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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的定位存在悖论。一般法律原则被《国际法院规约》规定为正式的判案依据(国际法渊源),但在实践中却仅被国际法院作为辅助渊源使用。一般法律原则面临困境的原因在于,它本属于自然法,却被《国际法院规约》实在主义化后纳入一个被构想为实在的法律适用法的体系中,使得它既发挥不了本身具有的自然法的作用,又不可能脱胎换骨变成《国际法院规约》起草者所期望的实在法,从而成为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一般法律原则是自然国际法第二层级的渊源,它不属于实在国际法的渊源体系。《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必须不再拘泥于实在法体系且不再被视为国际法渊源的权威表述,才能解决其内部结构混乱、一般法律原则成为鸡肋等问题。  相似文献   

2.
自然人姓名问题涉及不同的法律领域。2020年我国《民法典》第四编第三章为自然人姓名问题提供了最新的实体法保护规则。早在11年前,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法》)就已对自然人姓名问题作出了规定。在国际私法中,个人姓名面临的基本问题是法院地国应适用何种连结点以确定涉外个人姓名的准据法。我国《法律适用法》第15条和第46条分别对涉外姓名确定和变更问题、涉外姓名侵权问题规定了法律选择规则,同时第5条对涉外姓名法律选择设立了不得违反我国公共秩序的最低界限。然而,我国对姓名国际私法规则采取“归并”的立法模式,没有对跨国姓名权法律选择和其他涉外人格权法律选择进行区别处理,未回应我国《民法典》姓名权在人格权领域的特殊性,而且忽略了《民法典》第1056条婚后夫妻姓名的平等价值和第1112条允许灵活选择被收养儿童姓名的立法意旨。虽然我国《法律适用法》姓名国际私法规则与《民法典》姓名实体法规则存在明显的差异,但二者互为补充。我国《法律适用法》有必要随着《民法典》的实施而对涉外姓名国际私法规则予以相应的变革。  相似文献   

3.
我国新《公司法》第15条指出“公司……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由于第15条对“债务”、“连带责任”的模糊使用、以及法条对“有限连带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之间分野的忽视,助长了人们对法条的误解,误认为法律禁止母公司为子公司的债务作连带责任担保。根据我国商业实践以及境外有关立法经验,母公司对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应无疑问。故必须澄清立法本意,对新《公司法》第15条进行局部修订。  相似文献   

4.
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作为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两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和地位如何?现行的《人民法院组织法》(下称《组织法》)虽然没有直接给出明确规定,但在我国司法实践的过程中早已形成了两者低与高、服从与被服从的法律地位和关系。这种法律地位和关系,随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和《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1999年-2003年)第二十二条“审判委员会作为法院内部最高审判组织”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的职责划分,  相似文献   

5.
《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已由中国政府签署。《公约》第八条规定了免于强迫劳动权及权利限制的几种情况。我国劳动教养制度与《公约》该项权利存在直接的法律抵触。理论上我国有保留、废除、修改三种法律调整之可能。本文主张以修改方式完善劳动教养制度。  相似文献   

6.
朱树英 《中国律师》2001,(10):46-48
我国《合同法》自1999年10月1日施行以来,该法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中第286条也随之生效,并依法成为各级人民法院判处工程款案件的重要依据。由于此条法律规定是《合同法》的新规定,以往法律、法规中没有类似的规定;又由于工程建设欠款问题本身的复杂性;还由于286条的严格执行必然制约了银行协议抵押贷款的传统运作和到期贷款的顺利收回,因此,在司法实践中的各地法院对《合同法》286条的理解不一,在操作中出现了许多亟待明确的问题。及时统一认识,规范其操作性已成为严格贯彻执行《合同法》的重要课题,从这个…  相似文献   

7.
重大误解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民法通则》第5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以及《合同法》第54条对重大误解都做了规定。但在理论和实务上,关于重大误解制度仍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本文就重大误解制度中误解的界定、重大误解的标准、构成要件、法律后果等问题做了简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五条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相关法律规范也形成了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的新秩序。但是,实务中仍面临着一些问题。《电子商务法》自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如今已过一周年。本文试就电子商务司法实践中所关注的热点话题,对《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五条所呈现的几个重要法律问题进行探析。  相似文献   

9.
张新宝 《法商研究》2021,38(5):3-18
《民法典》对"公平责任"条文的修改,是我国侵权责任法领域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的一次重大变革.随着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让当事人满意""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已难以适应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需要,只有让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实现司法公正,形成人民对制度和规范的认同."公平责任"条文经历了从《民法通则》第132条到《侵权责任法》第24条再到《民法典》第1186条的演变,其规范性质也几经变迁.司法实践逐渐拒绝"和稀泥"的裁判,代之以刚性判决强化公众的规则意识.通过编纂《民法典》,"公平责任"条文由可独立适用的裁判规则转变为不可独立适用的指引性规范.法官在适用《民法典》第1186条时需要在其他法律规定中寻找规范依据,并满足因果关系的要件要求.  相似文献   

10.
各国对留置权所担保债权的发生原因并无明确规定,不论是依合同,或无因管理或不当得利均可成立留置权,如台湾“民事法规”。而我国《民法》及《担保法》则将留置权限定于合同之债范围内,只有依合同占有债务人动产方可成立留置权,如《担保法》第84条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因此,海上货物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必须是依海运合同产生的债权。我国《海商法》第87条、第94条及第141条明文规定,承运人为其应当被支付的费用有权留置债务人货物。既是法律规定,我国《海商法…  相似文献   

11.
告知义务及违反该义务的法律后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已于1993年7月1日施行,《海商法》第222条和第223条对海上保险法律关系中的被保险人所负的告知义务以及违反该义务的法律后果作了较详细的规定,这些规定既不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也不同于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中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既改变了《海商法》生效前的法律,又有别于在世界海上保险市场很有影响的英国法,对我国海上保险实务界和法律界来说,是一个新的法律规范。而且,《海商法》的这些法条本  相似文献   

12.
孟嗣贵 《江淮法治》2009,(19):51-51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计量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铁路法》、《烟草专卖法》4部法律中有关“投机倒把”、“投机倒把罪”的规定予以删去并作出了修改。这意味着“投机倒把”这一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名词将成为历史名词,不再出现在我国现有的法律当中。  相似文献   

13.
学者一般认为《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确立了我国的利他合同制度。利他合同制度最重要特征是第三人的独立请求权,而《合同法解释二》却规定该条规定中的第三人不能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性质是什么?文章就该问题,从目前对该条规定性质的认识以及从法律解释和实务的角度对于第三人请求权进行解读,最终得出《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实质就是对"经由被指令人而为交付"。  相似文献   

14.
我国的监督体系中有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及舆论监督等。前几项监督根本上是一种权利对权利的制约,具有强制的效力,而舆论监督是从宪法和一些基本法律关于公民自由权利当中引申出来的,是一种软性监督。其中新闻舆论监督又以其影响范围更大、公众参与性更高、干预力更强成为舆论监督的最有力的表现。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和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的权利。新闻记者有享有记者的采访权、编辑权、写作权等。本文就是针对新闻舆论监督在中国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与解决对策所做的分析讨论。  相似文献   

15.
饶传平 《中外法学》2013,(4):718-735
《临时约法》与晚清的《钦定宪法大纲》不同,将基本权利一章置于国家机构之前,以宣示人民对于政府的前提性与根本性。但《临时约法》第十五条 “得依法律限制之”的规定,却为政府立法侵蚀宪法基本权利提供了借口。《临时约法》第十五条 的规定,在法例上,可追溯到日本明治宪法第二十九条 “在法律范围内”和普鲁士宪法第二十七条 “非依法律不得设之”的规定;在思想上,源于清末民初国情论下的自由观。经过民国三十多年的立宪论争,《临时约法》第十五条 “得依法律限制之”被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第二十三条 “不得以法律限制之”取代。这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 等条款的修改与完善,不无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6.
公证的本来面目是“证明”吗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一直以来,公证被定义为一个证明活动.公证的职能在很大程度上也被简略地理解为证明。原《公证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明确了公证的证明属性;现行《公证法》第2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相似文献   

17.
(接上期)(二)关于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如何界定是一个通俗而难解的话题。我国《宪法》修正案第20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土地管理法》第2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物权法》第4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  相似文献   

18.
车昱 《中国司法》2005,(12):51-54
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已经颁布,根据该法第十条的规定,法定公证制度在我国已经确立。与此同时与《公证法》内在关联性最强的《物权法》目前我国也正在抓紧制定,然而从已发布的《物权法(草案)》的情况看,在物权法制定过程中,对公证制度在我国物权法律制度中应有的作用认识不足,对不动产物权变动过程中引入法定公证制度采取了不应有的漠视和回避态度,而这一切正成为实现我国物权制度立法目标的重大隐患,笔者由此试对建立我国不动物权变动法定公证制度相关应然性问题作如下分析。一、法定公证制度是不动产物权变动过程的内在需要物权…  相似文献   

19.
价格低、地点好、已装修……高房价让人们把目光投向了“二手房”。但也有不少人却因此惹上麻烦造成经济损失。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哪些“二手房”不能买呢?一是产权不明确的。《物权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买房前,要核对出卖人是否具有产权。《物权法》第十七条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  相似文献   

20.
2003年7月21日,国务院颁布《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条例》第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又规定了律师承担法律援助的义务,“律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法》第四十二条);“律师应当依照律师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条例》第六条)。“责任”与“义务”意思相近,通常可以替换使用。那么应当如何看待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与“律师义务”之间的关系?笔者试以抛砖之作,求教于大家,并期待引起社会对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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