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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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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诉案卷移送是各国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程序环节,检察机关采取何种方式向审判机关移送公诉案卷与程序公正、实体正义联系密切。如果公诉案卷移送方式设计不当,将会使得庭审过程流于形式,进而可能会引起打击犯罪与人权保障的失衡。根据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我国刑事诉讼程序放弃了部分案卷移送方式(亦被称为"复印件主义"移送方式),恢复了全案移送方式,而文章认为此应当作为一种过渡性的策略,仍应进一步寻求更为合理的公诉案卷移送方式。我们必须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之上,综合刑事司法实践中的各方面影响因素,对本国公诉案卷移送方式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以期为该制度构建提供新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
公诉案件的移送方式直接影响审判方式,我国的公诉案件的移送方式是"复印件"移送方式,不足以防止法官审前形成预断,也是对抗式诉讼不能确立起来的根本原因,本文就此进行分析,认为应对我国公诉案件的移送方式进行改革,实行起诉状一本主义。  相似文献   

3.
我国施行卷宗移送主义的可行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我国刑事证据移送方式的变迁所谓刑事证据移送方式,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卷宗材料从公诉机关向审判机关移转的具体方式。一般划分为当事人主义的移送方式和职权主义的移送方式两大类型。职权主义移送方式也称为卷宗移送主义,即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不仅提供起诉书,还同时移送所有卷宗材料。当事人主义移送方式也称为起诉状一本主义的卷宗移送方式,指检察官在提起公诉的时候,  相似文献   

4.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对公诉方式的修改意义重大,但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刑事公诉方式与庭前程序及审判程序密不可分,其深层价值和潜在功能不容忽视。公诉方式作为审判模式的航标,与审判模式相生相克,引领着审判模式变革的进路与方向。我国刑事公诉方式经历了从"全案移送、实质审查"到"部分移送、形式审查"再到"全案移送、形式审查"的历史变革。审视刑事公诉方式的价值和功能,探究修法的理由,需细致分析公诉方式对审判模式变革带来的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5.
在近代刑事诉讼发展史上,日本从卷证移送主义转向了起诉书一本主义.在排除预断、防止偏见和构造庭审当事人主义两大预定目标上,日本起诉书一本主义的确发挥了作用,但作用有限.其作用的有限性体现在这种转向以损害实体真实和诉讼效率为代价,而为此进行的改革仍然存在两难境遇方面.由此,日本在移植起诉书一本主义中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公诉方式改革是有启发意义的.  相似文献   

6.
论我国刑事公诉案件移送方式的弊端与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复印件移送主义不仅未能达到立法目的,而且孳生了其他弊端,到了必须修改的地步。起诉状一本主义、案卷移送主义各具优劣,传统的两大法系国家作出不同的选择,主要因为诉讼模式及其理念不同。在我国,若采取诉状一本主义,存在诸多的不合理性。相反,若适用案卷移送主义并辅之案卷移送与答辩状一并移送的方式,则能满足诸多价值。  相似文献   

7.
我国公诉方式的结构性缺陷及其矫正   总被引:28,自引:0,他引:28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本文对我国现行公诉方式的结构性缺陷以及在诉讼实务中滋生的种种弊端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考察和分析 ,明确提出复印件主义公诉方式与我国抗辩制庭审形式所追求的价值理念是相互冲突的 ,同时也不符合刑事诉讼的规律性要求 ,因而应予废止 ;在刑事诉讼中防止伏击审判和法官预断现象的最有效措施 ,是在刑事诉讼结构中确立起诉书一本主义、诉因制度和证据展示制度 ,由上述三项诉讼制度所构筑的公诉方式是抗辩制庭审形式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8.
张崇波 《行政与法》2012,(7):116-120
公诉的裁量权是检察机关一项重要的权力,是起诉便宜主义的主要内容和具体体现。本文通过价值分析、比较论证和实务研究等方式对公诉的裁量权进行了探讨,分析了我国检察机关在使用裁量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完善措施,以期对推动我国检察机关裁量权的研究与应用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
慎防起诉状一本主义下的陷阱——以日本法为例的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我国刑事诉讼公诉方式存在的严重缺陷,在未来的修法过程中,起诉状一本主义理应成为我们理智选择的方向.但修法应贯彻系统的理念,关注公诉方式与证据先悉权、公诉审查机制及庭前准备程序之间的整体性效应,慎防起诉状一本主义下的陷阱.  相似文献   

10.
论直接言词原则与公诉案卷的移送及庭前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直接言词原则对法庭审理过程中证据调查和辩论及法院判决时证据的运用都有严格而系统的法律要求。我国立法对公诉案卷移送及庭前审查制度的规定在许多方面都违反了直接言词的要求及各国立法的通例。直接言词原则的彻底贯彻要求我国立法对公诉案卷移送及庭前审查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11.
在庭前卷宗移送方式上,我国刑事诉讼经历了全案移送主义——主要证据复印件主义——全案移送主义的改革轮回。我国法律界一直将全案移送主义与庭前预断划上等号。解决我国刑事诉讼庭前预断的出路不在于采用何种方式的卷宗移送制度,关键在于完善公诉审查和庭前准备程序,以及进一步理顺诉审关系,实现审判中心主义等。  相似文献   

12.
撤回公诉作为检察机关处理案件的方式之一有其存在的理论基础和程序价值。1996年修改刑事诉讼法却没有对其明确规定,但是两高又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将撤回公诉纳入了刑事诉讼的轨道,因此产生了司法实践中的混乱局面。本文对我国的撤回公诉制度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完善提出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13.
高风灵 《法制与社会》2010,(29):119-120
公诉裁量权是检察官根据情势所需或在规定的限度内行使自由裁量的权利,公诉裁量权的有效行使有助于实现司法的公正与效率相统一,并且能够很好的保障人权,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都或多或少的赋予检察官公诉裁量权。就我国而言,公诉裁量权的制度和行使都存在这些许不足之处,本文旨在通过对公诉裁量权的系统论述,借鉴各国经验,为我国公诉裁量权的发展提出有益建议。  相似文献   

14.
金钟 《中国律师》2014,(3):49-52
正随着新刑诉法的颁行,"卷宗移送"这种为79刑诉法首肯、96刑诉法摒弃的公诉案件移送方式,在历经17载的沉寂后又重新登上法律舞台。"卷宗移送"方式在法律层面上的回归,并不意味着"卷宗移送主义"与"起诉复印件主义"孰优孰劣之争已经尘埃落定。而且,审判实践正在作着如下重要警  相似文献   

15.
对我国案件移送方式的检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邓思清 《法学杂志》2002,23(4):16-18
分析我国案件移送方式之不足 ,建议我国应当在确立证据展示制度的前提下 ,实行起诉状一本主义的案件移送方式。  相似文献   

16.
移送案件是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但由于法律规定宽泛,缺少具体工作制度,导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不仅造成本院移送工作效率偏低,而且阻碍各院间协调机制,以致造成拖延办案期限等不良后果。因此,本文针对基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通过对建立移送案件工作机制意义分析,依法定程序并结合我院近年来办理大量移送案件的工作经验,划分收案审查工作、移送联系工作、移送准备工作、正式移送工作及移送后续工作五个方面具体说明移送案件相关工作流程,从而形成完整的公诉部门移送案件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事诉讼卷宗移送方式的困境及其改革出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彧 《时代法学》2006,4(1):56-59
我国原刑事诉讼法采用的全部卷宗移送方式因易导致法官预断而致庭审流于形式,在刑事诉讼法修改时遭到废弃。新刑事诉讼法采用的部分卷宗移送主义因其改革的不彻底性又产生了种种弊端。部分学者因之提出了借鉴“起诉状一本主义”改革我国卷宗移送方式的思路。但在我国刑事诉讼改革方向尚不明确,起诉状一本主义需要的各项配套制度尚未建立的情况下,贸然实施起诉状一本主义必然导致制度内部的冲突,甚而会因制度的反作用而产生始料未及的结果。因此,暂缓实行与我国诉讼制度适应性前景无法预料的“起诉状一本主义”,结合我国国情,重塑预审程序,实现庭审法官和预审法官的职责分离,将卷宗移送划分为向预审法官的证据移送和向庭审法官的证据移送是较为合理选择。  相似文献   

18.
邓绍天 《中国律师》2002,(12):68-69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定了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刑事起诉制度,在公诉制度中又运用了起诉法定主义和起诉便宜主义来指导刑事公诉。不起诉作为公诉制度一部分,已经成为现在我国一个亟待解决的理论与实务问题,原因不仅在于法律设置的过于疏漏,而且对不起诉权的定位,学术界也未给予足够的探讨。一、不起诉的性质及适用案件根据诉讼法理可知,不起诉是指作为国家公诉机关的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根据其职权对于侦查机关或部门侦查终结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确认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欠缺公诉条件或起诉无必要的)而作出的不将案件交付人民法院审判而…  相似文献   

19.
金石 《中国检察官》2011,(21):60-61
总体而言,现行公诉权的配置比较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并适合一定时期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和法治化进程的需要,但由于我国长期坚持起诉法定主义,体现公诉权能动性的公诉裁量权仅限于"微罪不起诉"的范围之内,存在适用范围狭小,  相似文献   

20.
我国公诉案件证据移送制度之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公诉案件证据移送制度 ,是指检察机关在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 ,将公诉案件证据移送法院审查的制度。检察机关向法院移送证据范围的大小 ,关系到法官是否“先入为主” ,关系到被告人辩护权能否真正落实 ,对程序公正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为了避免法官“先入为主” ,保障诉讼当事人尤其是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缩小了检察机关向法院移送证据的范围 ,将原来的全案证据移送改为主要证据移送。但是 ,几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 ,我国新刑诉法所确立的主要证据移送制度还存在程序不公的现象 ,有待进一步完善。一、国外公诉案件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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