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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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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群体性表达事件的法律治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群体性表达事件是指多人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表达共同意愿,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治理群体性表达事件,需要具备法律和权利的思维。对集会游行示威权利施加过度的限制,导致群体利益要求不能顺畅表达或者群体表达行为处于非法的状态,两种情况都不利于社会稳定。但是,我们也应看到,集会游行示威具有较高的安全性风险或较多的不可控因素。法律制度既需要保障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也要对其加以一定的限制,在两方面把握好平衡。现行法律制度对集会游行示威权利限制过严而保障不足,应对之作出一定的调整,在使它作为一个有力的社会控制机制的同时,提升它作为有效的怨恨释放和利益表达机制的功能。  相似文献   

2.
我国群体性事件之公法防治对策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从公法角度考察,错位的"官民"关系、梗阻的利益表达机制、封闭的权力运行机制、缺损的权利救济渠道、非法治化的应急处置机制、缺位的善后处理制度是当下我国群体性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要实现对群体性事件的有效防治,就必须建立平权型的"官民"关系、疏通利益表达机制、建设透明政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广开权利救济渠道、健全应急机制、实现行政应急权力的法治化、完善群体性事件的善后处理制度。  相似文献   

3.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处于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过程中的矛盾凸现期,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不少,时有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已成为令人注目的社会现象。频发的群体性事件凸显出现行群体性事件化解机制存在的诸多不足:事件屡屡升级源起于于官民双方的沟通不畅,民众表达自由又受制于相关制度环境进而酿成违法暴力事件,纠纷处理制度羸弱更导致民众利益救济落空。从公法学视野来审视,可以考虑进一步消除《集会游行示威法》在权利表达方面规定的障碍,扩展协商制度的适用范围以畅通利益表达机制;确立多元纠纷有效解决方式,切实保障民众合法利益;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建立名副其实的法治政府,从而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  相似文献   

4.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根源还是因为群众缺乏行之有效的利益表达渠道。本文立足群体性事件的现状,研究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提出应对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机制。  相似文献   

5.
《政法学刊》2016,(1):21-31
对集会游行等群体聚众行为施以场所限制是发达国家以法律规范集体行动的重要方式之一。集会游行的场所限制大致分为公物使用限制、禁制区限制和私人场所限制三种。公物使用限制主要集中于"公共用物"和"营造物用物"使用限制两个方面,"公共用物"对集会游行的限制较少,而使用"营造物用物"举行集会游行则应以不对该营造物本身功能使用造成较大妨碍为限。禁制区之于集会游行的限制,除特殊情况外,乃属绝对禁止性限制。私人场所也可绝对禁止集会游行的举行,但对于那些具备"准公共场所"性质的私人场所,仍涉及如何平衡私人财产权与公民表达自由之间关系的问题。借鉴发达国家限制聚众群体行为的法治经验对于我国当下群体性事件的法律治理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张延黎 《行政与法》2009,(10):23-25
近年来,在群体性事件应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地方政府的角色定位不准确,群体诉求表达机制不畅通,干部工作方式方法存在问题,处置方式不当,一些干部存在不良心态等方面。因此,要提高应对群体性事件的能力,需要明确定位政府角色,畅通群众的诉求渠道,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党委政府主导的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的维权机制,建立群体事件的干部问责制度,构建化解社会矛盾的大调解机制和提高干部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相似文献   

7.
事实上,信访制度造成的"怪现状",已引起国家高层的关注。早在2004年8月,时任总书记胡锦涛便亲自过问信访改革,促成中央建立"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中央办公厅、国家信访局、北京市等28个部门和单位作为成员。在"联席会议"制度之下,"成员"可集体了解、掌握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针对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处理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地方处理信访突出问题,以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更容易突破信访部门"独木力撑"的瓶颈。  相似文献   

8.
黄荣英 《行政与法》2012,(10):106-110
群体性事件不仅是社会治安问题,更是涉及公民权利如何保障、政府权力如何运行、利益冲突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规制的问题。本文从法理上分析了群体性事件的法律属性、法律特征及法律成因,探讨其法律规制之策,即必须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保障多元主体利益表达机制;拓宽纠纷解决渠道,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完善法律救济途径,健全司法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9.
正群体性事件是指,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耦合群体,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以语言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来表达诉求、争取权益、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影响的事件。在新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群体性事件曾有不同的称谓:上世纪50—70年代,一般称为"群众闹事"、"聚众闹事";80年代以来,曾先后称为"群众性治安事件"、"突发事件"、"治安突发事件"、"治安紧急事件"、"突发性治安事件"、"紧急治安事件"、"群体性治安事件"等。很长一段时间内,官方对群体性事件的解释框架主要是"别有用心的坏分子+不明真相的群众"。上世纪50年代中后期,毛泽东在国内外新形势下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对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进行区分。群众闹事属于人民  相似文献   

10.
关于群体性事件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罗瑞林 《政法学刊》2006,23(4):16-22
目前,群体性事件在我国正处于上升阶段,在其背后有着复杂的诱发因素与内在原因。内在的促发因素主要表现为经济原因、社会原因和制度原因。在成熟法治国家,群体性事件都是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虽然我国的宪法、刑法、行政法规、规则与诉讼法关于群体性事件也有所规定,但是相关的内容设计还不够科学、全面、并不能满足对群体性事件予以有效规则的需要。因此,要从根本上改变有关部门在群体性事件面前消极被动的局面,必须完善我国相关的法律,针对群体性事件提供制度化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1.
劳工群体性事件及其纠纷解决机制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梁晓春 《政法学刊》2011,28(3):81-85
劳工群体性事件频繁爆发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下的产物,是劳动者在缺乏其他可行的诉求渠道来表达其利益诉求、解决其利益冲突的必然结果。要从根源上消解、减少劳工群体性事件事件的发生,必须将劳工群体性事件的预防与处置纳入法制轨道,尽快完善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整合社会力量和资源,畅通、拓宽维权渠道,构建劳工群体性争议的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2.
群体性事件的界定及其多维分析   总被引:19,自引:1,他引:18  
王战军 《政法学刊》2006,23(5):9-13
目前对群体性事件的含义还存在诸多不同的看法。群体性事件一词有一个由“群众闹事”、“聚众闹事”逐渐发展为“群体性治安事件”的过程。通过对几种代表性界定的研究和对群体性事件的多维分析,群体性事件是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由利益要求、观念主张相同或相近的群众形成群体,聚众以非法的形式或手段来主张合法权益表达意愿的,有较大社会危害性应依法妥善处置的事件。  相似文献   

13.
对于群体性事件可以借用中医上的"望闻问切"的思想来进行应急管理,所谓群体性事件应急管理中的"望诊"则是根据观察群体性事件的特点、规模、参与人群等表征来进行观察,来确定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闻诊"则是根据观察群体性事件的目的、特征和行动指向来确定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的类型和危机程度。"问诊"则是要倾听群众呼声、切实解决群众利益诉求,通过沟通来确定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根源,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切诊"确定群体性事件的症结和根本所在。  相似文献   

14.
吴丽洁  陈威 《法制与社会》2010,(21):172-174
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以及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如何预防和解决群体性事件在理论界与实务界已成为讨论与研究热点。本文主要研究了新时期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特点及应对措施,并就当前我国民意表达渠道存在的缺陷提出了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15.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增多,环境群体性事件此起彼伏。环境群体性事件,具有自身的特点:多发性、区域性、可预测性。环境群体性事件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表现为降低政府公信力、增加治理成本、影响社会稳定。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地方政府行政管理机制的不足、公众参与和利益表达机制的缺乏是环境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可以通过健全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完善地方政府行政管理机制、疏通公众参与和利益表达渠道来建立与完善预防机制,从而从根源减少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16.
进入5月至今,我国一些地方发生多起群体性事件,各地处置手段不一,社会反应不一.接受笔者采访的专家指出,从去年开始,尤其瓮安事件等一系列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中央高度重视基层执政能力建设,高度重视在基层具体执政行为中落实"以人为本"理念,多个部门直接培训县级干部,对维护稳定、做好群众工作也出台了多项新政策.从中央精神及当前形势的要求看,中央衡量基层干部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尺之一,就是其应对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相似文献   

17.
在转型期的中国社会,社会矛盾纷繁复杂,农村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农民群体的利益表达备受关注。通过对目前农民利益表达的主要特点进行分析,探讨在畅通农民利益表达渠道、优化农民利益表达结构、完善农民利益表达配套机制等方面健全相关法律机制,完善农民利益表达制度化、法制化的途径。  相似文献   

18.
转型中国社会治理中频频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大多因官民矛盾的激化而引发。与时下流行的行政化解手段相比,通过司法这一理性交往渠道更能妥善消解群体性事件引发的危机。相较于个人诉讼及集团诉讼而言,团体诉讼因其所固有的制度比较优势,对部分群体性事件的化解更具实效。透过失地农民、出租车司机及环境污染受害者等三类典型群体性事件粗略的微观观察.可以为团体诉讼化解群体性事件机制的构建提供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19.
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理性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期"网络群体性事件"成为了新名词,但它的本质不过是一种民意表达的基本表现方式。本文指出政府对于网络群体性事件应该由"不适应"到"适应",只有正视网络群体性事件才能有利于我国民主的建设。  相似文献   

20.
环境群体性事件一直秉持"污染侵害--群体施压"的逻辑框架,但与之相关的研究进路却忽略了对群体事件参与者内部动员、组织、集结及消解过程的分析。本文通过对大连"7·l6"海洋溢油事故后引发的渔民群体维权事件进行扎根分析发现,群体行动诱因、权变因素、群体行动共识形成、村庄网络化动员、集体行动生成、内部组织消解的核心范畴对环境群体性事件生成及消解有着显著影响,进而建构包含上述核心范畴的环境群体性事件参与者内部集结及消解路径模型,并阐释了模型中各因素内涵的相互关系。旨在研究结论对地方政府科学应对环境群体性事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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