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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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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权与债权的区分及其相对性问题论纲   总被引:15,自引:1,他引:14  
刘保玉  秦伟 《法学论坛》2002,17(5):39-45
物权与债权作为两类最基本的财产权 ,既相伴而存 ,有着密切的联系 ,又相离而立 ,在性质、客体、设定、效力、期限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近现代法上 ,物权与债权的目的性与手段性在发生着更迭与交错 ,特定领域的债权有物权化的现象 ,某些物权也有债权化的趋向 ,物权与债权还有性质上的渗透与融合的问题 ,体现出两者的区分具有相对性。了解并正确对待这种现象 ,有助于物权与债权的类别整理、立法的完善和复杂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2.
物权与债权的概念产生于中世纪(11一13世纪),而真正将其系统化、规范化的却是德国民法典,并以此影响着大陆法系的众多国家。通过对二者各自特性的比较,引出物权与债权传统经典的理论;同时,再通过现代社会发展变化,引起众多国家的专家学者中广泛讨论的重要理论(目的性和手段性在物权和债权之间的相互转换:第三人侵害债权理论和物权债权化与债权物权化理论)。通过这些理论的提出,对物权与债权的传统经典理论提出一个问题,即:现今社会,区分二者已毫无意义,甚至已没有必要了。对此,举出一个在我国实务界广泛存在、并引起讨论的案件,来深入分析。通过事实让人家明白,这些理论所反映的只是物权这一事物的本质所发生的发展变化,而并非对物权的全面否定,让我们重新认识:不论现代社会的发展让二者结合得多紧密,物权就是物权,债权就是债权;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生活情况下,在还没有重新设计权利的概念之前,区别一种权利是物权还是债权,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李永军 《法律科学》2013,31(1):129-134
在我国的债法研究和立法过程中,存在着一种与科学性及统一性对立的趋势,甚至是以法典化的形式体现出来的解法典化趋势.法学既然是一门科学(即使是人文科学)就应当首先注重逻辑判断,然后才是价值判断,不能以主观价值判断替代客观的逻辑论证.同时,应当坚持债的统一性.统一性的前提应该是坚持“物权二分”及其必然的逻辑后果,即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独立性与抽象性.坚持债的客体的统一性,即债的客体是行为而非现在通说的“债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否则物权与债权的区分就要发生模糊;坚持用“请求权”统一债法,无论是合同、侵权、无因管理还是不当得利,后果都产生请求权;坚持物权救济措施与债权的救济措施相区分,坚持债权救济措施的统一性.  相似文献   

4.
我国学界通说关于物债关系的二元区分理论违反逻辑,由此导致整个民法体系出现诸多混乱。物权与债权并非一一对应关系,也不是二元对立关系,而是源流关系。  相似文献   

5.
刘德良  许中缘 《河北法学》2007,25(1):100-107
民事权利具备涉他性效力的正当基础在于该权利能够为他人知晓或识别,亦即权利具有可公示性.鉴于成本与效率等方面的原因,公示制度仅在物权法领域内被广泛适用,从而可以使物权呈现出涉他性效力,而没有在债法领域获得广泛的适用,因而无法使一般债权呈现出涉他性效力;现行的物权债权区分理论正是以此种认识为基础的.随着权利公示制度的完善与公示技术的发展,债权公示的可行性正在逐步提高,债权在很多情形中也能产生涉他性效力.另一方面,物权也并非在任何情形中都具备涉他性效力.债权与物权在本质上都是支配权,以是否具有支配为依据区分物权与债权的理由并不充分.由此其能否继续充任未来民法典体系构建之基础值得深思.  相似文献   

6.
邓璐 《法制与社会》2012,(15):274-275
租赁权债权说在“买卖不破租赁”制度下受到“物权说”和“物权化说”的强烈质疑.对租赁权性质的争议源于财产法二元架构下物权与债权的区分,应当承认民法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所呈现的动态化发展趋势,典型的物权与债权之间存在着中间地带,租赁权即是其典型体现.  相似文献   

7.
论物权法中物权和债权的区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利明 《法学论坛》2007,22(1):5-10
物权法制定过程中,首先需要解决物权与债权的区分问题.区分物权和债权,不仅是关系到民法典体系问题,而且也关系到物权法体系的建构问题.物权与债权区分的具体意义在于,明确物权作为支配权的属性;明确物权具有对世效力和优先效力;明确物权客体的特定性;明确物权的法定性和公示性;明确物权的长期性.  相似文献   

8.
论债权物权化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了物权债权化和债权物权化两种趋势,债权与物权的这种相互融合和渗透,对民法理论之发展,对社会实践之作用,深具意义。文章仅就债权物权化几种趋势进行分析,旨在重新审视传统的物权和债权制度,有利于现代物权观念的建立和现代物权制度的构建以及国企改革之实践。  相似文献   

9.
崔文星 《河北法学》2006,24(2):107-111
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区分是客观存在,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区分法理基础是支配权与请求权的区分,否认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区分原则的观点是不妥当的,区分原则具有合理性.我国物权法应当承认区分原则.  相似文献   

10.
债权物权区分说的构成要素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下载免费PDF全文
金可可 《法学研究》2005,27(1):20-31
债权物权区分说是德国民法学最重要的体系特征之一。这一区分理论包含了支配权与请求权的区分、绝对权与相对权的区分、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区分、客体的区分等四方面的内容;由此可以得出科学的债权和物权概念。但债权与物权的区分并不能周延现实中的一切权利类型。为此有必要将这两者的区分还原为其构成要素,并从这些要素出发,以类型学方法重新构建权利类型体系。  相似文献   

11.
论物权法定主义与私法自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玉林 《河北法学》2004,22(4):49-52
物权法定主义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物权立法的基石。物权法定主义与物权法的制度价值和规范设计密不可分。物权法中虽多强制性法律规范规则,但物权法定主义并不排斥私法自治,仍留有当事人自由形成其权利义务的空间。物权自由主义的观点不符合物权立法的目的。  相似文献   

12.
一物一权原则的困境与出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廖焕国 《时代法学》2006,4(1):68-72
传统一物一权原则为罗马法时代的产物,仅适用于有体物和所有权,具有时代的局限性。一物一权的基本功能在于建立物与权利的法律联系,该种物权法基本立法技术应为我国采纳。为因应社会发展变迁,“物”应包括有体物、无体物、集合物等,而“权”则对应所有权、他物权以及知识产权等。  相似文献   

13.
曾洋 《法学研究》2014,36(6):116-131
证券内幕交易侵权责任因果关系的研究,需要借助因果关系理论的发展并重新审视内幕交易的行为本质。投资者因内幕交易而致权益被侵害是完全被动的,"比较优势论"有助于实现对内幕交易行为及其侵权责任的整体认知。内幕交易侵害其交易对手——"善意同时反向交易者"之"以信息对称为核心的公平交易法益",而非投资者的"知情法益"。内幕交易行为提升了投资者亏损发生的客观可能性,二者之间具有事实上的因果关联。依托以原因力、有责性、公平性等若干要素为中心的理论与价值判断体系,并贯彻侵权法之填补及预防损害的补偿性功能,经论证可知内幕交易侵权行为引致的损失限定为对手"交易损失的一半",但应以相当于内幕交易人非法获利(包括所获收益或避免的损失)的投资者损失额为限。  相似文献   

14.
李锦峰 《行政与法》2010,(8):97-101
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取消了城乡代表权差异化配置的条款,这一显著变化表明我国选举制度向实现公民的完全平等迈出了一大步。但它具有的意义不只如此,它还为进一步实现公民选举权的自由维度提供了基础。从平等方面看,选举法的修改在公民投票权平等的基础上,实现了公民代表权的平等,也就是在"同票"的基础上实现了"同权"。按照城乡同比例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中城乡代表的比例会和社会构成中城乡比例一致起来,从而提高了人大对社会的代表性。当然,按照独立论的解释,过高的官员比例也同样是可能具有高代表性的。但这种争论只涉及到了问题的表层,最重要的问题应该是代表是如何产生的,这是与选举权中的自由向度紧密相连的问题。如果不能实现公民在选举中充分的自由权利,保证代表能够合理、公正地产生,那么平等也只能成为摆设。选举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应该是在平等的基础上实现公民的自由选举权。这是选举法修改实现选举平等之后带给我们的进一步的理论思考。  相似文献   

15.
日本战后的行政法学大体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1960—1980年)是在批判公私法二元论的基础上重构行政法解释学,第二个阶段(1990年至今)是在反思行政法总论功能定位的基础上探索与其它学科的交流与融合。而行政过程论在这两个阶段当中发挥了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6.
西方法哲学思潮与国际私法理论流变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源远流长的自然法思想为 1 4世纪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诞生提供了理论资源 ,而当 1 9世纪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在西方大行其道时 ,德国的法律关系本座说适时而生 ,它们促进了国际私法成文立法的发展 ,而 2 0世纪法社会学理论在西方的兴起 ,给国际私法提供了崭新的处理法律冲突的智慧和经验。  相似文献   

17.
公共利益限制基本权利的逻辑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张翔 《法学论坛》2005,20(1):24-27
以公共利益作为基本权利的限制是各国宪法之通例 ,“公共利益”和“法律保留”分别构成了限制基本权利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对于公共利益和基本权利的关系 ,有两种不同的理解 ,即“外在限制说”和“内在限制说”。“内在限制说”的危险性较之“外在限制说”为小 ,但其可能提供的权利保障范围也小于“外在限制说”。而且 ,“内在限制说”有着为严谨的法学学理所不能容纳的逻辑问题。故而 ,可以采纳的学说仍然是“外在限制说” ,但是必须通过确定一定理念与规则去消除其危险性 ,也就是对“公共利益”作出严格的限制 ,对“权利的限制”进行限制。  相似文献   

18.
作为现代英美合同法的核心理论与原则的对价理论,在古典合同理论确立后,获得了一般化。就其内涵,英美法上先后出现了两种主要的经典理论:英国的获益受损理论和美国的对价交易理论。本文梳理了对价理论的历史演化过程,特别时上述两种经典对价理论各自的产生、流变、继承、含义、构成及二者之相互关联与差别进行了深入分析与研究。  相似文献   

19.
探讨土地征收中物权制度的弊端和对策。主要弊端是政府职能错位、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边界模糊、土地征收程序不合理、利益分配和费用补偿不合理。主要对策是开放土地一级市场、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内涵和外延、建立公平合理的土地征收程序、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和费用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20.
彭春凝 《河北法学》2005,23(4):112-115
在回顾以凯尔森为首创的纯粹法学的基础上,主要论及其成为行政法的方法论渊源,从五个方面延伸:一、经验的实质的方法;二、准立法者;三、法位阶说;四、法化;五、法律关系等,进而提出纯粹法学在方法论上对未来行政法学发展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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