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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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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限制出境,指有权机关依法对入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或本国公民采取的阻止其离境的行为。限制出境制度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以及公共秩序,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可以作出限制出境决定的主体包括法院、检察机关〔1〕和行政机关。〔2〕限制出境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留置当事人出入境证件、口岸阻止人员出境等方式。作为保障诉讼进程和判决执行的措施,  相似文献   

2.
死刑立即执行替代措施,是限制死刑立即执行适用的一种立法选择。充分发挥现行刑法中这类措施的作用,对于大幅度减少死刑立即执行适用具有重要意义。现行刑法中死刑立即执行替代措施就是死刑缓期执行,包括一般死缓、限制减刑型死缓以及终身监禁型死缓。这为目前限制死刑立即执行适用提供了充分的法律资源。不过,限制减刑型死缓和终身监禁型死缓的适用,会导致罪犯实际服刑时间过长,进而会造成一定的人权保障方面的争议和刑罚执行上的难题。有鉴于此,在既有法律框架内,应在制度上进一步完善,使相关规范适用形成合比例性的“阶梯”,在积极减少死刑立即执行的同时,尽可能避免负效果的出现。  相似文献   

3.
王奎 《河北法学》2007,25(1):125-128
孕妇不得适用死刑历来是从对象上严格限制死刑适用的一个重要举措.从国际人权法规定来看,对孕妇不得适用死刑重在对孕妇"不得判处"和"不得执行"死刑,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虽然是两者兼顾,但并不能排除对孕妇判决和执行死刑的可能性,由此有必要在保护孕妇、新生儿及新生儿的母亲包括流产后内妇女权益的立法精神指导下尽快完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4.
刑事强制措施作为刑事诉讼的重要手段和保障措施长期以来得到了充分的运用,但法律有关强制措施强度及其适用的规定存在着明显不足,客观上导致其在实践中被不正确适用甚至滥用。引进比例原则,对强制措施的适用加以合理限制,使其与被追诉人适用的刑罚相谐调,有利于其在刑事诉讼中发挥合理效能。  相似文献   

5.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适用在各国国内法的规定不尽相同,国际社会为此制定了一系列公约,对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适用作出了一些相关规定。但是,由于加入公约的国家数量有限以及公约之间的规定有所不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适用方面仍然存在着冲突。我国《海商法》对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适用的规定存在一定的缺陷,应当借鉴国际公约以及各国国内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国对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适用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6.
一、审前非羁押的内涵与意义 审前非羁押,也称为「审前不被羁押」,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应当严格限制对被追诉人适用羁押措施,除符合法律规定的羁押事由,且基於诉讼保障之目的而确有必要,方可采用羁押;否则,不得实施羁押。此外,对於已被羁押的被追诉人,随着刑事诉讼程序的向前推进,对被追诉人适用羁押的既有条件发生改变,从而不再具备羁押的必要时,应当及时变更为非羁押性措施或者予以释放。  相似文献   

7.
胡梦瑶 《政法论坛》2023,(1):178-191
完整的行政处罚期间制度包括追究时效、裁决时效和执行时效,这构成规范和限制行政处罚全过程和各阶段的期间制度体系。当前,《行政处罚法》规定的2年处罚时效是追究时效,它仅适用于违法行为的追究阶段;规定的90天办案期限并不发生实际法律效果,并非是规范意义上的裁决时效。同样,《行政强制法》规定的为期3个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也缺乏刚性法律后果,不是真正限制处罚决定执行力的执行时效。经由理论检视,规范意义上的追究时效、裁决时效、执行时效在适用对象、起算时点、计算规则和期限经过的法律效果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这三者在制度属性上分别对应权力期间、除斥期间和消灭时效,应当根据其制度属性展开立法建构和解释适用。具体来说,在立法论上,要注意这三者之间的内部衔接以及与刑法上追诉时效的外部衔接制度设计;在解释论上,要注意这三者之间的适用衔接以及执行“双轨制”模式下执行时效制度的内部一致性。完善的行政处罚期间制度经由立法论和解释论的合力体系化,最终方能实现规范和限制行政处罚权行使全流程的“时间法治”。  相似文献   

8.
《北方法学》2018,(1):93-109
《刑法修正案(九)》第37条之一增设的3款规定属于从业禁止刑法规定。从业禁止刑法规定具有针对性、附属性、酌定性、补充性、过渡性等特征。利用职业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利用职务便利,"职业"之理解必须结合前置法规范进行判断,且必须是合法有效的职业。确立行为人所应履行的"特定义务"的法律根据必须是施行于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委规章,对于地方区域性的义务设定和行业性的自律义务设定应当从严认定和把握。该规定中的"刑罚"不包括免予刑事处罚、非刑罚处罚措施、附加刑、宣告缓刑等情形,而应是指死刑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管制、拘役,但具体宣告时间需要区别对待。其适用对象必须是自然人,不包括单位。无论独立适用主刑或者主刑与附加刑并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应当仅指主刑执行完毕之日。从业禁止规定的效力应当适用于刑罚实际上就是主刑执行期间。对本条第3款的理解应当是行政法等前置法规定优先于刑法规定适用。从业禁止刑法规定的引入,凸显现代刑法对"(行为)人"要素、处遇个别化的关注和重视,应当通过建立和完善针对特定人群的社会调查制度和从业禁业规定适用必要性审查机制等实体、程序方面的举措,保障从业禁止刑法规定的准确理解和妥当适用。  相似文献   

9.
略论中国刑法中的死刑替代措施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高铭暄 《河北法学》2008,26(2):18-21
死刑替代措施,是指基于限制死刑适用的目的,对于立法上特定性质的犯罪,司法中特殊情况下的罪犯,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而代之以其他刑罚处罚方法。死刑替代措施是限制死刑中不可或缺并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方法。从完善既有方式、探索新的途径入手,死刑替代措施包括死刑缓期执行;严格的无期徒刑;附赔偿的长期自由刑三种。当前,有必要在立法上对刑罚体系作进一步调整、修改、完善,以全面体现死刑替代措施;在司法中,注意发挥死刑替代措施在限制死刑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本联邦法律规定被害人、证人及刑事诉讼程序的其他参加人的国家保护的措施的体系,包括安全措施和对上述人的社会援助措施以及确定该措施的适用的根据与程序.  相似文献   

11.
犯罪嫌疑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都有可能成为强制侦查措施的实施对象,但对案外第三人实施强制侦查措施应当受法律上的严格限制.我国现行法律对侦查机关对案外第三人实施强制侦查措施未作任何有别于犯罪嫌疑人的特别规定,案外第三人也没有充分有效的救济途径.因此,必须在法律上对侦查机关启动对案外第三人的强制侦查措施设置严格的实体及程序限制,包括启动强制侦查措施必须有合理根据,必须符合比例原则,执行强制侦查措施必须按照批准的范围,案外第三人在事后要享有充分有效的救济手段.  相似文献   

12.
温超洁 《人民司法》2023,(22):23-29
民法典新增居住权的相关规定,从居住权的主体、客体、内容、居住权人的权利与义务展开,阐述居住权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从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消灭方式来阐述居住权法律关系的变动。结合现行民事执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对于法院查封的房屋,所有权人能否遗嘱设立或合同设立居住权?在已有抵押担保物权的情况下,设立居住权是否要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设立居住权后,法院能否司法拍卖?房屋被依法征收、被依法拆迁、被地震损毁等不可抗力的情形发生时,居住权是否消灭?为正确适用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的有关规定,维护居住权人、居住权设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行实践,提出相应司法建议。  相似文献   

13.
周垒 《中国检察官》2023,(24):15-18
检察机关应当准确把握假释适用的执行刑期条件,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期限,包括罪犯在监狱中服刑刑期和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时间。注重通过个案办理,加强类案监督,推动司法行政机关及时调整不符合法律规定和立法原意的相关规定,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相似文献   

14.
《中国司法》2004,(11):95-96
问:罪犯中什么人可以获得减刑,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减刑?(广东读者:刘君)答: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在刑罚执行期间,具备了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的犯罪分子,依照法定的程序,将其原判刑罚予以减轻的刑罚执行制度。这里所说的减刑,被减刑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包括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的减刑,是依据法律的特别规定来按期进行的。我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  相似文献   

15.
我国短期内不可能废除死刑,刑法在六个条款中对七个罪名做了绝对死刑的规定。适用绝对死刑条款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并注意法律对绝对死刑条款的排除适用。不能一律地将死刑立即执行作为首选,应当注重适用死缓,应当全面、准确地贯彻"少杀、慎杀"指导思想和"严格限制死刑"的刑事政策,认真贯彻"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并注重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16.
王水明 《法治研究》2013,75(3):97-102
死刑限制应包括死刑观念、死刑政策、死刑立法和死刑司法在内的全方位限制,而死刑司法限制在其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具其独到的作用,死刑司法限制是限制死刑适用最直接、最便宜,也是最具活力的方法。死刑司法限制应遵循严格司法解释、疑罪从无和严格核准等原则。死刑司法限制之具体措施包括确立死缓制度作为死刑替代的过渡性措施,严格解释死刑的适用标准,在程序上保障死刑被告人的基本权利以及死刑执行过程中的限制,如彻底禁止游街示众等公开处决的死刑执行方式、公开死刑判决数量和执行数量以及死刑宣判与执行应有一个较长的间隔时间等。  相似文献   

17.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并没有直接规定涉外债权转让法律适用这一重要问题。涉外债权转让法律适用,面临三种路径选择适用转让人与受让人意思自治的法律、适用被转让债权的准据法或适用转让人的住所地法。意思自治虽能促进债权转让的商业效率,但不符合确立物权秩序的需要。适用转让人的住所地法过于机械和片面。相对来说,适用被转让债权的准据法最能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最能满足确立物权秩序的需要。涉外债权转让应适用被转让债权的准据法,我国新立法虽无此规定,但法解释的道路是畅通的。  相似文献   

18.
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又称民事强制措施)和执行措施(又称强制执行措施),是民事诉讼过程中保障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顺利进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诉讼权利,维护正常法律秩序的重要手段。由于法律对这两项措施的规定比较原则,在审判实践中具体适用这两项措施时,往往有不同的理解,影响正确执行。现就此谈谈个人的初浅看法。 民事强制措施与强制执行措施的区别  相似文献   

19.
被执行车体的变更和追加,是指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法律事实,致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执行机构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法裁定变更和追加被执行主体,保证申请执行人实现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1条及《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第76条至83条均…  相似文献   

20.
周华 《法制与社会》2011,(6):55-56,71
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限,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若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不再犯新罪,或者未被发现漏罪,或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我国缓刑制度在惩罚犯罪,预防犯罪,促进罪犯的教育改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国缓刑制度由于立法上的不足以及司法实践上的问题,其作用和价值的发挥受到了较大限制。本文通过对缓刑制度的介绍,探讨了现阶段我国缓刑制度适用中所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完善我国缓刑制度应该注重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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