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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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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蓝向东 《法学杂志》2015,36(2):103-113
美国实行逮捕与羁押分离的制度,羁押必须由法官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在美国,审前服务机构客观地收集被告人的背景信息并对风险进行量化评估,使得法庭的裁决更加准确、合理;保释听证程序的当事人主义提高了程序的对抗性、参与性、合意性;对被释放人员的高强度监管确保了被告人严格遵守保释义务,提升了非羁押措施的适用效果。借鉴美国的经验,我国的审前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一是对审查程序进行诉讼化改造,建立符合本国司法实际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程序;二是建立类似美国审前服务机构的组织对羁押必要性进行调查,对释放的风险进行量化评估,检察机关根据调查和评估的结果作出是否羁押的决定;三是强化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的监管,确保其及时到案并遵守取保候审的法律义务。  相似文献   

2.
在犯罪类型结构发生变化、技术管控能力显著增强的背景下,我国近年来启动了新一轮逮捕与羁押制度改革。实证研究表明,2020年以来,我国逮捕率与审前羁押率均持续降低,但是依然存在逮捕率下降不均衡、逮捕条件适用不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效果不彰等问题。域外关于审前羁押的合宪性辩论、基本原则与改革方案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深化逮捕与羁押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审查逮捕准确化,防范逮捕率过快降低造成“两重风险”;风险评估数字化,将风险程度与监管措施准确匹配;羁押决定民主化,建立完整的审前阶段权利保护体系。在制度与技术方面,应以构建本土化的风险量化评估机制为中心,推动考核制度、替代措施、电子监控、羁押听证等相关改革。  相似文献   

3.
逮捕对于审前程序中的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权利的剥夺是最为彻底的,且持续的时间最长,使得审查逮捕程序中律师的介入成为必要。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虽为审查逮捕程序中律师的介入提供了法律基础,但仍存在操作性不强、权利救济不完善、检方应对程序不明确、律师介入后的实体权利未落实及法律援助范围有瑕疵等问题,很有必要构建听证式逮捕程序及相关配套制度,以避免律师介入审查逮捕程序的虚置。  相似文献   

4.
质疑"听证式审查逮捕论"——兼论审查逮捕方式的改革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听证式审查逮捕论"的论证思路与方式并不足以证成听证方式在中国语境下更能促成审查逮捕制度的合理性.我国目前司法资源的配置状况、逮捕的证明标准、审查逮捕制度内含的侦查监督职能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实际听证能力,决定了在现阶段并不适合推行听证式的审查逮捕方式.审查逮捕方式的改革,应当在客观认识审查逮捕制度运行效果的基础上,立足于中国实际的司法语境与已有的制度资源,进行有针对性地制度调整.  相似文献   

5.
质疑“听证式审查逮捕论”——兼论审查逮捕方式的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听证式审查逮捕论”的论证思路与方式并不足以证成听证方式在中国语境下更能促成审查逮捕制度的合理性。我国目前司法资源的配置状况、逮捕的证明标准、审查逮捕制度内含的侦查监督职能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实际听证能力,决定了在现阶段并不适合推行听证式的审查逮捕方式。审查逮捕方式的改革,应当在客观认识审查逮捕制度运行效果的基础上,立足于中国实际的司法语境与已有的制度资源,进行有针对性地制度调整。  相似文献   

6.
针对目前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不完善的现状,提出设立审前听证制度为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构想。就审前听证制度概说、审前听证制度之构建(审前听证制度包括听证预备程序和听证会两个阶段;审前听证会包括听证诉答程序、申请法院调查令程序。证据开示程序、听证调解程序、自选合议庭程序和庭审告知程序等一系列程序)以及审前听证制度的基本价值等几个方面论述这一构想。  相似文献   

7.
杨虹  陈德元 《河北法学》2002,20(5):144-147
针对目前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不完善的现状,提出设立审前听证制度为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构想。就审前听证制度概说、审前听证制度之构建(审前听证制度包括听证预备程序和听证会两个阶段;审前听证会包括听证诉答程序、申请法院调查令程序、证据开示程度、听证调解程序、自选合议庭程序和庭审告知程序等一系列程序)以及审前听证制度的基本价值等几个方面论述这一构想。  相似文献   

8.
关于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的公开听证程序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羁押性强制措施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广泛使用,但是采取羁押措施决定的作出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被羁押人也不能申请中立司法机构予以审查,从而不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审前合法权利的保护。本文试从对羁押性强制措施的现状分析入手,试图通过建立公开听证程序来完善我国的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以达到加强人权保护、完善诉讼制度的目的。  相似文献   

9.
卞建林 《法学家》2012,(3):81-88,177,178
审前羁押在我国成为对待犯罪嫌疑人的常态化处置方式,其主要原因在于混同了逮捕与羁押从而导致司法审查的缺失以及司法救济的虚无。应当从根本上对审前羁押制度进行改革,实现逮捕与羁押相分离,将逮捕定位于羁押的前置程序并设置独立的羁押审查程序,以控制羁押的适用。在秉持司法授权原则、司法审查原则、司法救济原则以及比例原则等现代审前羁押制度通行原则的基础上,我国审前羁押制度可通过如下具体进路予以完善:坚持检察机关的审查主体定位,完善羁押审查程序,厘清羁押期限问题,强化羁押救济程序,丰富羁押替代措施。  相似文献   

10.
2004年9月,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改革审查逮捕工作办案流程,建立了“批捕案件分类审理、简易案件流程提速”新机制。新机制通过建立以审查逮捕为核心,进而辐射侦查、起诉程序的流程提速机制,实现了简易案件侦查、审查批捕、提起公诉三个审前环节的全程提速。将简易案件审前羁押时间由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最长100天缩短为最长41天。  相似文献   

11.
新刑事诉讼法在检察机关履行侦查监督职责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强化,主要表现在对审查逮捕条件和程序的明确和完善、以及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新规定。这次修改,无疑增加了审查逮捕工作的工作量和难度。  相似文献   

12.
柴靖静 《法制与社会》2013,(33):109-110
审前羁押与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密切相关。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审前羁押程序做出了修改,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此次修法没有确定司法审查程序。本文拟通过分析我国未能对审前羁押进行司法审查的原因,提出未来我国对审前羁押进行司法审查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3.
德国和美国作为大陆法系以及英美法系的典型代表,虽然由于法律传统的差异,审前羁押制度不管是在理念上还是具体规定上都有所不同,但是两者对审前羁押都采取严格控制的思路。本文从两国该制度的比较出发,讨论我国审前羁押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4.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审前羁押规定了相对严格的务件和程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权力制衡原理的要求。但是,我国审前羁押依然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将剖析其原因,以图对我国审前羁押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5.
本文在分析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引入听证程序的价值及可行性基础上,从听证程序的原则、听证案件范围、听证参与人、听证程序等方面探索构建检察机关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程序。  相似文献   

16.
逮捕是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司法强制措施.应当由律师参与审查逮捕程序,维护犯罪嫌疑人人权和其他诉讼权利.但现时律师参与审查逮捕程序不易把握审查逮捕与侦查的内部衔接机制.主客观情况使检察官并不热衷律师参与审查逮捕程序.解决这些问题应当修改刑事诉讼法,在法律层次建立律师参与审查逮捕、公开听证、当事人及受托律师申请复议复核以及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等制度.构建检察、侦查、律师间三角制衡关系,使审查逮捕程序公开透明,实现律师参与审查逮捕程序诉讼法律化.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没有确立审前羁押的司法救济程序,被羁押者不能援用司法救济方式质疑审前羁押的合法性,导致司法实践中审前羁押率居高不下和超期羁押问题较为严重。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就在于构建我国审前羁押的司法救济途径,将人身保护令制度引入我国刑事诉讼法,赋予被羁押者对羁押的合法性提出质疑的权利,让中立的司法机关对羁押的根据进行司法审查,从而将审前羁押纳入司法控制的范畴,利用司法权来保障被羁押者免受非法或者无根据的羁押。  相似文献   

18.
重罪案件审前羁押率长期居高不下,原因包括径行逮捕观念的不当扩张,案外因素的显著影响,取保候审的独立价值未得到应有的重视,羁押的证据保全功能被不当异化。强制措施的适用应根据新时代犯罪结构变化由概况式、粗放式向个别化、精细化适用转变。重罪案件适用取保候审既存在理念更新问题,更涉及相关保障机制的优化和关联制度的协调问题,要倡导精细化的社会危险性评价模式,重视听证程序在消解案外因素方面的价值,优化取保候审的约束手段和有效传导证据标准及案件质量追责压力。  相似文献   

19.
审查逮捕是国家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加强审查逮捕工作对于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意义重大。新刑事诉讼法对检察机关履行侦查监督职责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强化,主要表现在对审查逮捕条件和程序的明确和完善、以及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新规定。  相似文献   

20.
在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中,审前羁押是最为严厉的一种手段,许多国家都把其与逮捕进行严格的分离,适用更为严格的实质构成要件,犯罪嫌疑人只有达到这些实质要件并经过完备而独立的审前羁押审查程序才可以被羁押.而我国不仅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审前羁押制度,而且至今仍未实现逮捕与羁押的分离,以致超期羁押、变相羁押屡见不鲜.因此,在我国建立逮捕与羁押相分离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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