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在罪刑关系中,罪名与刑罚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不是单向的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刑罚制约罪名满足了实践上罪名界分、政治判断、政策诉求、实质公正及变革法律方法的需要。刑罚反制罪名与传统罪刑关系论相背,需对其司法适用予以合理规范。在适用范围上应限于疑难案件,在适用标准上不能背离刑法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2.
刑法视野中的法律拟制不仅导致总则与分则的不协调,使刑法体系遭到破坏,而且致使罪刑失衡,造成刑罚公正性的缺失,无法实现实质的正义;其虚构是对犯罪构成要件理论作为认定犯罪唯一依据的亵渎,并且其使得客观归罪成为可能,造成司法实践中法条适用的困难。因此,刑法中的法律拟制最终应限制并彻底摒弃其适用,而对于刑事立法中的漏洞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适用中的刑法解释来补缺。  相似文献   

3.
死刑,是最严厉最残酷的刑罚,我国在死刑适用上的刑事政策是少杀、慎杀,死缓制度是此政策的具体法律表现,但如何理解死缓实质要件,把握死缓的尺度,由于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因此理论上对此存在不同的观点。  相似文献   

4.
实质的刑法解释论之确立与展开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在刑法的解释与适用上,存在着形式的刑法解释论与实质的刑法解释论之争。形式的刑法解释论主张对刑罚法规进行字面的、形式的、逻辑的解释,实质的刑法解释论主张对刑罚法规进行实质的、价值的、合目的的解释。实质的刑法解释论是对形式的刑法解释论的扬弃,它不仅与刑法规范的特点、结构、内容相一致,具有方法论意义上的合理性,而且满足了我国刑事法治目标与罪刑法定原则兼具形式侧面与实质侧面的要求,适应了我国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体系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特点,具有优越的合理性。我国刑法应确立与贯彻实质的刑法解释论立场。  相似文献   

5.
从极端到理性 刑罚个别化的进化及其当代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石经海 《中外法学》2010,(6):885-897
@@ 在刑事法理论与实践中,刑罚个别化问题已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老问题.然而,有生命力的"老问题"不会固步自封,会随刑法现代化而进化并彰显其时代意义.在发展历程上,刑罚个别化已经历了一个"早期极端形态-近代极端形态-现代理性形态"的进化历程,其实质是刑法现代化在刑罚问题上的发展体现和刑事责任评价根据在理论认识上的进化表现,并使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等刑法基本原则具体在刑罚适用问题上,从绝对走向相对、从形式走向实质、从机械走向灵活.然而,从既有理论及其争论来看,因理论上对刑罚个别化进化过程的梳理不够,而仍有众多论者坚守其"极端"形态,并由此否定刑罚个别化的现代意义或对其进行"支离破碎"或"断章取义"的理解与应用.这不仅使实质化刑法基本原则难以在刑罚适用中贯彻施行,而且会导引当今量刑规范化改革走向片面.  相似文献   

6.
刑法谦抑性原则是指立法者应当力求少用甚至不用刑罚,从而来获取最大的社会效益,并达到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因此,刑法的谦抑性是有限制的.只有在国家无法运用民事、行政法律调解的情况下适用刑法,这就是刑法所谓的谦抑性.刑法谦抑性理论不仅体现了刑法的指导思想、性质,对整个刑法立法、司法和理论解释都具有全方位指导功能.  相似文献   

7.
樊文 《法学研究》2011,(3):112-137
1979年以来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忽视或遗忘了刑法的特征与内在价值,高估了刑法影响人的行为的可能性,刑法一直保持着在功能化方向上的惯性,刑罚结构和刑罚适用面临着重刑主义的突出问题。我国的犯罪控制存在着惩罚主义的结构特征,然而惩罚主义的意愿和努力,并没能有效遏制犯罪规模和犯罪的总体严重程度迅猛发展的势头。在刑事政策和刑罚体系的主导思想没有做出重大调整前,刑罚轻缓化的改革仍然任重道远。  相似文献   

8.
海峡两岸抢夺罪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海峡两岸刑法在价值追求、法律渊源等方面的差异 ,决定了两岸刑法中的抢夺罪在立法规定及司法适用上各具特色。本文从比较刑法学的视角 ,对两岸刑法中抢夺罪之立法方式、构成特征、既遂与未遂之区分、刑罚适用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比较研究 ,评价其优劣 ,指出其得失 ,并对两岸抢夺罪之立法完善提出了构想。  相似文献   

9.
贾凌  于志刚 《现代法学》2000,22(6):65-68
为防止追诉时效制度轻纵犯罪人 ,有必要实行追诉时效超期适用制度 ,我国刑法有此规定 ,但对该制度的适用需从理论上进行进一步探讨 ,以期达到其立法理性思考与司法可行性操作的完美结合。  相似文献   

10.
实质刑法的体系化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实质刑法以理性主义为思考方法,以古典自然法学派的思想为哲学基础,主张形式与实质二分的罪刑法定原则;实质刑法主张实质二阶层犯罪论体系,构成要件是开放的实质评价类型,违法性本质是考虑利益衡量的结果无价值论,主张规范责任论且责任要素包括责任能力、故意\过失和期待可能;主张客观实质的共犯理论,并从客观主义视角运用实质分析方法回应或处理诸如共犯的处罚根据、共犯本质、共犯与正犯的区分等众多具体问题。实质的刑法解释论贯穿在实质刑法体系化构建之始终,其重要性彰显无遗。体系化视野下的实质刑法观是刑法知识教义学化的体现,它是对我国刑法知识的建设性思考。  相似文献   

11.
袁凡 《法制与社会》2012,(23):18+34
刑法,作为宪法构成的一个基础部分,是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本文将从刑法的角度上.从各个方面来讨论研究刑法所适用的范围.  相似文献   

12.
刑法的刑事政策化论纲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永红 《法律科学》2004,22(6):62-70
刑法的刑事政策化,是在刑法自身需求和刑事政策引导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下的产物;其中,刑法自身的需求是内因,而刑事政策的引导则是外因。犯罪原因的多样化、刑罚根据的科学化和刑罚的人道化是刑法刑事政策化的理论基础。刑法刑事政策化的核心在于刑法要自觉地接受刑事政策的指导,无论是刑法的制定还是刑法的运行,都要纳入刑事政策的框架,在刑事政策的大视野中予以把握。但是,刑事司法在接受刑事政策指导的时候,应该将刑事政策的贯彻和落实严格控制在现行刑法规定的范围内,绝不能超越刑法的规定去执行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13.
中国刑法理念的前沿审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法治建设中的刑法理念超越刑事立法、刑法解释技术和刑法规范文本占据着更高的位置,具有根本性的引领作用。刑法理念引领、统摄刑事立法、刑法解释和刑事司法,但其作用场域不应包括刑事政策领域,其根本和关键在于坚持形式与实质统一的罪刑法定原则基础上的罪刑法定理念。罪刑法定既是一个原则,更是一种理念,刑法规定罪刑法定原则并不等于罪刑法定理念的树立和恪守。罪刑法定的核心归结为一点即是通过强调限制国家刑罚权即立法者的制刑权和司法者的求刑权、量刑权以实现对被告人人权的保障,审视"两点论"与"一点论"的争议,"一点论"更可取。单单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并不能消解由此带来的不可避免的"文字困境",需要以人为本、保障人权的人道主义理念的补足和调济,即在刑事立法上需要由重刑主义、功利主义、万能主义刑法立场向表征人道主义、以人为本核心理念的非犯罪化、非刑罚化、宽缓化刑法立场转变,在司法上需要恪守和践行国家刑权力的克制、宽容和谨慎,在刑法解释中需要贯注和坚守人道主义。基于宪法与刑法之间母法与子法、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分析,刑法突破自身"视限"寻求正当性的更高指向和衡量标准应当是合宪性。"风险社会"理论无法为"风险刑法"提供理论支撑,二者没有直接的逻辑联结。"敌人刑法"在本质上与"风险刑法"有契合之处和内在共通性,二者都强调刑法介入早期化、法益保护前置化,实际上都是对刑法威慑恐吓效应特别是积极的一般预防机能的重视和强调,凸显注重以行为人为基础的社会防卫理念的抬头,实质上都对以行为为基础、坚守罪刑法定原则的人权保障理念提出了挑战,蕴藏着不可控制的隐性法治风险和人权保障风险。基于刑法的保障法地位、后置法角色,结合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风险刑法"和"敌人刑法"理念应当慎行。  相似文献   

14.
江溯 《时代法学》2012,10(4):96-103
欧洲人权法院2009年M诉德国案判决的主要争议在于德国刑法上的保安监督是否为一种刑罚以及保安监督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对此,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和德国政府坚持形式主义的刑罚概念,认为保安监督只是德国刑法上的一种保安处分措施,而不是一种刑罚;与此不同,欧洲人权法院则主张实质主义的刑罚概念,认为德国刑法上的保安监督无异于一种刑罚。这两种不同的刑罚概念背后是国家主义与自由主义之间的对立。从实质主义的刑罚概念出发,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就不只是一种单纯的行政措施而是一种刑罚,因此有珏要将其纳入刑法的规制之中。  相似文献   

15.
刑法文化是一个国家的文化在刑法领域的显现,是刑法规范、相关法律设施等外化法律实体的内在精神部分,具体地表现在一个国家的犯罪观和刑罚观上.刑法文化反映和指导着一个国家的刑事政策,决定着犯罪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刑事司法,并直接影响和决定着犯罪预防控制所采取的方式方法、模式以及犯罪预防控制体系的构建.不同类型的刑法文化孕育出不同的犯罪预防控制模式,不同类型的刑法文化中犯罪预防控制的指导思想、理论依据、所采用的方式、体系也是不同的.通过对重刑主义、工具主义、泛道德主义、泛刑主义四类刑法文化类型的分析,我们可以观察到不同刑法文化理念对犯罪预防控制产生的具体影响.  相似文献   

16.
实质推理是以论证为内容的一种推理方法,它不同于形式推理。刑法实质推理的推理根据是对刑法适用具有重大影响的要素,例如社会、经济或者其他制约法律适用的内容。刑法适用中的实质推理可以从后果取向、利益衡量和刑事政策三个方面进行具体考察。其中,后果取向实质推理是从法律效果上对刑法适用的推理方法。利益衡量实质推理是为解决利益冲突,寻求各方利益妥当平衡的推理方法。刑事政策推理是在刑法适用过程中,基于刑事政策所展开的实质推理。  相似文献   

17.
在提倡刑法学派之争以及风险社会与法治建设初成的背景下,通过对实质的刑法解释立场之知识谱系的详细考察,可以发现,我国实质的刑法解释立场之主张与我国刑法犯罪构成的结构特点之间并不存在实质性联系。形式的与实质的刑法解释立场之间的对立,从表面上看,对刑法解释结论起决定性作用的似乎是刑法规范中的立法原意抑或客观规范目的,而根本上,则是法哲学根基与法学方法论的对立。绝对的强调尊重字面含义、注重从概念直接推导出结论的形式的刑法解释立场实质上是不存在的,以此对形式的刑法解释立场进行责难其实是一种理论上的误读。实质的刑法解释立场固然有其合理性,但方法与本体、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主观的立法原意与客观的规范目的等范畴的对立都是实质的刑法解释立场运用中无法回避的问题。实质的刑法解释只有在形式的刑法解释结论与刑法的正义性存在根本性的冲突而又无法获得妥当性结论时,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刑法的社会保护机能应由刑法目的与任务决定,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则应由罪刑法定原则赋予.<刑法>第3条"中国特色"的双向表述,使刑法目的、任务与罪刑法定原则各自应承栽的刑法机能被混同和单一化为社会保护,并由此注定了刑法人权保障机能的先天缺失.针对体现入罪机能的我国罪刑法定原则,要通过犯罪论的实质化对刑罚规范和构成要件从实质上进行解释,将刑法虽有明文规定但尚未达到可罚程度的行为排除在处罚范围之外,以建立"有罪不一定罚"的出罪机制,从而实现经典罪刑法定原则以及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并区分刑法目的、任务与原则各自不同的机能使命.  相似文献   

19.
论社会危害性理论与实质刑法观的关联关系与风险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危害性理论与法益理论确实可以成为实质刑法观的理论基础,但是社会危害性理论与实质刑法观的关联性比较复杂,并非如部分学者所提示的那样一一对应。就持有传统社会危害性理论立场的学者而言,他们其实并非可以简单地归入实质刑法观立场;而主张改革完善传统社会危害性理论的部分学者,反而坚持实质刑法观立场。在中国语境下,实质刑法观面临的风险与批评,主要根源就在于作为实质刑法观理论基础的社会危害性理论具有太过强大的解释功能,且实质解释论的功能表现包括了保障人权的正面功能与严重侵犯人权的负面功能的两面,呈现出矛盾属性。为了防范风险,不但需要发展实质刑法观,而且需要完善社会危害性理论。单面的实质刑法观或者保守的实质刑法观,主张通过实质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制、实质犯罪论的限制与实质司法解释权的限制,以有效防范开放的实质刑法观可能存在的侵蚀人权保障机能的风险,因而应当成为当下中国最理想的选择。  相似文献   

20.
抽象危险犯适应现代社会风险管控的要求,成为刑罚权扩张的手段,但这可能带来过度干涉个人自由的后果。对此,刑法理论提出从实质立场对抽象危险犯的可罚性进行判断的理论,主张以现实的危险状态存在与否作为抽象危险的认定标准。传统的实质判断论对立法依据上的危险与司法依据上的危险做对立的考察,难以满足抽象危险实质判断的要求。二元的实质判断论主张应当在立法与司法的立场下理解抽象危险犯,首先对抽象危险做立法依据的分类,然后分别判断不同类型的抽象危险在司法认定上的具体要求。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