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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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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9年7月2日,在荷兰海牙举行的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举行的第22届外交大会上,来自70多个国家、欧盟和10多个国际组织共400余名代表谈判通过了《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以下简称《判决执行公约》)。中国及其他各国代表对最终的公约文本予以确认。《判决执行公约》是首个全面确立民商事判决国际流通统一规则的国际性文件,系统规定了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的范围和条件等,对国际民商事领域的司法合作影响深远。  相似文献   

2.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最为重要和最富影响的从事国际私法之国际统一的国际组织。荷兰作为该组织最早的成员国之一,对该组织的长期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荷兰又是批准和签署海牙国际私法公约最多的国家,大量的海牙国际私法公约影响着荷兰国际私法的立法和实践。现阶段,为重构和完善我国的国际私法立法,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公约和荷兰的做法是值得借鉴的  相似文献   

3.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Hague Conference on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第一届会议于1893年9月13日在荷兰海牙召开,至今已一百年了。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以逐渐统一国际私法为目的的政府间组织,会址设在荷兰海牙。一百年来,它主持制定了大量的国际私法公约,为国际私法在全世界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中国已于1987年7月3日正式加入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成为该组织的成员国,并正在该组织发挥积极的作用。在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成立一百周年之际,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研、国际法系和《法学评论》编辑部特联合设立本专栏,以纪念该组织百年华诞。  相似文献   

4.
关于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的一次特别会议蒋志培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创设于1898年,我国是正式成员国之一。1971年订立的海牙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参加国很少,只有三个,其作用有限。但世界经济合作的发展又迫切需要一个国际间互相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国际公...  相似文献   

5.
连锁认证的存在给国际交往带来相当大的不便,这些复杂手续带来的困难招致了一些怨言。因此,英国曾在欧洲议会上提出建立一项旨在取消或简化认证程序,尤其是连锁认证的公约的设想。根据这一设想,在1956年第八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上.欧洲委员会提出了一项关于缔结有关简化或免除公文的外交或领事认证的国际公约的建议。该建议得到与会代表的赞同,各国代表一致认为制定这样一个公约确有必要.并决定将该公约列入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第九届会议议程。  相似文献   

6.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对21世纪国际私法新发展的贡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一个以"逐渐统一国际私法规则"为宗旨的国际组织。自1893年问世以来,它对国际私法的理论学说、立法实践和司法判例产生了深远影响。21世纪的国际私法发展同样离不开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的贡献,比如它制定了一些新的统一国际私法规则,吸收了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为成员,并对晚近各国的国际私法改革起到了积极的影响作用。未来中国的国际私法立法也将从海牙国际私法公约中获取养分和受到启发。  相似文献   

7.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的国际司法与行政合作机制,是在统一国际私法的过程中产生并发展成熟的。该机制在有关儿童国际保护的公约,特别是1980年海牙《国际儿童诱拐民事方面的公约》实施中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在实践中已经形成了中央机关合作模式和法官直接交流的模式。目前,该机制在统一国际私法领域日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并成为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的主要工作职能之一。  相似文献   

8.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于1978年3月14日组织缔结了《关于婚姻缔结和承认婚姻有效性公约》,鉴于我国关于这个公约研究的资料并不丰富,本文以三个内容为中心对该公约进行介绍,以期能对国内学者研究该公约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9.
一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关于制订继承法律适用公约的特别会议于1986年11月17日至21日在荷兰海牙和平宫举行。参加会议的正式会员国有23个,我国应邀派出代表团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会议。会议期间,笔者正在海牙讲学,得以列席旁听。  相似文献   

10.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于1988年10月在第16届大会上通过了《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这是自从1951年第7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以来所制定的第30个公约,它是在系统、详尽地比较研究各国有关继承的国际私法制度的基础上制定的。它吸收了当代国际私法理论和实践中的许多合理因素和先进解决方案,反映了当今不同法系各国在继承国际私法规则上的协调,比较集中地体现了各国国际私法的立法、司法实践和惯例。《公约》共5章31条,规定颇为详细,内容十分丰富。本文试就公约的主要内容,着重就公约所反映出来的法律适用原则及其对我们的启示略作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11.
国际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问题在国际私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各国的国际民事诉讼立法都对管辖权问题作了严格而又不同的规定。协议管辖原则以其仅次于属地管辖原则和属人管辖原则的地位,得到了大多数国家普遍适用。特别是从1992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开始拟订《民商事管辖权与外国判决公约》,经过几年的努力,包括我国在内的所有成员国于1999年就公约中协议管辖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共同签  相似文献   

12.
制止不正当竞争与工业产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制止不正当竞争权”(rightagainst unfairconpitition)通常简称为制止不正当竞争。在1925年修订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海牙外交会议上,它被写进了巴黎公约第  相似文献   

13.
国际海事组织于1989年4月17日至28日在其总部—伦敦,召开制订《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以下简称“1989年公约”)的外交大会。67个国家和22个国际组织派代表或观察员出席了会议。我国代表团签署了会议的最后文件。“1989年公约”共分五章35条,相对“1910年公约”而言,作了较大的改动,其主要内容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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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两个互联网条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沈仁干 《知识产权》2003,13(4):22-25
1996年12月2 日~20 日,关于著作权与邻接权若干问题的外交会议,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部日内瓦召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57个成员国中的近130个国家的代表和近90个政府间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观察员约700多人参加了会议。这是自1971年7月在巴黎同时修订《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以下简称《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以来,国际著作权界的盛会。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磋商六年的基础上,专家委员会主席芬兰教育部政府特别顾问利埃列斯先生向外交会议提交了三份条约草案,即《关于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若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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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商法年刊》1993,(1):328-331
国际海事组织于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七日在伦敦召开了修订“1969年民事责任公约”和“1971年基金公约”外交大会。五十五个会员国、联系会员香港及十二个国际组织派代表或观察员出席了会议。印度代表团团长、驻英国公使当选为会议主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修订1969年民事责任公约的1992年议定书”和“修订1971年基金公约的1992年议定书”。在会议闭幕时,我国代表团团长、交通部外事司副司长胡景禄代表我国签署了会议的最后文件。现将会议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相似文献   

16.
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为进一步提高国际司法协助工作效率,更好的为审判工作服务,我院决定,指定你院就涉及海牙送达公约、海牙取证公约的司法协助工作进行试点,由高级人民法院直接对公约成员国中央机关提出和转递司法协助请求书和相关材料。试点工作所涉司法协助范围包括:1.依照《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直接向海牙送达公约成员国中央机关提出和转递本院及下级人民法院依据海牙送达公约提出的送达民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的请求书及相关材料。但海牙送达公约成员国中与我国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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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常设局起草了“公约履约指南”(Guide to Good Practice),并在9月召开跨国收养公约第二次特委会时,对其进行了逐章讨论,以更好地指导各缔约国履行公约。公约履约指南草案秉承保护跨国收养儿童最佳利益的基本原则,对公约的一般原则和具体实施原则进行了总结,并详述了跨国收养的整个过程以及实践中出现的相关法律问题。本文对该草案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概括和评述。  相似文献   

18.
国际海事组织于1990年3月26日至30日在伦敦召开了修订《1974年海上运输旅客及其行李雅典公约》的外交大会。61个会员国、联系会员香港及9个国际组织派代表或观察员出席了会议。菲律宾代表团团长、菲驻英国大使当选为会议主席。中国、科特迪瓦、古巴、科威特、瑞士代表团团长当选为会议副主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修订1974年海上运输旅客及其行李雅典公约1990年议定书》(以下简称《1990年议定书》)。会议闭幕时,43个会员国的代  相似文献   

19.
信托的法律适用王建源英美法系特有的信托制度正逐渐为大陆法系接受。为了解决不同法系在涉及信托的民商事交往中,因法律制度乃至法律理念不同而产生的法律适用上的冲突。1980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决定制定一个关于国际上承认信托的公约。1982年6月、1983年3...  相似文献   

20.
本世纪六十年代以来,非法劫持民用航空器的事件骤然增加,严重地危害了国际民用航空事业的安全和发展,危害了国际社会的安宁和稳定。为了遏止和惩处这种犯罪行为,各国先后于一九六三年九月十四日,在东京的国际外交会议上制订了《关于在航空器上犯罪及其他某些行为的公约》,即东京公约;又在一九七○年十月十四日,在海牙的国际外交会议上制订了《制止非法劫持民用航空器公约》,即海牙公约。海牙公约对非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规定为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并应“予严厉惩罚”之。对于非法劫持民用航空器罪(以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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