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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5 毫秒
1.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将处在知识产权保护期内的技术纳入标准越来越难以避免。如果对标准中涉及的知识产权没有合理安排,标准的公共服务性质与知识产权的私权性质就会形成尖锐矛盾。相应的法律调整主要涉及标准化制度、知识产权制度和反垄断制度。这三种制度在解决标准与知识产权问题方面,担当着不同的角色,我国需要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建立相关机制。  相似文献   

2.
标准化中知识产权的“事前披露”政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信息技术领域,知识产权与标准的结合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合理处理标准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日益成为讨论的热点.通过VITA、IEEE以及ETSI采用"事前披露"政策解决标准中知识产权问题的阐述,说明只有强制性的或者采取鼓励措施的自愿"事前披露"政策对于推动这一政策的实施才具有积极的意义;相反,单纯的自愿性"事前披露"政策可能会是一纸空文.  相似文献   

3.
杨帆 《知识产权》2009,19(4):22-27
在2007年中美知识产权争端中,我国知识产权刑事定罪标准是美方对中方的三项诉求之一.在比较中美国内相关立法和TRIPS协定的相关条文之后,我们发现虽然中美知识产权刑事定罪标准存在着不小的差异,但都不违反TRIPS协定的要求.两国知识产权刑事定罪标准存在差异的根本原因是对刑法的保障功能和知识产权无形财产权性质的观念不同.  相似文献   

4.
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权的配置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权采取分散化的配置模式。但此种执法权配置模式,导致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效率降低、执法力度削弱、行政资源浪费、以及行政保护的范围限缩等一系列问题。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改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我国应当改革现行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权配置模式,推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相分离,实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权的集中化配置。  相似文献   

5.
知识产权变动模式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知识产权变动模式是财产权体系的重要内容,目前主要有意思主义、登记对抗主义和登记生效主义三种立法例。考虑到交易安全、交易成本以及外部性等因素,我国应建立一套以登记为中心的知识产权变动公示体系,并针对知识产权类型的不同选择不同的变动模式。具体而言,在知识产权转让方面,著作权应采登记对抗主义模式,而专利权和商标权则应采登记生效主义模式;在知识产权许可方面,应采用登记对抗主义模式;在知识产权质押方面,应主要采登记生效主义模式,但著作权质押应采登记对抗主义模式。  相似文献   

6.
标准化中的知识产权:一个政策的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讯与信息(ICT)产业的健康发展,要求有完善的ICT标准化中的知识产权政策为基础.尽管有些问题仍待深入讨论,但总体采说,近年来关于ICT标准化中知识产权问题的讨论已经为制定相关政策奠定了基础.标准化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应该抓紧提上政策日程.具体到ICT标准,考虑其标准化的国际特征,应该优先考虑国际政策.  相似文献   

7.
法学界对知识产权法存在的经典表述首推考特和尤恩的"没有合法的垄断就没有足够的信息生产出来",即一种合法的垄断权。但历史上随之产生了另一难题,"有了合法的垄断又不会有太多的信息被利用",这一无法单独依靠法律自身解决的悖论在传统知识的保护问题上得到明显体现。本文试在知识产权体系内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既考虑传统知识的自身特性,又结合知识产权制度的合法垄断地位,希望在传统知识的利用和保护问题上有所突破。  相似文献   

8.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立对推进国内改革与世界市场开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我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属于自由贸易园区(FTZ),不同于自由贸易协定下的自由贸易区(FTA),也不同于传统保税区,具有"境内关外"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特征。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贸易便利化举措必然使其成为知识产权侵权避风港的可能性急剧上升。但由于相应制度的缺失和认识的偏差,自由贸易试验区可能成为知识产权海关执法的模糊区甚至空白区,同时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寻求的便捷、高效的知识产权市场监管模式和纠纷解决机制相距甚远。从相关国际条约的立法和国内外自由贸易园区的实践来看,在自由贸易园区内实施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是现在和未来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必然趋势。因此,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应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建立知识产权市场监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9.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特色机制及对我国的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以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做法是当今国际主流,然而我国自拥有知识产权制度以来,便始终处于面向“三审合一”模式的缓慢衍进之中。我国知识产权专门法院体系随着《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的施行虽有渐成之势,但是仍未能触及设立全国性知识产权法院的问题。鉴于中美两国知识产权环境的相似性以及密切的贸易关系,我国在知识产权法院的创设问题上可以借鉴“美国模式”的经验。了解围绕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而建立的美国诉讼体系,对解决我国所面临的“司法与行政双轨制”“循环诉讼”以及知识产权法官选任等问题具有相当价值。  相似文献   

10.
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执法与司法保护的协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各国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的司法与执法保护可分为三种模式,即以司法机关保护为重心的模式、以执法机关保护为重心的模式和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平行保护模式.笔者认为第一种模式比较适合于知识产权的性质.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执法与司法保护协调存在立法混乱、管辖重叠、地方保护主义与腐败的干扰等问题,应着力通过制度性创新加以克服,特别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海关与临时措施方面的协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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