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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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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略论中国刑法中的死刑替代措施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高铭暄 《河北法学》2008,26(2):18-21
死刑替代措施,是指基于限制死刑适用的目的,对于立法上特定性质的犯罪,司法中特殊情况下的罪犯,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而代之以其他刑罚处罚方法。死刑替代措施是限制死刑中不可或缺并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方法。从完善既有方式、探索新的途径入手,死刑替代措施包括死刑缓期执行;严格的无期徒刑;附赔偿的长期自由刑三种。当前,有必要在立法上对刑罚体系作进一步调整、修改、完善,以全面体现死刑替代措施;在司法中,注意发挥死刑替代措施在限制死刑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张静 《法制与社会》2014,(1):265+267-265,267
限制死刑适用是当前我国的一项司法政策。作为死刑适用标准的"罪行极其严重"也应受到最严格的解释。该标准要求极其严重应指行为人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性的极其严重;其中评价主观恶性的要素包括犯罪故意、犯罪动机、行为方式和悔罪表现等;评价客观危害性的要素包括触犯的罪名、危害结果等。  相似文献   

3.
王峰 《法制与社会》2013,(13):290-291
死刑是一种最古老、最久远的刑罚,处于刑罚金字塔的顶端。18世纪,近代资产阶级刑法学鼻祖贝卡里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首次公开反对死刑,主张严格适用并逐渐废止,拉开了反死刑的序幕。而这一举动也引发了几百年来世界范围内的死刑存废之争。近年来,随着世界人权运动以及民主法治的发展,大多数国家对于死刑采取的是逐步缩小适用范围,最终废除的政策。我国刑法修正案(八)也折射出这一理念:对死刑加以限制直至废除。废除死刑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特别是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目前我国还不适宜立即废除死刑,但应严格限制死刑。如何走适合中国的废除死刑道路,成为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政府高度重视的司法课题。本文旨在分析当下死刑适用状况,探寻限制死刑适用的对策,推动废除死刑的进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抛砖引玉,从而使法治成为国人习惯的精神价值和生活方式。  相似文献   

4.
死刑的司法限制,就是在司法实践中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我国的司法限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不但完善了相关的制度,司法工作人员的死刑理念也有了一定程度的变革和更新。包括刑事法官关于死刑的司法限制的理念有了初步改变;司法中大量适用"死缓"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死刑案件二审不再采用书面审理,一律开庭审理。  相似文献   

5.
刘钰 《法制与社会》2010,(31):17-18
作为一种古老的刑罚手段,死刑适用问题一直是学界激烈争论的焦点,尤其是近些年来,死刑适用问题已成为我国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工作上的一个热点问题。尽管废处死刑已成为当今世界上的一种趋势性选择,但基于现实国情,我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可能废除死刑,这决定了我们工作的重心应放在严格限制死刑适用方面,杜绝冤错案件的发生。本文从限制死刑适用的必要性、当前我国在限制死刑适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适用标准的完善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6.
死刑作为一种剥夺人生命的刑罚手段,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早在成立初期,联合国就提出了废除死刑或者控制、减少死刑的说法。我国的刑法典虽然保留死刑,但在适用条款、适用主体及适用程序上都作出了严格的限制。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广泛的监督内容由于各种原因常常流于形式,形成了立法定位与司法操作之间的脱节。相对于人民检察院对其他种类刑罚执行监督而言,死刑执行监督的现状是:它是最重要的,因为它涉及剥夺人的生命;它又似乎是最不重要的,检察机关对死刑执行难以监督到位。本文将从死刑执行监督的内容、存在的问题与  相似文献   

7.
故意杀人罪死刑司法控制论纲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严格限制死刑的焦点和难点在于如何切实控制故意杀人罪的死刑.控制了故意杀人罪的死刑,中国的死刑限制问题自会迎刃而解.为此,应树立理性的死刑观,逐步破除"杀人偿命"之朴素复仇理念,以必要性为原则合理限制故意杀人罪的死刑适用,并纠正司法中对于故意杀人罪优先考虑适用死刑之陈见;同时,也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民间矛盾激化所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中被害人过错、被告人赔偿、被害方谅解等因素对于死刑适用的影响.  相似文献   

8.
中国刑法典第49条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可见“审判时”的界定至关重要.出于人道关怀与严格限制死刑适用之目的,在司法实践中“审判时”应界定为从司法机关应该并且能够封妇女采取羁押刑事强制措施到死刑立即执行前的整个期间。为体现刑法典用语的科学性、严谨性,“审判时”也应修正为“羁押期间”。  相似文献   

9.
当今中国死刑严格限制或废除之路由于与民意发生极大抵触似乎已然陷入了瓶颈状态,而中国《刑法》分则和司法实践对死刑适用基本标准之长期悖逆恰为我们避开民意这一雷区,从立法技术和司法适用自身探寻现阶段死刑严格限制之方法,以便在无震荡或最小震荡情况下达到严格限制死刑之目的,提供了一种可行的视角。  相似文献   

10.
论死刑适用兼论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死刑是利弊均非常明显的刑罚方法,我国刑法保留死刑,是取其利,严格限制死刑,是防其弊。这一政策建国初确立后历经“严打”亦未改变,今后一段时期也不会改变。在司法实践中正确适用死刑,必须严格把握死刑的适用条件,即只有危害行为和危害后果极其严重、犯罪人的主观恶性极其严重、以及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的犯罪,才能适用死刑。必须重视死缓制度的适用,应从罪行的严重程度、刑事责任的分担和犯罪情节的差别等方面把握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的界限,坚持少杀。最高法院应当按照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尽快收回死刑核准权,解决多年来死刑复核程序违法操作且名存实亡的问题。建议最高法院设立若干分院,健全死刑复核机构;明确死刑复核期限,提高死刑复核效率;细化死刑复核程序,增强可操作性;并科学、公平地分配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程序的责任。  相似文献   

11.
死刑核准权应尽快收回江振民一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最严厉的刑罚,具有不可复还性。对待死刑,我们国家采取保留死刑,坚持少杀,防止错杀的态度。为此,从立法上、司法上对死刑的适用都作了严格限制,其中死刑复核程序就是司法上从严控制死刑适用的体现。我国刑法第...  相似文献   

12.
自贝卡里亚提出了废除死刑的观点之后,死刑保留论和废除论的争论一直未停止。国际上很多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或者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我国可以适用死刑的罪名在刑法修正案(八)之后削减了13个,但仍有55个之多。我国历史上死刑适用泛滥,受传统历史的影响,并根据我国国情的实际情况,废除死刑的目标仍然可望而不可即。但是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我国在立法和司法过程中应当在保留死刑制度的前提下,减少刑法中规定的死刑罪名的数量,限制死刑适用的范围,缩减死刑适用的对象,严格贯彻死刑的执行程序,使死刑制度朝着健康文明的方向发展,并最终逐渐走向废止。  相似文献   

13.
刘夏 《北方法学》2016,(5):69-82
在美国的司法实践中,女性犯罪人被判处或执行死刑的数量与比例要远低于男性犯罪人。死刑适用中严重的性别歧视问题引发了美国学者的广泛关注与激烈讨论。他们主要从司法制度与公众情感两方面探讨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提出了"骑士精神"、"邪恶女性"等理论,并就性别歧视与平等保护的原则冲突与协调展开深入论述。这些研究成果对进一步推进我国死刑改革具有借鉴意义。除了严重违背女性社会性别的罪行之外,我国应当严格限制对女性适用死刑。  相似文献   

14.
死刑立即执行替代措施,是限制死刑立即执行适用的一种立法选择。充分发挥现行刑法中这类措施的作用,对于大幅度减少死刑立即执行适用具有重要意义。现行刑法中死刑立即执行替代措施就是死刑缓期执行,包括一般死缓、限制减刑型死缓以及终身监禁型死缓。这为目前限制死刑立即执行适用提供了充分的法律资源。不过,限制减刑型死缓和终身监禁型死缓的适用,会导致罪犯实际服刑时间过长,进而会造成一定的人权保障方面的争议和刑罚执行上的难题。有鉴于此,在既有法律框架内,应在制度上进一步完善,使相关规范适用形成合比例性的“阶梯”,在积极减少死刑立即执行的同时,尽可能避免负效果的出现。  相似文献   

15.
孙宝民 《人民检察》2011,(18):63-66
死刑控制主要包括立法控制、政策控制、司法控制,死刑的司法控制从执法职能上可分类为侦查控制、检察控制和审判控制。死刑的检察控制是检察机关为了保障死刑的统一正确适用,防止死刑冤错案件的发生,切实减少死刑执行数量,通过权能的整合和增进,对死刑诉讼进行的平衡调适和纠偏督促活动。  相似文献   

16.
王奎 《河北法学》2007,25(1):125-128
孕妇不得适用死刑历来是从对象上严格限制死刑适用的一个重要举措.从国际人权法规定来看,对孕妇不得适用死刑重在对孕妇"不得判处"和"不得执行"死刑,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虽然是两者兼顾,但并不能排除对孕妇判决和执行死刑的可能性,由此有必要在保护孕妇、新生儿及新生儿的母亲包括流产后内妇女权益的立法精神指导下尽快完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17.
生命刑亦即死刑政策的科学与否,直接决定刑事政策的有效性。生命刑的执行常会带来副作用,产生新的社会矛盾。生命刑的滥用往往反映国家预防犯罪的无能,同时也有害于国家在国际上树立良好的形象。现有的生命刑政策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障碍。文章建议,基于现实的国情,目前应做的是在立法上废除一般非暴力犯罪性质的死刑,对于少数严重非暴力犯罪的死刑慎用,最好是在法律上备而不用;在司法上,必须切切实实地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文章对现行死刑适用原则予以了重新检视,并提出了更为切实可行的限制生命刑适用原则。  相似文献   

18.
犯罪手段情节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死刑的适用具有相当影响,有时甚至起着关键作用。犯罪手段在很多情况下是作为酌定量刑情节的形态存在的,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对于死刑的限制适用具有重要意义。充分发挥犯罪手段在限制死刑适用中的作用,应着重从三个方面加以推进:一是严格把握手段特别残忍的认定标准;二是充分发挥犯罪手段温和情节对死刑适用的限制;三是正确考量碎尸情节对死刑适用的影响。  相似文献   

19.
"罪行极其严重"是我国死刑适用的基准,但其规定过于原则和抽象,又缺乏实质的内核导致其限制死刑功能的阙如。鉴于其与国际公约对死刑适用"最严重罪行"的标准相距甚远,有必要引入"致命的故意犯罪"作为其实质内核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据此,我国刑事立法应删除不符的死刑罪名和死刑适用情形;刑事司法应坚持以"致命的故意犯罪"作为死刑适用的底线。  相似文献   

20.
论死刑的立法限制--基于国际标准的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限制直至废除死刑的国际标准,已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普遍认同和推广.限于我国实情,当前不能废除死刑.但应立足国际人权公约标准,严格限制我国死刑立法.死刑实体立法限制表现为科学削减死刑罪名,限缩死刑适用对象.死刑程序立法限制表现为完善面临死刑者的诉讼权利、死刑执行方式与死刑减刑制度,并增设死刑赦免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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