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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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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满足法定的犯罪年龄和刑罚程度条件的前提下,无论未成年人所犯罪行属于何种性质的犯罪,无论未成年犯罪人是初犯、偶犯还是再犯,亦无论未成年犯罪人有无认罪、悔罪表现,其犯罪记录都应毫无例外地予以封存。行为人跨越18周岁前后实施犯罪的,如果其中成年时的犯罪行为轻微,对于包含未成年及成年两个年龄阶段犯罪行为在内的犯罪记录予以整体封存,可以较好地体现我国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应当扩大解释到包括定罪免刑、存疑不起诉、酌定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从最大程度地对未成年犯罪人进行特殊保护的角度出发,各个司法机关在自己职能对应的诉讼阶段结束后,应当及时地、在最短的时间内对本部门保留的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各种卷宗材料予以封存。被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效力具有持续性。犯罪记录封存机关在审查有关单位据以要求查询的"国家规定"具体内容时,应当注意这些规定是否与《刑法》第100条第2款规定的未成年犯罪记录报告免除义务制度相冲突。  相似文献   

2.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指对犯罪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在收到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后,或者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决定后,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除司法机关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以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制度。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75条的规定是我国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对于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有条件的将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即确立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是我国法律  相似文献   

3.
应当重建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体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重建未成年人犯罪刑罚体系的必要性惩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离不开刑罚。对未成年犯罪人适用刑罚,表明国家对此类犯罪行为的谴责与否定评价。我国刑法总则将刑罚分为主刑与附加刑两类,这种刑罚体系的构建是针对一切犯罪人,并没有考虑成年犯罪人与未成年犯罪人生理、心理等方面的区别。由此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下列问题: 1.刑罚立法与“罪刑法定”的刑法基本原则存在矛盾。把未成年犯罪人作为特殊情况不适用死刑在“刑罚种类”里予以原则性规定,另一从宽原则却置于“犯罪和刑事责任”一节,分则以  相似文献   

4.
论未成年人犯罪诉讼程序的建立和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汪建成 《法学》2012,(1):133-138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专门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诉讼程序,确立了未成年人犯罪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和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这些规定具有巨大的历史进步意义,但仍有值得进一步研讨和改进之处。笔者主张适度放宽附条件不起诉的可能刑罚条件,用前科消灭制度取代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同时规定讯问和审判未成年人时的律师在场权。  相似文献   

5.
正新《刑事诉讼法》第275条确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这顺应了国际上关于刑罚对未成年犯罪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发展潮流。然而,由于新刑事诉讼法仅以一个条文的形式规定了该制度,显得过于原则化、抽象化,以至于在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鉴于此,笔者通过对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完善该制度的建议。一、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实行情况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大部分地区都规定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实行细则,并在实  相似文献   

6.
曾新华 《法学杂志》2012,33(6):77-81
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适用对象除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犯外,未成年人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记录封存也应参照适用,而且,从长远来看,应适用于所有未成年人;在法律效力上应严格限定但书中"国家规定"的范围,并协调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适用主体除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和未成年犯管教所外,还包括知晓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有关机关、单位以及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其他知晓其犯罪记录的个人。为充分发挥该制度的重要价值,应当将其"升级"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灭制度。  相似文献   

7.
2012年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新增加了未成年人犯罪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对适用条件、程序设计等作出规定。检察机关在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时应注意充分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遵守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规定,认真做好教育挽救工作。  相似文献   

8.
李常乐 《中国律师》2013,(12):67-69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在新增的第五编“特别程序”中,专门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一章,确立了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基本原则。该章内容主要着墨于建立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以及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然而,对于未成年人人身自由影响最大的强制措施适用问题.仅仅抽象地规定“应当严格适用逮捕措施”.批准或决定逮捕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相似文献   

9.
刘哲 《检察风云》2022,(4):32-33
犯罪记录封存不仅是未成年人的事 提到犯罪记录封存,很多人认为只是涉未成年人案件的事——这是在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时作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一部分纳入法律中的.具体来说就是: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  相似文献   

10.
新《刑事诉讼法》第275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新《刑事诉讼法》仅仅以一个条文的形式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过于笼统、原则,而且缺乏配套制度的支持和相关的明细规定,实际中可操作性不强.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此项制度、保证其得到有效实施,是我们每一个法律工作者必须面对的共同问题.  相似文献   

11.
为了帮助未成年罪犯更好地回归社会,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均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作了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构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需确定封存对象、条件、内容、效力等实质要件,同时进行相应的程序设计,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进行不断地实践探索和完善。  相似文献   

12.
2013年施行的新刑诉法增加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专章,明确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是,由于该法第275条只是原则性规定,在具体实施上仍然面临着立法不协调、实施程序不具体、封存内容宽泛难于真正落实、法律责任不明确等问题,对于法院落实该项制度带来很多障碍,亟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3.
一、关于确定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年龄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把被告人犯罪时的年龄作为重要事实予以查清。法律文书中要写明未成年被告人出生年、月、日。对于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相似文献   

14.
继《刑法修正案(八)》增加《刑法》第100条第2款关于免除未成年人前科报告义务的规定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也在增加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别诉讼程序中,提出了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且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相关刑事记录予以封存的构想。可以说,未成年人刑事记录封存制度的建立时机已经日趋成熟。  相似文献   

15.
王玫 《法制与社会》2012,(33):43-44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二百七十五条则明确规定了有条件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即"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初步在我国确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2012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细化。意见结合新修订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完善犯罪人员记录的实施意见,其中也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实践提出要求。经过对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人民检察院等机构的实地调研,本文尝试提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几点做法。  相似文献   

16.
袁春湘 《中国审判》2014,(12):48-51
新颁布的刑事诉讼法在第五编特别程序第一章设置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其11个条文,使未成年入刑事程序在立法体例上相对独立,在全程强制性辩护、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审理、犯罪记录封存等诸多方面丰富、完善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充分反映出我国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关注。  相似文献   

17.
《人民调解》2012,(10):43
近日,江苏省张家港市4名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有关犯罪记录资料首次被宣布予以封存。张家港市司法局积极联合市人民法院试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4名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表现情况、家庭背景、悔罪认识等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出具了完备的犯罪档案封存意见,为未成年人犯罪人员的犯罪档案封存工作作出了前期有效的探索。  相似文献   

18.
最近,《浙江省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试行)》印发实施,规定封存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等情形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事实上,在山东、上海、河北等地先行探索的基础上,201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就免除了被判处五年以下刑罚未成年人的犯罪前科报告义务。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定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传统刑事司法观念进行了革新。  相似文献   

19.
对于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罪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法律制度是否应与成年人犯罪的追责机制有所不同呢?2013年刑事诉讼法为此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被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如果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考验,此次司法记录将会被封存,不至于影响其在求学、就业等方面。文章分析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现实意义,从制度层面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范围和适用程序及其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对该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0.
未成年人犯罪刑罚价值取向探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如何有效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历来是个难题,而确立刑罚价值取向则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近代以来的报应刑论与功利刑论是刑罚价值理论的两大基石,将其调和而成的综合刑论是当代主流,而刑罚的谦抑性决定了刑罚轻缓化发展的方向。但实践中,刑罚价值取向受各国国情所影响。未成年犯罪人的特殊性使得国际社会对其刑罚价值取向采取了有别于成年犯罪人的做法:大大弱化了刑罚的报应观念,以教育刑论为基本理念,多用轻缓的刑罚或非刑罚方法。从刑罚的适用、程序和执行全过程看,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刑罚价值取向与国际相一致,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不过,独立、完整、科学、成体系的未成年人犯罪刑罚制度还未真正建立起来,大大制约了未成年人犯罪审判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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