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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法院是司法改革的产物。俄罗斯国家转型以来,特别是加入WTO以后,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对全国司法体系特别是仲裁法院系统进行了一系列的变革,知识产权法院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应运而生。作为俄罗斯仲裁法院系统内设置的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专门法院,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与运行标志着俄罗斯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了解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法院设立的历史背景、组织架构、审判职能、管辖范围及其在俄罗斯法院体系中的地位,加强中俄双方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对于我国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具有现实价值和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
成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是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程中的里程碑事件.当前,我国内地知识产权法院建设刚刚起步,台湾地区早在2008年就已成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在知识产权专门审判方面积累的一些经验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未来知识产权法院应当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以成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为目标.另外,知识产权法院还应当完善知识产权法院的审判组织人员结构,建立司法机关和行政部门沟通机制.同时,对于进一步完善专利侵权诉讼与专利宣告无效程序的冲突解决机制,需要研究和探讨.  相似文献   

3.
虽然我国已在北京、上海、广州正式设立了知识产权法院,但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在国际层面上,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属于较有特点的一种知识产权法院模式.通过对其设立动因、组织架构、实际效用及引发的争议进行深入考察,结合美国的政治结构、经济形势、司法传统,可以较为客观地认识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发挥的作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赖以发展的制度环境与美国不同,但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美国专利保护中发挥的作用以及演进轨迹,能够为我国知识产权法院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发挥的功效提供更为理性的认识,进而为知识产权审判体制的进一步变革提供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4.
中国知识产权专业审判组织的建构始自20世纪90年代,知识产权法院是其自然延伸。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有诸多理由,如促进司法统一、提高程序效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树立良好国际形象、试点司法改革等,但并不能从理性上由此得出知识产权法院具有必然性的结论。因而,知识产权法院是综合政策的结果。知识产权法院在我国应定位于专门法院,其建立与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有必要借鉴域外知识产权法院的经验,并结合现实国情,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法院制度。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设还应置于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在司法体制、机制以及知识产权特别程序制度方面进行探索,为全面的司法改革积累经验。  相似文献   

5.
运用双重差分法对2011年至2020年上市公司数据进行分析表明,我国于2014年底设立的知识产权法院取得了积极的治理实效,知识产权法院通过裁判提升纠纷解决效率及输出规范资源可以显著促进企业创新。回顾知识产权法院创设、建制及发展的历程可以发现,知识产权法院作为新创设组织面临的合法性压力及其采取的向上回应、横向竞争的行为逻辑,驱使其在过去的实践中努力提升裁判效率及裁判文书质量,这为司法治理发挥实效提供了具体案例,也为后续专门法院的建设及司法改革的推进积累了宝贵经验。知识产权法院在未来仍面临挑战,包括不同行为逻辑交互耦合导致的工作重心不规律摇摆,以及竞争环境下的资源压力可能引发其重新嵌入常规体系,今后的司法改革需对此采取措施审慎应对。  相似文献   

6.
王晓华 《法人》2014,(7):56-57
正在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之时,《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的通过使筹备已久的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呼之欲出。跨区设立、集中审理还是"三审合一"?关于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设立模式成为民间热议的焦点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讨论已久的知识产权法院设立问题尘埃落定。跨区设立?集中审理?"三审合一"?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设计及由此可能产生的问题成为社会各界讨论的热点。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讨论由来已久,自上世纪90年代起,学界就有呼吁设  相似文献   

7.
以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实践为基础,笔者发现其主要优势在于统一案件管辖权和审判组织,但仍存在如改革模式缺乏统一性、停留于法院内部、资源配置不合理等瓶颈问题.通过对国外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做法的研究和借鉴,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三审合一"的全面推动、审判组织和案件管辖基础等方面分析我国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现实基础.此外,还要重点考量设立技术法官辅助审判的制度和对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和审级重新区分和整合.  相似文献   

8.
动态     
首批知识产权法院落户北上广——在充分考虑我国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后,北京、上海和广州因专利类案件相对集中、审判工作基础较好,而成为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首选之地。此次探索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正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重大举措。  相似文献   

9.
丁亮华 《中外法学》2024,(1):161-180
专门法院顺应司法专业化的发展趋势而出现,并受到区域治理政策目标的深刻影响,这些因素决定了其内生性地存在司法“偏狭”的可能。因此,设立专门法院应当保持谦抑与克制。2018年《法院组织法》第15条第1款列举的专门法院类型,是几经立法变迁和现实调整后,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专业审判需要而确立的,基本符合专门法院的内涵与特征,不宜任意作扩大解释。建构我国的专门法院制度,应当坚持法院法定这一宪法原则,确保专门法院在宪法秩序内生长和运行,同时亦需明确专门法院管辖权的性质,使其与普通法院管辖权在立法上得以区隔,并通过设立综合性专门上诉法院,最终实现在专业审判领域的裁判标准统一以及专门法院组织的适度体系化。  相似文献   

10.
知识产权要得到有效的保护,建立知识产权法院十分必要。本文针对我国知识产权法院建立中的管辖问题、法官队伍问题提出了建议,并认为"三审合一"的模式可以成为过渡的选择。  相似文献   

11.
英国是较早便开始对知识产权案件进行专业化审判的国家,发展至今,历经多次改革,已然是现今世界上知识产权审判体系较成熟的国家。其中,设置在高等法院大法官庭下的专利法庭和知识产权企业法庭是英国极具代表性的两个具有全国管辖权的知识产权法庭,负责审理大部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的初审案件。此外,尚在筹建中的欧洲统一专利法院、"被指定人"、著作权审裁处以及替代解决纠纷机制,也都是英国知识产权审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我国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了知识产权法院,在这样一个改革试点的契机下,分析和借鉴英国知识产权审判体系的发展轨迹和成功经验对我国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2.
考虑到知识产权案件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对知识产权纠纷进行集中审理是近年来的发展趋势之一。台湾地区于2008年7月1日正式设立智慧财产法院并开始运作,审理涉及智慧财产权利诉讼相关的民事、行政及刑事诉讼案件。其引入的技术审查官、秘密保持命令等新制度对大陆地区试行的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模式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3.
知识产权高等法院的设立是日本“知识产权立国”政策最大的亮点,其主要目的是建立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二审的专门法院,并设立了大合议、法院调查员和专门委员制度。由于特许厅在专利的数量控制上占优势,故特许厅的审判前置在确保专门性这一点上仍具有独立的价值。另一方面,知识产权高等法院为实现多元集中化进行了各种尝试,然而该尝试时常受到大合议的干扰,因此需要避免大合议过早干预,同时须处理好知识产权高等法院与最高法院的关系,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14.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国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法律方案正式出台。对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及司法体制改革来说,《决定》尽管带有“试点”的性质,但它仍不失为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既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举措,也奠定了知识产权司法制度的发展基础。  相似文献   

15.
为提高诉讼效率、统一执法尺度,知识产权审判机构的专门化已逐步成为一个国际趋势。德国设立专门的联邦专利法院,由法律法官和技术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专利效力案件,在解决法官对技术问题的司法认知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在考察德国联邦专利法院制度历史变迁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我国审判组织专门化的利弊,为将来的改革方案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6.
《电子知识产权》2014,(11):14-14
11月6日,全国首家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始正式履职,将集中管理北京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各类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自11月6日起,北京各中级人民法院不再受理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相似文献   

17.
何铭 《知识产权》2012,(10):35-39
知识产权关乎自主创新,关乎民族产业的发展,更关乎创新型国家建设及国际交往中的经济安全.从1985年起至今,全国知识产权案件增长幅度剧烈.然而国内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模式现状呈现出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在司法实践领域,三类性质的知识产权案件涉及两级法院多次审理,在法律理论界,学者积极进行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设计,而实务界关于“三审合一”模式的探讨打造了一座理论联系实际的桥梁.但是,知识产权案件存在的交叉问题、确权矛盾和同案不同判的后果却不容忽视.在分析了国内知识产权案件现状及德日等国的审判模型后,分别在知识产权系统设置、法理基础、调解原则、确权研究和人才培养五个方面提出建议,以期能够使知识产权审判模式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18.
由于知识产权自身的特殊属性,普通审判模式难以公平、效率地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因而知识产权专门化审理模式已经成为世界发展趋势。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设置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专门知识产权法庭,把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推向了战略的高度;而在司法实践中,三审合一模式仅仅停留于表面的形式合,没有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实质合。与中国相似,日本知识产权审理模式经过历史嬗变,于2005年4月成立了知识产权高等裁判所,这为中国提供了良好的借鉴。从我国在现有的宪政体制出发,应弃三审合一、择二审合一,分步骤地尝试建立区域性知识产权上诉法院,待时机成熟后再向知识产权专门法院过渡。  相似文献   

19.
正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国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法律方案正式出台。为落实这一《决定》,最高法院9月10日召开知识产权法院筹建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组建知识产权法院的各项工  相似文献   

20.
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的冲突在我国知识产权双轨制保护的国情背景下有其必然性.分析我国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冲突的现状,并借鉴国外设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的经验,在我国建立统一的专门性知识产权上诉法院并集中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上诉管辖权的法律机制,具有解决冲突的比较优势.对于建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可能会遇到的专业倾向性偏差和法院法官人事安排的困难,应予以分析和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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