个阶段:公安机关刑拘犯罪嫌疑人至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阶段、检察机关审查逮捕阶段、捕后继续侦查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前的阶段。本文欲从  相似文献   

16.
缺少对公安机关等刑事立案活动必要的知情权,是制约检察机关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瓶颈"。建立刑事立案告知制度,侦查部门在对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告知检察机关,则可以有效解决检察机关"知情难"和监督滞后的问题,提高检察监督能力,促进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7.
在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法律文书上,常会看到对某某“另案处理”的标注。这是公安机关对那些涉嫌共同犯罪的嫌疑人.因在逃或犯罪事实尚未查清而无法移送、认为不构成犯罪而不需要移送、已经作出刑事处罚决定而没有必要移送的一种界定,以示对其在本案不作或暂不作刑事追究。检察实践中,由于另案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不明确、不具体,  相似文献   

18.
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逮捕提起机关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公安机关提请同级检察院批准的逮捕,检察院自行决定的逮捕以及法院决定的逮捕。其中第一种逮捕应用得最为普遍,刑事诉讼法对其的规定也最为详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检察院依法进行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虽然有要求复议权和提请复核权但必须首先将犯罪嫌疑人释放。对此可能涉及到被害人的利益。有人提出为了全面保护被害…  相似文献   

19.
一、关于引导侦查取证的指导思想 这是实践中认识不一,但是又必须统一的一个问题。有的地方认为,检察机关引导侦查取证,主要是为了配合公安机关,与公安机关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有的认为是为了协助公安机关提高侦查水平,提高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质量,降低不批准逮捕率;有的认为是为了拓宽检察机关发现侦查活动中违法行为的渠道,  相似文献   

20.
修改后的《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权,这对于检察机关扩大监督范围与拓宽监督载体不无益处。实践中立案监督权一般都由审查批捕部门具体行使。笔者认为,立案监督权由法纪检察部门行使更为妥当。 纵观几年来的立案监督情况,不难发现公安机关对该立案的案件而没有立案的主要原因有:一、对鉴定结论或有关法律的理解方面与检察机关存有异议;二、办案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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