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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常鸣 《法庭内外》2007,(10):61-61
原北京国研发企业改革与经济研究院法定代表人范平平.与妹妹范丽丽、弟弟范森森等5人冒充高干子弟,诈骗金额达39665万元.并诬告陷害他人.导致警方出动警力100多人次。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处范平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犯诬告陷害罪.判处范平平有期徒刑5年.  相似文献   

2.
金融服务很重要,金融服务须创新。金融服务创新,特别是金融法治服务创新,关键在于帮助“金融人”防范金融欺诈风险,而防范金融欺诈风险的关键又在于揭露经典金融骗术。经典金融骗术一般有“十二头”:金融来头诈骗、金融空头诈骗、金融改头诈骗、金融盼头诈骗、金融彩头诈骗、金融甜头诈骗、金融噱头诈骗、金融指头诈骗、金融撞头诈骗、金融搭头诈骗、金融磕头诈骗、金融床头诈骗等。经典金融诈骗之风险防范,可以围绕“六不”进行:不贪;不信;不傻;不独;不急;不弃。  相似文献   

3.
鞠靖  孔灵 《政府法制》2013,(13):28-29
2012年重庆“雷政富”艳照事件后,敲诈“生意”明显红火了起来,诈骗成功率大幅提高。诈骗人将敲诈信简化成一句话:“你想成为第二个雷政富吗?请把钱汇到xx账户。”  相似文献   

4.
“您好,您有一张法院传票未领取,今天是最后期限,请速到XX人民法院领取”“您好,我们是xX公安局的,您的身份被人盗用实施诈骗犯罪,希粤您配合我们的工作,将钱存进我们指定的‘安全账户”’……在生活中,很多人都接到过类似的电话,这就是近砦年最常见的“电信诈骗”。  相似文献   

5.
在电信诈骗类型案件中,赃款转移人是构成诈骗罪共犯,还是单独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核心在于上述人员在帮助取款、转移赃款时是否与诈骗分子事前存在通谋。事前通谋的认定,在于帮助赃款转移人与上游诈骗分子通谋的时间节点是在诈骗既遂前参与通谋才有成立诈骗共犯的余地。至于行为人帮助取款主观上系为了赚取费用还是其他动机,均不影响事前与诈骗分子通谋,按诈骗罪共犯的认定。在赃款转移人存在“黑吃黑”情形中,如果事前通谋系虚构事实,应独立对赃款转移人以诈骗罪认定,此时不属于从犯。  相似文献   

6.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中帮助取款行为,实践中存在“罪名定性以诈骗罪共犯为主”“电信网络诈骗共犯无需具有犯意联络”“电信网络诈骗共犯都是从犯”三大归责误区。目前亟待匡正此类行为的诈骗共犯归责进路。具体而言,首先,应当确立此类行为的定性逻辑为独立犯罪认定优先,诈骗罪共犯认定居后。其次,在归责标准上,帮助取款人的主观明知是决定其行为定性的关键。应当基于功能性因果关系论,以取款人的犯罪参与规范时点及其身份类型、行为分工,判断其行为时是否认识到自己与他人正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最后,通过取款人的组织身份及其主观认识,判断其是否为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亦或在实现诈骗犯罪中起到了重要或关键作用,以界定其在诈骗共犯中的主从犯地位。  相似文献   

7.
从语言学意义上看,“欺诈”、“诈骗”、“诈欺”的概念是相同的,即采取狡猾奸诈的手段骗人。三个名词的词义并无本质上的区别。从法律意义上看“欺诈”、“诈骗”的法律概念也是相同的。我国《民法通则》和三部合同法的规定和司法解释对欺诈的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我国刑法规定的诈骗犯罪的解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以上民事“欺诈”,刑事“诈骗”的法律解释基…  相似文献   

8.
三个广东药贩与一个广西药贩子,聚集在一起共谋“发财大计”,他们假意与广西钟山县某医院合作经营彩色超声波为幌子,到南宁市医药器械展销会上寻找诈骗对象,从而上演了一幕幕让人叹为观止的诈骗戏,钟山县某医院和沈阳某著名的医疗器械公司被他们玩弄于股掌之中。  相似文献   

9.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起》(以下简称《决定》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诈骗案件的几个具体问题解释如下: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  相似文献   

10.
<正>如今,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一项全球性的治理难题。电信网络诈骗往往涉及有组织的跨国犯罪,呈现出集团化运作和新型技术支撑的特点,且正不断更新诈骗手段和运作模式。面对电信网络诈骗中持续变换的“黑化技术”,如何通过各类反诈“利器”来发现和阻断电信诈骗,无疑是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有效手段。  相似文献   

11.
基本案情:范XX家在南京XX路有一座二层小楼,产权人是范母邝XX。范XX一家四人与其母亲和大哥同居住在此楼内。与小楼一墙之隔的XX公司三处,因准备将单位内旧平房拆除造楼,将直接影响范家东、南方向的采光和通风,便找范XX和母亲商量欲购买其房屋。范母考虑到其长子(范XX的大哥)已60多岁,没有正式工作,孤身一人且有残疾(跛子),将来生活无保障。便向“三处”提出如果能对其长子晚年生活做出保证,可考虑卖房。在得到“三处”的允诺后,双方就具体条款多次磋商达成初步意向。范XX因其母亲欲卖房又无法解决卖房后范XX一家四口…  相似文献   

12.
王旭东 《江淮法治》2008,(19):57-57
近几个月,关于“范跑跑”的讨论不断升级,其中,很多人将目光注视到师德建设之上。有关人士认为,赋予师德新内涵迫在眉睫。这一次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修订,并且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与“范跑跑事件”不能说没有关系。  相似文献   

13.
徐冰  张旭东 《政府法制》2009,(20):20-20
传统的电话欠费诈骗近期出现“升级版”,过去骗子谎称“电信公司”,现在市民接通的却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在这类诈骗中,骗子通常和当事人一直保持通话,不让当事人有冷静下来思考的空隙,并以政法机关正在调查案件为由,不允许其与家里人通话。当事人在银行柜台转账时,为避免银行职员发现后劝阻汇款,  相似文献   

14.
在一般人看来。房介公司只是个二手房买卖的平台,为卖家发布信息,为买家办理手续,从中赚点“手续费”,做不出什么“大事”。广西广屋房产置换有限公司(下称广屋)总经理岑某及法定代表人黄某,就在这一行做成了大“事业”。他们诈骗房屋卖主买主的房款高达1300多万元。诈骗房产买卖单位2000多万元,用这些巨款做起自己的房产生意来。  相似文献   

15.
利用女性为饵,以结婚为名诈骗钱财,俗称“飞鸽”,是最常见的婚姻诈骗形式之一。 内蒙古武川县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特大跨省婚姻诈骗案,诈骗团伙主犯马俊标与其操控的“飞鸽”被擒。  相似文献   

16.
范处长妻子病故之后,经人介绍认识一美妞,俩人很快热火起来,并决定近期举行婚礼。范处长从管辖下的单位要来国企、个体花名册,将请柬发了个满天飞。范处长的婚礼在金都大酒店举行,前来参加婚礼的有200多人,范处长看在眼里喜在心上。婚礼一结束,夫妻二人便关紧房门拆起了红包。突然娇妻一声惊叫:“老范,你看谁这么损,送的是冥币!”范处长忙从娇妻手里接过去一看,果然是一张面值10亿元的冥币。范处长的马脸更长了,骂道:“妈的,敢咒我。我非查个水落石出不可!”他顺手夺过包钱的红纸,一下子愣了。真没想到,送冥币还有敢…  相似文献   

17.
司法实践中,诈骗与抢夺手段交织案件的定性常有争议。正确认定该类案件,要注意三点:一是不仅要看行为人采取诈骗或抢夺手段是要取得对财物的“排他性”占有,而且要看这种手段要具有实现这一目的的现实可能性;二是抢夺罪的客观特征本质是“公然夺取”,不包括“乘人不备”;三是抢夺罪的“财物”仅要求处于被害人“合法控制范围”内。  相似文献   

18.
黄明琪 《江淮法治》2013,(14):34-35
22岁的马鞍山待业青年童某,自称父亲是南京军区副司令员,谎称有“渠道”帮人疏通关系,诈骗安徽最大象牙走私案主犯29万。近日.由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童某诈骗一案,经二审法院审理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相似文献   

19.
<正>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追赃挽损与涉案财产处置难一直是困扰司法实践的突出问题,影响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2023年7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指导,浙江省检察院、最高检刑事检察研究基地(北京大学犯罪问题研究中心)主办,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协办,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承办的“电信网络诈骗追赃挽损与财产处置”研讨会在余杭区召开。与会专家围绕“虚拟货币属性及涉案虚拟货币的司法处置”“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适用与共犯责任分配”“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人员的刑民责任衔接”“涉诈资金先行处置制度的构建与完善”等议题展开探讨。  相似文献   

20.
白丁  陈佳  关芳 《法庭内外》2006,(3):29-31
一对长期在京城房地产界屡骗不爽的“情侣”,竟然被一个初出茅庐的“骗子”一下子骗走了45万元“好处费”。被骗的北京广厦通房地产公司总经理陈健民和情妇张馨茗为出这口恶气.设计将诈骗他们的“骗子”自某挟持到某星级酒店,在勒令白某返还欠款的同时向警方报案。但是。陈健民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白某供出这起诈骗的幕后指使者竟然是和自己联手诈骗别人的情妇张馨茗和自己的手下李浩刚,陈健民更没有想到,正是这次报案,引出了一系列扑朔迷离的诈骗奇案,也把自己和情妇一同送进了监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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