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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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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立新 《中国审判》2013,(12):23-23
研究侵权赔偿责任与国家赔偿责任的交叉,应当研究侵权责任法与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关系。研究侵权赔偿责任与国家赔偿责任的分野,就是要研究国家赔偿责任与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用人单位责任之间的界限。在民法通则有关侵权责任规定的环境下,有关国家机关包括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承担的赔偿责任,都概括在该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范围之内,统一适用该条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在国家赔偿法公布实施之后。  相似文献   

2.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目的是为了更有效的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刑诉法对此作了专章规定。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必须在正确原则的指导下进行,才能更好地掌握赔偿的范围和数额。根据理论及司法实践,应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贯彻四项原则。一、优先赔偿原则在民事责任和刑事财产责任发生矛盾时,应贯彻先民后刑的赔偿原则。优先赔偿原则是指被告人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财产刑罚时,应首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是刑法第36条确定的原则。刑法第36条第2款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  相似文献   

3.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而是出于其他目的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应当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二、行为人从停车场将他人的机动车偷开后造成车辆损坏,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虽然开办停车场的单位与车主之间存在车辆保管合同关系,但该单位不属于依法负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的主体,其与车主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同因犯罪行为引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系不同的法律关系。车主以该单位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并主张该单位对犯罪人应负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依法不予支持。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据此,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范围应当限定为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4.
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原则的探讨吴在存我国刑法第14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规定从法律上确立了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原则。在此,笔者结合审判实践就从宽处罚原则的适用及有关法律问题谈些浅见,以供研...  相似文献   

5.
罗峰 《广东法学》2006,(5):78-79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是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原则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准确认定犯罪人未成年的年龄,是正确适用该原则处理未成年犯的关键所在。此乃笔者经过办理一件二审刑案后获得的感知。该案的案情是:  相似文献   

6.
刑事案件中涉及经济赔偿问题,刑法第三十一条、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和有关司法解释均有规定。但由于人们对这些规定理解不同,具体执行就不尽一致。为了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有必要对不统一的认识进行探讨。 关于赔偿范围问题 对赔偿范围目前认识很不统一,有的认为赔偿应该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并认为刑法之所以没有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赔偿范围,是因为在当时,民事赔偿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由民法通则加以规定,  相似文献   

7.
杜永浩 《法学杂志》2003,24(2):51-54
犯罪人救助被害人 ,有助于减少和降低犯罪后果 ,缓解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的紧张关系 ,因此 ,刑法应当将犯罪人救助被害人规定为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  相似文献   

8.
不同性质的赔偿损失需要在刑法中作类型化规定。相比较而言,对侵犯财产性利益的犯罪,行为人赔偿经济损失的,刑法应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等情况,明确规定一个相对较大的从宽定罪、量刑的幅度。同时,刑法应当规定类似"随时追缴"的"随时赔偿"制度,并可以考虑对因赔偿损失而从宽处罚的环境犯罪等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9.
不动产登记错误的损害赔偿责任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动产登记是物权法中的重要制度。在《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中,有一个引人瞩目的制度安排,就是明确规定了错误登记的赔偿责任。根据《物权法》第21条,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  相似文献   

10.
赔偿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现定: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这是赔偿法唯一规定共同赔偿的情况。根据赔偿法第十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向一审法院和批捕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一审法院或批捕机关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以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那么如何划分一审法院和批捕机关的责任范围呢?赔偿法中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对此,笔者建议在立法或法律解释上作出如下规定:检察机关负责赔偿检察机关批捕到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期间受害人被错…  相似文献   

11.
浅议侵犯公民人身权的刑事赔偿范围谢家友,唐世月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16条和第17条分别对刑事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给受害人造成人身侵害和财产损失的,规定了应当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事项。其中,第15条是对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赔偿事项的...  相似文献   

12.
关于侵犯公民人身权的刑事赔偿范围刍议唐世月,谢家友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16条和第17条分别对刑事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给受害人造成人身侵害和财产损失的,规定了应当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事项。其中,第15条是对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赔偿事...  相似文献   

13.
二审改判无罪的,国家应否承担赔偿责任?编辑同志: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中列举的国家应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五种情形中,没有规定一审判决有罪、二审改判无罪的情形。也就是说,这类情形不属于刑事赔偿范围之列,对此国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在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中...  相似文献   

14.
1994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是实现经济体制改革,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步入市场经济的一部重要法律.公司法的实施将对人民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带来新的课题.公司法除规定了违反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还规定了民事责任.公司法第228条规定:“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条规定可以扩大理解为违反公司法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给予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外,负有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并且赔偿优先.公司法第十章是法律责任的专章规定,共他章也有  相似文献   

15.
一、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中“赔偿责任”的理解问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所在单位或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相似文献   

16.
编辑同志: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对被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在实践中,许多犯罪嫌疑人在被限制人身自由后,因为疾病或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出现而被取保候审。请问取保候审期间,国家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夏克超夏克超同志:国家赔偿法实行的是法定赔偿原则,即由法律规定赔偿范围、赔偿方式、赔偿数额。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应当是指被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以及错判刑罚并被羁押,人身自由受到完全限制的情形。取保候审虽然…  相似文献   

17.
零布 《法学研究》1988,(2):96-96
我国刑法规定了追诉时效制度,即犯罪已过刑法第76条规定的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为了防止某些不思悔改的罪犯利用时效制度逃避罪责,惩罚那些蔑视法律尊严、逃避侦查或审判的罪犯,刑法第77条和78条又规定了时效的延长和中断。  相似文献   

18.
一、对刑事跨偿确认的理论分析刑事赔偿又称为冤狱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一部分。它是指国家在追究刑事犯罪过程中违法致人损害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具体地说,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给他人造成损害,受害人有权依照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取得赔偿的法律制度。产生国家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根据赔偿法第50杂的规定,刑事赔偿中赔偿义务机关只有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15、1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也就是说,进入刑事赔偿程序的基本条件是赔偿义务机关有第15、16条规定的违…  相似文献   

19.
析垫付责任     
一、前言在民法通则当中未对垫付责任作出规定。然而在一些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中却对其作出了规定,相关民事主体实实在在的将其作为一种民事责任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承受着,这是一个不可辩驳的事实。如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在非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1条第2款规定…  相似文献   

20.
姜涛 《法学》2022,(1):80-97
重构主义立足于犯罪人与被害者、国家之间的关系网络,强调犯罪人与国家之间的合作,以此作为无罪认定或从宽处罚的依据。我国刑法有关行政或民事处理前置程序、犯罪后及时退还或上交等无罪处理的规定,刑事诉讼法对认罪认罚从宽处罚的规定,都只能从重构主义才能得以合理解释。刑法是法益保护法,而法益保护不只是指向过去,以确保保护法益被损害后的惩罚,同时也面向未来,激励行为人在保护法益被损害后及时修复。重构主义的制度实践,需要正确对待刑法中的"迷途知返条款"建构,强化犯罪治理上的"协约自治",并在部分经济犯、秩序犯中予以推广,使犯罪治理符合经济发展理性与社会发展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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