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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反信息公开诉讼,从信息公开制度衍生而来,在很多方面不同于信息公开诉讼.界定反信息公开诉讼,明确其制度依据,探析其举证责任、审理方式、判决方式等诉讼规则,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乃至行政诉讼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2.
陆幸福 《中国法律》2014,(3):54-56,112-115
作为公民知情权之司法救济方式,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在中国近年来已成为行政诉讼之最主要组成部分。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也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保障公民知情权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本文基于对2011年和2012年部分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件的研究,剖析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实践,并针对制度不完善之处对症下药,提出解决的途径。  相似文献   

3.
在承认依申请公开应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前提之下,主动公开信息的行为也理应迈进行政诉讼的门槛.但其在走出法院诉讼的大门之前,会遭遇现行诉讼制度难以懈决的困境:滥诉的问题、司法权的界限问题、诉讼类型的问题等.对此,可以通过对现有诉讼制度的技术调整和修补改革来暂渡难关,但更为根本的还是通过信息公开制度的渐进发展来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4.
邓志 《时代法学》2010,8(2):37-42
政府信息公开的本质就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然而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概念、范围界定不明确,信息的价值属性,知情权与保密义务的矛盾等原因,使得政府信息公开与反公开的冲突在所难免。因此我们要适用人权保护、利益衡量、权利可克减、程序正当等原则;准确界定豁免公开的范围,建立信息安全、准确保障制度,完善信息豁免公开程序以及构建反公开诉讼机制,以合理有效地消解公开与反公开的冲突。  相似文献   

5.
受案范围是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涉及到的一个基础性问题,理论界对此已展开一定的讨论,但目前在确定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受案范围的依据方面仍存在诸多瑕疵。从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特别是为实践中的信息公开诉讼提供有益帮助来看,应当重新确定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受案范围的原则,并将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行为、公开虚假信息的行为、信息公开迟延的行为、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的行为以及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任意删除的行为等均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6.
美国的信息公开诉讼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不断出现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件,引发出应如何建构我国的信息公开司法救济与诉讼制度问题,并使我们多年来一直从事的对美国信息公开诉讼制度的研究兼有了理论与实践两方面的借鉴意义。美国信息公开诉讼的主要原则有:穷尽行政救济、权利平等和利益衡量。其受案范围广泛,没有起诉资格的限制,举证责任由机关承担。重新审理、秘密审查、简易判决是法庭审判的几项重要规则。其对发展与完善我国的信息公开诉讼制度具有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7.
反公开诉讼中的保护机制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伏创宇 《时代法学》2009,7(2):63-68
反公开诉讼不同于信息公开诉讼和普通的行政诉讼,其为信息原始提供人反对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决定而提起的诉讼。保障隐私权、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与保障知情权、公共利益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反公开诉讼的目的在于保护第三人的隐私权和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现有的《信息公开条例》和《行政诉讼法》已经提供了反公开诉讼的部分法律依据,但有关启动的条件、审查标准和判决种类都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经验。对反公开诉讼中的保护机制的探讨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8.
杨乾 《法治研究》2009,(11):100-104
信息公开是民主政治制度的实现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化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然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其目的在于增强政府行为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推进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本文提出了有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的思路和建议。  相似文献   

9.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行后,我国公民对政府公开信息的愿望不断高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案件也随之增多。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其保护的是诉讼中相对人的知情权,知情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表达自由的一项重要权利。文章主要讨论的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判决方式以及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思路和方法。  相似文献   

10.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生效实施可谓是中国行政法制化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它为知情权的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但任何一项权利的真正落实必须依靠与其配套的各种救济制度,信息公开诉讼制度无疑是其中之一。本文在结合国外立法的基础上对该制度的相关问题做了简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11.
张弛 《法制与社会》2014,(16):287-288,294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司法救济途径。但现行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关于原告资格的认定存在瑕疵,导致了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困境。本文梳理《行政诉讼法》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将原告资格问题总结为缺乏制度基础,标准设置模糊,主体范围狭小以及没有按照诉讼类型化设置四个方面,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明确标准、扩大范围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2.
《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正式法律文件。本文从立法依据、公开主体、公开内容与方式、救济与监督等方面对《规定》的内容进行了深入分析,以期对其他地方以及中央的政府信息公开立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3.
在民主法治国家,知情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知情权是民主与法治发展的产物,政府信息公开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将是行政诉讼的前沿问题之一,本文试从政府信息公开的概况、概念、公开内容和方式以及行政诉讼种类、可诉的法律依据、法院受理以及判决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引起相关部门和组织的关注。  相似文献   

14.
王进 《法制与社会》2013,(28):156-157
对于任何有关诉讼的法律,无论是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还是行政诉讼法,明确地界定自己的受案范围都是非常必要的,因为这涉及到司法的权限与公民的诉权范围问题。对于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来说,同样如此。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生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开始大量地出现在各地的法院,但相关的问题也随涌现,其中之一就是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15.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局之年依申请信息公开诉讼案的调查结果表明,立案受理环节的行政程序缺失是涉诉信息公开案发生的重要原因,《条例》第23条是行政主体拒绝公开信息的主要挡箭牌。同时,律师是信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公益诉讼正在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集中涌现;涉访信息公开比例较重;区县机关成为我国社会矛盾和信息公开案的高度聚集区与集中爆发区;原告胜诉率偏低,行政复议程序制度闲置等现象突出。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以日本规范行政机关信息公开活动的重要法律--《信息公开法》为线索,系统介绍了日本的行政信息公开制度,论述了我国改善民主行政法制环境,建立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7.
本文在系统介香港《信息公开守则》的基础上,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廉政建设为切入点,探讨了系统研究、大胆吸收和借鉴海内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立法理论与实践经验,在我国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8.
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诉讼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公民知情权的行政救济途径。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涉及行政诉讼的类型以及法院的受案范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举证责任和诉讼程序都因不同的行政诉讼类型而有显著区别。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最关键的问题是法院对于国家机密的审查,政府信息是否国家秘密必须经过有权机关的确认,不能仅仅以属于国家秘密的空洞理由而不予公开。对于因政府信息公开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应当给予国家赔偿。  相似文献   

19.
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我国的自然、生态环境承载着经济快速增长所带来的巨大伤痛。西欧诸国及美国早已意识到经济发展给环境带来的灾难,均制定了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治理环境污染、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实践也证明,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是保障社会各界参与环境保护,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我们应借鉴西欧诸国及美国在环境信息公开方面的成熟立法,对我国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进行发展完善。  相似文献   

20.
公众对信息自由和知情的诉求,行政机关的职能保密和习惯保密,这二者构成了我国现阶段失序性社会纠纷中舆论冲突的主要矛盾。这类舆论矛盾的解决溢出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程序性和技术化范畴。信息自由权是基本人权,信息公开是政府的义务。作为一种国际趋势,最大限度公开是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由于公开与保密界限确定的复杂性,立法者应当尽可能将公开的范围明确化,避免严肃的法律变成可以让政府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并选择“重点公开”内容的指导性意见。我国应当从信息公开的原则、信息主体范围、信息公开手段、知情权救济机制等方面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制定统一的信息公开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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