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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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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首次增加环境公益诉讼内容,并引起各方热议.环境公益诉讼的法理依据是人民主权理论和生态本位观,其法律化则表现为承认公民享有环境权.环境公益诉讼的适格主体包括公民、社会组织、环保行政机关.建议出台环境公益诉讼程序特别法,设立环境公益诉讼救济专项基金,鼓励环保社会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及公益律师对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公民、社会组织提供法律援助.  相似文献   

2.
环境公益诉讼的海外经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是当今世界上公益诉讼制度最完备的国家,其环境公益诉讼无论是在立法还是司法实践方面均有很大影响力。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通过的涉及环境保护的联邦法律,都通过"公民诉讼"条款明文规定公民的环境公益诉讼的诉讼主体资格。比如,1970年的《清洁空气法》和1972年的《清洁水法》弥补了政府实施环境法的缺陷,放宽了对环境民事和行政起诉权的限制,在世界上首创了环境公民诉讼制度。根据"公民诉讼"制度,原则上利害关  相似文献   

3.
人民检察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职能定位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制约人民检察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最突出的问题,是我国法律尚未明确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职能。人民检察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既缘于公民、环保组织、行政机关的局限性,也是人民检察院履行其职能的必然要求。人民检察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具有形式正当性和实质正当性。不断完善的立法将克服法条主义的缺陷,为人民检察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提供法制保障。  相似文献   

4.
立法、行政和司法的基本功能定位,决定了行政机关一般不能为刑事、行政和民事诉讼的原告,尤其是环境行政机关并不适合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在宪法上的两大基本法律关系主体(政府与公民)的预设框架之下,司法审判的原被告双方有明确的主体资格要求,由此四类不同类型的诉讼(民事、刑事、行政和宪法)案件,并遵循不同的诉讼规则和程序。如果无视原被告双方特定的主体资格与条件限制,势必导致诉讼法律关系的混乱。当前,赋予环境行政机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的主体资格,本质上是将原来的行政法律关系硬性扭转为民事法律关系,有违宪法的一般原理和制度框架。  相似文献   

5.
刘薇 《法制与社会》2013,(16):111-113
公民个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作为解决环境问题、维护公共利益的一种有效方式,已为世界上多数国家所采用。在公益诉讼中,公民个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时有发生。然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却把公民个人完全排除在公益诉讼之外,这是对公民极大的不信任。虽然公民个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会存在滥诉、专业性欠缺等方面的不足,但是公民有着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的积极性,通过立法技术处理,引导公民积极地参与到环境公益诉讼中来,不仅是给环境公益诉讼注入全新的活力,也是宪法规定公民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的权利的一种体现。  相似文献   

6.
检察机关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依职权对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过程实施法律监督,但也应包括行政诉讼法及其诉讼程序进行法律监督,允许突破当事人适格理论限制,有权代表国家对危害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符合公诉人的法律地位,尽管其同被诉行政行为无直接利害关系。然而,作为公权力的检察权行使过程,必须保持一定的谦抑性,意味着检察机关为维护社会和国家的公共利益,应当具有手段的滞后性和辅助性。  相似文献   

7.
行政机关滥用职权或怠于履行职责有时候危害是社会公益.依照现行的行诉法相关规定,原告资格取得以与自身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为前提.但在公益受损害的案件中,与行政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往往是受益者,不会提起诉讼,为了社会公益的维护,支持公民对与自己权利无直接法律上利害关系的特定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实属必要.  相似文献   

8.
印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及其借鉴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公益诉讼是一项重要的环境法律制度,是指为了保护环境公益,公民、法人、社会团体或者国家机关等依据法律的规定,针对侵害环境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的一种特殊诉讼活动。目前,在世界各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中,美国的公民诉讼制度极为成熟也极具特色,印度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也较为成熟,由于印度与中国在文化传统、发展阶段和基本国情等各个方面的相似性,对印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研究更具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9.
赵凯 《法制与社会》2015,(9):125+129
行政公益诉讼,尤其是由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是近年来理论和实务界研究的重点话题.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职权可以对危害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或行政不作为提起诉讼,且在实践中早已出现相关案例.本文从行政公益诉讼的概念及实施现状入手,着重探讨工作实务中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主体地位、受案范围、启动程序、人员配备、诉讼程序等具体实务问题.  相似文献   

10.
构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的理论思考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行政公益诉讼及其域外考察行政公益诉讼一般意义上是指当行政机关或其他公权性机构的违法行为或不行为对公共利益造成侵害或有侵害之虞时,法律容许无直接利害关系人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制度。这一新型诉讼制度在西方法治国家发育得已相当成熟,但各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之称呼不一,诸如民众诉讼、公民诉讼等,但内涵大体相当。美国的行政公益诉讼主要表现为在判例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所谓私方司法长官理论。其要旨是:在请求复审政府行为合法性的诉讼中,应保护的是公共权利,而不是私方当事人的权利。因此,作为公共代表的立…  相似文献   

11.
邓可祝 《法治研究》2016,(4):101-112
行政诉讼和解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试点工作,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是这一试点的重要内容,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也可以通过和解的方式加以解决。在对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进行和解时,需要解决和解形式、和解程序及和解协议的监督执行等问题。在今后的实践中,应积极利用和解制度来解决环境公益诉讼纠纷并重视和解在环境政策制定上的作用,同时应完善和解程序,利用公开和解协议、公众参与和司法审查等方式加强对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和解制度的监督。  相似文献   

12.
中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的优劣分析和顺序选择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明确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是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核心.环境利益鲜明的公共性、社会性,使公共机构成为原告主体之一是必然选择,而环境利益的多主体交叉性和环境利益与其他利益的冲突性,使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代表环境公共利益也是必要的.分析各类潜在的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优势和不足,认为中国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应该多元化,法律应设立相应的程序,让最合适的主体有机会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从而使环境公益诉讼有效发挥其功能.  相似文献   

13.
环境侵权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大力加强公民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参与度,建立环境预防诉讼机制,公民或者各种环保团体一旦发现、察觉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事件时,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环境预防诉讼。环境预防诉讼机制不同于普通的环境诉讼,有其特殊的法律规则。  相似文献   

14.
李磊 《行政与法》2008,(3):75-77
行政公益诉讼是纳税人对侵害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其不要求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因而同传统的诉讼相冲突。尽管如此,公益诉讼在维护纳税人利益、控制行政权力方面有着独特的制度价值。参考国外立法例,我国应打破对原告适格范围的限制,引入行政公益诉讼。为防止滥诉,法律既要明确规定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又要对其受案范围作出必要的限制。  相似文献   

15.
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原、被告是地位不平等的主体.民事诉讼是地位平等的主体间因财产权、人身权发生纠纷而提起的诉讼.在这两种诉讼中,都存在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形,两种诉讼第三人有着诸多共性,但由于这两种诉讼有着质的不同,因而导致了两种诉讼第三人有着种种不同.下面,笔者试图从比较的角度来论述两种诉讼第三人.  相似文献   

16.
叶建荣 《法制与社会》2013,(18):116+118
新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其中新增的内容"公益诉讼",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修正案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面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只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它排除了公民个人作为公益诉讼主体。本文认为,社会公共利益牵扯着公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公民也应该加入维权的主体,成为诉讼原告,这一点国外都已经确定公民在公益诉讼中原告的资格。本文对公民成为公益诉讼原告资格进行相关探讨。  相似文献   

17.
环境保护团体诉讼是当今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重要形式,是公众参与环境行政管理、保护公共与公民个人环境利益的有效手段,也是完善环境实体法律调整效果的关键措施。因此,许多国家均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团体诉讼的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近年来,德国在实施欧盟环境保护指令的进程中,将团体诉讼从自然保护法领域扩大到环境保护法领域。  相似文献   

18.
行政公益诉讼是行政法学界目前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在探讨我国行政公益诉讼的构建过程中,原告资格是一个首当其冲的问题。而现实的发展,法律的不断完善都要求我国立法应当赋予公民个人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在赋予公民诉权的同时也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9.
《政法学刊》2017,(1):51-58
当下中国正在经历史无前例的环境危机,建设生态文明已然载入一项国家重要战略,因此,在法治原则下构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保障公民环境权和实现环境正义的良善路径。中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虽得益于2014年新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制定,但比较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直接勃兴而言却是间接的"软"推动,所以,在全国性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法律真空存续期间,地方性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得到立法上的部分尝试和司法上的可能发展。对此,惟有透过近两年中国地方法院裁判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数和质的实证分析,结合各国相同制度的优长经验,快速回应在诉讼主体、法律依据、受案范围、举证责任、诉讼时效、案件执行等具体法律装置上的模糊混乱,才能及时发现和锻造中国特色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制度路向。  相似文献   

20.
张锋 《政法论丛》2015,(1):120-128
检察机关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和公民环境权益应是其职权范围内的应有之义。因此,由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且检察机关在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司法实践中也有成功的经验,从而相对于其他主体而言具有天然优势。但由于法律依据和具体操作路径不明确,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仍存在障碍,因此,应完善其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设计,更好地发挥起诉主体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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