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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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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儿童福利作为社会文明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儿童身心的健康成长。本文首先从世界范围内对儿童福利制度进行了阐述,主要是将西方国家、日本和我国的福利制度进行了对比,在此基础上对儿童权利所涉及的范围进行了分析,最后则从维护儿童最大利益、法律法规、司法机构三个角度,探讨了福利法与儿童权利之间的亲密关系,从而为充分实现儿童各项基本权力、做好儿童保护工作提供一定的依据。  相似文献   

2.
白世平  魏建  金朝 《法制与社会》2011,(33):279-281
在对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教育保护方面,应考虑建立专门的办案机构,严格把握逮捕条件,强化相对不起诉和量刑建议,完善法律援助,构建谈话和亲情会见制度,进一步推进社会帮教和社区矫正。在对青少年被害人的教育保护方面,应强化对其的隐私保护、法律援助、国家救助以及适当的心理康复治疗。在对社会青少年方面,主要应通过调查研究推进青少年被害预防和犯罪预防。  相似文献   

3.
陆青 《中外法学》1987,(5):29-34
<正> 自从1899年美国伊和诺斯州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都青少年法规以来,绝大多数国家都制定了这方面的法规。青少年法规是一个十分庞杂的系统,它包括了青少年刑法、青少年保护法、儿童福利法、少年法院法以及各种有关青少年问题的法律条文。从其内容来看,它包罗万象,既有提起刑,事诉讼、定罪量刑的规定,又有采取各种保护措施和福利措施的规定;既有家庭、学校、社会对青少年应负责任的规定,也有青少年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从对违法犯罪少年所采取的措施来看,既有刑  相似文献   

4.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性的一大严重社会问题,而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除与他们的身心发展特点有直接关系外,还与家庭、学校、社会等外界因素有重要关系。因此,如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我们所要面临的大事。本文将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青少年的犯罪成因、如何控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5.
我国宪法修改草案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全面发展。”我们知道,建国后我国三部宪法关于保护青少年的条款:一九七五年宪法完全没有规定;一九七八年宪法仅规定“国家特别关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一九五四年宪法则规定“国家特别关怀青年的体力和智力的发展”。而新宪法修改草案,不  相似文献   

6.
郑伟  刘亚娜 《行政与法》2005,(2):119-121
青少年犯罪率的久高不下促使人们对青少年犯罪预防的理论不断进行日益深入的研究和探索。本文作者以青少年犯罪主体的生活环境为视角,展开对青少年犯罪的环境预防研究。在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加以探讨。宏观预防方面要做到:加强社会监督,密化预防网络;弘扬传统文化,净化社会环境;整顿文化市场,清理精神垃圾;针对青少年的身心发育特点,开展青春期教育和性教育。微观环境方面应当做到:加强家庭教育;搞好学校教育;加快文明社区建设;加强在岗青年职工教育;美化暂驻型微观环境。宏观预防与微观预防要密切配合、相互补充,共同实现青少年犯罪环境预防的宏伟和长远目标。  相似文献   

7.
雍自元 《法学杂志》2008,29(2):134-136
青少年被害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社会对于青少年被害预防宣传不到位、保护力量有限、立法存在缺陷、救助机制不健全、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被害预防教育不重视、个人缺乏被害预防意识等。预防青少年被害,需要国家加强宣传和保护,完善立法,建立救助机制;需要学校和家庭加强对青少年被害预防的教育;更需要个人提高被害预防的意识。  相似文献   

8.
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正在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已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普遍关注。本文仅就我国制定保护青少年法规时应坚持的基本原则,谈点粗浅看法。第一,要坚持教育原则。一个青少年违法犯罪,除了青少年主观原因外,家庭、学校、社会是负有教育责任的。许多国家的统治者为了加强和完善青少年教育工作,先后制定了青少年法规,把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教育职责法律化、条文化,有章可循。匈牙利青少年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教育并供养青少年是家长的首要任务。家长对于子女在身体、智力和道德方面负有责任,并应在家庭中对这些条件首先给  相似文献   

9.
<正> 少年犯罪的处理宪法对主要集中于少年法庭中少年审判权所实行的监督并非偶然。刑事法庭与少年法庭对少年犯罪的审判之间的类似总是存在的;监狱和教养学校之间的配合是紧密的;国家对犯有严重罪行的青少年罪犯生活的干预的动机,包括社会预防同关心青少年罪犯的福利相结合。在向美国最高法院诉讼之前的特别争议包括法律程序上的保护,在此之前,可以使个人  相似文献   

10.
留守儿童犯罪预防问题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晨 《行政与法》2012,(1):115-119
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户籍制度和其他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催生了一个特殊的群体——留守儿童。由于家庭教育的突然断裂和缺失,加之处于身心发展的转折期,留守儿童犯罪问题已成为青少年犯罪中值得关注的重要议题。本文认为,从家庭、学校乃至配套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角度关注留守儿童,从犯罪学的角度对留守儿童问题加以分析,通过消除教育差别,建立公平的受教育运行机制;强化对网吧、社会娱乐场所的管理以及对网络游戏加强监管防控等手段,能够促进留守儿童问题在法律调控的机制下得到有效的解决。  相似文献   

11.
李忠东 《检察风云》2023,(11):50-51
<正>法国:通过保护儿童网络安全新法案根据法国国家信息自由委员会(CNIL)公布的数据,法国儿童在社交网络上第一次注册平均发生在8岁半左右,超过50%的10岁~14岁的孩子开设了社交账号,86%的12岁~17岁的青少年拥有手机。研究显示,对网络和手机上瘾的青少年脑内神经递质水平较高,会导致控制力和注意力下降。  相似文献   

12.
随着经济的发展,乞讨儿童、留守儿童大量增加,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案件数量也在逐渐递增。在此背景下,从未成年人无诉讼主体资格、法律条文保护漏洞多、监护主体单一和与社会的对接机制四个方面,综述了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不足之处,同时提出考虑设置特殊事项、加强立法保护、增加国家的社会责任、发展NGO组织以及加强问题少年的社会对接机制的方式,提出改进方法,以求能够对实践有些许实用价值。  相似文献   

13.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村留守儿童这一弱势群体的犯罪问题不断引起国家和社会的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问题已不再是单一的儿童成长和教育问题,其背后往往涉及了学校教育理念的落后、家长关爱的缺失、社会保护的缺乏以及留守儿童自身方面原因等因素.因此,本文通过研究近年来农村儿童犯罪的特点来探究农村儿童犯罪问题背后折射的家庭、社会、学校和留守儿童自身原因,进而提出预防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对策.在对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预防上,学校应该加强法制教育、家庭教育要突出对儿童的关爱和保护、社会应该健全相应的配套制度,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应该提高自身的素质建设.  相似文献   

14.
禁止下的规制:性产业在日本的法律境遇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肖军 《时代法学》2007,5(6):92-98
日本法律明确禁止卖买淫行为,但由于法律本身和社会现实的原因,日本没有成为现实的性产业禁止国。日本性产业的法律制度主要体现在禁止卖淫与卖淫者保护更生、其他性产业的规制、青少年保护和警察监督四个方面。卖淫的劝诱行为与助长行为、"儿童买春"行为等受到法律制裁。除卖买淫之外的其他性产业具有合法地位。在日本流变成现实的性产业规制国后,青少年保护成为其性产业相关法律的最高现实价值。  相似文献   

15.
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由于教师在对社会和学生所起的重要作用,人们在过多的关注教师的法律素养的高低对学生造成的影响之外,反而对教师自身权益的保护有一些"忽视"。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在新时期以人为本的条件下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正> 一、对策的法律框架 说起德国儿童的不法行为,人们就会想起十三周岁以下的少男少女所做的违反实体刑法的事,即所谓的违法行为。这是一种习惯,而这种习惯又与德国刑法有关,因为它将刑事责任的年龄确定在十四周岁,即从这时开始可以考虑给予刑事处罚,至少在原则上是这样。许多国家都是根据这一年龄划分的。 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无刑事责任能力 德国《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儿童“无刑事责任能力”。从正规语言的应用上看,这样表述似乎是种误解。这是指考虑到社会心理和社会教育的现状,人们不愿意由于谴责那些刑事罪过而使在身心方面显然还是孩子  相似文献   

17.
与一般刑事犯罪被害人相比,性犯罪被害人在获得社会同情的时候,往往又容易被一般的社会舆论所中伤,其所受到的身心损害既持久又不易恢复;因此,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家以及我国的台湾、香港地区主要从性犯罪被害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免受二次受害权、请求赔偿和补偿权出发制定一系列非常细化、有效的规范,以实现对性犯罪被害人的特殊保护。  相似文献   

18.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但青少年在整个社会当中处于一种弱势地位,因此,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就成为全社会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司法保护是其中的重要环节。  相似文献   

19.
王世洲 《法律科学》2013,31(3):163-171
保护儿童是当今世界人权保护的重要内容.欧洲是世界上社会经济法治最发达的地区,保护儿童的欧洲标准在世界人权保护范围内具有很高的影响力.欧洲理事会所颁布的法律标准,覆盖面广,针对性强,比较完整地确立了儿童保护的欧洲标准.欧洲保护儿童的基本政策,是以八项一般原则与四项实施原则为基础,确立了儿童友好型的国家制度和国际合作以及法律保护的机制.因此,研究保护儿童的欧洲标准对于提高与确立我国保护儿童的标准,以及促进我国法治的进步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葛凤 《法制与社会》2012,(20):74-75
青少年是国家未来、民族希望,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人才资源和积极参与者。青少年时期是少年迈向成年的重要过渡期,是人生发展的黄金期又是充满变数的"风暴期",他们身心发展的特点及社会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阻碍着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并成为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直接诱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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