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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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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探析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行为的区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区分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行为的界限并非易事。如果不能正确区分这两种行为,就会带来如下恶果:要么将合同诈骗罪定性为合同欺诈行为,从而放纵了犯罪;要么将合同中的合同欺诈行为定性为合同诈骗罪,错误地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所以正确界定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行为,不仅有重大的实践意义,也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文章主要从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行为的概念、特征、联系、区别等方面,对合同诈骗罪和合同欺诈行为进行比较系统的研究和探讨,以便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2.
对于企业员工非法收取货款行为,是认定为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还是职务侵占罪存在争议。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前提下,若货款被认定为“财物”,则其不应归入挪用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的范畴。认定合同诈骗罪需在成立诈骗罪的基础上,具有体现市场交易关系的合同,符合“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骗取财物”的客观要件。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不限于书面合同,即便是口头合同,只要发生在生产经营领域,侵犯了市场秩序,同样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罪。  相似文献   

3.
合同诈骗罪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其目的在于对利用合同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从重打击,其原因在于一般诈骗罪所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而合同诈骗罪不仅侵犯了公司财产所有权,更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合同管理制度。然而,在两罪法定刑量刑幅度基本一致的情况下,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授权地方制定的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标准均高于一般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同一个合同诈骗行为依合同诈骗罪条款无罪或罪轻,依诈骗罪条款有罪或罪重的悖论。  相似文献   

4.
合同诈骗罪作为新型经济犯罪,即保留了普通合同诈骗罪的共性特征,又具有其自身的特点。本文首先对合同诈骗罪进行概述,接着着重阐述合同诈骗罪之"合同",分别论证了"合同"的性质和形式,然后就"非法占有"这一主观目的进行系统论述,从证据法角度去就起主观目的进行举证,并依据其具体行为采用司法推定的手段判断其犯罪时的主观目的,对于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进行概念探究,以期对处理和认定合同诈骗罪提供理论帮助。  相似文献   

5.
略论合同诈骗罪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民事纠纷的重要区别之一是前者在主观方面具有 "非法占有"的目的,认定这一目的应从两个阶段入手:一是在合同签订阶段,看 是否有欺诈行为;二是在合同生效后,行为人的履行态度。合同不能履行的真正原 因以及合同标的物的处理情况。合同诈骗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确定合同诈骗罪 数额的标准:在合同诈骗罪未完成形态中,应依合同标的额来确定;在合同诈骗罪 完成形态中,应以犯罪造成的直接损失来确定。  相似文献   

6.
刘佳 《法制与社会》2010,(19):263-263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对于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认定的困惑,所以本文将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进行辨析。  相似文献   

7.
合同诈骗罪的本质特征是指合同诈骗行为所特有的区别于其它行为的特征(因合同诈骗罪的成立要求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故严格说来,合同诈骗罪的本质特征不同于合同诈骗行为的本质特征,但本文为了行文方便,对两者暂不作严格区分)。对合同诈骗罪的本质特征,法学界有不同看法,常见有以下观点:观点一:“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并非所有合同诈骗罪共有的特征,只有不履行合同义务,即对合同义务的不作为才是合同诈骗罪的本质行为特征。”观点二:“作为合同诈骗罪的任何方法,都不能离该罪在客观上属于‘利用合同诈骗’的本质特性去理解;也可…  相似文献   

8.
合同诈骗罪犯罪故意探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象,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由于合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因此合同诈骗罪是故意犯罪。如何准确确定合同诈骗罪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合用诈骗罪的犯罪故意是否包...  相似文献   

9.
一、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欺诈不构成诈骗罪、合同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与诈骗罪相比较,合同诈骗罪除了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从而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经济秩序、合同管理制度和公私  相似文献   

10.
建议对合同诈骗罪的主体加以限定,以是否为正当市场交易主体及该主体与其所从事的合同业务的内在联系区分、认定合同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主体要件,对非正当市场交易主体以合同形式实施的诈骗行为以普通诈骗罪处罚。  相似文献   

11.
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是近年来我国诈骗罪中一个显著的特点.为了更有效的与合同诈骗犯罪行为作斗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增设了合同诈骗罪这一新罪名.合同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的新型经济犯罪,在所有以诈骗为手段的犯罪案件中,合同诈骗罪案件占有相当高的比例.本文从诈骗罪中的合同认定以及数额认定两个方面对其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12.
《合同法》与合同诈骗罪之"合同"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喻贵英 《河北法学》2004,22(6):65-67
合同诈骗罪分离于普通的诈骗罪,同时源于利用"经济合同"诈骗的基本形式,从而产生了关于合同诈骗罪之"合同"在内容、形式及合同主体的涵盖范围与《合同法》的是否一致之分歧。争议颇大的刑事理论导致了刑事司法实践案件的处理不一。因此,理清这些相关问题,对于合同诈骗罪的正确认定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3.
丁晶 《天津检察》2008,(2):16-17
司法实践中,合同诈骗罪常常易与合同纠纷、合同欺诈相混淆,而区分三者的关键就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准确界定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对于正确认定合同诈骗罪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笔者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务的情况,从四方面对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14.
梅传强  胡江 《法治研究》2011,(11):25-31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界限的标准只能是犯罪构成,即两者的犯罪构成不同是区分界限的标准,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都可以作为两者的区分标准,但犯罪主观方面不能作为具体的区分标准。要构成合同诈骗罪,不仅要看行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更要看行为是否侵犯正常的市场秩序,但有无合同并不是区分两者的唯一标准,在签订、履行非经济合同的过程中实施了诈骗行为的,不能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在犯罪主体方面,合同诈骗罪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而诈骗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相似文献   

15.
刘伟 《天津检察》2008,(4):40-41
关于合同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产生时间.在刑法理论界存在争议。有学者认为,“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对合同诈骗罪的成立没有影响,即以合同签订为参照点确定的“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对合同诈骗罪的成立不具有决定意义.合同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既可以产生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也可以产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相似文献   

16.
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性质应结合合同诈骗罪的客体性质来认定.合同形式包括书面、口头形式."虚构主体"包括冒用合法主体或者真实个人的名义和假借根本不存在的主体之名义等形式;"票据担保骗财"的合同诈骗罪与票据诈骗罪存在交叉情形;对"逃匿骗财"的认定不能陷入只要收受对方相关款物后逃跑的,一律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误区."其他方法"必须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基本要求,且与四种法条巳列明的行为方式在性质上具有一致性."非法占有目的"要通过客观行为来推断.合同诈骗故意产生的时问条件应当是在合同签订之前、之时或者是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害人交付财物之前.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应当以行为人从被害人处最初骗取的财物数额认定."连环合同诈骗罪"的数额认定以最后一次诈骗犯罪中被害人的损失额,加上前几次犯罪人尚未还清的被害人损失额来认定.未完成形态下,合同标的额可以作为犯罪数额.  相似文献   

17.
论合同诈骗罪认定中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合同诈骗之“合同”仅限于体现市场经济秩序之合同 ,合同诈骗罪之“其他方法”应体现“利用合同”之客观特征 ,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之界限在于非法占有目的之有无 ,此一目的的判断有赖于司法推定 ,连续诈骗行为同时触犯合同诈骗罪与其他诈骗犯罪 ,应实行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18.
司法实践中,诈骗类犯罪最常见的就是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而在实践中存在着只要是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都认定为合同诈骗罪的倾向。为避免将合同诈骗罪作为避重就轻的口袋罪,对该类犯罪行为准确定性、不枉不纵具有重要的意义。现在讨论合同诈骗罪之“合同”的文章为数甚多,笔者在此根据立法精神,结合实践中出现的案例,谈谈自己的一些理解和看法,以期和同仁探讨。  相似文献   

19.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立法思考吴光侠当前,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日趋猖獗,而且表现出许多与1979年刑法规定的诈骗罪有所不同的新特点。为更好地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专门设立合同诈骗罪势在必行。一、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犯罪的主体是...  相似文献   

20.
析解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我国合同制度的发展及相关立法的变化,不宜再将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界定为经济合同。根据合同诈骗罪的危害本质分析,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是指市场经济领域内,人们藉以发生关系的,其签订与履行活动均受市场秩序制约的合同。而且,合同诈骗罪之合同形式,也已经由合同法颁行前的单一书面形式扩大为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及推定等其他形式在内的各种合同形式。以此为据,文章还对实践中利用劳务合同(或劳动合同)进行诈骗,以及分别利用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进行诈骗的司法认定,进行了评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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