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准确认定入户抢劫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准确认定入户抢劫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李肯修订后的刑法将入户抢劫作为构成抢劫犯罪情节严重的行为之一,旨在加重打击入户抢劫行为。审判实践中如何准确认定入户抢劫,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正确理解“户”的含义正确理解“户”的含义,即“户”的地理范围,是准确认定...  相似文献   

2.
入户抢劫司法认定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第 2 63条将“入户抢劫”规定为抢劫罪加重处罚的 8种情形之一 ,并对其适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一较重的法定刑幅度。由此可见 ,入户抢劫是立法旨在严厉惩治的一种犯罪行为。由于司法实践中入户抢劫的情况比较复杂 ,因此在具体认定时 ,对“户”的范围、“入户”的非法性、暴力实施的“当场性”以及转化型入户抢劫的认定等问题上存在较大争议。本文试图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 ,对入户抢劫的认定方法作一探讨 ,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一、关于“户”的特征与范围1 有关“户”的本质特征我们认为 ,…  相似文献   

3.
为依法惩处抢劫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 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 第二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既包括在从事旅客运输  相似文献   

4.
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了“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人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不难看出,最高法对“入户抢劫”的理解是“先有抢劫之故意,后有进入户内抢劫之行为,或者在户内实行了转化型的抢劫行为”,  相似文献   

5.
为依法惩处抢劫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 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 第二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既包括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  相似文献   

6.
抢劫罪三题探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对“入户抢劫”的探讨 我国刑法把“入户抢劫”作为区别于一般抢劫行为的严重情形,对其规定了较高的法定刑。但刑法并未对“入户抢劫”作具体明确,从而造成了司法实践中无所适从的局面。准确把握“入户抢劫”的内涵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如何理解“入户抢劫”?目前论著一般认为是指进入公民私人住宅进行抢劫。①否认侵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办公楼、营业所或娱乐活动的封闭性场所进行抢劫的行为构成入户抢劫,认为应按一般抢劫罪论处。笔者认为,“入户抢劫”不仅指侵入居民住宅进行抢劫的行为,包括进入以船为家的渔民的渔…  相似文献   

7.
孙桂京 《法制与社会》2011,(28):287-288
入户抢劫属于刑法规定的抢劫罪中的加重处罚情节,本文从实践案例分析入户抢劫中入户的目的性及入户盗窃转化入户抢劫的理解和认定。  相似文献   

8.
吴保宏 《法学论坛》2006,21(5):108-114
判断进入“前店后院”式场所抢劫是否属于“入户抢劫”,应当考查场所内部生活和经营区域是否相对分离和行为时是否属于营业期间;对于模糊期间场所的功能特征原则上应以“过渡期”前的状态为基础加以判断。入户抢劫的“户”不应限于被害人的“户”,即使针对“户”中家庭成员以外的第三人抢劫也属于入户抢劫。入户抢劫包括主观评价因素在内,其内容包括对“入”的意思支配和对“户”的认识意识。  相似文献   

9.
谈“入户抢劫”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改后的《刑法》为了更有效地惩治抢劫这一严重犯罪行为,在第263条细致明确地列举了加重犯的8种类型,其中,“入户抢劫”是第一种加重情节。一、“入户抢劫”犯罪中“户”的特征对“户”的理解,在司法实践中尚有争议,目前主要有三种观点,其一,认为所谓“户”,是指公民私人住宅;其二,认为“户”不应局限于私人住宅,而应泛指封闭性场所,包括办公室、仓库、宿舍、宾馆等。理由是进人这些场所的抢劫危害严重,将其认定为“户”,符合严厉打击此类犯罪的立法精神;其三,认为“户”应指固定住所,即除私人住宅外,还应包括类似学…  相似文献   

10.
抢劫、抢夺是多发性的侵犯财产犯罪。1997年刑法修订后,为了更好地指导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了《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抢劫解释》)和《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抢夺解释》)。但是,抢劫、抢夺犯罪案件的情况比较复杂,各地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仍然遇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为准确、统一适用法律,现对审理抢劫、抢夺犯罪案件中较为突出的几个法律适用问题,提出意见如下:一、关于“入户抢劫”的认定根据《抢劫解释》第一条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  相似文献   

11.
论抢劫罪情节加重犯的认定思路与方法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遵循罪刑相当原则和同类解释规则,应当对抢劫罪情节加重犯法条进行限制或缩小解释,从严掌握其认定范围和条件,并以符合刑法适用的实质合理性标准为依归.据此,文章结合抢劫罪情节加重犯认定中的具体争议问题,着重从解释方法层面,对于限制解释方法的适用条件标准,以及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和多次抢劫的准确认定问题,进行比较深入地研讨.  相似文献   

12.
惩治抢劫犯罪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依法惩处抢劫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11月22日发布了《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依法正确适用刑法、打击抢劫犯罪将发挥重要的作用。运用好这项司法解释,应当着重把握以下几个问题:一、夫于入户抢劫的认定问题准确把握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对“户”的理解。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对入户抢劫行为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对公民住所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特殊保护。实践中,这一规定的总体执行情况是好的,但是也存在着因为对“户”的理解不…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进行了修改,新增入户盗窃行为作为单独的盗窃罪类型予以定罪处罚。然司法理论与实践中,对于入户盗窃中"户"的认定标准仍存在分歧。修正案(八)中对于入户盗窃行为并没有具体的数额和情节规定,因而司法实践中对"户"的认定,将直接涉及行为人入户盗窃行为的罪与非罪。  相似文献   

14.
“入户抢劫”与“在户内抢劫”区别何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促进司法实践中对抢劫、抢夺刑事案件更加准确的定性、量刑,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6月8日公布了《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对“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多次抢劫”、“携带凶器抢夺”、“转化抢劫”以及抢劫罪的既遂、未遂等十一个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必将对指导审判实践起到积极的作用。《意见》在“关于‘入户抢劫’的认定”中提出,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三个问题:一是“户”的范围,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  相似文献   

15.
对入户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犯罪转化为抢劫罪时,是转化为一般抢劫罪还是转化为入户抢劫,司法实践中存在认识分歧。一种观点认为,既然是转化型犯罪,应当认定为一般抢劫罪。另一种观点认为,“入户”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凡“入户”实施转化型犯罪均应认定为入户抢劫。笔者认为,一概认定为一般抢劫或均认定为入户抢劫,都有悖于罪刑相适应原则。应根据具体案情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分析,具体认定。一、实施暴力的程度(一)实施暴力情节严重的情况。行为人在入户盗窃、诈骗、抢夺犯罪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  相似文献   

16.
新修订的《刑法》所确定的抢劫罪中,规定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严重的抢劫有八种情形,其中“入户”抢劫在这八种犯罪情形中被列为首位,说明了《刑法》对“入户”抢劫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的明显重视与加强,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界定“入户”抢劫尤其是户的这一概念与范畴,就显得相当重要和具有现实意义,因为这将为我们准确地把握其犯罪形态,性质,有力地打击此类犯罪提供科学的理论与依据。  相似文献   

17.
一、入户抢劫 “入户抢劫”是指行为人采用各种非法手段进入公民家中实施抢劫的行为。认定此种情形应该注意以下两点: (一)应明确“户”的范围。准确掌握户的范围必须注意“户”与“室”的区别,“室”解释为“屋子”,其范围比较广泛,既可以是公民长期居住的住处,也可以是暂时居留的地点,如因公外出进入的宾馆、就医时所住的医  相似文献   

18.
刑法将“入户抢劫”作为抢劫罪的加重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之重刑,是因为“户”作为承载家庭的场所.是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庇护空间,是公民认为最安全、也是抵御灾害的最后屏障。“入户抢劫”使被害人居不保身,意味着整个社会的安全机制破坏殆尽。笔者以此为基石,来分析“入户抢劫”所涉及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19.
最近,发现一些起诉书中在认定被告人侵入他人住宅实施抢劫行为时,往往表述为:“本院认为,被告人某某某,入室抢劫公民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应以抢劫罪处罚。”笔者认为,这种提法不严密,有可能造成出庭公诉工作的被动。一、“入室抢劫”不属于法律规定情形。修订后的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八种从重情形中,没有“入室抢劫”,在第一项中规定的是“入户抢劫的”。尽管只有一字之差,但在内容上却有很大差别,如果庭审当申辩护律师等人指出,公诉人将是很尴尬的。二、“户”与“室”的内…  相似文献   

20.
一、司法实践中对“入户抢劫”的认定 1.农民在自己宅基于上所建房屋院落、城市居民购买的商品房、单位职工分配的住房、集资房等,这一类房屋产权属居住人所有或居住人合法占有使用,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家,是最基本的、最常见的户。进入这些地方实施抢劫的,就是入户抢劫。 2.基于婚姻、血缘关系的亲属,即一家人为了工作学习或经营的需要租住他人宅院房屋生活,也符合户的实质要件。进入该类出租房屋或宅院抢劫,也应认为是入户抢劫(如果合伙租房居住,则不应看成是“户”:如果承租人仅有一个人而该人的家庭也只有其一人.且是在该房里生活,则也应视为户)。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