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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改造是改造罪犯的三大重要手段之一,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在监狱工作中已经并将继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发挥劳动改造职能,监狱学理论界与实践工作者从不同角度发表各自的观点和看法,有些理论表述与观点有待探讨。为更好体现劳动改造职能的价值,需加快监狱企业的专门立法,设立罪犯劳动改造管理机构;合理定位罪犯劳动的矫正功能,实行罪犯劳动的货币工资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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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时期劳动改造定位及功能作用的再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伴随着监狱体制改革,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以及全面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客观要求,监狱组织罪犯劳动也发生着深刻变化,罪犯以过去主要为补充监狱经费不足的客观需要创造财富而劳动,变主要为改造罪犯实现罪犯改造的社会效益而劳动,被异化的劳动改造功能开始回归。为此,本文试从劳动改造的概念与定位、功能与作用、途径与方法三方面进行探索与研究,以期劳动改造在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客观实际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真正成为监狱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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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监狱课题组 《法制与社会》2012,(34):205-206
监狱的功能除了惩罚与威慑,更重要的是改造。今天除了传统的监管改造、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外,心理矫治逐渐发展成为第四种改造手段。罪犯从一定意义上来讲,人格心理不健全需要矫正师的矫正,监狱是服刑人员之间实现被拯救的圣地,但提到心理拯救,我们往往忽视了矫正师自身的心理,服刑人员并非是完全绝对的弱势和被改造人群,监狱人民警察也受到了无可避免的职业侵害,如果监狱矫正警察自身与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不良,很可能导致压抑的氛围,从而导致恶性事件的发生。因此,心理督导变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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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企业在组织罪犯劳动而生产的产品中,既有产品的显性质量又含有改造的隐性质量。产品质量管理贯穿于罪犯劳动改造全过程,产品质量优劣是衡量罪犯改造质量的重要标准。两者辩证统一,具有一元性特征。随着监狱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监狱工作围绕着罪犯改造质量这个中心任务进行,也预示着监狱企业产品质量的相应提升。正确处理和把握与之密切相关的改造质量与产品质量关系,以及劳动改造罪犯与企业生产经营之间的辩证关系,是推进监狱工作整体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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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是劳动改造罪犯制度及其实现的载体,劳动改造是在劳动过程中进行和完成的,没有劳动也就不存在劳动改造。罪犯拥有劳动权。监狱则有对罪犯的劳动改造权。从罪犯劳动权的视野来观察罪犯劳动,有利于全面认识罪犯劳动的内涵和价值,实践中也有利于正确处理监狱的劳动改造权和罪犯的劳动权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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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改造论的突出特征是法治、科学和人文,具体表现为监狱本能的回归以及对监狱、对罪犯在认识论和价值观上的改变,随之而来的是对罪犯矫正手段的多元化和科学化。在科学认识监狱和罪犯的基础上,通过强化罪犯心理矫治,以矫正和回归社会为目标,实施多样化的矫正技术,多侧面、多视角地矫正教育罪犯,实现改造罪犯的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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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改造是我国监狱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实现劳动改造罪犯需要一定的条件:物质条件、社会条件、政策法律条件、监狱工作条件、罪犯自身条件和管理方面的条件等,其中,管理是重要的条件,管理体制是劳动改造的组织和机制条件,加强管理是劳动改造的组织和运行条件,高水平的管理对罪犯劳动管理体制的改革具有支持、验证和推动作用。体制的改革配以管理水平的跟进才能为实现劳动改造罪犯创造最好的条件,各种条件的综合作用才能实现劳动改造罪犯的根本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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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耻辱刑”到“羞耻心”——-漫谈在监狱矫正中唤起服刑人的羞耻之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古人对罪犯羞耻心的培养是从积极的教育和消极的教训两个维度并举的。本文从属于后一维度的耻辱刑入手,探讨它以“人皆有羞耻之心”为逻辑起点的教化功能;进而又从“劳动改造”和“罪犯人权保障”两方面切入,对当前监狱改造中存在的羞耻心缺失现象进行剖析,指出今天的监狱矫正同样需要立足于人们的社会心理、文化习俗、价值观念等来培育服刑人的羞耻之心,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改造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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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劳动改造理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人们对罪犯劳动改造认识的日趋多元化和市场经济理论的日臻完善,监狱在保证劳动改造手段存在方面的难度越来越大,由此产生诸多模糊或不恰当的认识,这对于更好地落实对罪犯的劳动改造带来了消极影响,因此,应从理论层面重新厘清劳动改造功能的发生机制、劳动改造的功能及如何保证劳动改造手段的存在等重要问题。并针对新时期改造与生产中出现的矛盾采取相应措施,真正做到通过劳动实现对罪犯的改造,进而降低重新犯罪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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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性质和职能由主观意志和客观要求相结合而定位。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和主、客观因素,我国监狱的性质和职能的定位经历了曲折发展的过程。《监狱法》的颁布实施,使监狱性质由异化到纯化。我国监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对罪犯实施惩罚的刑罚执行机关,是对罪犯实施改造和矫正的机构。国家赋予监狱的职能应是准确执行刑罚、对罪犯实施惩罚、对罪犯实施改造和矫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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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国有独资公司是监企分开后监狱企业的改制形式,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特殊国有独资公司,监狱国有独资公司的法人制度是建立监狱国有独资公司的实质内容,监狱国有独资公司法人是以劳动改造罪犯为主要目的的特殊公法人企业,有特殊的性质和内容。建立监狱国有独资公司法人制度对我国监狱企业的制度创新、劳动改造罪犯的制度创新、更好地实现劳动改造罪犯具有重要意义,亟须特殊的研究和指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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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市场经济体制的冲击,传统的监狱生产组织模式已经不适应改造罪犯的需要。传统的监狱企业和劳动改造功能都存在一定的萎缩与弱化。罪犯劳动改造的地位是不能动摇的,只能对罪犯劳动的组织形式和实现形式进行重新构建。目前可行的模式有政府订购模式,劳务输出模式,来料加工模式,准分离模式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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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体制改革从根本上使劳动改造终极价值得以修复和回归,为进一步发挥劳动改造效能搭建了平台。在新体制下,劳动改造工作模式应以适应矫正功能为根本,应构建组织机构模式、矫正教育模式、产业发展模式、岗位分类模式等工作模式,加强劳动改造工作需进一步提升劳动改造的法律地位,建立社会化技术教育培训制度、劳动改造岗位社会责任制度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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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监狱学刊》2009,(4):118-121
在构建和谐社会和监狱体制转型的时代背景下,劳动改造制度功能的完善和发展,不仅是延续劳动改造地位、传承劳动改造历史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监狱制度,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需要。目前,对劳动改造的功能要重新审视,对劳动改造面临的困境需要正确解读。可以预见,我国监狱劳动改造的未来走向是:劳动改造的组织形式由单一的企业型向生产组织形式多样化转变;劳动改造的实施由突出强制性、惩罚性向突出竞争性、教育性转变;劳动改造由单纯注重技能培训向培养罪犯的社会适应能力转变;劳动改造的管理由粗放向规范转变;劳动改造由封闭化向社会化转变;劳动改造的生产项目由室外逐步向室内转移;劳动改造的制度由零散向系统转变;劳动改造由体力劳动逐步向脑力劳动转变;劳动改造的评估和激励由片面向全面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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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多年监狱生产的发展史,揭示了劳动改造罪犯的惩罚性功能向改造性功能转变的过程。新形势下,我们应该看到罪犯劳动既不是单纯的惩罚性劳动,也不是单纯的以盈利为唯一目的的劳动,而是为了改造罪犯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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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矫正理论和技术介入改造罪犯工作有着积极而深远的意义。我们在肯定其价值和意义的同时,还要给这项活动科学定位。心理矫正是一门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心理矫正的模式自产生以来。主要有医学模式和社会一生物一心理综合模式。监狱对罪犯的心理矫正只能采用后一种模式;心理矫正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就监狱的实际情况而言在监狱只能开展心理教育和心理辅导;心理矫正是罪犯改造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所发挥的作用与狱政管理、罪犯教育、罪犯劳动是不同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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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生产的目的是为罪犯改造服务。组织监狱生产应当是政府行为,而不是单纯的经济活动和企业行为。因此,监狱生产的定位,必须紧紧围绕其本质属性和特点,从惩罚罪犯、改造罪犯、保护罪犯合法权益的总体目标出发,弱化和消除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回归和强化其劳动改造功能,其管理体制应实行政府主导下的计划经济。为此,应重构其管理模式,并逐步调整监狱企业生产结构,努力促进监狱职能单一化目标的最终实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