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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4 毫秒
1.
论污染环境罪的严格责任向泽选从严格责任的产生及根据看,严格责任(又叫绝对责任、无过错责任),主要存在于英美刑法中,是19世纪以来刑法中刑事责任归责方式之一,这种理论认为,法律允许对一些缺乏主观罪过或主观罪过不明的侵权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也即它不问行为人...  相似文献   

2.
试论严格责任的主观心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大多数国家或地区,均有关于严格责任的规定。在我国刑法中,对醉酒的人犯罪和奸淫幼女罪等一些特殊犯罪,规定了严格责任。所谓严格责任,就是指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行为人在主观上缺乏罪过而触犯刑律的行为,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负担刑事责任。众所周知,罪过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意识因素,二是意志因素。在严格责任中,虽然无罪过,但有没有主观心态呢?回答应该是肯定的。既有之,那又是何特征呢?我以为,严格责任上的主观心态,亦应该是由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所组成。但是,这种主观心态与罪过,虽然形式…  相似文献   

3.
一、严格责任的内涵所谓严格责任,是指对于缺乏主观罪过或主观罪过不明确的特殊的侵害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刑法制度。该刑法制度主要存在于英美刑法中,但是不为其独有。正如英国威廉姆斯教授所言,任何国家的刑法中都有“严格责任”的实际存在,凡法律或事实错误影响罪过,但立法又不减免罪过的均可被视为严格责任①。一般而言,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仅仅具有危害社会的行为是不够的,还必须具有支配该行为的主观罪过,即故意或过失,否  相似文献   

4.
依照我国传统的刑法犯罪理论,罪过是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其主观方面的认定对于罪与非罪以及量刑轻重的意义重大。本文在界定刑事严格责任的内涵的基础上,认为现代刑法必须坚持罪过原则,从根本上否定绝对严格责任原则,但针对环境污染等公害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有其自身特点,适用相对严格责任有其合理性,故提出将相对严格责任与举证责任倒置相结合以及限制相对严格责任适用的立法建议,并认为这一制度可兼顾刑法主客观一致原则和环境问题的严峻性,是对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意尝试。  相似文献   

5.
论严格责任的严格程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严格责任到底有多严格曾被西方学者认为是“最麻烦的问题”。本文所论述的严格责任是广义的严格责任,绝对责任是其中程度最严格的责任形式,它的适用不受被告人主观上是否有罪过的限制。但是现代各国为了缓和其严格程度,采用不同的方式限制严格责任的适用,在适用时需要不同程度地考虑被告人主观心态对定罪的影响,这是一种受限制的严格责任。我国刑法坚持主客观统一的原则,但对醉酒的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及持有型犯罪、刑法中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罪过不明确的犯罪、结果加重犯上的相关规定和做法,却难以用罪过理论作出合理的解释,在不同程度上都体现出严格责任的适用。  相似文献   

6.
苏永生 《法学杂志》2018,(12):19-27
德国刑法中的双重罪过立法主要是指罪过由对行为的故意与对结果的过失组合而成的故意犯罪的立法,主要分布在公共危险之犯罪中,共涉及20余个罪名。双重罪过立法严格贯彻了明确性原则、责任主义和刑罚个别化,体现了较为鲜明的法治立场。我国刑法总则把罪过形式的判断根据明确限定为"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分则对部分犯罪的罪过形式规定不明确,致使难以解释抽象危险犯的罪过形式,在侵害犯和具体危险犯上难以贯彻责任主义,同时无法消除罪过形式解释上的混乱。从德国刑法中的双重罪过立法来看,在完善我国刑法中的罪过立法时,不仅应当满足判断罪过形式的实际需要,更应当注重贯彻法治对刑法的基本要求,同时还应坚持刑法文本的逻辑性和适度性。  相似文献   

7.
高杨 《法制与社会》2011,(24):66-67
奸淫幼女构成犯罪应以行为人对幼女年龄的“明知”为要件,此乃我国刑法体系之主客观一致原则与罪过责任原则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部分学者主张对此实行严格责任的主张不仅会破坏我国刑法体系的连贯自洽性与内生和谐性,还与刑法的谦抑性与刑罚的经济性相违背。但笔者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明确“明知”的内涵:其包括“确实知道”与“推定知道”两种情形,在罪过内容上分别属于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而后者的成立应以存在若加以注意即可避免误认的可能性为前提,包括明知可能是幼女而放任和不管其是否是幼女而决意奸淫两种情形。  相似文献   

8.
香港刑法中的严格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香港刑法中,触犯刑事法律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刑事责任,即行为人具备犯罪意图并实施了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这在香港刑法中是大量存在的,也较为常见。另一种是严格责任,即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在行为的同时应具备犯罪意图,就可以认定该行为构成犯罪,并责令行为人对其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严格责任作为普通刑事责任的补充,二者并行不悻,成为香港刑法中刑事责任的一大特色。一、严格责任的涵义及其发展严格责任(StrictLiability),是指法律规定在某些场合下,行为人即使于行为当时确实不具备犯罪构成要…  相似文献   

9.
罪过责任之思考——兼评严格责任之冲突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罪过责任是既考察行为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又考察行为人主观心态的一种责任。大陆法系国家刑法理论历经争鸣方作出艰难的选择 ,在犯罪成立三元模式中将故意与过失同时作为构成要件要素。这种选择是以自由意志论作为哲学基础 ,然而自由意志应是相对的。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刑事立法状况表明罪过责任是一种理性的选择。而责任中严格责任应如何理解呢 ?笔者对此作出了评析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10.
詹红星 《时代法学》2006,4(2):31-35
严格责任是在某些特殊案件中没有主观过错或起诉定罪不问主观过错的刑事责任制度,但它的内容不断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修正。严格责任与我国的罪刑法定原则、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刑罚目的、刑法谦抑这些制度是能够相容的。在我国刑法中引入严格责任是现代刑法机能的内在要求,是发展罪过理论的需要,是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11.
析我国古代的刑事责任根据思想荣晓宏所谓刑事责任根据,就是凭什么为依据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以及追究行为人的不同刑事责任。纵览我国古代刑法史,不难发现,各朝代关于刑事责任根据的刑法思想尽管比较繁杂,但概括起来,不外乎有罪过责任根据论、结果责任根据论、刑法...  相似文献   

12.
刑法中的严格责任,是指对于一些缺乏主观罪过或主观罪过不明确的特殊侵害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刑法制度。这些侵害行为属于刑法中的一些特定的犯罪或犯罪类型。法律允许在犯罪构成的其他主客观要件具备时,不论主体是否具备主观上的罪过,均确认其犯罪性质,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3.
持有型犯罪与严格责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罪过作为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要件,是近现代刑法的一条通则。然而通则之外尚有例外现象,严格责任就是其中之一。在持有型犯罪立法领域,严格责任的规制频率相对较高。对于不少持有型犯罪,我们不能用故意或过失的理论去评价其犯罪构成。这样,从严格责任角度研究持有型犯罪的主观方面就属顺理成章之事。本文试图就此作些努力,以就教于学界同仁。持有型犯罪,指刑法规定以行为人支配、控制(包括持有、拥有、私藏、携带等)特定物品或财产的不法状态为构成要件的一类犯罪。外国刑法上早有此类犯罪的规定,如1810年的《法国刑法典》第278条…  相似文献   

14.
论英美刑法中的严格责任及其借鉴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刘霜  任彦君 《河北法学》2005,23(3):116-120
严格责任是英美刑法中一种特殊的刑事归责方式,是一种无罪过责任,即罪过不是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而我国 学者对严格责任的认识各不相同,有的学者认为严格责任就是绝对责任;有的学者认为严格责任不同于绝对责 任,但英美刑法中既有严格责任,也有绝对责任。通过对二者的实质性探讨,从公共政策、诉讼效率及诉讼成本的 视角来考察,严格责任有其存在的必要性,英美刑法中的一些做法就值得我们借鉴吸收,我国刑法应该在一定范 围内确立严格责任犯罪。  相似文献   

15.
论刑法上的错误何秉松,于齐生刑法上的错误是指行为人的认识错误,即行为人对他所实施的行为的法律评价和实际情况在认识上发生错误。认识上如有错误,就有可能对行为人的罪过发生影响,从而影响其刑事责任。因此,研究刑法上的错误,对正确定罪量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罪过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主观基础,故其在犯罪构成中占有重要地位。由于我国刑法未对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作出明确规定,刑法学界对此也是纵说纷纭,莫衷一是。我们应着力于对防卫过当行为人的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的考察,才能正确把握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  相似文献   

17.
根据我国刑法犯罪构成的原理,犯罪的主观罪过是成立犯罪的必不可缺少的要件。行为人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犯罪故意或过失,即无罪过,则只能属于意外事件,不能认定为犯罪。同样在西方国家的刑法理论中也有相同的观点,英美法系国家对此有这样一个刑法格言,“无犯意则无犯罪”,原文用拉丁文表述为“actus non facit reum nisi mens sitrea”,而大陆法系国家则表述为,“没有责任就没有刑罚”。  相似文献   

18.
皮勇  王刚 《法商研究》2014,(2):83-91
我国刑法总则有关罪过形式非犯罪故意即犯罪过失的规定在我国刑法分则中并未完全落实。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罪过形式除犯罪故意、犯罪过失之外,还存在兼含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的形式。这种状况的存在给司法机关认定和处罚相关犯罪带来了极大的困惑。为了解释这一现象,我国刑法学者提出了"复合罪过说"、"客观的超过要素说"、"罪量要素说"、"严格责任说"等多种学说,但是这些学说都存在不足之处。"兼有型罪过"立法是指立法者将两种不同罪过形式的犯罪行为糅合在一起共用一个复合的法定刑的情形。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方案是修改相关的法律。在相关法律被修改之前,最高司法机关可以出台司法解释对"兼有型罪过"犯罪的量刑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应根据具体案件中行为人的实际罪过形式适用相关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19.
无罪过不为罪是中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然而这个原则却面临主要适用于英美法系的严格责任理论〔1〕的挑战。这种理论也是国内多数学者用来论证行为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即使确实不知其真实年龄,也应论之以犯罪的主要理论根据。由于严格责任肇始于英国,因此细致地探讨英国严格责任尤其是在性犯罪领域的适用现状,对我们考虑是否应当在强奸(奸淫幼女)罪〔2〕中嫁接该归责原则很有裨益。一、严格责任的基本内涵一般认为,严格责任(strictliability)是指在考虑犯罪行为的一个或多个要素的时候,无需考虑犯罪心态的犯罪。严格责任不能被理解为绝对责任(a…  相似文献   

20.
肖本山 《法律科学》2012,(3):171-177
食品监管渎职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一个渎职罪。从立法规定看,本罪的实行行为表现为滥用职权行为或者玩忽职守行为。作为本罪的构成要件,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是本罪的渎职结果,其与行为人的渎职行为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行为人承担本罪刑事责任的客观根据。尽管立法没有对本罪的主观罪过形式作出明确规定,但其并不是复合罪过形式,仍然是单一罪过形式,因此,在具体处理案件时,应结合其实行行为来确定行为人的罪过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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