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4 毫秒
1.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清偿规则在我国现行法上没有明确规定,现有的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之间存在冲突,导致裁判不一现象较为突出.重构夫妻债务对外清偿规则,应当区分因法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因事实行为产生的债务.对于因法律行为产生的债务,应当首先适用家事代理制度,对于超出家事范围的债务,应当适用民法有关代理制度包括默示授权、表见代理和事后追认等制度,此外,用途规则、共同财产债务规则等也有适用余地.因事实行为产生的债务,应当根据实体法规范确定是否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在《婚姻法》条文设置上,建议取消《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同时,增设夫妻债务清偿规则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为:“(1)夫妻一方就日常家事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应当对债权人负连带清偿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夫妻一方的举债行为不构成家事代理,应由该夫妻一方负清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负连带责任:①有证据证明夫妻共同举债的;②债务产生的收益归夫妻双方的;③债务因夫妻共同财产权利的设立而产生;④夫妻一方的举债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的;⑤夫妻另一方事后认可或追认的.(3)因夫妻一方的事实行为产生的债务依该行为产生的法律关系确定.”扩大家事代理的适用范围——财产处分包括负担债务,在《婚姻法解释(一)》第17条内容之后增加内容“因日常家事活动产生的债务行为也同”;同时,限缩解释《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将适用范围限缩于家事债务的承担;修正《10号答复》,将该答复定位于家事代理的限制规范.  相似文献   

2.
我国对于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在法律规定上曾一度处于无法可寻的状态,而我国的大多数学者也一致坚持夫妻在离婚时才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简称《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为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提供了法律依据,在颠覆了传统上许多学者的主张却也符合了一部分学者以及实践的要求。本文主要通过对《婚姻法解释(三)》相关规定的研究来进一步说明我国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出台的原因以及其存在的缺陷及相关完善措施,使得婚姻关系中弱势一方权益得到更好的维护,也使得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得到更好的完善。  相似文献   

3.
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正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当前处理离婚案件的一大难点。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婚姻法》规定精神,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判决。这是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依据。但是,在审判实践  相似文献   

4.
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是夫妻婚后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各自保留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的制度。我国在1950、1980两部婚姻法中都没有作出规定,直到2001年重新修改婚姻法时,在保持以婚后所得共同制为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同时,首次设立了个人  相似文献   

5.
如何保护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晓 《行政与法》2005,(12):100-102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有特定的财产构成。夫妻共同财产是共同关系,共同共有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权有《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特别规定。但是,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为维护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利益,在共有人处理共同共有财产常常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又因不动产登记制度和《婚姻法》中对共同财产处分权规定的不完善,对共同共有人的财产利益得不到最好的保护。本文对以上问题加以分析并在立法上加以完善。并以案例作为司法救济的指导。  相似文献   

6.
离婚诉讼中故意隐瞒的夫妻共有财产,当事人对离婚时一方所隐瞒的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请求再次分割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下文中对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进行简要的解读.  相似文献   

7.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对离婚后财产分割作了明确规定。这一规定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关于财产分割的范围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分割财产的范围,应该以夫妻共同财产为限。而家庭内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产,不应进行分割。具体来说,下列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一)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男女在结婚  相似文献   

8.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  相似文献   

9.
物权法不动产公示原则与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规定在实践中的适用,可分为:婚前购买、婚前登记;婚前购买、婚后登记两种情形。  相似文献   

10.
蓝艳 《法律与生活》2011,(24):41-41
问:我与丈夫实行财产AA制,那么在离婚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答: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在婚内约定了夫妻分别财产制,在离婚时一方提起经济补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婚姻法》第40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财产申报法号称“阳光法案”,是反腐败的终极利器,因此,制定专门的《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不仅必要而且可行. 《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的内容应当包括总则性规范、申报主体或申报义务人、申报财产的范围、申报种类、申报受理机关和申报审查机关、申报受理程序和审查程序、申报书的公开和法律责任等.《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立法应当强调个人财产登记实名制及其技术手段的运用,要处理好公开与隐私的关系,使立法与相关法律制度配套.  相似文献   

12.
2003年以来,我国传染病防治领域公民权利保护的法制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生命权、健康权的维护不断强化,人身自由权的限制及其生活保障更加人性化,财产权的政府处置权力与补偿义务逐渐对等化,知情权的运用逐步制度化、个体化,受救助权的实现形式日益多元化,隐私权的规定越来越具体化,不受歧视权的保护范围适度细化。但是,为了进一步完善传染病防治领域的公民权利保护,建议:加快公民权利保护均等化的立法步伐,关注公民权利保护的法律法规可操作性,提高公民维护自身权利的法律意识,汲取国外依法保护公民权利的有益经验。  相似文献   

13.
法律原则适用与程序制度保障——以民事法为中心的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克毅 《现代法学》2006,28(1):29-36
法律原则因为没有明确、具体的事实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而无法像法律规则那样为当事人提供行为准则,为法官提供裁判根据。适用法律原则处理个案纠纷就是法官以自己所“造”之法进行司法裁判,其适用困境的实质在于,以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法律规则为中心运行的司法制度(尤其是司法程序)难以为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提供有效的正当性论证。在实体法、法律适用技术的范围内,以构建适用条件、适用规则,完善适用方法等方式来破解此困境,作用极为有限。重构司法程序制度,使当事人、社会能够以恰当的方式参与到具体的裁判过程以制约法官的裁量权,或许是解决此难题的可能途径。  相似文献   

14.
论实现代位求偿权的条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本文针对理论界存在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就非常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偿可以取得代位求偿权的观点 ,对保险业中的代位求偿权和新合同法中规定的代位权的法律性质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 ,保险业中的代位求偿权与新合法规定的代位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作者提出非保险责任范围的赔偿依法不产生代位求偿权。  相似文献   

15.
王铁雄 《法学杂志》2012,33(3):43-50
通过借鉴国外征收补偿与财产权保护法制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征收补偿与财产权保护法制历史与现状,在学术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征地补偿实践中存在的“有法不依”和“无法可依”现象与我国现行征地补偿与农民财产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改革我国征地补偿与农民财产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提供对策建议:坚持农民财产权益保护、征地和补偿三位一体、从保护农民财产权益角度改革征地补偿法律制度;从实体法与程序法上建构对农民财产权益的制度性保护与个别性保护,以改变征地实践中“有法不依”与“无法可依”现象、确保农民财产权益的存续保护与价值保护。  相似文献   

16.
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判,应当体现意思自治的民法基本原则、稳定交易秩序的司法导向、平衡相关方利益的价值取向。对于行为人的真实意思,应当通过行为外观探求其内心真意。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法律性质应综合合同条款文义、著作权人之行为、代理人之权限、出版合同及其履约过程进行判断。对于代理人在著作权人授权范围之内签署的许可使用合同,其法律后果应直接归属于作为被代理人的著作权人,而不应认定为转委托。著作权人死亡后,在对其作品著作财产权归属发生争议的情况下,被许可人暂缓支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不存在拒不支付之主观过错,因此不应认定其构成侵权。对于权利人通过合同关系行使处分权已经构建的稳定交易结构及交易秩序,应予以尊重。  相似文献   

17.
长期以来,国际海洋石油开发环境污染法律救济机制一直是一个法律空白。随着海洋石油资源开发利用步伐的日益加快,这一问题理应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美国墨西哥湾漏油事故和中国渤海湾漏油事故的先后爆发,使得这一问题的解决更显迫切。建立国际海洋石油开发环境污染法律救济机制,具有深厚的国际法基础,应当遵循三个基本的法律原则,从应急处理和损害赔偿等不同层面加以系统构建。  相似文献   

18.
彭中礼 《北方法学》2013,7(1):102-110
法律形式与法律渊源的关系比较复杂,但是我国学者一般将之作为等同的概念使用。这种观点导致了某些学术上的混乱,也导致法律形式和法律渊源各自的作用没能够充分发挥。正确界定法律渊源和法律形式,是实现二者区分的逻辑起点。法律形式是法律文本的表现方式;法律渊源是裁判规范的集合体,法官从中发现裁决案件所需要的裁判依据和裁判理由。由此可以得出二者之区分:从实践来看,法律渊源之法是指司法之法,法律形式之法是指立法之法;从内容来看,法律渊源之法是具有一定开放性的规则体系,而法律形式则是具有一定封闭性的规则体系;从路径来看,法律渊源之法是在司法适用过程发现和寻找的,法律形式之法是立法中形成的。司法适用之法完全局限于制定法之时,二者会出现种属统一,但是其概念内涵依然有着重大区别。  相似文献   

19.
在宪法上 ,财产权是社会中自主、自决、自治的人追求幸福的条件 ,而不是法律上一切人格体瓜分经济价值的形式。它与经济学的产权概念有巨大差异 ;同时 ,也不是复制民法的财产权概念。宪法列举财产权 ,旨在排除公权力的侵犯。公权力侵犯财产权的本质在于限制甚至排斥社会中自我决定和自我实现的独立人格 ,其形式包括扭曲该项权利的主客体结构、恣意予以剥夺和不适当地予以限制 ,其最严重的不利效果是公共财产过度扩张。宪法保护财产权最关键的环节不是公私财产“一体保护” (平等保护 ) ,而是防止公共财产过度扩张。只要公共财产过度扩张 ,即使实行“一体保护” ,人们也不能享有适当的自治地位。 2 0 0 4年 3月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加强了对财产权的保护 ,突出了它作为人权的特征。科学实施 2 0 0 4年修正案的规定 ,需要从人在社会中的自治地位出发 ,结合现行宪法的发展历程 ,适当解决条文没有直接回答的若干重大问题  相似文献   

20.
方涧 《北方法学》2020,(2):81-91
被征收不动产价值评估时点的确定是精细化研究土地征收与补偿的重要环节。美国联邦和29个州均以成文法的形式规定了计算不动产价值的时间节点,但实践中严格按照实定法制定的时间进行价值评估可能会背离宪法"公正补偿"的要求,因此美国法院形成了五种应对方式。在中国法的建构中,应当对国有土地上房屋以及集体土地的征收与补偿建构统一的判断标准。通过法律解释方法完成对"公正补偿"与"不得低于"之间关系的塑造。一方面,不能机械地理解和适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规定,将所有征收项目不动产价值的评估时点确定为"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另一方面,也不宜轻率地否认成文法的规定,而应当综合考量评估报告应用的有效期、迟延履行的原因、项目的规模等因素,以达到"公正补偿"的目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