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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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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年来,刑罚反制理论在我国刑法理论上多有提及,并日益得到实务部门的关注.从该理论的发展过程看,学者们基于不同立场所持观点也有不同,主要由刑罚反制、以刑定罪、刑罚决定罪名等;刑罚反制论的出现有其理论渊源与政策背景,具体包括国外的本体论诠释学、现实主义法学,国内司法政策上的能动主义、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论,刑法理论上的实质解释与实质推理.实践上适用刑罚反制,司法主体需考察其适用的必要性、合法性与合理性,并需对之做充分且详实的论证.  相似文献   

2.
完善我国刑罚制度的目标有两个:一是协调,二是科学。要使对我国刑罚制度的修改、补充真正成为对我国刑法规范的完善、协调和科学化,应当以适应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需要为宗旨,以达到增强刑法对社会的调整与规范的功能为目标。在其锋芒所向主要是反革命罪、严重经济犯罪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在定罪处罚上,应由社会危害性中心论,转向以社会危害性为主,兼顾罪犯的人身危害性。主观处罚和客观报应有机结合,特  相似文献   

3.
论我国监狱行刑的目的和功能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一、监狱行刑的含义 监狱行刑属于刑罚执行的范畴。刑罚执行又称行刑,是作为刑事司法活动的一个特定阶段而存在的。“刑事立法是要解决刑法规范从何而来的问题,刑事司法则是要解决刑法规范如何适用的问题”。监狱行刑实质上是将抽象的刑法规定加以具体运用的动态过程。当然,这种“具体运用的动态过程”又包含在刑罚执行的范围之内。广义上的刑罚执行,是指有关的刑罚执行机关将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付诸实施的活动。它既包括对主刑的执行,也包括对附加刑的执行。相比较而言,监狱行刑可称为狭义的刑罚执行,它是特指监  相似文献   

4.
香港刑法关于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上)●李卫红香港刑法是指在香港地区作为处理犯罪和适用刑罚根据的成文法和普通法的总和。它包括香港刑法法例,以及普通法中的刑事法律(刑事判例)。其宗旨是维护香港的社会秩序,保护香港社会和居民的利益免遭犯罪行为侵害。香港刑法法...  相似文献   

5.
刑罚的内部功能解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少华 《法律科学》2007,25(3):69-78
刑罚的内部功能,是指刑罚作为刑法系统的一个基本要素,它在刑法系统的建构中所能产生的作用.这是刑罚权以象征性的符号形式作用于刑法系统的其他要素时所发生的功能,它表征刑罚在刑法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刑罚的内部功能主要包括规范定性功能、评价功能、予效功能,它们体现的是刑罚要素在刑法规范构造过程中的原理性的价值,所以,其意义主要在立法过程中得以彰显.  相似文献   

6.
论受贿罪的定罪与量刑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立足于司法实践中对于受贿罪定罪量刑的需要,结合我国修订后的刑法施行一年多来在适用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和实际案例,对于受贿罪定罪与量刑的司法实务问题进行了研究。其主要内容包括受贿罪罪与非罪的界限问题;以及对于立法规定的四个量刑档次如何正确地适用刑罚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本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的犯罪,可以比照本法分则最相类似的条文定罪判刑,但是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从这一规定的逻辑结构上可以清楚地看出,适用类推的前提条件是“本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的犯罪”。这一条件又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依类推定罪判刑的行为,必须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且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也就是说,只有当某种行为符合刑法第十条规定的犯罪本质特征的条件时,才可以适用类推定罪判刑。如果某种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或者社会危害尚未达到需要使用刑罚处罚的程度,不能依类推定罪判刑。这一规定从根本上克服了任意出入人罪、罪及无辜的罪刑擅断主义的弊  相似文献   

8.
《北方法学》2018,(1):93-109
《刑法修正案(九)》第37条之一增设的3款规定属于从业禁止刑法规定。从业禁止刑法规定具有针对性、附属性、酌定性、补充性、过渡性等特征。利用职业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利用职务便利,"职业"之理解必须结合前置法规范进行判断,且必须是合法有效的职业。确立行为人所应履行的"特定义务"的法律根据必须是施行于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委规章,对于地方区域性的义务设定和行业性的自律义务设定应当从严认定和把握。该规定中的"刑罚"不包括免予刑事处罚、非刑罚处罚措施、附加刑、宣告缓刑等情形,而应是指死刑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管制、拘役,但具体宣告时间需要区别对待。其适用对象必须是自然人,不包括单位。无论独立适用主刑或者主刑与附加刑并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应当仅指主刑执行完毕之日。从业禁止规定的效力应当适用于刑罚实际上就是主刑执行期间。对本条第3款的理解应当是行政法等前置法规定优先于刑法规定适用。从业禁止刑法规定的引入,凸显现代刑法对"(行为)人"要素、处遇个别化的关注和重视,应当通过建立和完善针对特定人群的社会调查制度和从业禁业规定适用必要性审查机制等实体、程序方面的举措,保障从业禁止刑法规定的准确理解和妥当适用。  相似文献   

9.
财产刑是判处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量财产或者金钱的刑罚方法。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财产刑包括罚金和没收财产。在我国现实的刑事审判实践中,财产刑的随意适用和不适当适用已成为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之一。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错综复杂,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其一是法律自身规定得不规范、不完备,不具可操作性;其二是认识上的问题,不少审判员在思想深处还不能完全摆脱重定罪轻量刑,重主刑轻附  相似文献   

10.
刑法主客观一致原则与审判实践董华犯罪和刑罚,是刑法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主、客观相一致的刑事责任原则,在新刑法关于规定犯罪和适用刑罚的两大问题上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在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在定罪问题上的体现。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有两个基本...  相似文献   

11.
论定罪情节与情节犯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刑法中的情节不仅仅限于刑法条文标明“情节”字样的情节,而且是指影响犯罪和刑罚存在、发展和变化诸方面的情状和环节,是刑事案件中与定罪、量刑和刑罚执行制度有关的一切事实情况。其中本文还针对不同观点,着重论证了刑法规定的概括性定罪情节是犯罪构成的要件,正是它们决定情节犯的成立,并对现行刑法规定的情节犯的类型和模式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12.
《政法学刊》2018,(3):65-75
悔罪一般在量刑和行刑阶段发生作用,悔罪悔的是"已然之罪",所以悔罪是属于罪后情节。而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定罪情节只限于罪中情节,而罪后情节出现在犯罪发生之后,本身脱离了犯罪构成要件,不可能属于定罪情节。所以原则上,罪后情节是作为量刑情节存在的,通过犯罪行为人的罪后行为影响犯罪行为危害及其程度,表现其对自身犯罪的态度,体现其主观恶性的程度,从而影响具体量刑。那么悔罪对于定罪的作用何在,从我国刑法第十三条"但书"条款入手,可以理解为悔罪情节在定罪阶段起到的出罪效果,此外,司法实践中还出现了因考量悔罪表现而酌定不起诉的案例等等,因此,通过对于刑法中悔罪问题在定罪阶段的作用,是影响"预防刑"的重要情节。系统而深入地研究定罪阶段的"悔罪"的刑法意义,是刑法体系完善的必然趋势。构建科学且规范的悔罪机制,并合理地适用于司法实践,是刑罚目的的内在要求。  相似文献   

13.
陈山 《政治与法律》2012,(3):98-108
法条竞合之特别关系以逻辑上的特别关系为基础。普通法之上添加特别的不法或者罪责加重、减轻的规范要素会形成与之竞合的特别法。不同的特别法之间原则上不是法条竞合之特别关系而是想象竞合。法条竞合之特别关系,刑法明确指示适用的,应当适用所指示的特别法或者重法,刑法没有明确指示适用的,规范要素与刑罚协调的,应当适用特别法,"规范要素与刑罚错位"的,重罪配轻罚的,应当适用重法。参与法条竞合的被排除的法具有补充适用效应,不但可参与定罪,还要与优先法形成"结合刑"影响量刑。  相似文献   

14.
累犯是适用于极少数人的刑罚制度。刑罚施加于罪犯是以其犯罪行为为基础的,但累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且已经按照相关规范予以定罪处罚,除此再无犯罪行为,因而在罪刑法定原则体系里,它是有刑罚而无犯罪行为的唯一个例,是无罪行之刑罚法定。大多数刑罚的给予,都是以刑法分则条款为依据,然后结合总则刑罚章节而确立的,但累犯制度则几乎与分则条文毫无关联,因而它与罪刑相适应原则也是不相容的。另外,它还与刑法适用一律平等、不溯及既往、禁止重复评价等原则也存在着结构性冲突。现有的规范体系与理论研究都未就这些冲突提供较好的合理化基础,因而一般累犯制度的存在值得反思。  相似文献   

15.
从刑法史的角度看,刑法规定存在着一个从个别立法到一般立法的演变过程。刑法总则和刑法分则的分立是人类经验积累的结果,是人类对犯罪和刑罚的认识不断提高的结果。刑法总则固然重要,但离开了刑法分则,对不法行为定罪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刑法分则规范是犯罪分类的表述方式,刑法分则体系不仅是技术性问题,背后包含了一定的刑法价值理念。我国刑法分则除了对罪状和法定刑的规定以外,还包括一些刑法适用的引导性规定。  相似文献   

16.
刑法目的不能等同于刑罚目的:前者比后者具有更高的价值追求和理想境界;惩罚犯罪只是刑罚本身的行为属性,不应是刑法的目的;在我国社会转型期,认为稳定规范是刑法的现实目的的观点值得商榷;保障人权应是刑法目的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7.
量刑自由裁量权述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自由裁量权包括刑事实体法上的自由裁量权和刑事程序法上的自由裁量权,统称审判(trial)自由裁量权。量刑(sentence)自由裁量权则是其中实体法权利之一,①指法官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业已定罪的犯罪分子是否判处刑罚以及判处什么样的刑罚的酌情裁决权。一、量刑自由裁量权的范围量刑自由裁量权是一个法学概念,因而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类型范围。首先,从裁量权的形成依据看,量刑自由裁量权包括立法法定和司法释定的自由裁量权。立法法定的自由裁量权指刑法明文法定的弹性量刑规范或量刑幅度。例如德国1976年刑法第213条就…  相似文献   

18.
刑罚的裁量 ,在中国是指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人裁量 ,适用刑罚的一种司法活动。定罪与量刑可以说是人民法院整个刑事审判工作的两大基础内容。实现定罪的准确性和量刑的合理性 ,是现代法制社会对整个刑事审判工作的两项基本要求。量刑公正的诉讼保障机制殊为重要  相似文献   

19.
刑法的价值选择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法的价值选择机制,是将以价值选择为主导的人类主体性意识作用于法律规范评价之中,最终指导刑事司法活动过程.限制国家权力和维护公民权利的二元价值需要体系决定了刑法的价值选择机制是"层层递进"式的评判体系,它贯穿于定罪与量刑活动中.在定罪活动中,价值选择机制通过司法者对构成要件理论的适用得以彰显;在量刑活动中,则通过司法者对刑罚机制的把握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20.
刑法第3条与罪刑法定原则之具体关系存在不同解读.唯一正确的理解可能是刑法第3条前半段是基于刑法条文的罪刑法定,后半段则是基于刑法典的罪刑法定.中国刑法较少从刑法条款尤其是分则条文之视角来讨论罪刑法定;刑法条文既是定罪的规范,也是决定刑罚的规则;总则诸条款的适用无不以分则条款之适用为前提,分则条文几乎都实践并反映着罪刑法定.第3条反映了以条文式罪刑法定为基础的法典武罪刑法定,进而记载并反映着支撑中国刑法根基的罪刑法定.因此,第3条文本正确的表述顺序可能是“本法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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