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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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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罪犯的劳动报酬权是罪犯基于劳动生产而要求获得相应报酬的一种权利。监狱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监狱对参加劳动的罪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报应刑思想的存在和其他主客观因素的干扰,罪犯的劳动报酬权还没有真正的实现。虽然,罪犯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但法律并没有剥夺其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他们在付出劳动成果之后却得不到相应的报酬,这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一、我国罪犯的劳动报酬权的  相似文献   

2.
罪犯劳动报酬具有权利实现、价值关系、改造机制的本质,具有公平原则变异性、报酬关系非契约性、劳动价格非谈判性、报酬获取非机会性、经济效益淡化性和非自由支配性的特征。罪犯劳动报酬可以定义为“监狱根据罪犯劳动价值,参照社会分配原则,在监狱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应当给予参加劳动罪犯的,由监狱引导使用的实物和货币”。其中,货币劳动报酬标准为罪犯劳动报酬标准扣除实物报酬标准的部分,可以采用基本工资×薪点工资率×绩效工资率的模式发放,并对其使用加以限制和引导,以发挥罪犯劳动报酬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张维杰 《中国司法》2005,(4):107-107
一、关于罪犯劳动报酬问题。建议细则中规定对参加劳动的罪犯发给报酬,并确定最低工资,即罪犯基本生活保障和卫生医疗所需费用,在此基础上制定岗位工资和效益工资,鼓励积极劳动,多劳多得,体现罪犯参加劳动的改造手段功能,使罪犯摒弃好逸恶劳的恶习,从获得劳动报酬的刺激中激发劳动兴趣。二、对监狱机构和职责范围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对监狱科室、监区、分监区要作出全国较为统一的规定。三、做好监企分开的法律保障,明确生产的性质问题。《监狱法》对罪犯劳动改造方面规定的较为明确,但对监狱生产的性质、组织形式、运行方式没有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4.
西方国家也积极组织罪犯参加劳动。在西方,罪犯劳动的组织首先需要结合技能培训进行,其次要向罪犯提供劳动报酬。当然.在罪犯劳动组织中面临着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文本目的与实践形式冲突问题;劳动岗位开发问题;技能培训与社会需求不同步问题。  相似文献   

5.
实行罪犯劳动报酬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应朝雄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对罪犯实行的基本上是供给制政策。改革开放以后,我国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对参加劳动的罪犯给予报酬,但是事实上我国罪犯是享受劳动报酬待遇的。1995年2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明确规定了...  相似文献   

6.
顾健 《法制与社会》2011,(13):35+39-35,39
我国监狱法规定对参加劳动的罪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由于受到种种限制,该制度在监狱工作实践的执行中,明显滞后于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引发了许多矛盾。笔者最为一名监狱实务工作者结合,X监狱实施罪犯劳动报酬探索概况,就推行罪犯劳动报酬制度提出了几点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7.
世界上许多国家开始承认罪犯的劳动报酬权,建立罪犯劳动报酬制度。罪犯劳动报酬制度对于监狱行刑与罪犯改造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监狱一贯实行罪犯劳动有偿制度。我国1994年颁布的《监狱法》虽然对罪犯劳动有偿制度作出了确认,符合联合国《罪犯处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关于监狱应有公平的劳动报酬制度的原则要求,在我国监狱法制建设中也具有重要意义。但《监狱法》只规定了基本原则,不具有可操作性。本文对于我国监狱法在罪犯劳动报酬的标准、构成及使用等方面的完善提出具体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浅议罪犯劳动报酬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监狱法规定对参加劳动的罪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由于种种原因,该制度在监狱工作实践的执行中,存在着一些问题。推行罪犯劳动报酬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是适应新时期监狱工作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9.
当前,监狱罪犯劳动报酬制度运行还不规范,不利于刑罚执行的统一。文章借助恢复性司法的有关理论,通过对罪犯劳动属性的分析,较为合理的建构了罪犯劳动报酬的组成结构,提出了设定罪犯劳动报酬水平的标准,明确了罪犯劳动报酬各组成部分的发放方式,有利于规范劳动报酬的应用,确保监狱刑罚执行的统一性,体现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权威性。  相似文献   

10.
罪犯劳动报酬是罪犯劳动改造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罪犯在监狱劳动改造期间付出一定数量、质量的劳动后应享有的一种法定物质报酬权利。建立并实施罪犯劳动报酬制度,是推进依法治监、加快监狱工作法治化进程的本质要求,是维护罪犯合法权益、贯彻首要标准的客观需要,是彰显现代行刑理念、努力适应监狱体制改革形势的现实选择。  相似文献   

11.
罪犯劳动报酬权法律虽然有明文规定,但过去一直没有贯彻落实,在监狱体制改革顺利推进的情形下,罪犯劳动报酬权有了从应然化到实然化的现实基础,需要我们重新厘清罪犯劳动定位及其在实然化背景下该如何实现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熊建明 《时代法学》2010,8(3):36-43
徒刑到底剥夺或限制着罪犯哪些自由目前并不清楚。以囚犯劳动报酬获取权利之实践来论述徒刑中被依法剥夺的自由类型和结构,就是一种很好的尝试。刑法除了规定囚犯必须参加劳动外,并未提及劳动报酬获取权,但规定只要罪犯劳动表现和贡献符合法定标准,就可获得减刑、假释,以劳动成果换取自由是一项制度实践;但此做法目前实际上还只专用于少数人而不普遍适用于一般服刑者,这表明从学理上揭示徒刑被剥夺的自由类型与结构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3.
2003年5月12日,对于在福建省莆田监狱服刑的罪犯来说是难忘的一天,这一天他们领到了监狱发放给他们的4月份劳动报酬。据悉,这是莆田监狱在福建省率先推行罪犯劳动报酬制度兑现的第1个月劳动报酬,全监近1半的罪犯获得劳动报酬,人均30多元,其中最高金额达124元,共计57233元,全部进入个人账户。罪犯劳动报酬的兑现消除了罪犯观望怀疑的心态,在罪犯中引起强烈反响。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以下简称《监狱法》)出台之前的几十年里,罪犯在监狱里都是无条件地进行各种劳动。尽管也不同程度地获取一定的报酬,但大都表现在伙食、衣服、医疗、文化生活的改善等方面,有的监狱也发给一定的零用金、奖金、技术津贴等,但各地很不统一。1994年12月29日,我国通过并公布了《监狱法》,其中第72条规定:“监狱对参加劳动的罪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该条文是我国法律首次对罪犯劳动报酬作出  相似文献   

15.
罪犯参加劳动改造,是对罪犯进行改造的基本手段之一。对罪犯劳动的考核,也是对罪犯改造质量考核的一个重要方面。只有将罪犯的劳动表现、劳动成果与罪犯的减刑、假释等奖励条件切实结合起来,才能取得罪犯劳动和改造质量的双丰收。  相似文献   

16.
监狱劳动是自由刑执行中的基本内容,也是矫正、惩罚罪犯的重要方法。为适应自由刑行刑科学化的要求,监狱劳动应当合理化。监狱劳动的合理化,要求合理定位监狱劳动的目的、合理确定监狱劳动内容分配的标准和应考虑的因素、注意监狱劳动内容和执行地点的合理变更以及确定监狱劳动报酬的合理数额标准。  相似文献   

17.
试论罪犯的劳动权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罪犯劳动权利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是以美因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攻击我国人权问题的靶子。可是,在我国理论界和实践中,对罪犯有无劳动权利也存在着分歧。国内多数学者以刑法第41条的规定为依据认为:罪犯参加劳动改造是被迫实施的,故这种劳动只能是一种义务,而无权利之说。然而我们认为:劳动不仅是罪犯的义务,而且也是罪犯的权利。罪犯的劳动权利与义务是辩证统一的,二者缺一不可。一、罪犯劳动权利的合理性劳动权利是指宪法确定的、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机会取得工作岗位,从事某项劳动或工作并获得合理报酬的权利。劳动权利是一种经济权利,它包含有劳动力使用权、  相似文献   

18.
刘世恩 《中国司法》2004,3(6):40-43
一、我国监狱生产的历史功绩 监狱组织罪犯参加劳动,是当代大多数国家通行的做法。通过劳动改造罪犯成为守法公民,是我国监狱工作的特色之一。我国监狱把劳动作为改造罪犯的一种基本手段,监狱生产作为组织罪犯参加劳动的载体曾经为新中国监狱的发展作出特殊的贡献。 (一)监狱生产为监狱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新中国诞生之初,在经济上所继承的是一个十分落后的烂摊子。“1949年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现代工业产值只占17%,根据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社会委员会统计,1949年中  相似文献   

19.
日本京都刑务所只收押属于B级的日本籍罪犯和属于F级的外国籍罪犯。服刑罪犯必须参加劳动,并对其实施教育。“改善指导”是罪犯服刑期间最主要的教育。  相似文献   

20.
监狱人民警察在改造罪犯过程中,以换位思考问题的办法,从被改造者需求的角度出发,采取用活劳动报酬制度、改进狱内罪犯消费办法、缩短劳动时间、缩短违规扣分后呈报减刑考察期、树立改造典型、加大亲情感染力等被改造者易于接受,渗透性、激励性强的改造办法,可以有效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使被改造者从被迫改造向自觉改造转变,最终达到提高改造质量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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