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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56 毫秒
1.
证明要求是指证明主体认定案情、评定证据所要达到的标准或程度。长期以来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只注重对刑事证明要求的研究而忽视了对民事诉讼证明要求的研究,一直将刑事诉讼证明要求客观真实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明要求,要求证据确实、充分:1.据以定案的证据均查清属实;2.案件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3.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之间的矛盾得到合理排除;4.得出的结论是唯一的,排除了其他可能性。对此,法官在民事诉讼中一味地追求案情的绝对真实,一味地要求对案情的认识达到逻辑必然性程度。结果使法官不受当事人举证范围的限制,…  相似文献   

2.
略论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对民事检察工作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全面规定了当事人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质证、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范围、程序和证据的审核认定以及民事诉讼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等问题。认真分析这些新规定对民事检察工作的影响,对于检察机关提高民事抗诉的质量、强化监督实效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刘鹏 《山东审判》2007,23(2):75-79
证明责任是“民事诉讼的脊梁”,是为法官预置的裁判要件事实真伪不明案件的理论装置和方法论,具有证成法官裁判正当性的重要功能。证明责任的分配是证明责任理论的核心问题,其对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完善,引导当事人正确举证,辅助法官裁判等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4.
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三条借鉴外国有益经验,通过规范证据证明力的衡量方法,确立了“高度盖然性”规则,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司法实践中因证明标准不明确而产生的问题。对于法官滥用该规则,导致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案件,检察机关有权力也有义务对此进行民事检察监督。  相似文献   

5.
对民事非法证据的排除 ,反映了民事诉讼对程序权利和宪法权利问题的关注正日益上升。而民事非法证据排除的具体内容 ,则与一国的诉讼体制和诉讼传统密切相关。作者认为 ,首先 ,为了实现程序公正 ,就要对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同时 ,为了保证民事诉讼目的的全面实现 ,就应在刚性规定之外 ,给法官提供一定的自由裁量的空间 ;此外 ,为了避免审理法官受非法证据的不当影响 ,应将非法证据排除在庭审之外 ,并对非法证据的证明标准进行明确  相似文献   

6.
现行法律未对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和证明规则予以明确规定,因此法官在认证此类证据的立场和方法上存在很大区别。为顺应新技术时代的发展,提高电子证据在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效率,应确立一套适应电子证据特性的证明规则,统一司法实践。本文从电子证据的内涵、定位、收集方式、认证规则等方面,对知识产权诉讼中电子证据的问题进行了有益探讨,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相似文献   

7.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明确了"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的一般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则赋予法官在无法律、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下,允许法官自由裁量证明责任的分配。由于立法之法无法穷尽纠纷的类型,赋予法官在符合一定条件下行使裁量权来分配案件的证明责任具有现实意义。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过于原则,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分配证明责任时亦面临着挑战。基于此,本文试从证明责任分配中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合理性入手,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自由裁量权失范的现象及成因,强化对规制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分配证明责任的制度考察,提出合理的制度构想。  相似文献   

8.
民事诉讼中的公证书证据效力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周凡 《中国公证》2005,(10):45-47
一、公证书在民事诉讼中具有特殊证据效力的法律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律规定,公证书是司法认知的对象,这是公证书在民事诉讼中具有特殊证据效力的体现. 司法认知的对象,受证明标准以及诉讼模式的影响,各国在认识上各有不同.由于司法认知有利于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诉讼效率,在英美法系国家,学者和司法实践都存在着扩大司法认知范围的倾向.与英美法系相比,大陆法系的国家和地区对司法认知的解释和规定更为概括、谨慎.  相似文献   

9.
法官释明权的规范行使有利于实现实体和程序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但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对释明权难以把握,导致释明权行使不适当、不统一.本文通过两起典型的实例反映出民事诉讼中释明权行使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怠于行使、错误行使和过度行使释明权.总结其原因为:立法缺陷难把握、法官素质难匹配和监督机制的缺失.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民事诉讼中法官释明权规范行使的相应建议,即明确释明权操作规范;提升法官整体素质;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建立监督和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10.
【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首次明确地确立了我国民事诉讼非法证据的排除标准。在审判实践中。法官不应简单地以取证行为违法为由而一概否定证据的证明效力,应当结合具体案件中的其它相关证据。充分考虑取证过程中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后果,理性地运用利益衡量的方法,正确行使非法证据排除的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11.
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是"以事实为依据"法律适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而运用证据的方法就是证据方法.虽然我国民事诉讼理论和审判实践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证据方法概念体系,对民事证据的运用也通常从谁主张谁举证这一举证责任的角度进行静态阐述,但法官抑或当事人如何运用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运用证据的过程是否存在法定的标准,这是审判实践中必须面临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法官在处理每一宗刑事案件时,都面临着证据采信问题。对证据的采信,目前立法上没有任何原则性的规定,实践中也不可能有统一的采信模式:法官对证据的采信把握如何,对案件处理正确与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官对证据的采信过程,是对证据证明力的判断过程,也是法官对证据如何形成心证的过程:这个过程,它体现了法官内心确信的准则和能力,  相似文献   

13.
黄晓玲  杨俊逸 《法制与社会》2011,(32):121-121,125
民事诉讼证据问题是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而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则是整个证据体系的重要问题,我国长期以来民事、刑事、行政证明标准实行一体化,都是采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客观真实"的证明标准,而学界对于在民事诉讼领域适用这一标准有着诸多不同见解。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立法,在学习我国相关理论的同时还需要研究西方两大法系的相关法律,取长补短。  相似文献   

14.
行政诉讼证明标准是法官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根据相关证据判定指控事实成立与否的心证标准。与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相比,其具有自己的特点,应该根据行政行为的多样性以及行政诉讼的独特性确定中国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5.
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再思考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1.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笔者在《民事举证责任研究》一书及后来发表的《差别证明要求与优势证据证明要求》一文中,曾对三大诉讼实行一元的证明标准提出过质疑,并主张民事诉讼应当实行有别于刑事诉讼且低于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应当把盖然性占优势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笔者提出的这一观点,得到了一些学者和法官的赞同。①然而,简单地说民事诉讼应实行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是不够的,也是不准确的。因为它还未涉及优势的大小和程度问题。如果某一案件中本证与反证的证明力之比为51%:49%,能否仅凭微弱的证据优势就认…  相似文献   

16.
高秦伟 《证据科学》2008,16(4):394-404
行政诉讼证明标准是法官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根据相关证据判定指控事实成立与否的心证标准。与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相比,其具有自己的特点,应该根据行政行为的多样性以及行政诉讼的独特性确定中国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7.
对民事诉讼证据概念和分类的再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诉讼证据是诉讼活动的核心,但目前人们对诉讼证据概念的理解尚不尽一致,法律对诉讼证据的分类也存在某些问题,从而影响了当事人运用和法院审查判断诉讼证据。本文认为,民事诉讼证据就是民事诉讼案件证明的根据,应与民事诉讼案件证明材料有所区分。我国民事诉讼法应对民事诉讼证据重新进行分类,确保分类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以完善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制度  相似文献   

18.
认证是对证据的审核与认定,是认定事实的基础和前提,也是法官裁判案件的必经程序。从裁判文书的角度看,认证也是裁判说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64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  相似文献   

19.
王宁 《法制与社会》2012,(7):119-120
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一个很重要的理论和实务问题.无论是当事人收集、提供和运用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还是法院审查认定证据、查明案件事实,都会涉及证明标准问题.本文通过介绍两大法系在民事诉讼证明标准领域的区别与共同点以便借鉴国外的先进理论,论证科学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应当是多元的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然后对完善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提出一些意见.  相似文献   

20.
钱颖萍 《河北法学》2012,(5):162-169
证据调查即证据的审查核实是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从大陆法系的民事诉讼立法来看,证据调查都受到了特别的重视,其不仅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制度,同时也是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一个相对独立的程序。证据调查程序在实现其对于事实探知的价值同时也平衡考虑对于当事人的权利保障。而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审核"注重的是如何审查判断证据的技术性规范,而忽略了法官具体审查证据的程序性规范;注重的是法官对于证据的认定,而忽略对于证据的审查核实;注重"结果",而忽略"过程"。因此,我国对于"证据审核"制度的完善一方面应对之通过有效的程序予以约束,另一方面,则应保障当事人在程序中的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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