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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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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际私法的范围包括研究对象范围和内容范围.但关于对象范围的研究,最终要回归到内容范围上来.国际私法的范围除了绝大部分外国学者所承认的冲突规范,还应包括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规范、冲突规范、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与国际商事仲裁规范、国际统一实体规范和国内法中用于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实体规范.针对国内学者的争议即是否应该把统一实体规范列入国际私法的范围,应持肯定态度,否则有失偏颇.  相似文献   

2.
做好案件检查工作,必须树立“程序优先,用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平”的执纪理念。这是因为,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是客观公正地调查处理案件的根本保证。查办党纪政纪案件必须按照办案程序进行,这既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利,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义务。因此,案件检查工作遵守程序性规定,与遵守实体性规定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只有达到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才能保证纪检监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责,保障纪检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同志有时忽视程序规定的重要性,认为严格程序会束缚手脚,影响办案效率。某些办案人员为了达到迅速破案的目的,存在忽视手续、超越程序的情况。这些认识和做法都是十分有害的。  相似文献   

3.
过去由于“重实体、轻程序”,人们所关注的往往是裁判的结果,而忽视裁判活动的过程。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化,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并重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越来越注意到“程序合法”的重要意义。2003年2月,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工作报告在原有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二十字”办案要求的基础上,增添了“程序合法”的内容。这充分表明,在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中,一个强调“程序合法”、主张实体和程序并重的时代已经来临。这就要求我们对…  相似文献   

4.
纪检监察学科,是关于纪检监察制度及其发展规律的系统知识体系,是党的纪律检查活动和国家监察活动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概括。推进纪检监察学科建设,是党长期执政条件下推进自我革命、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和法治化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学的研究对象是纪检监察制度与纪检监察活动。纪检监察学有可能、也有必要作为法学门类下独立的一级学科进行建设。构建纪检监察学科体系应当以纪检监察制度为逻辑起点,以党和国家监督为基础范畴,以纪检监察权为核心范畴,以纪检监察理论为基础支撑,以纪检监察制度、纪检监察活动为体系范围。  相似文献   

5.
《中国监察》2009,(21):1-1
信访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党员干部及时纠正缺点或错误的一种有效方法,是新形势下解决信访问题、实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工作目标的新举措。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做好信访监督工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进这项工作。最近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的全国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工作研讨会,明确提出了稳步推进信访监督工作的原则、对象范围、方法程序等方面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扎实、稳步地推进这项工作。  相似文献   

6.
政治文明建设对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转型以及利益格局的调整,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出现,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中出现了诸如信访工作运行机制不够通畅、信访程序存在缺失之处、信访权利救济机制较为脆弱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信访体制民主化科学化不够,重实体、轻程序传统文化的影响,公权力与信访权严重失衡。政治文明建设新形势下我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必须按照惩防并举要求,创新信访工作的运行机制;按照公开公正原则,重构信访工作的程序制度;按照保障人权精神,构建信访权利的救济体系。  相似文献   

7.
陈明 《法制与社会》2011,(1):292-292
过去二十年行政法领域的改革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行政法领域改革以偏重实体行政逐步转向实体制度与程序制度并重的趋势。程序立法在我国立法上的呼声越来越高。随着行政权范围的不断扩大,需要出现控权机制来制约行政权。因此,本文主要从理性行政程序中的说明理由制度。听证削度.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角度加以分析,从而引发对这些问题更多、更深入的关注。  相似文献   

8.
自2007年6月以来,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不断蔓延,并影响到实体经济领域。国务院国资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及时研究和采取各种应对措施,探索新思路,解决新问题,确保中央企业顺利度过金融危机。国务院国资委纪委、监察部驻国资委监察局明确要求,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相似文献   

9.
关于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与按法定程序办事程序合法是实体公正的重要保证,是依纪依法办案的基本要求。严格规范办案程序是《意见》的重点内容。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纪”和“法”,既包括实体方面的规定,又包括程序方面的内容。总体来看,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是比较注意按程序办事的,做到了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案件质量是好的,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但在履行程序方面也还存在不够重视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纪办案水平的提高。充分认识严格履行办案程序的重要性。程序正义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一个重要特征。关于程序的重要性和公开性问题,…  相似文献   

10.
正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能力。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案件质量不断提高。实践表明,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有效保障。没有程序  相似文献   

11.
国际私法的范围问题历来都是争论地焦点问题,中外不同学者有不同的主张,本文结合各家之言,通过比较,浅谈关于本文较为赞同观点的理解。本文围绕国际私法的对象范围和内容范围,通过比较得出,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是国际私法的研究对象,进而得出国际私法具体研究范围。至于国际私法的内容范围,本文认为,冲突规范、国际统一实体规范、外国民商事法律地位规范、允许外国人选择的国内法及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是包含在内。  相似文献   

12.
诚信原则不仅显耀于私法,在公法领域也逐渐得到认可.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是民商法的调整范围,与民商法相对应的基本法的是经济法、行政法,经济法和行政法的关系是实体(经济法)和程序(行政法)的分工.在政府控制经济活动的领域中,经济法与行政法分别以实体法规范(授予行政权力)和行政法规范(设定行政行为的程序)的方式互动地实现政府控制经济生活,规范政府经济行为的目标,本文拟从行政法与经济法的角度研究政府信用制度.  相似文献   

13.
程序价值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裴苍龄 《河北法学》2011,29(12):56-65
程序的价值由其自身的性质决定。程序的派生性决定了程序的目的价值,即保障结果正确。程序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程序的手段价值,即过程正当。保障结果正确有两项内容:一要保障正确反映实体,包括正确反映实体事实、正确反映实体法律关系、正确划定案件范围;二要保障正确适用法律。过程正当有三个标志:一是程序行为要合法;二是程序行为要公正;三是程序行为要及时。保障结果正确是程序的根本价值,过程正当是程序的一般价值。这两项价值的关系就是根本价值和一般价值的关系。在不发生冲突时,两项价值各自独立。一旦发生冲突,过程正当要服从结果正确。这种关系通常不变,但在特殊情况下也会起变化。  相似文献   

14.
目前,在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中,纪检监察对象因违法已被判刑的案件占有一定比例。按现行的规定程序审理此类案件,不仅工作量较大,而且成本较高、效率较低。针对这一现状,我们对纪检监察机关如何简化因违法已被判刑的纪检监察对象纪律处分程序的问题,认真进行了调研,认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简化纪律处分程序是十分必要和完全可行的,有利于节省人力、物力、财力,有利于提高审理工作效率。简化处分程序的可行性一是从我区法院判决的情况看,2003年至2005年7月,总计结案1650件,二审后申诉的案件16件,仅占0.97%,申诉改判的比例更小。因此,采用法…  相似文献   

15.
陈学权 《法学评论》2013,(4):105-114
如何处理刑事诉讼中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理论界有实体公正优先论、程序公正优先论和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论三种不同的学说。我们既要反对"重实体轻程序",又要警惕"重程序轻实体";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既是诉讼规律的客观要求,也符合我国当前的国情。在刑事诉讼中,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应尽力追求两者同时实现的理想状态,极力杜绝引发两者同时不公的情形发生,在两者发生冲突时须根据利益最大化原则作出科学权衡。  相似文献   

16.
新中国成立以来,民事法领域的程序与实体关系经历了"主从论"、"独立论"和"互动论"的话语变迁,这种话语变迁折射出中国语境中程序与实体关系的时代特征、观念转型、制度基础和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7.
刑事诉讼法此次修改彰显了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的基本价值追求。如何转变执法理念,实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是检察机关面临的重大课题。一、深刻认识实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的现实意义。强化程序意识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需要。强化程序意识,尊重法律程序的独立价值,归根结底是为了尊重参与过程的人的价值和人格尊严,天然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刑事诉讼法此次修改,实质上就是要通过程序对权力行使进行约束,明确实体权利的处分规则,对实体权利的适用正当性和合理性进行保障,  相似文献   

18.
张棉 《法学》1991,(12)
在刑事诉讼活功中,追求实体真实与坚持法律程序之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统一的,但有时也存在冲突。如果没有相应的冲突与选择意识,在理论上将会不自觉地陷入某种困境。坚持法律程序的选择虽然可能失去个别案件的实体真实而令人不无遗憾,但可以由此而达到在绝大多数案件上实体真实与法律程序的统一。因此,可以说,选择法律程序,不是放弃实体真实,而恰恰是为了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和更广阔的领域中坚持实体真实的需要。  相似文献   

19.
江必新 《政府法制》2009,(12):40-41
坚持全面、立体的公正观必须强化五个统一意识。首先要强化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意识。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中程序性再审事由占到一半以上,对不能满足正当程序基本要求、可能影响实体公正的程序问题,要依法启动再审程序。通过再审程序发现实体有问题的,既要对实体问题予以纠正,也要对程序的违法性予以确认。实体处理正确的,也要在再审判决中对程序违法进行确认。因程序性事由而启动再审程序的,还应特别关注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正当性问题,自由裁量明显不当的,应依法纠正。  相似文献   

20.
蒋炜  武亭廷 《河北法学》2011,29(5):198-200
在规范层面和实践领域,我国的行政资助行为范围广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但由于缺乏成熟的理论指导,在实体内容和程序方面都存在较为明显的缺陷,分析我国行政资助制度的问题面,并提出改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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