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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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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骗取贷款罪是在贷款诈骗罪的基础上取消非法占有目的这一主观要件,给予银行等金融机构特别保护而设立的罪名.在司法实践中,该罪名有被扩大解释、降低门槛而被过度适用的问题,一些本不应由刑法调整的贷款纠纷也被认定成立本罪.本文试从骗取贷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中的欺骗手段、犯罪对象、造成的后果以及骗取贷款罪是否能通过犯意转化成立贷款诈骗罪等其他犯罪或数罪四个方面,并结合部分案例,对骗取贷款罪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  相似文献   

2.
骗取贷款、信用罪是刑法修正案(六)增设的罪名。对骗取贷款、信用行为犯罪化,是金融活动的诚信原则的要求,是惩治金融犯罪的诉讼活动的客观需要,也符合域外刑事立法的趋势。作为新增的罪名,要注意把握本罪的构成特征,划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这对于正确认定和处理骗取贷款、信用案件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本文针对理论界和实务界将情节类骗取贷款罪虚置的普遍观点和基本做法,从本罪保护的法益究竟是资金还是金融秩序、资金损失是犯罪结果或是犯罪情节、本罪规制的行为发生在贷款发放前或发放后、金融贷款扶持的是良企还是劣企、剥夺抑或保留行为人理性计算的利益、基于诉讼证明困境的考量、刑法谦抑原则与罪刑法定原则的衡平等七个不同层面进行价值追问,对此类现象进行法哲学批判,指明虚置骗取贷款罪的荒谬和危害.最后的结论是:在鼓励“全民创业、万众创新”的资本经济过渡时代,需要将比例高企的情节类骗取贷款犯罪从刑法文本请到司法实际运作中,有效阻断和屏蔽其蝴蝶效应,以利更加稳健而成熟的资本运作环境的养成.  相似文献   

4.
骗取贷款罪是《刑法修正案(六)》新增罪名。本文通过分析其构成要件,对该罪犯罪形态、犯罪客体、单位贷款诈骗行为的认定、罪过形式等存在诸多分歧和争议的问题展开探讨,从而对该罪的认定和适用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5.
对于单位实施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不能按照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论处,而是应当按照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如果单位在实施贷款诈骗行为时没有利用借款合同的形式,则应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的罪过形式是故意,但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这是本罪与贷款诈骗罪及其他金融诈骗犯罪最本质的区别。行为人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勾结,共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的,构成想象竞合,应当从一重罪处断。本罪的主要客体是金融交易秩序,刑法应当单独设立破坏金融交易罪一节,将包括本罪在内的相关罪名纳入其中。我国目前单一的以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的立法模式存在诸多不足,应当建立包括单行刑法、附属刑法、刑法修正案、刑法典在内的多元刑法修改模式。  相似文献   

6.
在司法实践中,贷款诈骗、骗取贷款的案件逐年增多,但对于两罪如何进行法律适用,仍具有一定复杂性。文章从犯罪构成要件入手,通过分析具体行为,结合相关理论学说,从主客观两方面分析贷款人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行为,提出建立贷款诈骗与骗取贷款的审理步骤,明晰此类犯罪的认定思路。  相似文献   

7.
【裁判要旨】以欺骗手段获取金融机构的贷款,是构成骗取贷款罪还是贷款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除了犯罪后果上的区分外,判断的主要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贷款的,构成贷款诈骗罪或者合同诈骗罪;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贷款的,构成骗取贷款罪。■案号一审:(2009)沪一中刑初字第314号二审:(2010)沪高刑终字第102号【案情】被告单位:上海金源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公司)。被告人:周跃进,系金源公司法定代表人。  相似文献   

8.
正本文案例启示:小额贷款公司能否被认定为刑法上的"金融机构",骗取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是否构成骗取贷款罪。在具体适用骗取贷款罪时,需要结合金融机构的具体特征、骗取贷款罪设立的立法背景加以考量。  相似文献   

9.
结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立法内容与实践立场,可以认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属于结果犯。一方面,刑法将本罪纳入规制范围主要是基于骗取国家税款的现实危害性,而单纯的虚开行为并无骗取国家税款的现实危险。另一方面,司法实践中对于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为虚增业绩、融资、贷款等非骗税目的且没有造成税款损失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不以本罪处理,也从实践侧面反证了该罪为结果犯的理论立场。  相似文献   

10.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发展状况关系到现代国家的经济发展,从而影响到政权的稳定。然而,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骗取贷款罪作为一种常见性金融犯罪正日益威胁和破坏我国金融管理秩序,其直接或间接导致和加剧我国金融秩序的混乱,进而可能诱发我国金融领域系统性风险。与此同时,无论是刑法理论还是金融制度都在面临着变革,对如何理解金融机构的内涵、外延以及日益多变的新型金融机构表现形式问题;如何理解传统刑法理论与刑法新理论关于犯罪本质、犯罪构成的观点交融背景下,骗取贷款罪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都需要我们进行更深层次的探讨与研究。  相似文献   

11.
1997年刑法将几种严重妨害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如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等。从刑法的实施情况来看,这些规定严厉地打击了一些严重妨害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但由于这些犯罪在构成要件上都必须要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对于在实践中出现的并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金融机构贷款,使金融机构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不能给予严厉打击。因此,为了进一步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刑法修正案(六)》规定了骗取贷款罪,使得那些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骗取贷款行为有了打击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2.
《决定》中首次规定了一些具有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这一特殊身份才能构成的犯罪。其罪名有: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罪、非法发放关系人贷款罪、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发放贷款罪、非法提供担保罪、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罪、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等。虽然《决定》中还对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  相似文献   

13.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象的手段,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最早出现于1995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单行刑法的形式颁布实施《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1997年刑法正式收入该罪名于刑法典当中。  相似文献   

14.
骗取贷款罪的司法认定,应从实质上把握该罪的构成要件。借款人虽然提供了虚假的贷款资料,但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没有受骗的情况下,应区别情况认定借款人的行为性质。对"其他严重情节"的把握,应当作限缩解释,只有在行为人所采取的欺骗手段造成贷款风险的情况下,才具有骗取贷款罪的侵害实质。在犯意转化的场合,行为人一开始的欺骗贷款行为可以转化为贷款诈骗罪。  相似文献   

15.
保险诈骗犯罪定性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主要探讨了保险诈骗犯罪“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 ;保险诈骗犯罪与普通诈骗罪、保险机构工作人员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占为己有犯罪等相关犯罪的界限 ;保险诈骗罪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及罪数问题 ;还探讨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共同犯罪的罪名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均涉及保险诈骗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共同犯罪等定性问题 ,对深化该罪理论研究以及司法实践均有意义。  相似文献   

16.
危害税收征管犯罪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一类犯罪。此文采用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研究方法,就新刑法修订后的该类犯罪在构成要件、处罚原则上具有较大变化,而学者有不同认识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探讨。其中,对抗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罪等的罪数形态作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17.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罪的特点及审理王在魁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第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采取对所生产或者经营的商品假报出D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D退税款,构成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罪,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  相似文献   

18.
长期以来单位贷款诈骗行为的定罪量刑在我国刑事立法规定处于缺失状态。刑法修正案(六)增设了对单位骗取贷款行为的罪与罚。单位贷款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在定性上常常出现法规竞合的情形,要求我们必须正确认识衔接并协调贷款诈骗罪、骗取贷款罪和合同诈骗罪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9.
骗取信用证行为的认定困境与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骗取信用证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不仅涉及到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犯罪的界限,而且涉及到信用证诈骗罪与骗取金融票证罪的界限。对于以往实践中,直接由骗取信用证的客观行为推定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目的进而认定行为人构成信用证诈骗罪的做法,应当进行深刻反思与检讨。非法占有目的支配下实施的骗取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行为应认定为信用证诈骗罪,滥用目的支配下实施的骗取信用证行为,造成金融机构严重损失的,成立骗取金融票证罪,即应当根据骗取信用证过程中有无真实的基础交易、被骗资金的实际用途、走向等客观方面的情况,结合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正确认定骗取信用证行为,建立起民刑责任衔接、重罪轻罪完善的科学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20.
贷款诈骗犯罪是目前发案较多的金融诈骗犯罪之一。犯罪分子骗取银行贷款的花样不断翻新,表现为数额大,范围广,手段多样化、智能化等。为有效地打击贷款诈骗犯罪,本文拟就认定贷款诈骗罪的问题作一探讨,以期对司法实践中此类问题的解决有所裨益。一、如何理解贷款诈骗罪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贷款诈骗罪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罪与非罪的界限,行为人在贷款过程中,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但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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